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朋友失蹤可以報案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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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朋友失蹤可以報案嗎產品中有2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4萬的網紅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安安大家好,本肥宅是台女兼民間團體的遊民社工,昨天在板上回覆了遊民相關新聞,並跟大家邀請有遊民問題可以問我。 我以為大家的焦點會在塔綠班或疫苗之類的新聞,這個回應數真的嚇鼠偶了,沒想到大家對遊民議題這麼感興趣,那我就來多寫一點我工作看到的事情,如果版主覺得不妥(可能跟原新聞沒啥關係了)可以把...

朋友失蹤可以報案嗎 在 志祺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19:28:18

(微雷,請小心)你知道海巡署長室也在看台灣熱門偶像劇《想見你》嗎?趕快點開內文來看看! - 《想見你》是一部由柯佳嬿、許光漢、施柏宇、顏毓麟領銜主演的懸疑、推理、愛情偶像劇,於 2019 年年底播出,並於今年二月完結。 - 劇情包含著時空穿越,讓整個故事錯綜複雜、撲朔迷離,甚至有許多觀眾再次二刷,為...

  • 朋友失蹤可以報案嗎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1 2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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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安安大家好,本肥宅是台女兼民間團體的遊民社工,昨天在板上回覆了遊民相關新聞,並跟大家邀請有遊民問題可以問我。

    我以為大家的焦點會在塔綠班或疫苗之類的新聞,這個回應數真的嚇鼠偶了,沒想到大家對遊民議題這麼感興趣,那我就來多寫一點我工作看到的事情,如果版主覺得不妥(可能跟原新聞沒啥關係了)可以把我刪掉,真不好意思。

    #前一篇文章聊到身懷鉅款的遊民就跟日本進口的壓縮機一樣非常稀少,我說我七年看到少於十個真的是客氣說法(0123456789都少於十啊大家!),並沒有每年都看到至少一個那麼頻繁。

    #但大家好像對很有錢的遊民很有興趣,我還是要認真澄清,千萬富翁遊民的比例是非常非常非常稀少的(大概千分之一吧),請不要誤會每個遊民都這樣,如果有興趣想了解遊民為什麼變遊民,可以參考我以前在八卦上發過的廢文,原始文章被洗掉了,但NPOst上面有備份。 https://npost.tw/archives/26009
    (【複習】Re: [新聞] 萬華街友被趕 他怒:你知道我的苦衷嗎?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803644103106589 )

    有些人問說,#為什麼億萬土地阿北不去找其他親戚賣掉他的持份換一筆錢?這裡有幾個條件:
    1.你要有親戚台灣電話
    2.你要能夠打給親戚
    3.你願意跟親戚說你現在的落魄狀態,賣給他們
    4.你的親戚願意買你那少的可憐的持份
    5.買賣土地曠日費時,還牽涉到稅金(這部分要請懂不動產買賣的專業大大說明了),還有你要有手機,親戚或土地仲介或律師或土地代書才能找到你。
    6.就算共同持有者願意買,你還要跟等著領你遺產的子女解釋為什麼你把他們可能得到的遺產賣掉了(如果你子女知道的話啦)
    7.強制分割這就不是我遊民社工的守備範圍了,但連我這個不動產外行人都知道要搞很久(甚至好幾年的官司),阿北要活到那個時候才可以。

    阿北光是在第一個階段就卡住了。那些久遠的親戚早就在外國,連死了沒都不知道。失聯幾十年的狀態下,你要怎麼找到他們?手機早就在流浪的第一天晚上睡覺時被偷了,連鞋子都被偷走,早上醒來只能赤腳跟路人乞討零錢,去便利商店買一雙最便宜的藍白拖。「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謄本啊!上面有戶籍地資訊啊!」你只能調直系親屬的資訊,假設這塊土地是你7個手足共同持有(那個年代都生很多),然後每個手足又生了三個小孩,這樣至少就有21個人要聯絡,而你手足的子女個資,你是沒有權限調閱的,你只能調直系。

    再來是就算你調到你子女的資料了,上面也只會有戶籍地址,不住在戶籍地根本是常態。
    而且這個阿北的子女都在外國,他也沒有想要放棄身為父親僅存的自尊,告訴他們把巴流浪在街頭,只能靠路人接濟的飯糰。(要是我可能也會跟他做一樣的選擇QQ)

    阿北的這個故事帶給我的啟示是不要生小孩,這樣我以後初四了必須申請低收入戶時,不養我的小孩的才不會收入被算進我的收入,#造成我無法申請低收,然後我又不好意思告他們。#共同持有的土地最好也趁能分割的時候割一割,以免像這個阿北一樣,我當初幫他找不動產專業人士調土地資料時,複雜的人名與關係已經可以媲美魔戒三部曲全部出場人物或斯卡羅的一萬倍了。

    然後在我做盡了一切努力之後阿北就消失去南部了,幹你娘。雖然時間重來或他再次出現的話,我應該也是無法幫他啦,可能只能公部門社工用539專簽了吧,這就不是我這個小廢物的權限了。

    唉,社工這個工作啊,無力感真的很多很多。其實有好多人,都是我沒辦法幫忙的。我工作的時候常常都覺得自己很廢,像是疑似精障但沒有病識感又沒有自傷傷人所以不能強制安置、因為以前在收容所曾經東西被偷被霸凌不想住收容所、還在酒癮或毒癮的狀態、囤積症、不願意告子女、要坐輪椅但身障生活補助金不足以負擔電梯大樓租金、住在違建無法申請租屋補助、容易與職場人際起衝突但又還沒65歲身障輕度、智障邊緣但不是智障、流浪一兩天我要去帶她安置的那天就消失......。

    哎呀呀寫太多怕大家不想看,但看大家留言說辛苦了、很偉大什麼的,我都覺得很愧疚、承擔不起。我只是一個很廢、很多事情都做不到的人,而我也不覺得上面這些困境是任何一個社工能做到的,所以我才會上來發廢文,想讓更多人關注這個議題,我們從不同的位置一起去做自己能做的好事,這樣才能減少更多人流落來街頭,畢竟沒有人一出生,就是遊民的。

    有很多留言也說,要有四千萬才能當遊民、連遊民都有老婆。想跟大家說一個好消息(不然前一段我把氣氛搞氣氛太差了抱歉),就是啊,#台女並不是只看錢的喔!身為一個台女兼遊民社工,#我發現很多男遊民啊,#都有女朋友呦ㄏㄏ。他們窮到爆,但為什麼他們的伴侶會跟他們交往呢?
    有的人雖然窮,但很願意花時間在伴侶身上。有的人雖然又窮又機掰,但女友精神疾病發作的時候,是他不離不棄的守在他旁邊,每天在捷運站門口乞討到的錢,都會去買一瓶她最喜歡的生活泡沫綠茶(還指定一定要這個牌子,幹),去康家看她的時候,一次送給她。

    我每次都很生氣,因為幫個案強制儲蓄的時候,聽到他把好幾萬當成紅包送給女友的孫子我就想說幹那又不是你親生的你這個盤子!!我花多少口舌與技巧才把這些錢存起來,你他媽......「那我看到她孫子叫我阿公,我就覺得很幸福......。」阿北望著遠方自己跟自己講話,我剛剛想殺人的戾氣整個都軟掉了。

    唉,那有多幸福呢,我光想就覺得一定很棒吧。好啦,都包,都給你包。

    雖然我懷疑他女友根本就是為了低收入戶補助金跟他在一起,但看到他幸福快樂的樣子,
    我就覺得好啦你高興就好了。

    話題怎麼會講來這邊?啊對啦是要講 #我交不到女朋友都是因為台女只愛錢 這句話是假的,如果你真的想交,好好對待眼前的每個人、交友軟體滑起來、徵友訊息放出去、不要把女生分成可幹不可幹,保持善良,就會有女朋友了啦,就算真的交不到女朋友,你也可以試試看跟男生交往看看啊,說不定會找到另一片天地。

    大家都說阿北不找子女是他活該,#那我再講另一個有子女的大老闆變遊民的故事好了。以下的小故事都隱去個資。

    人生就跟爬樓梯一樣,要從低處往上爬樓梯到101頂樓要花很久而且很累,可是從101上跳下來摔在地上,只需要幾秒的時間。

    阿北以前是開工廠的,跟老婆育有一個小孩。後來阿北生意失敗工廠倒閉,跟老婆那邊的親戚借錢但還不出來,老婆很怒就離婚了,小孩跟老婆。

    事業失敗的阿北到處流浪做粗工,一個月收入六千塊,剛好睡路邊,把錢拿來吃飯跟交通,偶爾拿去買佛珠跟玉佩(幹拎娘買個屁佛牌但我有忍住不要罵出來,我是個專業的社工,我學會用好的兩個代替靠北),他希望神明可以保佑他人生好起來。

    阿北很想念孩子,我陪他去戶政事務所調戶籍謄本,查到孩子的地址,我陪他寫信(因為他沒錢買信紙),他說「我不會寫啦社工你幫我寫」我說「幹拎娘小孩是你的還是我的」
    不是啦我當然不會講這麼不專業的話,我只是笑笑的說他先寫,寫什麼都可以,我會幫他修改、出主意,他放心吧。

    他盯著信紙,手開始抖,然後慢慢寫上孩子的名字,說爸爸很想你。他邊寫邊哭,字本來就很醜了,豆大的淚珠更是把整張信弄得更難讀。我沈默的想著幹,原字筆應該拿油性的給他才對。

    信寄了好多次,每次都查無此人被退回我的辦公室(因為遊民沒有信箱可以收信),我每次看阿北很興奮來找我問我有沒有回信,我只能搖搖頭。然後我就帶他去報警,報子女失蹤。報案的那天,我坐在他旁邊等著做筆錄,#員警說因為子女已經成人了,就算找到,#員警也無法告知他子女所在地址,#除非子女自己願意講,#他們才能幫忙傳話。阿北請警察一定要告訴他子女他的電話,警察說好,也留了阿北的資料。

    後來你們也猜到了,警察找到子女,子女銷案,但不願意透露行蹤,阿北只知道子女還活著。

    我不知道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某天阿北很激動的打給我,說他子女打給他了。我很高興的問他發生什麼事,阿北說有個無聲電話打來,那一定是他的孩子,他很激動的對無聲電話大喊「xXX是你嗎!我是爸爸啊!」他喊了很久,電話都沒有回音,然後掛斷了。他手機儲值卡沒錢了,只能接不能撥,拜託我幫他聯絡。

    我用Whoscall查了那支號碼,那是一支上千人通報過的詐騙電話,大家都說這支電話無聲騷擾,不要接。

    「不可能、不可能」阿北不接受我的答案,他空洞的轉身離開辦公室,不知道是藍白拖破掉導致的足部蜂窩性組織炎,還是他此刻魂不附體,他搖搖晃晃的離開。

    我也很難過,我多希望像上一篇的留言一樣,這些都是唬爛的,如果這些悲傷都是唬爛就好了,如果我說的都是假的、我掰的、如果大家都可以真正過快樂的生活,那就好了。

    可是就不是啊。
    我說的每個字,都是真的。』

    Re: [新聞] 4千萬身價街友被長照女主任偷偷登記結婚 https://disp.cc/b/163-e0Tl |前情提要 https://www.facebook.com/PttGossiping/posts/2410647919072858

  • 朋友失蹤可以報案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4 16:30:49
    有 702 人按讚

    【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

    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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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

  • 朋友失蹤可以報案嗎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2 15: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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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國獎券之真假富翁糊塗死?(上)】 #曲折離奇堪比連續劇
      
    對我們來說,鬼月不是農曆七月,還有每年五月,報稅季一來,絕對讓你的鈔票有去無回,全民哀爸叫母,嘆聲連連。
     
    但是,不管什麼時代,政府也總有辦法,要你心甘情願地笑著把錢交出來。
     
    還記得台灣彩券剛剛發行的那一年嗎?那時候,街上每一家彩券行都是門庭若市,劃選號碼和買彩券的人,開獎時,只要有電視的地方,前面一定都擠滿了拿著彩券緊盯螢幕的人,人人仰望著電視,嗷嗷待哺地等待螢幕上餵出那幾個數字能和自己手上的重合。這期槓龜,下期再來,有夢果然最美。
     
    其實,彩券不是一九九九年才問世的新產物,早在一九○六年台灣就曾發行過彩券,那時台灣仍受日本統治,政府的財源不足,為了籌措經費,曾經參酌各國發行彩票的經驗,特別成立彩票局來發行台灣的彩票。沒想到彩票的銷售好得嚇死人,連帶造成偽造彩券、違法轉售等亂象,讓政府一下子hold不住,只好在一九○七年終止發行,短命的台灣彩票只發行了五期,連開獎用的彩票局都還沒蓋好,彩票就再見了。
     
    #愛國公債到愛國獎券
      
    沒想到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彩券竟然捲土重來!戰後百廢待舉,同樣是財政困難的年代,政府左支右絀之下為錢想破頭,不知道要從哪裡變出錢來才好。一開始先於一九四九年發行「愛國公債」,算是向民眾借款,希望大家把錢拿出來共體時艱,相忍為國。這項在蔣介石日記中寫著「只許超募,不得短募,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募資計畫,一推出之後卻不如預期,眾人購債冷淡,逼得當局用各種方法軟硬兼施地募購愛國,像是要求代理商必須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愛國公債才能提取存放於海關的進口西藥等等,(〈提取海關西藥 須購愛國公債〉,《聯合報》1951年10年24日,第6版)這下藥商也急了,台灣省西藥公會召開緊急會議,建請政府手下留情,不要硬性規定購債的百分比,而由西藥商自動認購。(〈藥商認購公債 請勿硬性規定〉,《聯合報》1952年02年13日,第3版)
     
    購債和還本都明明白白的「愛國公債」沒人要買,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政府於是又想到一招:發行「愛國獎券」。
      
    #勸購獎券歌
      
    「愛國獎券」從一九五一年四月開始發行,一直到一九八七年底停止發行,對獎方式和獎金歷經幾次改變,不同時期的券面設計也不一樣,曾經榮登券面的有國寶奇器、忠孝節義的故事、中國各地山川名勝等,藏有「打回大陸」、「重整河山」、「消滅共匪」、「反共復國」、「確保金馬」、「驅逐俄寇」等政宣標語,或是「獎忠勸孝」、「厲行節約」等品德訓詞,提醒我們「發財不忘愛國」、「致富仍須忠孝」。不過,「愛國」是其次,「獎券」才是真的,和獎號比起來,什麼反共抗俄、教忠教孝,都不再重要了。
      
    愛國獎券的熱銷,和券商的積極勸購有很大的關係,一九五五年,本名夏承楹的作家何凡在《聯合報》副刊「玻璃墊上」專欄中寫了一篇〈勸購獎券歌〉,描寫當時愛國獎券的紅封套背面,為促銷獎券的台語歌詞:
      
     阮是十八愛國花 為國心和齊
     手提獎券出來賣 站在十字街
     一張五元無賴多 每月開獎有二回 
     獎券啊!買獎券 先生緊來買 太太緊來買
     愛國發財好機會 福氣的人來交倍
     青年的人不可慢 先買心先安
     第一特獎二十萬 結婚兼買田 
     不免煩惱家貧散 變成富翁無為難
     獎券啊!買獎券 哥哥請你等 妹妹請你等
     開獎日到著有按 愛國發財偶然間
     無論男女或老幼 上流或下流
     愛國心肝同一樣 一人買一張
     請你節約著煙酒 買著獎券助歲收
     獎券啊!買獎券 獎券買入手 福到免憂愁
     祝你愛國的朋友 有財有福的新秋
     
     -〈玻璃墊上/勸購獎券歌〉
     
    當時常有年輕貌美的「獎券西施」在各處推銷愛國獎券,何凡還建議發行獎券的台銀應徵求華語版的「勸購獎券歌」,增加傳唱度。
     
    另一種行銷方式是透過傳佈中獎訊息,營造一種「愛券很好中,致富不是夢」的氛圍,當時報紙上時不時的就會出現平凡無奇的老百姓因彩券中獎而一夜致富(〈女生神女均屬無緣 貧農獨佔萬人鰲頭〉,《聯合報》1952年01月09日,第6版聯合副刊、〈糖廠小職員 欣慶中特獎〉,《聯合報》1953年06月23日,第4版、〈工人中特獎 親友賀財神〉,《聯合報》1953年11月07日,第4版),或是家貧卻忠義的孝寒之士感動財神,中獎之後祭祖修屋、造橋鋪路等(〈孝義寒士中獎 買牲祭祖捐資修橋〉,《聯合報》1953年01月12日,第4版聯合副刊),看完這些報導,人人都會相信只要獎券在手,「我的未來不是夢」。
     
    直到一九六二年台灣電視公司開播為止,報紙和廣播是民眾獲取訊息的主要管道,愛國獎券開獎後的獎號;得獎人的姓名、職業,甚至是詳細的地址,都鉅細靡遺地刊登在報紙上,我們就曾在報紙上讀到這一系列的報導。
      
    #樂悲同生的獎券命案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七日早晨,家住屏東縣滿州鄉的二十二歲男子陳清順,和他二十一歲的女友(報初載姘婦,後為女友、未婚妻)賴金里雙雙被家人發現躺臥家中,被發覺時已回天乏術,相驗後發現兩人是在前一晚夜裡七時五十分吞服老鼠藥自殺。
     
    陳清順和賴金里兩人都還年輕,為什麼要自殺呢?
     
    為了一張獎券,為了二十萬。
     
    讓我們把時光倒轉一點,原來事情是這樣的。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日,第一五一期愛國獎券開獎了,第一特獎獎號是「六五七七四九」,獨得獎金二十萬。
     
    陳清順不可思議地看著自己手上這張繪著「錢塘大橋」的獎券,他腦中一片空白,心跳好快。
     
    這張獎券上面的號碼,就是「六五七七四九」,換句話說,他中了第一特獎。
     
    陳清順本來就有購買愛國獎券的習慣,開獎的前一天,清順到省立屏東醫院探望因病就醫中的父親陳萬福,順手在第一商業銀行屏東分行附近的一家獎券攤買了四張隔天開獎的第一五一期愛國獎券。二十一日早上,清順在路上遇到換帖的友人黃庚古,交情不錯的兩人,過去經常合買彩券,「我買了四張獎券,袂公家否?」這次清順也順口問了庚古要不要一起分攤彩金,合買這些獎券。庚古答應了,拿錢給清順,兩人協議由清順保管獎券,而清順寫下四張獎券的獎號給庚古。
     
    然而這時候,兩人並不知道財神爺已經來到滿州,第一特獎就在他們手上。前一日開獎以後,中獎號碼刊登在報上,但是因為滿州地處偏遠,當日的報紙通常得等到下午才能配送過來,於是這天下午,拿著獎號回到家的庚古,向鄰居借來一份報紙,翻開一看……
     
    是第一特獎!
     
    庚古把報紙緊緊抓著,三步併作兩步地衝到清順家。「清順!清順!中啦!中啦!」一人可以分得十萬元!當時《聯合報》零售一份才七角,十萬元簡直就天文數字!直到深夜,清順與庚古仍共睡一床,繼續開心地暢談領獎以後的計畫。
     
    沒想到隔天一早,庚古醒來後,身旁的清順卻不見了。他起初不以為意,原以為清順像往常一般做田去了,可是到了晚上卻仍找不到他。庚古開始懷疑,清順是不是見財忘義地獨自跑去台北領獎了?庚古越想越著急,匆忙跑到恆春警察局報案,控告清順侵佔,警方見事涉鉅款,連忙要陳萬福出面,把清順找回來。
     
    就在一夥人忙著東奔西走尋人時,清順回來了。清順先是否認自己去台北領獎,又解釋獎券被妹妹洗衣時弄破了,根本沒有侵佔獎金的企圖。
     
    可是,清順私底下卻又找村長和民代來喬,要和庚古和解。清順說,庚古當時只給了三元當購券資金,「說好的十元呢?」當兩人達成了清順得十三萬獎金、庚古取七萬的協議和解後,清順遂拿出來所謂中了第一特獎的獎券,卻是一張數字模糊不清、僅剩下「FG」兩個英文字和「5xxx49」三個數字的破紙。
     
    庚古拿出早先清順抄寫給他的獎號單質疑清順,上面寫的明明就是第一特獎的獎號,但陳清順卻說抄錯號碼了,其實沒有中。對清順已完全失去信任的庚古不禁懷疑,清順失蹤的那段時間,是不是專程到外地尋找頭尾是五和四九的獎券,在將它洗破來魚目混珠?於是又到了屏東警局告狀。
      
    這時候,屏東刑警隊的吳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陳清順明明說沒有藏匿彩券,但是開獎以來已經月餘,卻又沒有人前去領獎,能夠注意到本案的細節,真不愧是辦案豐富的老刑警。當時警察的辦案方式,就是「不分畫夜加以盤問」,最後陳清順「經不起刑警人員的追究和乃父陳萬福的苦苦哀求」,終於承認將獎券藏匿在家裡正廳左側大房的屋頂茅草內。
      
    得到消息後,刑警隊大隊人馬立刻前往陳家進行搜索,然而眾人大費周章地翻遍茅草屋頂,直到深夜卻找不到獎券,無功而返,再次訊問陳清順。沒想到陳清順卻說自己只是隨便講講的。把刑警們整得翻過來倒過去的,真是狡猾!
      
    就在刑警們被耍得團團轉的同時,竟然收到台銀的通知,說第一特獎的二十萬元獎金已在九月二十日被一名新竹的婦人憑券領去了!
      
    憑「券」領去?這倒底是怎麼一回事?
     
    (敬請期待下回分解)
     
    文 ︱ 蔡蕙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圖 ︱ 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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