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有無獲得監察目的之通訊資料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有無獲得監察目的之通訊資料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andalphon (ss)看板PttLifeLaw標題[其他] 收到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時間T...
事實經過:
這是發生在我親戚身上的事,上週他收到板橋地院寄來的掛號,
裡面是『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股別:強股
案號:098年監通字地000437號
案由: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受監察處所:遠傳何信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期間:自97年7月18日10:00時起至97年8月16日10:00時;
方法:監聽、錄音、其他()
聲請機關: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執行機關:台北市政府刑事警察大隊,
有無獲得監察目的之通訊資料:有
而上面所標示受監聽的電話號碼經查為遠傳電信的門號,
但是這支號碼他本人並沒有去申請過,很明顯是個人資料被盜用,
他本人有親自到警局想要備案,接洽的員警要他去向該公司申請當時申請這支號碼的
申請書資料,可是遠傳的態度很推託(這幾天客服電話打了N通,轉接來轉接去的,
沒有明確回應不打緊,推託之詞一大堆),明顯不願意調給他...
我親戚目前為止除了這封公文以外沒有接到其他通知...
問題:
1.這份通訊監察通知書中『有無獲得監察目的之通訊資料』欄位中註記『有』,
這樣的註記是什麼意思?
2.遠傳電信這樣的態度及方式有沒有觸法?很明顯是因為它的疏失造成消費者的不便,
如今消費者為求自保想要調自己的資料(雖然不是他本人去申請的,但掛自己的名字
,總是有權力去過問吧!),他們有什麼權利用這樣的手段去阻擋消費者調資料?
我有問過直營門市的人員,他們表示這是所謂的『經銷門市』弄出來的,
所以他們也不會知道,他們可以這樣就把客戶資料被盜用的所有責任推掉嗎?
除了把這件事情告訴消基會以外還有其他的方法或管道嗎?我是覺得就算是無法處
罰該公司也要讓大家知道這樣的事情,不抵制一下他們是真的不會怕。
3.這件事情不果放著不管或是沒有處理到一定的程度的話,後續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比方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註記有案底之類的,以至於影響到日後求職)
感謝推文人士的熱情回應並在此說聲抱歉,
因為我的文筆不好,問題重點寫的不明確,所以導致大家的誤解,我做了些微的修改,
還請大家多多幫忙,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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