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ikumi (啥說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因為沒取貨要被告
時間Tue Dec 19 13:31:46 2017
https://i.imgur.com/m6nwRcS.jpg 請問現在該怎麼辦呢?
會因為沒領到貨而被告嗎
711說貨是剛剛才被寄回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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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sohya: 她要告還要來你這咧 XD 12/19 13:33
→ yesohya: 你告他恐嚇取財未遂成立機會大多了 XD 12/19 13:34
→ yesohya: 另外我國沒她說的那條罪 12/19 13:35
推 k09127855: 莫慌,刑法第346恐嚇取財等著他 12/19 13:38
→ k09127855: 對了,是非告訴乃論喔! 12/19 13:38
→ yesohya: 你告她只要走進任何派出所都可以 XD 12/19 13:40
推 KKyosuke: 50倍賠償? 你反告成功率大的多 12/19 13:45
推 k09127855: 賣家是指刑法355詐術損害財產罪吧! 12/19 13:46
→ k09127855: 絕對不起訴處分啦! 12/19 13:46
推 alog: 五十倍wwww 12/19 13:59
→ alog: 你那個貼圖好嘲諷xd 12/19 14:00
→ galikumi: 抱歉那個貼圖是朋友亂點的 12/19 14:27
推 kery1120: 求償50倍~恐嚇罪get! 12/19 14:42
推 jaannddyy: 恐嚇罪 12/19 15:43
推 jaannddyy: 沒請法務的台灣中小企業嘴臉 12/19 15:47
→ jaannddyy: 你看看 蠢成這個樣子 12/19 15:47
推 spmark: 買東西卻不去拿,真的很令人討厭,自己面對吧 12/19 16:04
→ galikumi: S大 不是我不去拿 是我去拿後711店員跟我說 貨剛被送回 12/19 16:31
→ galikumi: 去 因為我那幾天有事而沒去拿貨 而且蝦皮沒通知我貨已經 12/19 16:31
→ galikumi: 收回了 他還停留在未取貨 12/19 16:31
→ yesohya: 沒關係 妳現在還有和解金可以拿 XD 12/19 16:37
→ galikumi: b大您那個是 多次下單不去拿 而且是同業? 12/19 16:41
→ spmark: 貨到店會有簡訊通知,有取貨期限,是你虧,別賴蝦皮 12/19 17:33
→ spmark: 雖然不會有事,但,請不要怪東怪西怪they 12/19 17:34
→ galikumi: 好的 謝謝s大 今天會在致電給蝦皮公司詢問 謝謝您 12/19 17:47
→ galikumi: 不過我真的是太忙了 所以沒注意到時間 以為只要看未取貨 12/19 17:50
→ galikumi: 就好 不過這也是我的錯 12/19 17:50
→ yesohya: 妳都有權取了再退了 不取不算啥也沒必要因此被恐嚇 = = 12/19 18:32
→ galikumi: y大謝謝您 12/19 18:38
→ wallachia: 貨物大約一個禮拜沒取就會退回 12/19 18:56
推 a9301040: 等他告 12/19 19:44
推 rtyujlk: 超好笑 教你一招 取了貨七天內退貨 看他告啥 12/19 22:07
→ yesohya: 是我就先告她了 有人送錢上門 不收白不收 12/19 23:17
推 yufat: 告得成再說啦zzz 12/19 23:56
噓 darkMood: 叫他一定要提告,千萬要提告,不然一輩子衰喔....... 12/20 02:29
推 yoo1122: 正當權利之行使不會成恐嚇罪 我想不到這有啥惡害通知 12/20 14:08
→ KKyosuke: 50倍損害賠償哪來的正當.. 12/20 15:19
推 mico861405: 「項此」會員... 12/21 12:26
噓 love110257: 怎麼沒人檢討原po不去取貨?訂了忘記,人家說要告才 12/21 14:12
→ love110257: 去取,說忘記我是不太信啦呵呵 12/21 14:12
→ galikumi: 回樓上 不是忘記 是去取貨時店員跟我說被收走了 再來 沒 12/21 15:54
→ galikumi: 取到貨時我有通知賣家了 並不是你說的 要被告了才去取貨 12/21 15:54
→ galikumi: 我不是來這裡討拍的 我是想知道如果被告了該如何解決 12/21 15:55
→ yesohya: 因為檢討原PO還要討論 取了再退適用消保法 12/21 18:24
→ yesohya: 那能不能直接不取 麻煩 XD 12/21 18:24
→ dddkids: 既然遊戲規定已經有未取貨會回收的規則,這本來就是買方 12/24 19:49
→ dddkids: 的權利,只是賣方會不會覺得幹想不想黑買家當然也是他的 12/24 19:49
→ dddkids: 權利,我不懂一堆正義魔人是在噓啥欸? 12/24 19:49
→ puppy0327: 提告為正當訴訟權,要反告恐嚇應該也是很困難的~ 12/25 17:35
推 yesohya: 告恐嚇的原因不是他要提告 是他要"50倍" 目的不相當 12/26 00:20
→ yesohya: 手段合法目的非法還是非法 12/26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