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971248521 (Faymi)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月薪是30天還31天計算
時間Sat May 12 23:24:14 2018
剛剛google了一小時
很多文章都說月薪不論大小月都用30天去算
我問朋友他說看公司 有的用31天去算
所以法規有明文規定只能用30天算嗎?
還是31也可以
我薪資單被用31去算 想了解有沒有違規 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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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0.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6138657.A.825.html
推 slme: 30天吧,我以為是用240小時計算05/12 23:26
推 orgre: 沒明文规定05/12 23:28
→ orniouze: goo.gl/2VYB3w05/12 23:41
→ petertg: 依民法,一個月30天計算05/12 23:44
所以公司用31天計算 我可以申訴嗎
→ petertg: 勞基法沒有明文的部分,是因為民法已經有規範了05/12 23:44
→ petertg: 否則2月28天,你事假一天扣薪水不就扣超多?05/12 23:44
※ 編輯: a0971248521 (180.217.110.147), 05/12/2018 23:49:31
→ petertg: 樓上有貼勞動部函釋,"雙方約定"的話可以31天 05/12 23:50
→ petertg: 你可以主張依照民法123條一月30日,一年365日之規定 05/12 23:50
→ petertg: 比較需要注意的是你的勞動合約,若有載明視同你同意 05/12 23:50
→ petertg: 不過我猜公司勞動合約應該不會寫月薪依照實際發生日計算 05/12 23:51
→ petertg: 若兩者計算有影響你的權益,可向公司HR反映 05/12 23:51
→ petertg: 若反映未果,請向勞動局或勞動部陳情網頁舉報 05/12 23:52
→ roder: 30 05/13 00:55
推 AmerieBB: 之前有跟你類似經驗,去找人事談他們跟我說到職的第一 05/13 02:42
→ AmerieBB: 個月跟離職的當月若是不足月就看是大小月去除,他們還 05/13 02:42
→ AmerieBB: 找法條來證明沒有違法 05/13 02:42
推 ytw8216: 不分大小月,30天 05/13 06:03
推 tio2catalyst: 雙方都同意都可,一般都30天,好算避免紛爭 05/13 09:01
推 fab4312: 這我有打去勞工局問過了 勞工局說用30天或實際天數都可以 05/13 11:38
推 verwaltung: 雖然公、私部門的處理方式可能大有不同,不過還是提出 05/13 11:45
→ verwaltung: 公家機關的日薪計算方式予您參考。公務人員俸給法第3 05/13 11:45
→ verwaltung: 條第2項本文規定: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 05/13 11:45
→ verwaltung: 實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 05/13 11:45
→ verwaltung: 月全月之日數計算。意思是說看那個月份有幾天就除以幾 05/13 11:45
→ verwaltung: 來計算。所以譬如說1月的薪水要除以31,4月的薪水要 05/13 11:45
→ verwaltung: 除以30,2月的薪水視情形要除以28或29。至於私部門的 05/13 11:45
→ verwaltung: 話,則是要看您與公司簽訂的契約或是公司規定。 05/13 11:45
→ xeme1996: 你們公司一年有372天... 05/1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