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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代號及名稱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衡平公司有價證券自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今日(10月8日)公告衡平公司(股票代號:8934)有價證券自109年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衡平公司因處分重要子公司致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且其轉型效益尚未顯現,影響股東權益重大,另未依規定於讓與基準日前至少30個營業日向櫃買中心申請,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2第1項第20款及第21款暨第15條之11第1項規定之情事,爰依規公告衡平公司有價證券自109年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第十二條之二:
發行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中心得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略)
二十、因合併、讓與、分割或移轉從屬公司股權,有違反第十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三、第十五條之十一、第十五條之二十、第十五條之三十二或第十五條之三十三第二項但書之規定者;或變更公司名稱為投資控股公司,不符合本中心「投資控股公司申請上櫃補充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及十二款之規定者。
二十一、其他有必要終止該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重大情事者。
第十五條之十一:
上櫃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概括讓與、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其他法律規定讓與全部或主要營業或財產,上櫃公司應於讓與基準日前至少三十個營業日向本中心申請,經本中心檢視其所送各項書件齊全暨由經理部門審查無下列各款標準之一者,得繼續上櫃:
一、最近二個會計年度未包括讓與之營業或財產之經會計師查核之合併或個體(或個別)擬制性財務報表所示之擬制性營業收入或營業利益,均較其同期合併或個體(或個別)財務報表所示之營業收入(含停業部門)或營業利益(含停業部門)衰退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最近二個會計年度未包括讓與之營業或財產之經會計師查核之合併或個體(或個別)擬制性財務報表所顯示之擬制性營業損失,均較其同期合併或個體(或個別)財務報表所示之營業損失(含停業部門)為大者。上櫃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概括讓與或依公司法第一八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投資控股公司,且該投資控股公司符合本中心「投資控股公司申請上櫃補充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及十二款之規定,並百分之百持有受讓公司之股份者,應依本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向本中心為上櫃有價證券內容變更之申請。
有價證券代號及名稱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又一家興櫃公司要終止交易了
#不過台霖稍微比展頌有誠意一些
#至少願意花錢從市場買回一千張
#買回比例1000/35700=2.80%
受輔導公司名稱:台霖
受輔導公司代號:8496
輔導證券商:元大證券
已輔導月份:42個月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該公司因鑒於整體經營發展規劃考量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興櫃市場股票登錄掛牌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故有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八、四十條規定停止或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情事。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該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掛牌買賣,主要係基於整體經營發展規劃之考量,目前營運資金尚足以應付相關業務營運之需,終止興櫃掛牌買賣尚不影響公司實際業務運作,故該重大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並無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該公司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之程序,業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執行,後續相關作業程序將依法令規定辦理;另股票停止公開發行之確切日期,將俟1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並經核准後公告。該公司董事會亦通過執行庫藏股一案,以不高於每股10元之價格買回股數1,000,000股,以維護股東之權益,降低終止興櫃股票掛牌買賣對股東之影響。經評估此重大事件對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且公司之因應措施尚屬合理。
有價證券代號及名稱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受輔導公司名稱:展頌
受輔導公司代號:4427
輔導證券商:國票綜合
已輔導月份:35個月
重大事項:
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八、四十條規定停止或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者;或前開事項有重大變更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本公司為配合營運發展所需之考量,於108年8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於同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發佈重大訊息,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故有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四十條規定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情事。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本公司經108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買賣,係基於未來長期發展策略考量,此事件對本公司、所屬產業及市場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買賣,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於108年8月5日辦理興櫃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且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43款規定發佈重大訊息,且同日於記者會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申請終止興櫃股票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