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未成年打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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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打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4-14 18: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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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毒工作你我都要盡一份力量!!

    對於青少年,除了持續加強反毒宣導外,
    那些已經碰過或染上毒癮的青少年,
    更重要的是要提供管道,
    讓他們可以戒除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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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涉毒人數屢創新高,首次涉毒年齡下降到12.5歲,充分顯示毒品問題已失去控制。從中央到地方都宣示反毒決心,但現行做法能達到效果嗎?本質詢組將提出三點建言供警衛部門相關單位參考,務必讓青少年涉毒問題不再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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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於未滿18歲之輟學或未就學青少年,缺乏強制輔導機制。

    黃珊珊議員指出,毒品氾濫的嚴重性,從台北市去年查獲18歲以下青少年涉毒人數190人、18歲以下在學學生涉毒人數95人,雙雙創下新高這個數據,就能看出端倪。以現行做法,警方在查獲且確認未滿18歲涉毒青少年學及身分後,會依《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以密件通報法定代理人及學校,而學校就會啟動「春暉專案」進行輔導,一期為三個月,再進行尿液檢測,如呈陰性則解除輔導專案,列為追蹤對象,如為陽性則再進行三個月專案輔導。春暉專案自實施以來,尚未有學生進行兩次專案輔導後仍呈陽性反應,顯示該專案輔導具有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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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聯合報關於反毒「願景工程專題報導」中就曾有教授投書,以國外經驗顯示,關鍵政策在於衛生機關的減害治療。但,對於18歲以下輟學或未就學之青少年,目前並沒有一套類似「春暉專案」的輔導機制,來協助這些小朋友遠離毒品。本質詢組認為警察局及衛生局在現行的機制與做法上,只要稍稍改進就能讓這批「輔導孤兒」也有管道進行診治或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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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就是將目前聯合醫院與法院合作的「獨特少年計畫」擴大對象。

    黃珊珊議員表示,從去年(105)年底開始,台北市聯合醫院林中昆院區與法院合作一項「獨特少年計畫」,由法院將涉毒未成年青少年交由醫療院所進行醫療處遇戒除毒癮,從去年年底到今年3月底為止,共有32名青少年進行相關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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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質詢組認為,北市衛生局應該擴大此「獨特少年計畫」,將不限由法院轉介之青少年,如有戒癮需求的青少年都能參加。

    再來就是警察局將來在查獲未滿18歲且未有學籍之青少年時,可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在家長通報通知單上,多附上一份「獨特少年計畫」同意書,在家長同意下,讓這些無法參與學校「春暉專案」的小朋友,可以藉由這個計劃來戒除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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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獨特少年計畫」應擴大編列經費補助,為鼓勵有心戒除毒癮青少年參加,須適度保護其身分。

    黃珊珊舉例指出,就曾經有家長表示。他在超商打工的小孩舉止有異,而且常常在下班後跟朋友待在超商儲藏室內,擔心可能碰上毒品問題,因而詢問有沒有管道或方法,來確認小孩有沒有吸毒,並且希望不會因為去確認就留下紀錄。其實有這樣困擾的家長及青少年不在少數,他們有些或許已經成癮,想戒掉一方面不知道哪裡可以協助戒除,一方面又擔心會不會去戒癮反而留下紀錄。因此,本質詢組認為目前「獨特少年計畫」,除了應擴大適用對象外,也需某種程度保障願意參加者的身分,比如毋須通報警察局或學校,畢竟對於未滿18歲涉毒青少年,重點是在導正而非處分。此外,對於整個計畫醫療處遇的費用,本質詢組建議衛生局應該編列預算來補貼療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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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少年隊巡迴校園宣導,缺少法治面教育及導正管道。

    在北市成立「毒品查緝中心」後,少年隊增加了巡迴校園宣導的密度,細究其內容,在毒品的介紹與認識,包括各種偽裝成食品、飲料的樣貌,以及吸食毒品後的各種後遺症與影響,都算鉅細靡遺,但在吸食或運送或製造毒品可能面臨的刑責上,卻比較少提到。就像4月初在桃園機場攔下來的兩位高職生,為了5萬元代價卻可能要面臨至少7年以上的徒刑,還有在印尼被抓的日文系高材生,為了15萬就可能最重面臨死刑。因此本質詢組要求,將來少年隊在進行校園宣導時,像這種法治面的宣導恐怕還要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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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本質詢組認為相關的校園巡迴宣導不應只是著重於預防面,也應加強導正這個層面。因此校園宣導時應會同衛生局相關人員,同時讓已經染毒青少年知道有哪些管道可以來戒除毒癮,以達到全面性反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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