[爆卦]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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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產品中有4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5萬的網紅親子天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三讀通過,滿18歲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 立法院通過了《民法》修正案,將成年的年齡從20歲降到18歲,孩子未來只要滿18歲就能買摩托車、自行決定休退學、可以自主結婚....等。 對父母來說,成年的意義在於,在孩子滿18歲那天起,像是繳學費或是提供吃住等基本照顧,就不再是父母的義務↘↘↘...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萬的網紅Boba ETtoda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題: 18歲女生可自主墮胎! 司改決議下修年齡 婦團支持、家長反彈? 主持人: 楊文嘉 來賓: 立法委員 林靜儀 資深媒體人 鄭師誠 資深社會記者 胡孝誠 時事評論員 王時齊 內容: Q:16歲那年的秘密 她不得已殺了一個小孩? Q:少女媽媽的無助 孩子...

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5:23:53

#政治歸政治 #法律歸法律 —————————— 18 歲登大人,我有哪些權利呢? ——————————  18 歲就可以登大人,代表你已經足夠成熟,可以獨立和社會進行「無閹割版」的互動,但於此同時,也表示你已經做好準備為其他人負擔完全的責任。  到底民法之中,成年和未成年之間的距離,...

  • 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 在 親子天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11 19:30:17
    有 394 人按讚

    【三讀通過,滿18歲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

    立法院通過了《民法》修正案,將成年的年齡從20歲降到18歲,孩子未來只要滿18歲就能買摩托車、自行決定休退學、可以自主結婚....等。

    對父母來說,成年的意義在於,在孩子滿18歲那天起,像是繳學費或是提供吃住等基本照顧,就不再是父母的義務↘↘↘

  • 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07 19:28:15
    有 16 人按讚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359期)
    發行日期: 2021.01.07
    法規期間: 2020.12.01~2020.12.15
    主編: 蔡嘉政 律師

    民法

    一、 修正民法及其施行法

    立法院於2020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民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茲摘要其重點如下:

    (一) 修正民法

    1 成年之年齡自20歲降為18歲(修正第12條、第13條)。
    2 男女未滿17歲不得訂定婚約,未滿18歲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或離婚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規定(修正第973條、第980條、第1049條、刪除第981條、第990條)。
    3 刪除對於未成年但已結婚者之收養、監護、由家分離等規定(修正第1077條、第1091條、第1127條、第1128條)。

    (二) 修正民法總則施行法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1 本次民法修正規定,自2023年1月1日施行。
    2 於2023年1月1日前已滿18歲但未滿20歲者,自該日起為成年。
    3 於2023年1月1日前未滿20歲但已合法取得成年之權利或利益者(例如:因結婚而取得行為能力),該權利或利益仍為有效。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許維帆律師

    本期內容連結:http://www.lexgroup.com.tw/in_news.php?n_type=3&sn=458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http://www.lexgroup.com.tw/en_in_news.php?n_type=3&sn=458

  • 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31 1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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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跨年了!!你不可不知的民法重要法律修正
    最近立法院修了部分民法條文,告狀俠認為其中有兩個算是和民眾相關較高的法令修正。

    一、成年年齡下修!
    以往我國對於成年年齡之規定為20歲方為成年,而在109年12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我國成年下修為18歲!並預計於2023年開始施行,而其相對應的結婚等身分法問題、家屬問題、稅法等也於29日有相關修正,有興趣的民眾可以上立法院之網站查詢。

    成年年齡的下修,意味著未來國民只要滿18歲,對於訂定契約、結婚、訴訟等,不必再透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代理即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這對於過往的18至20歲幾乎都已經是大學生或沒有繼續選擇升學在外工作的民眾來說,確實會有許多不便利的地方,如租屋、找工作時衍生是否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問題之爭議,此外此次修法後,未來18-20歲之人發生侵權行為(如車禍)的時候,法定代理人(童常為父母)也不會有原則上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的問題。
    至於許多民眾在關心的投票權,此次修法並非選舉罷免等相關法令之修正,所以在對於選舉的投票權上,目前18-20的年輕人,除相關規定具有投票權外,否則還是要等選舉罷免相關法規修正後,才有辦法投給尬意的候選人。

    二、約定利息上限下修!
    在我國民法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而本次修法將其修正為「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過往在205條之立法理由是為保護經濟弱者之債務人,防止資產階級之重利盤剝起見,故設立最高利率之限制。凡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其超過部分之利息無效,債權人僅就週年百分之二十之限度,有請求權。

    然而本次修法除了將利率上限下修外,要特別注意的是條文未來是規定「無效」而非「無請求權」,兩者的差異非常大,在現行法無請求權的規定下,如果債務人就超過利息部分已為任意給付,原則上無法請求返還超過利息的部份。
    而新法修正為無效,未來新法施行後,由於超過上限部分之約定為無效,就算債務人對於超過利息部分為任意給付,但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超過利息上限部分為無效,所以債務人仍可向債權人主張已經給付超過利息部分欠缺法律上之原因,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這是告狀俠今年最後一篇文章了,2020或許是非常悲傷的一年,告狀俠希望病毒的影響可以快快退散,讓軌道回到正常,新的一年讓我們為世界祈福,並預祝大家新年快樂!!!

    順道一提,天氣HEN冷,各位記得注意保暖喔!

  • 未成年結婚法定代理人 在 Boba ETtoday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7-11 16:22:49

    主題:
    18歲女生可自主墮胎!
    司改決議下修年齡 婦團支持、家長反彈?

    主持人:
    楊文嘉

    來賓:
    立法委員   林靜儀
    資深媒體人  鄭師誠
    資深社會記者 胡孝誠
    時事評論員  王時齊

    內容:
    Q:16歲那年的秘密 她不得已殺了一個小孩?
    Q:少女媽媽的無助 孩子生了要怎麼養?
    Q:未滿20歲少女媽媽3230人 年紀最小12歲?
    Q:國健署未統計 未成年少女墮胎黑數恐更多?
    Q:墮胎自主 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決議:20歲降為18歲?!
    Q : 未成年墮胎 為何需要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Q:未成年性開放 下修墮胎年齡是符合現況?
    Q:倒果為因?自主權?婦團支持但家長大反彈!
    Q:下修墮胎年齡符性自主 公衛觀念才是關鍵?
    Q:16歲可結婚但不能墮胎 現行法律很矛盾?
    Q:司法改革必須接地氣 委員們還記得嗎?
    Q:杜絕恐龍法官、濫權檢察官 人民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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