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最高限額抵押權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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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限額抵押權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4 1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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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貸結清,為何房子還會被法拍? 裡面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塗銷抵押權的正確步驟是什麼? 塗銷不塗銷的優缺點各是什麼 ?

    有朋友提到曾經向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把房產抵押給銀行借錢,最後這筆房貸已經還清,為什麼銀行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他的房產?

    這有幾種可能:
    1.『人客』還有其他欠款:

    我們跟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時,會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我們以為房屋抵押的目的只有針對這件銀行貸款,但通常『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會是針對一段期間內,債務人欠銀行的債務,如果我們仍有跟同一間有其他債務關係(例如:信用貸款、融資、保證…),也可能會因為有其他債務關係沒有清償,而遭受到拍賣。

    此外,就算沒有設定抵押權,銀行為了其他債務沒有清償,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返還借款訴訟、本票裁定…等,之後在聲請拍賣房產。

    2.銀行算錯了
    銀行因為計算錯誤,認為客戶還沒有還清貸款,因此進行拍賣房產的動作。

    如果碰到這樣的狀況,我們在跟銀行溝通無效後,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如果評議不成,再向法院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3.『人客』被設計了
    如果真的已經還完債務,竟然房屋被法拍,而銀行又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人客』又提不出還款證明,先跟銀行聲請影印所有資料,再好好回想,這整個過程『陷阱』在哪裡?例如:這次銀行貸款是由何人介紹?有沒有代辦人?何人經手貸款流程?錢有沒有被其他人拿走的可能?還款來源?……確認可能的問題點後,再提出正確訴訟來走出陷阱。

    例如:發現是銀行承辦人員偽造你的名義增貸100萬元,借據上面簽名不是你簽的,你戶頭的錢轉出,也不是你做的。可以向偽造文書的人提起刑事告訴,也可以向法院主張『確認債權不存在』。

    至於塗銷抵押權的正確步驟是什麼?
    向銀行取得(1)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清償證明)(2.)他項權利證明書。
    之後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填妥土地登記申請書並蓋章,附上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等)。

    不去塗銷抵押貸款的優點在於:之後再貸款,免除掉再次設定的手續。也有人故意留下塗銷登記,使自己的財產在外觀上看起來『有債務』,減少第三人『肖想』房產的機會(之前有詐騙集團專挑沒有抵押權要出售的房屋,假意要購買,在沒有履約保證的情形下,買家過戶後迅速在轉手,而這個買家卻付不出錢來,造成屋主損失慘重)。

    不塗銷抵押權登記就是讓債權人仍然對房產有拍賣的『權利』,所以,除非有特別考慮,在還清債務後就去辦理塗銷底押權登記,才是對房產有最好的保障,就不容易輕易被『法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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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中的建物並非本故事中的建物

  • 最高限額抵押權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20 0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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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小學生作文課『我的志願』:當庶民。

    🔥摘錄:

    「比佛利莊園」是在2012年3月完成,每戶內設電梯,擁有5車位,當時建案文宣標榜大建坪、大面寬,誇稱「一墅一城一王國」,全案僅興建13戶,並在2013年5月以2250萬元賣出第一棟,是社區外側占地最大的一間,最後一次交易是在2017年5月,以1180萬元售出占地約50坪的房子,前後一共賣出11戶。

    再根據財產申報書上的土地資料,發現其中一戶尚未出售的別墅是登記在李佳芬名下,占地193平方公尺,直到今年2月開始辦理信託登記,委託人(即所有權人)是李佳芬,受託人則是玉山銀行,該間房子也在2015年向玉山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

    而另一間未出售的別墅是在李佳芬名下別墅正對面的另一間別墅,建物登記在翰霖坊建設公司名下,土地所有權人是李姓女子,但從身分證號確認並非李佳芬所有,但兩棟房產的所有權人登記住址,都在西螺鎮詔安里埔心路72號,就是《李佳芬胞弟議員李明哲的服務處》。

  • 最高限額抵押權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9-25 1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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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匯豐系列🔆
    ▍保證專題研究
    【作 者】蔡明誠.陳洸岳.楊淑文.曾品傑.吳光陸.陳榮隆.謝哲勝.林誠二.陳聰富.吳從周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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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防止主契約之債務不履行而難以求償,契約當事人往往希望能有第三人出面擔任保證人,為債權多提供一份保障。而保證契約之發生,必先有一主債權債務契約存在,並不無中生有;且因保證係為債權擔保,因此常會面臨與同為債權擔保之物上保證責任競合之問題。本次選錄數篇文章,冀能透過討論評析,釐清保證法制相關之議題。
     
    🔺【普通保證】
    🔹物上擔保與保證之責任優先問題
     ──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1376號民事判決及相關判決評釋/蔡明誠

    🔹保證之規定對物上保證人之類推適用
     ──以時效之相關問題與抵銷為例/陳洸岳

    🔹工程定型化契約之履約保證條款(含立即照付約款)
     ──最高法院相關實務判決評析/楊淑文

    🔹「雙重保證」與「共同抵押」/陳洸岳

    🔹論連帶保證與連帶債務
     ──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1815號民事判決評釋/楊淑文

    🔹契約解除時之連帶保證人的責任/陳洸岳

    🔹連帶保證人為被保證人對第三人之保證債務負責
     ──98年台上字第1652號民事判決評釋/曾品傑

    🔹兼連帶保證人之抵押人/吳光陸

    🔹物上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之責任關係
     ──評98年簡上字第43號判決/陳榮隆

    🔹連帶保證債務作為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謝哲勝

    🔹保證人之保護
     ──以保證人預先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之效力問題為中心/林誠二
     
    🔺【最高限額保證】
    🔹最高限額保證/林誠二

    🔹最高限額保證人之權利/陳聰富
     
    🔺【人事保證】
    🔹論人事保證之從屬性與債權人之附隨注意義務
     ──兼評民法債權編關於「人事保證」之增訂條文/楊淑文

    🔹人事保證範圍與保證人之權利/陳聰富

    🔹人事保證期間規定溯及適用之實務難題
     ──法官應該比法律聰明?/吳從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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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瑕疵擔保│陳自強.林誠二.王怡蘋.吳從周.許政賢.陳聰富.侯英泠.曾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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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攬專題│陳自強.杜怡靜.姚志明.游進發.陳聰富.林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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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限額抵押權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09-24 17:16:15

    160923夢想街57號 好市多進駐等於房市利多?預售、新成、中古、公寓挑哪個好?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cJm9aNSJDI

    【好市多促進中壢房市分析】

    答:基本上像這種「大賣場」進駐,一定是趁生活機能還不是那麼樣成熟、完善時就會進駐,因為附近相對點燈率比較低,房價、租金、土地取得成本也都相對會比較便宜。如果是在人潮密集之處,再進駐,那就來不及了,東西也無法薄利多銷。例如:內湖五期的好市多也是如此。反觀中壢也是如此,那附近的空屋率也是相較整個中壢來講是偏高的。

    【現在的時間點,買什麼划算?】

    答:......↓
    第一-價格取向
    其他條件都一樣的情況下,挑新成屋,特別是預售屋,因為建商在這樣現在這樣的景氣下推案,都會有比較大的「賣不掉、銷售期拉長」的心理壓力,以前賣一間就少一間,現在是擔心價格在可口也未必能賣掉,所以現在建商推的案子多半會以「最短時間之內完銷」為第一目標,其次才是「價格」。
    因此,在這樣的前提下,新成屋、預售屋價格極有可能出現比周邊中古屋還來的便宜的情況發生!在比價效應下,未來周邊的中古屋也就不得不跟著降價了。所以如果從置產、投資角度切入,房子越新越好。

    第二-一定要是接近滿分的好房子
    如果擔心資產縮水的話,在各方面條件都差不多,只有屋齡新舊的不同,當然是選新的。可是如果是在蛋黃區、大安、信義、大直,一些土地取得成本已經很貴的地方,就算是新房子,可能也會因為地點、房型格局、基地過小等等,導致有明顯的抗性,反而中古屋社區評價優,住戶們共識極高,選中古屋就是不錯的選擇。

    舉例1:內湖區有一個新建案,豪宅規格、大樓外觀也很氣派,而且建商也很願意讓價,可是基地位置在山坡地可能有土石流的疑慮,然後景觀看出去雖然樹景一片、鳥語花香,但也看得到福地景觀,像這樣子情況,如果附近有中古屋,格局、採光等等其他條件也都不錯,而且還沒有福地景觀,那當然就選中古屋了。

    舉例2:在房市盤整期,房子再便宜,也都還是會被市場質疑,像是基河國宅,房市最高檔與現在的實價登錄相比,差距將近快三成。所以記得,無論新舊,一定要買「缺點最少的好房子」,其次才是價格。

    【砍價絕招】

    A.實價登錄再砍價法
    答:基本上現在多數人都是這樣來砍價的,實價登錄往下出價已經是相當普遍的談價法,多半只要有誠意出售的屋主,心態大約都會是「最高紀錄的八折、最新紀錄的95折」為成交區間。
    B.銀行估價砍價法
    答1:實務上的觀察是,現在銀行都會估得比較高喔!?因為銀行都是參考已經成交的時價登錄,而現在買家出價,都是低於實價登錄,成交價也是低於實價登錄,所以只要是自住型的買家,現在進場其實都是相對比較可以安心的。

    答2:銀行估價砍價法,比較適合用「豪宅」。

    2-1.因為總價越高,下修壓力/幅度比較明顯,銀行會評估得更保守、謹慎。

    2-2.現在「豪宅限貸令」仍然是沒有解除的,對「財力證明雄厚」的「首購族」而言,6999萬的房子最高可以貸到八五成,也就是5949萬,但只要多1萬變成7000萬,最多只能貸六成,也就是4200萬,一來一回就要想辦法多準備1749元的自備款。

    2-3.所以如果你是豪宅買家,「自備款多」,可能其實沒那麼在意銀行可以貸多少,可是你想買的房子總價超過7000萬,那你就很適合用「銀行估價砍價法」,假裝自己籌錢很辛苦,跟賣方多議一點價。
    C.東扣西扣砍價法(扣車位、扣管理費...)+房屋謄本算屋主買價算出屋主利潤

    答:
    【車位砍價法】

    不管任何一個地方,車位都有一個「固定的“行情”」,請注意,重點在“行情”這兩個字,很多仲介都會跟你說:「車位是『死豬仔價』,通常沒有人會砍車位價錢,車位價格該是多少就是多少,只能針對房屋價格去砍價。」但是,
    1.一樣是坡道平面,因為坡度的不同,有的社區無法停低底盤的跑車,消費者知道嗎?
    2.還有一樣是車位,B1、B2、B3的價格,應該是一樣的嗎?
    3.同樣樓層的車位,你是靠邊邊牆壁、夾在中間車門很難開,跟你單獨在空曠角落、動線好停、車門好開,價格應該一樣嗎?
    4.有的機械車位是上中下三層輪動式的,有些機械車位位置在中間/平面層,簡直跟平面車位沒啥兩樣,有的車位在下層有限高不能停休旅車,一樣是機械車位,價格應該一樣嗎?
    所以,請記得,車位價格不是死豬仔價,不是固定價,而是固定行情,可以參考行情,依照車位好不好停,再做一些加加減減。說不定又殺了50萬。

    【扣管理費】

    豪宅社區的管理費一坪動輒200元以上,中午屋目前平均落在100元上下,有些一層一戶、獨棟、有游泳池的,管理費特別貴,長久下來養房的成本就差很大!像這次的故事主角,就是利用「他們認為合理、他們可以負擔的」管理費是多少,與想要購買的標的物去做10年、20年的累積計算,然後將這些多出來的養房成本,放進斡旋談判議價裡面。

    【房屋謄本算屋主買價、算出屋主利潤】

    答1:其實這一招比較無效,因為屋主當初買得便宜,難道就要便宜賣給你嗎?那屋主當初買貴了,你是否願意用比較貴的價錢承接呢?不過基本上還是秉持一個原則,民國101年之後取得的,因為成本較高,而且是屋主賺多少的問題,應該賠多少的問題,所以會比較難殺價。

    答2:從謄本算出屋主成本,前提是
    2-1屋主是在101年6月以前購買的房子,實價登錄查不到,再用此招。
    2-2必須要有貸款。
    2-3屋主設定抵押的類別是「最高限額抵押」。如果只是「一般的抵押權」,就代表當初屋主自備款比較多,並沒有把房子的價值完全給貸出來。
    2-4通常銀行都是「成交價的八成」去做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換言之,如果你在謄本看見設定1200萬,加個兩成上去,就代表屋主當初大約是用1440萬去購買這間房子。而設定1200萬打八折等於960萬,大約是屋主「實貸」的金額。

    【斡旋絕招不藏步】

    1.交易安全:有太多案例層出不窮了,有些房仲一心只想成交,有些買家對於自己的財力證明過於自負,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貸款貸不到買家要的成數,籌不出自備款,只能解約,而被賣家沒收訂金。」的慘劇,所以在斡旋的一開始,我們會建議消費者,在出價談之前,請算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自備款,然後記得在斡旋書上註明「如果貸款未達?成,買家可主張無條件解約」等字樣來自保。

    2.不要斤斤計較服務費,買賣房子是三方面的事情,絕對不是只是買賣雙方的事情而已,試想三國時代:劉、孫、曹,其中的兩方只要真心團結合作,第三方必死無疑!

    所以,買家可以用力跟屋主砍價,賣家如果不甘心當然也可以堅持不讓價,請記得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服務費,多給,也只是多給1~2%,少給,也只是少給1~2%」,我們會建議消費者訂出一個目標、級距,如果價格滿意,服務費給滿%,把「服務費」放進談判技巧裡面。只要利用服務費,讓房仲替你賣命!或許你多給了1~2%服務費,我絕對相信,房仲幫你砍的價錢絕對不止1~2%。

    (以上部分內容,出自陳泰原的新書《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7139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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