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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譜李昂星 在 一本好小說的誕生(拿起筆就能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稿費〉
說到稿費,不免無言/顏以對,常有作家向我抱怨,四十年稿費沒漲過!有作家對我說起四十幾年前,拿到一字一元的稿費,他當時月薪一千多元,一篇一萬多字的小說,稿酬幾乎是一年薪水!聽得我又羨又愧,回答他:「您至少過過那種好日子,我呢?誰不想生在盛唐啊!?」
我說「盛唐」不全然是「比喻」,唐代文人「稿費」之優厚,真的令人咋舌。就從初唐說起吧。據說王勃因為辭采華麗,慕名請求代筆者眾,於是他家裡「金帛盈積」。到盛唐有個李邕(李北海),能詩善文工書法,達官貴人、各地寺廟紛紛重金請他寫文章,他寫過數百篇這類「邀稿」而成鉅富。杜甫詩曾描寫李邕家的派頭:「干謁滿其門,碑版照四裔。豐屋珊瑚鉤,麒麟織成罽(讀ㄐㄧˋ,織毯)。」被認為是自古以來因寫文章而獲得最多錢財之人。這樣好的事,怎沒落在杜甫先生頭上呢?
從前不稱「稿費」,稱「潤筆」,語出《隋書˙鄭譯傳》。鄭譯是隋朝開國元勳,後因被舉報「貪贓求貨」以及對母不孝等事遭到貶官,但隋文帝感念他當年共患難之情,又把他召回京城賜宴,酒酣耳熱之際,便要內史令李德林立即草擬詔書恢復鄭譯的爵位,宰相高熲一旁戲說「筆乾了」,鄭譯答:「不得一錢,何以潤筆?」我猜這鄭譯先生大概真的滿腦子錢,才能一脫口就是這種幽默吧。
潤筆的形式不一定是金錢,古人向文人墨客求取詩詞書畫,或是碑銘志序,除了以金銀酬謝,還可以物易物呢。比如王羲之愛鵝,李白要喝酒,而蘇東坡,據稱送羊肉也可以。
究竟從何時、哪一份刊物開始有了稿費制度?我查閱的書籍文獻都沒有明確記載。早期的副刊或是類似副刊的版面,經常是主編自己寫稿,編者即作者,連徐志摩接編北平晨報副刊(1925年10-1926年10月),據說每星期要寫幾千字應付版面。但也不可能編輯全部自己包了,還是要對外張羅稿源,稿費的制度化,可能就是在副刊形成的過程中,慢慢建立的吧。至於副刊的形成,容後另篇談論。
可以確定的是,報刊稿費的概念,是在有了副刊之後,在此之前,一般的觀念,到報社刊登文字不僅沒有稿費,並且是要付費的。清同治十一年(西元1872年)3月23日創刊的《申報》,創刊號發表〈申報館條例〉被視為最早的文藝徵稿啟事,曰:「如有騷人韻士有願以短什長篇惠教者,如天下各名區竹枝詞及長歌記事之類,概不取值。」「概不取值」的意思,就是不向你收費。
在副刊興起,甚至成為報業競爭主力之後,稿費自然應需求而生,從每篇奉酬雞蛋兩個,到一篇海外通訊稿費50元天價(當時米價5元一擔)皆有之。
今日稿費普遍在每字1至2元之間,專欄或重量級名家另有標準,詩一般每首以一千字計算,長詩另計。插畫、攝影等圖象標準較複雜,每幅約在六百至三千元之譜。大致如此,與四十年前相去不遠,難怪資深作家經常感慨。我同時是作家也是編輯,比誰都嚮往過去的好時光。
昔日聯副最被稱道的是還曾經「養」過一些作家。那是民國66年,馬各執掌聯副,他以「聯副撰述委員」名義與十餘位年輕作家簽約,每月支付五千元作為作家的「生活基金」,鼓勵作家安心創作,如有作品發表,稿酬另計。當年獎勵的作家包括吳念真、小野、丁亞民、季季、李昂、朱天文、朱天心、蔣曉雲、三毛、蕭颯等十餘位,今日回顧,真是花開滿樹。我在聯合報六十周年時訪問小野,他回憶跟聯副簽約,整整五年,聯副每個月付給他五千元讓他安心寫作,「而且聯副這個約簽得很鬆,雖然說最高的期望是每個月交一篇稿,稿費還另計,但是只有朱天文、朱天心乖乖的寫,就真的成為職業作家。而我跟吳念真還照樣在別地方上班,他白天在療養院當圖書館管理員,晚上是輔大夜間部學生;我也是三心二意,不敢把工作辭掉。稿子寫不出來,馬各也不怪我們,完全沒有懲罰。出書也未必要在聯合報系,非常的寬厚,到現在想來仍是不可思議的機制。」
不可思議的美好時光,過度緬懷,有害身心。今日全球報業媒體的生存困境難以盡述。有一次劉克襄大哥見到我,搖了搖頭:「以前我們整天擔心有一天副刊會不見,原來……有一天整個報紙都會不見!」但說到最絕望處,我又沒有那麼悲觀了。不僅依舊保有無可救藥的樂觀,遇上一些還沒投稿來,先來電仔仔細細詢問稿費多少錢?怎麼計算?如何支付?刊出多久會寄出?不能多一點嗎?能不能不提供身分證字號(怕我們盜用)?甚而有擔心我們竊取他的稿子而要求一收到稿件先付費種種的問題、要求時,我刻薄的劣根性立刻壓倒愧疚之心,得非常努力壓抑自己不要迸出這湧上喉頭的話來:「你稿子能用再來說吧!」
(原載七月號《幼獅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