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未成年保險理賠帳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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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未成年保險理賠帳戶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67的網紅政經八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改變?...

未成年保險理賠帳戶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5:40:32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號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號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號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

  • 未成年保險理賠帳戶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2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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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改變?
    
    因此今天政經八百將帶領壯士從「保險」角度去看這兩年內的差異。
    
    
    ▌普悠瑪事故
    
    2018 年 10 月 21 日,臺鐵 6432 次列車新馬站內正線出軌事故,簡稱 1021 普悠瑪事故。事故全車共有 366 人, 18 人死亡, 215 人輕重傷。
    
    其中卑南國中五名學生,搭乘普悠瑪出國參加交流團,沒想到卻遇到翻車事故,事前委託旅行社,每人都投保旅行平安險。
    
    事故發生之後身亡,受限於保險法規定,領不到旅平險的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1 人只獲賠 170 元。
    
    
    ▌為什麼旅平險的身故保險金一人只能領到 170 元?
    
    針對「未滿 15 歲的未成年人無法領取旅平險的身故保險金」爭議,普悠瑪翻車事件造成其中 5 名 15 歲以下孩童身亡。
    
    依照 2010 年保險法第 107 條修正,規定「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這個意思是 170 元是當初保費和保費利息的總和,並非獲得身故保險金。
    
    
    ▌為什麼保險法有這樣的限制?
    
    為了防範一些狼心父母,可能為了身故保險金,而圖謀不軌,殺害孩童詐領保險金,而設下這樣的法規限制。
    
    只是有這樣道德風險的家長實為少數,反而讓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得不到幫助。
    
    這些孩童受限於保險法規定,雖然說仍有政策性保險、學生保險,也就是說 15 歲以下孩童若是學生,已投保的學生保險仍有死亡 100 萬元保障。
    
    但是投保旅平險、意外險或壽險,意外死亡後都無法領取到身故保險金。
    
    也就是說不管發生什麼意外而生故,旅平險、意外險、壽險都不理賠身故保險金給孩童。
    
    
    ▌保險法漏洞
    
    其實除了 2018 普悠瑪翻車意外,過去的復興空難、台南維冠大樓等, 15 歲以下的孩童都沒有獲得足夠的賠償,甚至連喪葬費用都沒有。
    
    2018 年的普悠瑪事件讓學者和政府開始思考保險法的漏洞,此爭議帶來的無奈及消費者的誤解,使許多立委提案主張修正保險法第 107 條、思考到底能做什麼,讓孩童也可以獲得足夠的賠償。
    
    因此許多立委開始在立院推行專案,希望能修改 107 條法源,填補保險法漏洞,在合理規範下抑制道德風險發生並彌補受難者家庭的遺憾。
    
    
    ▌ 2020修正法案
    
    2020 年 5 月 22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保險法部分條文,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增訂未滿十五歲之被保險人身故,可限額給付喪葬費用,為「遺產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
    
    根據現行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 123 萬元計算,未滿 15 歲被保險人的喪葬費用給付以 61.5 萬元為限。
    
    此爭議應由法條之瑕疵審慎修正,孩童發生意外後才得以獲得保障,消費者也須了解規範,以避免資訊不對稱。
    
    
    ▌結語
    
    兩次台鐵的事故相隔兩年,政府在保險法上是有做出改變, 15 歲以下的孩童的保障,確實比以前多更多了。
    
    希望這次的罹難者,可以得到應得補償,祈禱那些家庭,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也感謝奔波的救難隊,在連假期間仍盡力搜救。

  • 未成年保險理賠帳戶 在 二寶媽複利實踐-投資、生活、旅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9-10 2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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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入手的新書🏘️

    🚩🚩高效率理財術 教你存滿1000萬
    作者: 余家榮

    作者用淺顯易懂的比喻帶出高效率理財的簡單觀念
    從最簡單的存錢探討到遺產規劃
    書中不斷強調的觀念是”理財越簡單越好”

    💰💰💰💰在低薪的年代,很多人會說:我薪水這麼低怎麼理財??
    但作者以許多知名影星高收入卻破產的例子讓讀者了解-『理財不是有錢人的專利』!並強調要將消費與儲蓄的順序對調,解決存不到錢的困境。簡單來說就是先儲蓄、後消費,跨不出這一步你將永遠是月光族。
    🎈收入-儲蓄=你可以花費的部分
    多麼簡單的道理...可惜知易行難

    以下是二寶媽覺得書中很有幫助的觀念,如果妳剛接觸投資現在可以試著這樣開始....

    📌投資前先存好的三桶預備金

    我蠻喜歡作者在這章節的提的觀念,他認為初踏入投資領域的新手,會急著想把資金全部投入,怕賺不到錢,但往往因急需現金而認賠殺出。

    作者認為投資前應先有一筆預備金,避免遇到緊急事故,作者將預備金分三部分:
    🔑第一是自用醫療(即使有醫療險,就醫時你仍需自付現金後續理賠才會進來),作者認為至少要有20萬元預備金,但我認為這部分其實可以根據收入調整。
    🔑第二是緊急預備金,用在失業及無薪假時,這部分可以暫時支應你的經濟。
    🔑第三才是計畫花費預備金,用在未來二至三年可能會用到的買車換家具等。

    作者對於預備金提出了與其放在活存不如分批定存的見解。
    目前活期存款利率僅0.2%,10萬本金一年才200元十分不划算,但若轉到定存(年固定利率1.07%),同樣是10萬可以領到1,070元
    如果是40萬的本金差多少呢?
    答案是一年3480元,也夠吃一頓大餐,買一趟高鐵來回了。

    為了避免急需使用資金必須解一大筆錢,作者提出分批定存的見解,避免有時只需用2萬卻必須一次解掉40萬的窘境。
    預備金的定存可拆成5萬、10萬的單位下去存,如果急需用錢,提前解約頂多利息打8折,並不影響本金,生的息也會比活存好,而且現今活儲轉定存貨或解約都可以在網銀直接操作,十分便利。

    二寶媽覺得年輕人不能將錢全部all in在股票,除非你工作十分穩定,否則你能保證你不會突然沒工作?還是人生規劃需要留職停薪?留一筆現金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是必要的,如果儲蓄真的不夠多,以目前定存最低存款金額1萬來說,可以先1萬、2萬為單位下去存,剛出社會至少存20萬預備金,放定存利息也比放在活存,急需使用解約一個定存就好了。

    📌衡量投資報酬率的標準

    作者認為講到投資理財,一般人會用投資報酬率來衡量成果,但其實應該要用”總資產報酬率”才能衡量,因為本金太小,即使高報酬也難創造高獲利。

    或許你常聽到朋友說,我買XX股拉一根漲停就賣出,報酬率是30%,但人們很少反問他本金是多少,買一張2萬的股票,報酬率30%,其實說穿了是賺零頭而已。
    本金大的人只需每年6-8%的報酬率(指數型基金),就勝過30%的報酬率。

    事實上市場上每年能穩賺20%的人少之又少,否則人人都是巴菲特(但巴菲特也沒這麼高阿)
    就算是有這麼優秀的表現,投入的資金占總資產不多,對於總資產報酬的提升效果也有限。

    說穿了就是先存錢壯大本金吧~~~
    500萬6%的報酬會勝過1張的30%報酬。

    另外作者也提出上述的報酬必須滾入再投資,靠複利才能加速財富累積,並且應該利用工作的時間打造個人的投資水庫,換句話說就是在工作時期先儲蓄及投過投資及時間的複利打造豐沛的水庫,以後就靠這水庫提取穩定的現金流。

    📌持續穩健投資指數型基金為退休打造水庫

    作者在書中提到指數型基金長期報酬貼近指數,加上低費用率以及分散投資風險的特性,定期投入可穩定賺取8%(美國S&P500)及9.2%(臺灣50)的報酬,另外很多人喜歡投資新興市場,但美國股市占全球市值的一半,新興市場(包括中國、俄羅斯、印度等國家)只占了10%,只專注於新興市場代表錯過了90%的股市報酬。

    如果害怕資金全放在美股急需用錢時要賣出匯回需要時間,作者也提供建議可以一半投入美股指數型基金,一半投入台股0050,長期以來都會有不錯的報酬。

    近幾年很多券商推出定期定額買股計畫,作者對此提出不同看法,到底要一個月5000還是一次投入,各有利弊,每月定期投入買進成本很平均,但手續費每次就是20元,如果精算一下目前APP下單都打六折的狀態下,在2萬4000以下的額度手續費都是收20,因此作者建議可以先存四個月或五個月後再一次投入,也是節省交易手續費的方式。

    最後一定要執行配息再投入計畫,這一點二寶媽覺得美國券商做得不錯,只要設定好股息再投入及投入標的,取得配息後就會自動幫你買入相同的標的,而且免手續費,臺灣券商在這點真的還有努力空間。

    📌用定期險取代終身險

    年輕人很流行買保險,但往往將保險與投資混為一談,認為有很多保單就是理財,其實保險、投資、儲蓄是三個不同的面向。

    作者建議在購買保險前要依造三個原則:
    1、保超過自己承擔能力的損失。
    2、保大再保小。
    3、買純保險。

    🔑首先是保超過自己承擔能力的損失,關鍵就是”付的出來”,這標準不一,如果你有作自用醫療儲蓄,扣掉健保給付,1、2千的住院或看診費應該付得出來,到底該保多少才夠,二寶媽很認同作者提出的觀點,用未盡責任下去計算。

    譬如一個剛結婚生子的成年人,背了600萬的房貸、銀行存款又只有60萬,投資帳戶淨值只有100萬,如果今天不幸身故,那他的未盡責任就是600-100-60=440萬,另外加上孩子長大成年的教育費,配偶的生活費,至少要保1000萬壽險才夠,而這個未盡責任會隨著年齡增加而調整,如果你的孩子已成年,已經可以分擔家計,那就不需要這麼高額的壽險,因此定期壽險勝過終身壽險。

    🔑很多人買保險一次就買終身,尤其為孩子,但終身壽險都非常貴,而且保額非常少,一個40歲民眾如果要購買500萬的終身壽險,一年的保額是19萬。

    因此作者在書中提倡為孩子買定期保險而非終身保險的概念,理由是定期保險保額較便宜,低保費卻享有高保障,同樣的定期醫療險或定期意外險一年保費是1000多元,但終身的保費將近2萬元,甚至更多。

    🔑作者提出這樣的假設供家有孩子的父母參考:
    一、 購買還本型傷害險,期滿領回保費且終身保障

    一年2萬繳20年保費,共40萬,如果發生期間意外理賠100萬,如果20年到期平安無事,則領回40萬,並有終身100萬保障。

    二、 購買定期傷害險、其餘買入指數型基金

    一年保費1000,20年共繳2萬,期間發生意外理賠100萬,剩餘的1萬9,在這20年內都幫孩子投入0050利息再投入,總計以年化報酬率來看20年後平安無事,孩子可以存到74萬,還本金額更高。

    很多人一定會問那20年後沒有終身保障了怎麼辦?
    很簡單啊...繼續買一年期定期保單,隨著年紀增長大概一年需要2000,但這2000你已經可以從74萬生出來的利息去繳了,或許再過了20年,你已經達到投保年齡80歲,無法再投保,但你的存款已經累積到230萬了,其實也不需要100萬的生存保障了。

    如果是小孩從出生開始這樣投保,累積到孩子20歲會是他成年的好禮物,還有穩定現金流。
    這20年本金會不斷放大,利息也會持續增加,孩子20歲後的醫療險可以由他自己的儲蓄去支應。
    況且未來的醫療技術不斷更新不能保證現在投保的終身醫療險內容在20年後依然試用,另外通貨膨脹的效應下就算現在買實支實付一天3千的住院醫療,再未來20年3千可能只能住健保房...

    🗓️我也覺得孩子的未來世界有許多變化,用現在20年期終身保單的內容期望保障孩子滿20歲...甚至再20年到80歲的終身的生命歷程有點言之過早...甚至有點擔心啊

    二寶媽覺得這個方式可以提供很多新手父母參考,如果以一般小資家庭來說,夫妻兩人薪水,要扣掉自己的保險孩子的保險還有父母的保險等等,終身壽險是沉重的負擔而且一扣就是20年,期間解約就全部沒了,定期險是個很好的選擇,二寶媽的小孩也全都買定期險,包含公司團險(一個人才325元保證續保)省下來的錢拿去買定存股,當作孩子的儲蓄險,這樣的概念或許可以紓解一下昂貴的終身險負擔。

    總之是本建立良好儲蓄及現金流概念的書籍
    很適合社會新鮮人或毫無理財頭緒的人閱讀,如果這種書早10年出現就好了啊~~~哈

    購書網址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30503

    #效率理財王

  • 未成年保險理賠帳戶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2-04 20:11:04
    有 502 人按讚


    【未滿15歲死亡保險不賠???】
    網友貼給我一個新聞
    標題是這樣的
    「【台鐵狠摳賠償】保險公司不敢說的祕密 旅平險賠傷不賠死」
    內容大概就是在說這次的普悠馬事件
    未滿15歲的小孩死亡 旅平險居然不理賠

    先不管保險不賠跟臺鐵狠摳到底什麼關聯
    未滿15歲的小孩死亡保險真的不賠嗎??
    答案是「真的不賠」
    等一下不要激動不要急著丟雞蛋罵司法痛哭掐自己脖子喊著額娘我要為你報仇(?!)

    我們先來看看保險法的規定吧
    保險法107條第1項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看完以後我想很多人心裡想的應該都是
    「工蝦小?」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幫小孩保人壽保險
    死亡給付的效力要到小孩滿15歲才生效
    啊如果小孩15歲以前就掛掉
    那就退還加計利息的保費這樣

    難道未滿15歲小孩的命不是命嗎?!!!?
    等一下不要激動不要急著丟雞蛋罵司法痛哭掐自己脖子喊著額娘我要為你報仇(?!)

    保險法這樣規定
    是為了避免一些父母免父母為了保險利益
    幫小孩投保高額保險,但亂照顧小孩或是根本不照顧(不要說沒有,看看這陣子的新聞多少小孩因為疏於照顧死亡的)
    為了避免這些偏差的父母利用孩子賺錢
    所以保險法會訂出這樣的規定

    但是
    只是死亡不理賠
    如果受傷 殘廢等等死亡以外的風險還是有理賠的
    並不是新聞說的「保心安」

    保險法107條其實修過很多次
    曾經規定是14歲以下理賠200萬喪葬費用 又改成15歲
    然後又改成現在這樣

    一直都在保險利益跟風險中企圖取得平衡

    並不是隨便規定的

    而且
    就算覺得這條法律有修改的空間
    到底
    到底跟臺鐵什麼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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