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最強的我終將蹂躪一切小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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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最強的我終將蹂躪一切小說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70的網紅涂智奎老師小提琴圓夢計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張己任老師分享」 最近幾個月來不知道為什麼常常想起“楊小佩”,雖然知道她已經逝世三十多年,可是她的琴聲與最後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情景仍然常常出現在眼前。郭英聲說他生平拍的第一位女孩就是“楊小佩”,而“楊小佩”在那個年代,是與陳必先齊名才華洋溢的鋼琴家。 雖然她身材瘦小,但鋼琴在她手下卻像個玩具,第一...

  • 最強的我終將蹂躪一切小說 在 涂智奎老師小提琴圓夢計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9 1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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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己任老師分享」

    最近幾個月來不知道為什麼常常想起“楊小佩”,雖然知道她已經逝世三十多年,可是她的琴聲與最後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情景仍然常常出現在眼前。郭英聲說他生平拍的第一位女孩就是“楊小佩”,而“楊小佩”在那個年代,是與陳必先齊名才華洋溢的鋼琴家。 雖然她身材瘦小,但鋼琴在她手下卻像個玩具,第一次聽小佩彈琴,立刻被她的琴音迷倒,而更讓我注意的卻是她雙眼中透露出來的憂鬱與哀傷。今天在網路上不經意看到了這篇「遺言」,一眼就認出那位「佩吉·楊」就是楊小佩!她的故事可以為天下父母鑑!「遺言」很長,請耐心的看完。
    .....................................

    “可憐天下父母心和錯位的愛”

    佩吉·楊,42,台灣人,台灣著名鋼琴家

    這份遺言是根據我收到的幾盒錄音帶謄寫的,費時不少,是所有遺言中最長的一份,但完成後感到很值得。
    寄磁帶的人是遺言中提到的那個被稱為 L 的人。

    你好,親愛的先生或女士:

      首先我非常感激你給了我這個能讓我說出自己生命中故事的機會。
    我不想走,也不能走——這是我此刻最最想說的話。
    此刻我對自己的生命已沒有太多的留戀,除了父母和我在音樂界和非音樂界的朋友,當然還有萊昂,我再也無法見到的法國戀人。
    可是我的女兒尼娜才只有 9 歲呀!
    我不敢想,她從此必須活在一個沒有媽媽的世界裡,這是何等殘酷的一件事啊!
    我已經是肺癌晚期,本來就又瘦又小的身體經過多次放、化療現在已經脫了形,加上掉光了頭髮,你可以想象我的樣子有多難看。
    我那樣注重外貌,愛漂亮,現在卻對自己的一切都無能為力了!
    前天小尼娜來過了,她從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大哭起來,哭得那麼傷心。
    我從她的哭聲裡可以聽出來,她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媽媽,有可憐我的成分,有不懂,還有媽媽變成了這個樣子,她不知該對誰發火的憤怒。

      我住在加州;今天早上,一個紐約的朋友打電話告訴我,說你在《紐約時報》上登了一個徵集臨終遺言的廣告,然後她小心地問我是否有這樣的需要,如有,她可以代勞記錄和郵寄。
    我不知道你是誰,可是你這樣做真是夠殘忍啊!因為你活生生地把一個人不願意面對的死神提前拉到了面前。
    你知道嗎?不論一個人病得多重,離死亡已有多近,他也不願真的相信自己會走,因為我們只熟悉活著時的一切,能看見的生活,而死亡畢竟是件多麼陌生的事!
    但我又必須承認,把最後的話留下來對我又是一種多麼致命的需要!
    我現在已經不能寫任何東西了,趁現在還能勉強發聲,就把留下的話在電話裡口述給了我在紐約的朋友 L,請她謄寫,然後代為轉寄給你吧。

      我一生在台灣教過很多學生,他們當中很多都來了美國,我得病後他們能來的都來看過我了,他們的確都讓我感動,提醒我,在我不太長的生命裡有過他們的身影和關愛。
    不過,所有這些人都屬於一個正式的社會的和朋友關係的層面,由於面子和種種其他原因,我一生中最私密的事,是不可能告訴他們的。
    只有紐約的朋友 L 我才可以放心地托付。
    我與她雖然只是在加州的那所女校裡偶然相遇,並且她還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大陸人,按理我們之間該有很多政治和文化的偏見和隔閡才對,即使不是仇恨,可是她卻在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就讓我知道,她是一個能夠讓我把生活裡最隱秘的事放心分享的人。
    人真是太奇怪了!剛來美國時我只是泛泛地相信上帝,後來生活走入絕境時開始相信西藏密宗。
    而遇到這個大陸來的 L,應該是上帝和佛祖的共同安排才對,讓我能將自己一生裡除了作為公眾人物之外發生的最刻骨銘心的經歷有一個寄托之處。
    除了她,我真想不出還有第二個更合適的人來做這件事,看來,一些貌似偶然的事,其實早已埋伏了日後的必然。
    下面的口述,我的朋友 L 無比耐心地用了三個晚上在電話裡陪著我完成了這個最後的心願,完成之後,我的病情加重,她飛來加州看我,並答應陪我走完最後一小段不長的路。

      我出生在台灣一個很普通的家庭,父親在一家報館做編輯,母親結婚後就做了家庭主婦,五年內他們生了我和弟弟。
    我很小時就對音樂有一種反常的癡迷和感覺,似乎那裡才是更值得進去探索的世界,充滿了不可言說的秘密。
    父親送我去學鋼琴後,我才知道世界上最神奇的東西就是鋼琴。

      我不需要任何人督促我練琴,我與琴的關係從一開始就與別的孩子不同,我坐上琴凳就不想再下來,直到我父母硬把我抱下來。
    我 5 歲時得了全台灣幼兒鋼琴大賽的冠軍,後來在所有幼兒和青少年組的鋼琴大賽中都名列前茅,不是冠軍就是亞軍,每次得獎後,我都看到父母的極度喜悅,似乎他們卑微的社會地位瞬間得到了提升,我看到他們在接待親朋好友來祝賀的時候,臉上那種發自內心的驕傲。
    他們總是對小弟說,你要向姐姐學,為我們這個家爭光。
    中學還沒畢業,我就考上了法國國立高等音樂學院,拿到了部分獎學金。
    為了完成整個學業,我父母決定全家移居法國,靠打工幫我讀完大學;他們賣掉了家裡所有能賣的東西,似乎不考慮是否再回來了。
    看著父親忙著這一切時臉上的決絕表情,我已經感到了巨大的壓力;夜裡我獨自暗想,如果我失敗了怎麼辦?可是在父母和弟弟面前,我永遠是一個懂事、聽話和看似樂觀的女兒和姐姐。
    後來我的一生都習慣了扮演這個不能改變的角色。

      我們到了法國後租了一個便宜的地方住下,父母馬上開始在附近的中餐館和洗衣房找工做。
    我每天去上學,進出典雅的貴族式校園環境,坐在精致華美的教室裡聽課、練琴,而我的父母卻在外面做辛苦低微的體力工,強烈的反差讓我心理上感到難以承受的壓力,我只有拼命地學習,忘我地練琴,不敢有半點松懈和歡樂。
    我的父親一見到我總會嚴肅地告誡我要努力再努力。
    看著由於勞累使他們日漸蒼老的容貌和過早冒出的白髮,我總有想哭的,如果是在台灣,他們並不需要這樣辛苦。
    壓力太大時,我開始了抽煙,在法國,十幾歲的女孩子抽煙很尋常,但由於我父母對我的要求很嚴,這事我自然瞞了他們。

      我在法國上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參加了當年舉辦的國際蕭邦鋼琴大賽,這是世界上鋼琴界最重要的大賽,父親眼睛裡那種只能贏不能輸的令人發抖的無聲期盼,使我緊張得只能靠拼命抽煙來鎮定自己。
    不過,我在真正比賽時,一切都是另一番情景了。
    我忘記了自己是誰,忘記了父母的存在;我感到我就是那個飄離自己祖國的波蘭人,他內心的悲苦和悵惘之情讓我產生了極為真實和強烈的共鳴,那些熟悉的旋律好像就是為我量身而寫的。
    參賽前的緊張一掃而空,是蕭邦的靈魂拯救了我。
    我獲獎後,最讓我難忘的是我父親臉上突然出現的奇怪而扭曲的表情,像哭又像笑,最後發出的聲音竟然是一種近似哭嚎的聲音,嚇得我全身冒出了冷汗。
    過了一會兒爸爸才掉下了眼淚,正常地嗚嗚哭起來。
    媽媽則用她那雙已經變得粗糙泛紅的雙手不停地擦眼淚,什麼話也沒說,或是說不出來吧。

      只有我在法國剛開始讀中學的弟弟自然地表達了他的感情。
    他高興而興奮地和我緊緊擁抱,說:
    「姐姐,你太棒了,我愛你!」

      在向我祝賀的所有人裡,當然有萊昂。
    萊昂與我同校,是學大提琴的,高我兩個年級,大我三歲,他溫文爾雅、帥氣、有禮,尤其是他的微笑極具感染力。
    我們是在校園裡的一個共同喜愛的角落認識的,我們不約而同地經常在那裡出現;剛來學校不久,由於壓力太大,我特別喜歡去那個安靜又美麗的角落尋找片刻的平靜,而他去那裡竟然也是為了同樣的原因。
    萊昂的幽默和熱情讓我緊張的心情得到很大的放鬆;萊昂的父親是巴黎郊區種植葡萄的農民,很支持兒子對學習音樂的選擇,因此他很少有學習的壓力,只有對愛好的甘願付出,這讓我非常羨慕。
    我們開始交往後,經常一起沿塞納河騎自行車去郊遊,有時也去他家。
    有一次我帶小弟一起去他家玩,他的家人熱情地接待了我們,大家都很開心,萊昂的父母是很浪漫和熱情的人,他們當著我們的面跳舞和親吻,讓人感到特別放鬆,他們還為我們做了拿手的烤鵝,味道好得我這輩子也忘不了。
    看得出,小弟很喜歡萊昂。

      他聽從了我的叮囑,沒有把我和萊昂交往的事情告訴爸媽。
    我們都知道,爸媽為了讓我在巴黎讀書付出了太大的代價,他們一定不會同意我在讀書期間因為交男朋友而浪費寶貴的學習時間。

      終於,我以優異的成績從法國國立高等音樂學院鋼琴系畢業了。
    為了報答爸媽的辛苦付出,我自然開始拼命地找工作,可是,一個中國人在法國找工作是很不易的,我忙了半年卻沒有什麼結果,最後我不得不決定回台灣的大學去任教,因為已經收到了好幾所學校的邀請,這樣我至少可以馬上工作掙到錢,待遇也不錯;而爸媽為了弟弟的學業,決定繼續留在法國。

      在我離開法國之前的那個生日,萊昂忽然帶著一大把玫瑰來到我家,當著我爸媽的面向我求婚。
    我也第一次告訴了爸媽,我和萊昂已經認識了很久,互相很了解了;萊昂當即表示,他會一生愛我,並為此願意和我一起去台灣生活,他說他可以在那邊教法文和大提琴,只要能和我在一起。
    他還說他的父母已經同意了他的選擇,因為他父親當初就是為了和他母親相愛而從比利時的城市來到法國鄉村的。
    我父母當時感到非常意外,半天沒有說什麼,然後就是尷尬的沉默。
    萊昂難過地離去之後,爸媽才對我說,他們是不可能同意我和這個法國小伙子結婚的。
    爸爸很嚴肅地對我說,法國人雖然很浪漫,會送花和說甜言蜜語,但這些都太不實際,不是過日子必須有的;他們還說一看萊昂就不是會過日子的人。
    我從小一直是父母的孝順女兒,又是老大,從未頂撞過父母一次,所以我能有的唯一表示就是沉默。
    爸爸接著又說,我現在是台灣的著名鋼琴家了,這都是他和媽媽為我做出了巨大的犧牲才成為可能的,所以我的婚姻必須由他們為我考慮和決定。

      那天晚上我幾乎崩潰,僵直地躺在床上,感到自己就要窒息死去。
    萊昂是我一生裡唯一真正欣賞我,讓我感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和讓我第一次體驗到愛的甜美滋味的人。
    我從小在父母極為嚴格的管教下生活和學習,對生活裡的其他事情知之甚少,而萊昂為我推開了一扇窗,讓我看到了生命中的種種美好和愛情的美麗,還有自由和屬於個人的追求,這些都是我過去不可能知道的。
    和萊昂在機場告別時,我泣不成聲;雖然他一直不懂我的父母為什麼要反對自己已經成年的女兒的婚姻選擇,但還是說他可以理解他們是為了我好。
    這話不聽還好,一聽我幾乎當場昏倒。
    為了我好?我情願不要所有已經得到的學位、獎項,以及一切的一切,只要能和萊昂在一起過屬於我自己的生活。

      可是我沒有勇氣反對我的父母,從來也沒有過,那是萊昂永遠也不可能理解的。
    那是中國父母與子女之間在幾千年裡形成的比法律還要嚴厲的無形的約定和永遠也還不清的沉重心債。

      回到台灣後我很快就開始了工作,多所一流大學的音樂系聘我去任教、當系主任,待遇也都相當優渥。
    此外,我在業餘時間也招收學生,收費自然也不低。
    那時,我與另外幾個留洋回來的音樂人被稱為台灣音樂界的三大才子。
    來找我教鋼琴的人很多,多是家長陪著自己的孩子來的,這些孩子有的具有一定的音樂天賦,更多的卻是父母的一廂情願和為了自己早年失落的自我實現;而這些孩子是我最不喜歡教的,因為他們學起來總是心不在焉。
    那時的我和萊昂分手後,心情原本就不好,所以教起這些對音樂沒有感悟的孩子來,忍不住就會大發無名火,有時,下課的時間還沒到,我心情不好就徑自提前走了;家長們從不敢當著我的面有意見,下次還是會恭敬地把孩子送來。
    他們都是慕我的名而來,大概都在說服自己接受藝術家的情緒化表現吧。
    後來,我喜怒無常的表現大概傳到了我在巴黎的父母那裡,因為他們的來信裡提到了讓我要嚴格自律,因為我是中國人,不能把法國人的自由散漫之風帶回祖國和工作中去。

      回到台灣後,萊昂經常給我打電話安慰我,關心我在台灣的生活,可是他聲音裡的失望我完全可以感覺到。
    他也來台灣看過我一次,只一次那一次,我幾乎又想放棄一切與他回法國去,忘記生活裡的一切。
    當萊昂了解到我是不可能違背父母的心意時,他眼裡流露出的失望如同一把刀扎碎了我的心。
    我恨自己,可是結果還是必須向父母妥協。
    回台後我生日那天,萊昂從法國定製了一盒紅玫瑰,用航空快遞發送給我。
    其實,他完全可以在台灣訂購,但他從來不那樣做,似乎那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幾年後,我們的聯繫隨時間的流逝減少了,但是每年我過生日,無論我是在台灣的七年當中還是後來去了美國並結了婚,他都會無一例外地在我生日的當天或提前一天用航空快遞給我一盒象徵永恆愛情的紅玫瑰。
    我們分手後的 20 多年裡,他竟從未遺忘過一次。

      我回到台灣的第二年,大概是怕我和萊昂藕斷絲連吧,我父親迫不及待地托在台灣的熟人為我介紹了一個台灣的知名商人黃先生,說是介紹,我又怎麼可能拒絕呢?
    黃先生一開始對我很感興趣,鍥而不捨地追求我,每天在我教書的校門外面等我一起去喝咖啡或去吃飯。
    我知道父母一生為了我不容易,希望我能嫁給一個有錢人,後半生就可以生活無憂了。
    而且他們也認為,依我在台灣的聲望,完全有資格與有錢有地位的人攀親。
    他們前半生為了培養我,吃了太多的苦,窮怕了,因此我不嫁有錢人是說不過去的。
    我知道,感情於我已經是奢侈的事了。
    想到此,想到今後的生活,想到萊昂,我開始拼命抽煙。
    和這個黃先生在一起,感情自然談不上,但他至少還不讓人討厭。
    和萊昂分手後,我就不再奢望能有與他相同的戀愛經歷了。

      既然父母竭力促成,我又沒有什麼拿得出去的理由反對,心如死灰的我也就無所謂了。
    為了對得起父母,我在認識黃先生三年後和他結婚了。

      萊昂知道後祝福了我。
    我用蹩腳的法文寫信給他:
    「從今以後,我活著與沒有活著已經沒有什麼區別,我也不在乎了。
     你趕快找個好姑娘結婚吧,我們今生有緣無分,我身不由己,但我下輩子一定會去找你的,無論如何也不會再離開你!」

      婚後不到兩個月,我的先生就第一次打了我。
    那次只是因為我說我有課,不能和他一起去他父母家吃飯。
    他下手很重,我半天都不敢相信到底發生了什麼。
    雖然他之後很低三下四地道了歉,但是不久就有了第二次,似乎是打順了手。
    台灣男人打女人就像是打自己的一件物品;總之,婚後的他很快就變成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令人可怕的人。

      其實,在我們去巴黎度蜜月的時候,我因為忍不住和過去的朋友一起抽了一支煙,站在一邊的他臉色已經陰沉下來了。
    我再也無法專心教書和上鋼琴課;我變得易怒,無端地恐懼,甚至會為了小事而歇斯底裡。
    就在這時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沒有太多猶豫就去醫院做了墮胎手術,事先沒有告訴我先生。
    但他很快就知道了,他和他的家人一直想要兒子,因為他是獨子;那一次他把我打得最重,似乎要打死我,我高聲喊叫,並威脅說要報警他才住手。
    隨後我離開了那個位於台北的大宅,住到了朋友家裡。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無法工作,因為身體和精神的原因,我不敢告訴在法國的父母,怕他們傷心。
    但還是有人告訴他們了,也許是我先生或他的家人吧。
    總之,我父親為此專門回了一趟台灣,我們進行了一次不愉快的談話。
    我告訴他我要離婚,他卻說這事讓我想都不要想,為人妻後要先學會忍耐,還說他也打過我母親,但現在他們還不是很好地生活在一起嗎?
    我聽了他的話無比悲哀,一字一句地告訴他說,如果不讓我離婚的話我很可能會自殺。
    爸爸的臉色立刻變了,他閉上了一會兒眼睛,睜開後終於勉強地點了一下頭。
    我又告訴他,離婚後我很想去美國繼續學習,修個鋼琴碩士,父親當時沒說什麼,是直到臨回法國之前才同意的。
    他在台灣那些日子又忙了些什麼我不太清楚。

      我的先生開始根本不同意離婚,認為丟了他家的臉,可是由於我的堅持,他最後還是不得已同意了。
    我一拿到離婚書就飛去了加州。
    到了加州,我聯繫了一所著名的私立女校,該校的音樂系非常好。
    由於離開學還有一段時間,我便和一個定居加州多年,我在台灣的一個中學同學一起到各地去旅遊。
    由於我回台灣後開過多次鋼琴巡回演奏會,加上幾年教授鋼琴課的積蓄,除去寄給父母的錢,我還存下了一些,可以供自己讀完碩士。
    我終於開始了全新的生活,感到特別開心。
    從那時拍的照片看,那是我的心情和氣色都是最好的時期,有一張照片是在納帕谷(NapaVally)的葡萄莊園品葡萄酒時照的,我做了個鬼臉,樣子很是滑稽可笑。

      一天,父親從法國打來電話說,他有一個定居舊金山多年的老朋友俞老伯要見我,並給了我他的電話號碼。
    很快我和俞老伯聯繫好在舊金山的漁人碼頭吃午飯。
    和俞老伯同去的還有一個叫威廉的體態微胖的中年男人,俞老伯介紹說,威廉在美國出生,他的父母是他的朋友,也是台灣人,還說威廉是個律師,在舊金山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我立刻猜到了這次飯局的目的,但是由於那個叫威廉的人普通話說得不好,甚至有點好笑,我對他既沒有什麼好感也沒有太多反感,總之,對他沒有任何感覺。

      不久,威廉開始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吃飯。
    我很猶豫,因為我並不喜歡他,也因為第一次婚姻的陰影還在,因此本能地不想這麼快就再次進入另一個關係。
    我多次找借口婉拒了威廉的邀請。

      沒想到,我的拒絕似乎刺激了他男性追逐獵物的欲望,他一次次地送花給我,並在我生日那天(大概是從我父親那裡知道的)給我舉辦了一個很大的派對。
    那次先是威廉自己打電話給我,緊接著是俞老伯,都讓我一定要去,我實在不好推卻,就和俞老伯一起去了。
    來賓都是威廉的同事和朋友,還有不少美國人。
    我剛一出現,他們所有人就向我歡呼、吹口哨,大喊生日快樂,似乎我和威廉已經是很熟的關係了。
    正當我有些不知所措的時候,威廉當著所有人向我走來,一只手很隨意地放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遞給了我一束黃色的玫瑰,大家再次歡呼的時候,我感到自己已經掉進了一個套子,無法出來了。
    吃完了巨大的蛋糕,威廉請來的樂隊和歌手開始表演節目,大家開始喝酒,交談,俞老伯剛一提出要先回去時,我立刻也跟著他出來了。

      威廉先送俞老伯回家,然後送我回家,那時,我已經在那所女校附近租了一處公寓住下。
    威廉一路上問了我開學的時間和要學的課程,然後告訴我說那是一所歷史悠久的女校,在加州和全美的名聲都不錯。
    臨告別時,他說我缺什麼可以告訴他。
    我謝了他,說自己什麼都不缺。
    我剛一到家,就看到萊昂從巴黎寄來的紅玫瑰。

      “親愛的 Peggy,只要世界上還有玫瑰,你就永遠活在我心裡。”
    他在卡片上寫道。
    看著屋裡的黃、紅兩色玫瑰,我突然哭得很傷心,卻說不清是為什麼。

      開學的前幾天,我去學校報到,卻被告知已經有人為我交了全年的學費並辦好了所有的手續。
    我知道這一定是威廉幹的。
    回家後,為了求證我第一次給他打了電話,果然他承認是他為我辦的所有事,並告訴我說,他還有一個禮物要在開學前送給我。
    第二天一早,他打電話讓我下樓來,我來到樓下的門口時,威廉輕按喇叭,我抬頭看見一輛紅色跑車停在不遠處,威廉正坐在裡面沖著我笑。

      俞老伯幾次來電話詢問我和威廉的情況,不必說了,他背後必定是爸爸的多次催促。
    三個月後,爸爸終於忍不住,親自打來了電話。
    「小妹,你要懂事,爸爸是經過了解才介紹威廉給你的。
     他父母人很好,我們中國人的歸宿只能是和中國人在一起生活,我知道你是不會辜負我和你媽的一片苦心的,因為你從小就懂事,就孝順,知道心疼我們……」

      怎麼辦?我茫然了。
    威廉的父母是早年從台灣移民來美的,威廉在舊金山出生,雖然在美國長大,受的是美國教育,但他依然傳統,每星期必去看望一次住在舊金山唐人街的父母。
    他似乎比我前夫直率,也更懂禮貌,嘴裡“請”“謝謝”說個不停,家暴的可能應該不存在。
    但我對他實在沒有什麼感覺,除了感謝。
    我想,既然再遇到像萊昂那樣的人今生已是不可能的事,干脆就徹底放棄幻想,再賭一次吧,萬一比上一次好一些呢?如果我不接受威廉,爸媽能輕易同意嗎?為此猶豫煩惱了幾個月之後,我再次向父母屈服了。
    誰讓我是老大,誰讓我欠了已經年邁的父母那麼多的情債,誰讓我今生必須做一個孝順聽話的女兒,即使不願意也只能服從呢?

      婚姻於我就是那麼回事了,只要我有鋼琴可彈,有音樂陪伴就行了。
    我心情一旦煩躁或緊張我就一定會去彈琴或抽煙,我喜歡在那種時候彈德彪西的曲子來放鬆自己;那個外國人的內心有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美,每當我的手指與鍵盤把那種美釋放出來以後,我就會感到舒暢無比。

      我經常感到看得見的生活只是虛幻的,唯有音樂裡的世界才是最真實的。
    我和威廉的婚禮是在舊金山派拉蒙大飯店舉行的,那天來的客人很多,有威廉的家人和他們在美國的幾乎所有的中國親友,還有威廉的美國同事和朋友。
    威廉當著所有賓客的面吻我,沒人知道的是,那一刻,我只是把他幻想成是萊昂。

      在每一張來賓的請柬上是這樣寫的:
    請於某年某月某日前來參加威廉·陳,律師,和佩吉·楊台灣著名鋼琴家,19xx年__________國際蕭邦鋼琴大賽冠軍得主的婚禮,地點是……
    萊昂再次誠摯、大度地祝福了我,同時坦承他非常嫉妒我,不過他說我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我不記得聽過任何中國男人說過這樣的話,無論對誰;我的父親沒有過,我的前夫更沒有。
    他們都把自己的需要說成是為了我好,主觀地將其變成了我的需要。

      婚後,我們住在灣區離我後來讀碩士的那所女校不遠的一處半山上的大宅子裡。
    那裡是富人居住的地區,風景很好,空氣清新,樹木蔥郁,可以看到不遠處的海灣。
    威廉每天早上去上班後,我就在家裡練琴。
    不久我就發現,威廉雖然出生在美國,可是他和許多台灣男生一樣,生活能力很差,幾乎事事需要我為他準備,比如早上起床後我要給他把漱口水和牙膏準備好,然後給他把當天要穿的衣服和領帶拿出來也準備好,最後他臨出門時,我還要把他的公文包遞到他的手裡。
    作為家裡的長女,我從小在家習慣了幫助父母做各種事情,包括照顧小弟的生活,所以一開始也並不太在乎為他做這些事。婚後大約三個月,我發現自己懷孕了;威廉似乎很高興。
    懷孕期間,我基本上是一邊學習,一邊自己照顧自己;威廉在那段時間裡總愛和同事晚上一起出去,回家很晚,回來就睡了。
    半年後,我開始感到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卻又具體說不出什麼來。
    我告訴自己忍忍吧,婚姻也許就是這樣無趣,至少威廉沒有家暴行為。

      臨產那天,威廉在外出差,是我自己開車去的醫院,女兒出生時他不在我們身邊,我當時也沒有想太多,因為我們之間從來也沒有愛的感覺,所以也就不會有太多的抱怨和遺憾。

      有了尼娜之後,我便暫時休學在家裡照顧她,雖然那時家裡也雇了一個人幫忙。
    威廉喜歡逗尼娜玩,他給女兒的笑臉顯然多於給我的。

      音樂世界的美和現實生活的平庸之間形成的巨大反差開始讓我感到崩潰。
    有一次,我在琴房裡一天都沒有出來,彈琴彈得忘記了一切——我全忘記了我為人女兒,為人妻,為人母的事實。
    從琴房出來時我已經有些恍惚,是尼娜的哭喊聲把我重新帶入了現實。

      萊昂知道了尼娜的出生後,給她寄了幾件法國的嬰兒服,這似乎引起了威廉的不悅。
    他把包裝盒拿起看了一下,並沒有問寄東西的人是誰,然後放下就走了。

      不久我過生日,萊昂又照例從巴黎給我寄來了玫瑰。
    我從來都不想拒絕萊昂的生日禮物,因為他是我生命裡唯一能提醒我有著另一種男女感情存在的可能性的人。
    我們分手已經 7 年了,他後來和一個學提琴的女孩結婚了。
    他說他的妻子能夠理解他給我寄花的事,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她也有,她甚至把她過去的男友請到家裡三個人一起吃過飯。
    可是威廉不是法國人,他骨子裡仍舊是個台灣男人,只不過嘴裡說的是英文。
    他並沒有能力理解或接受我曾認識萊昂這個事實。
    那天快遞員來送花時我在琴房裡,是他開的門。
    他把那盒花扔在了我門外的地上,打開後花瓣掉落了許多……
    我把花拿進琴房後,迅速點燃了一根煙。

      尼娜三歲的時候,我送她去上幼兒園,就在我上的那所女校裡,而我也開始繼續攻讀鋼琴碩士的學習。

      記得那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威廉一起開車送尼娜去她爺爺奶奶家。
    回家的路上,威廉很平靜地告訴我說他愛上了別人,是他律師事務所的秘書,一個中美混血女孩。
    他說他們已經在一起很長時間了,現在想搬到一起去住,問我是否同意。
    我聽後沒說一句話,到家後也沒有,我把自己關進了琴房,立刻又點上了一支煙,我還能說什麼呢?
    他們已經在一起很久了——多久?一年還是兩年?
    我同意與否難道還有任何意義嗎?他那樣平靜地說給我聽,其實只是通知我罷了。
    幾天後,他開車把他的被褥和常用衣物都拿走了,之後就很少回家了。
    尼娜不停地問我爸爸去了哪裡?我先是說他出差了,後來實在沒辦法了就說你自己問他吧。

      威廉對自己的女兒還是有感情的,沒過多久他就打電話來找尼娜說話了。
    尼娜告訴我,爸爸說他以後不回這個家住了,他住在另外一個家裡,還說周末可以讓媽媽送我過去住一天。
    我聽了幾乎昏倒——讓我親自把女兒送到他和那個混血女孩住的地方去,天下還有比這樣的侮辱更令人窒息的嗎?

      可是,我竟然這樣做了,因為我沒有選擇!
    孩子要見她爸爸,我不能不讓她見,她還小,不能沒有父愛。
    第一次開車送尼娜去他們住的地方時,一路上我一想到自己在做什麼就幾乎要發瘋。
    我的手幾乎無法握緊方向盤,可是我又必須克制自己,因為車上還有孩子。

      在一個高檔公寓的樓下,威廉和那個混血女孩看見了走下車子的尼娜就一起迎了上去。
    尼娜剛一看見她爸爸就呼喊著跑過去,威廉則立刻把她抱了起來。
    我沒有下車,握著方向盤的手在不住地抖,威廉抱著尼娜走過來,說請我第二天下午 3 點過後來接女兒。
    我沒有看他,沒有任何表示,也沒有說什麼。
    直到尼娜看到我的車子發動起來要走了,才忽然大聲地喊了一句「媽咪,我也愛你!」
    我的眼淚立刻奔湧而出,一路上幾次遮住了視線。
    那個混血女孩比我年輕和高大,更比我豐滿和性感。

      我在這樣的屈辱中生活了兩年,沒有告訴俞老伯,更不敢告訴遠在法國的父母,雖然不是我的錯。
    這次婚姻是一次更慘的失敗,比第一次更糟。
    為什麼我在外面是個被人羨慕的對象,風光無限的著名鋼琴家,小巧玲瓏的身體被一頭滑順飄逸的披肩長髮包裹著,卻在兩次婚姻裡都被拋入無法啟齒的恥辱境地?
    我開始沒有節制地瘋狂抽煙,有時一天兩三盒。
    我也盡情地酗酒,反正沒有人看見。
    然後我開始借瘋狂地彈琴發洩我無法壓抑的憤怒和屈辱,自責和無助。
    我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大房子裡,內心無比恐懼過,歇斯底裡過,失態地吼叫過,瘋狂地奔跑、狂跳過,也激烈地摔過不該摔
    的東西。

      那天我坐在琴房裡忽然醒悟到,我其實一直都戴著雙重面具在生活,很累很累,從小到大,從內到外,從單身到結婚。
    只有和萊昂在一起的短暫時間內我才做了回自己。
    那真是個陌生的自己,但卻是個美麗和幸福,自由和快樂的自己。
    那個自己後來再也沒有出現過。

      開學不久,我報了一門美國文學課,是該校英文系的招牌課,教課的女教授畢業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頗有名氣。
    那天我趕去上課,車開進校門後沿著長長的林蔭道翻過一個個減速板緩慢地行駛著,然後看到一個年輕女子背著書包獨自在旁邊的小路上走。
    我第一次上課時見過她,一看就知道是大陸來的。
    那次上的是大課,人多,就沒和她打招呼。
    這個學校的中國學生很少,從大陸來的更是少之又少。

      我將車開到她身邊,搖下車窗,請她上車一起去上課,她略顯猶豫後就同意了。
    我們互相簡單地介紹了自己,我得知 L 是從北京來留學的,在英語系的寫作專業讀碩士。
    我問她為什麼來美國讀寫作,而不是其他專業。
    她一愣,然後說只是因為喜歡,沒有別的原因,我忽然從她那裡感覺到一種久違的、熟悉又陌生的東西,一種接近真實的東西。
    在幾乎所有人面前,我一直要求自己表現出一個活潑、開朗、友好,值得別人羨慕的知名鋼琴家的形象;我只穿剪裁合身的衣服,牛仔褲或燈芯絨褲,上身總穿小西服,再配一頭滑順的披肩長髮,使我看上去精致、活潑又可愛。
    其實呢,我的身體很瘦小,遺傳自我父親,我知道威廉不喜歡我這樣沒有脂肪不性感的身體,還好,我的外表的確很吸引人,加上我開著紅色跑車和自身的知名度,我總能從別人看我的眼光裡讀到羨慕甚至是嫉妒。
    可是在 L 的眼睛裡卻沒有這一切,她的眼睛純淨安祥,似乎只活在自己的內心世界裡。
    如今什麼樣的人專門學寫作呢?就是不為畢業後工作出路考慮,只為了內心的追求非學不可的人。
    我當然知道,只有這樣的人才是可以信任的,因為寫作和音樂都是對內心世界的追求,都是追求真實的感覺。
    我了解那是什麼,它不會欺騙你,就像音樂一樣可靠。

      我開始給 L 打電話,問她有什麼需要我可以幫助的,她剛來美國不久,人生地不熟,沒有車,租住在一個廣東人家裡。
    她總是說她很好,什麼也不需要。

      又是一個星期一,我開車去上美國文學課,那時的我必須用課業來平衡我業已失控的情緒化生活。
    前一天發生的令人羞憤的經歷,仍在不斷挑戰著我忍耐的極限。
    前一天是星期天,我照例從威廉那裡接回了尼娜,回家的路上,那小姑娘竟然對我說,她想要和她爸爸及那個混血女孩住在一起。
    我的手開始握不住方向盤了,因為是下坡路,我只好強忍著把車停在了路邊,我壓下心中的大怒問她為什麼。
    這個已經 5 歲的胖女孩直言不諱地說,因為爸爸比媽媽高興,能陪她去不同的地方玩,那個她叫做傑西卡的阿姨也不像媽媽,因為她不抽煙,也不愛發脾氣。
    說完了,她才覺得好像有些不對,偷偷地看了我一眼,低下了眼睛。
    我什麼也沒說,麻木地楞了好半天才把車開回家。
    我給尼娜做完晚飯後就把自己關在了屋裡,我不想讓她看見我沮喪的樣子。
    我不能相信我唯一的女兒竟然也開始嫌棄我了!
    我完全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感覺整個世界都已經拋棄了我,可我卻不能對任何人說!

      我把車開進校園後,立刻看見 L 正沿著布滿尤克利樹皮的小道上向教室方向走著,看見她安靜的身影,我忽然產生了想要痛哭一場的衝動。
    她不是我的父母,不是我的學生,不是台灣人,不是名人,不是任何我必須顧及面子等因素而必須在其面前表現某種特定形象和展現特定表情的人;雖然她只是個陌生人,還是一個大陸來的陌生人,卻是一個最可以信賴的人。
    我請她上車時,就感到自己必須做一件事了。
    我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灣區最好的心理醫生也對我無能為力,因為這些美國人怎麼可能懂得中國文化裡的那些東西,尤其是那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那些東西可以讓人去死,但看上去卻有著風平浪靜般的無辜。
    西方人最不理解中國人的地方就是“忍”了,雖然他們可以很專業地不去問我為什麼要忍,但是他們臉上一個一閃即過的眉頭微蹙,已經正確無誤地洩露了他們的好奇心。
    對一個西方人袒露自己的隱私和內心,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直不喜歡那些貌似能專業地幫助你的人,盡管有人告訴我在美國找心理醫生必須像買東西一樣“shoparound”,我卻沒有碰到過一個讓我感到滿意和對頭的人。

      我把車停在通往英語系的小徑轉彎處,不再往前走了,L 有些吃驚,因為馬上就要上課了,我不說話,只是呆呆地坐著,看著窗外,L 畢竟是性情中人,她什麼也沒問,就陪著我一起靜靜地坐著。

      無聲勝有聲的理解在關閉了車窗的車子裡如同慢板的音樂在回蕩。
    忽然,始料不及地,我突然就痛哭起來,就像山洪終於沖毀了堤壩;我哭得那樣失態,那樣盡興,那樣不顧體面,那樣舒暢,絕對是我一生中從未有過的一次。
    L 沒有勸我一句,甚至連一句話也沒說,只是默默地陪著我坐在那裡。
    她遞紙巾給我時,輕輕地拍了一下我的手臂,這正是我所需要的全部。
    我終於哭累了,掏出一支煙,舉了一下向 L 做了個歉意的表示,搖下車窗後就大口地抽起來。
    接下來我開始平靜地,毫無顧忌地對她講起了我真實生活裡的一切:
    我的累,我每天人前的千般風光,背後的萬般無奈和偽裝,我的無法訴說的屈辱和感到再也無法繼續下去的忍耐。

      我告訴 L 我不想離婚,不僅因為女兒太小,也因為我對威廉還有著僅存的一點希望,我不敢對這個沒有男人的家的未來做任何想象,雖然挽回的可能似乎已沒有了;但是,我為挽救這個家做了任何事情嗎?沒有。
    我的身份和習慣只能讓我除了逃避就是忍耐。
    我甚至托人花錢找到了一位剛剛來到洛杉磯的藏傳佛教的密宗大師,請他為我看命理和婚姻歸宿,那位大師說,我和威廉的緣分還沒有完全消盡,所以我才會痛苦不堪。
    我也告訴了 L 我在家裡如何瘋狂地酗酒,之後再更瘋狂地彈琴,尤其是在彈德彪西的曲子時,總會產生各種幻覺,鋼琴的正前方會經常出現恐怖的有著中國面孔的鬼怪,猙獰可怕,然後我就會更拼命地彈,似乎在與這些魔怪決一死戰;L 一直都沒說什麼,只是不時地點一下頭。

      那天我們都沒有上成美國文學課,我請她陪我一起去幼兒園接尼娜,然後去我家吃晚飯,她同意了。
    尼娜似乎很喜歡 L,但是問我為什麼這個阿姨不太愛講話。
    晚飯後我送 L 回家,返家的路上,我突然感到經過今天突發的感情宣洩,我輕鬆了許多,而 L 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看似並沒有什麼特別吃驚的反應,她是一個安靜的人,但是我知道寫作的人內心都是不安靜的;她的平靜讓我對自己的突然失態感受不到一絲一毫的尷尬和歉意,就像一個孩子對母親大鬧一場之後,累了,然後就理所當然地睡著了一樣。
    我一生裡還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感覺,真是太奇怪了。

      5 月份到了,我和 L 都是那年夏天畢業的。
    L 邀請了她班上的同學和幾個朋友參加了我在音樂系小教堂舉行的畢業演奏會,我演奏了最喜愛的德彪西的作品。
    演奏會很成功,那一次,我彈琴時可怕的魔鬼幻象沒有出現。

      L 畢業後去了紐約另一所學校繼續讀研究所。
    她走後,我又去拜訪了那位西藏的密宗大師,這一次他說我和威廉的緣分已盡。
    我們終於離了婚,尼娜歸我撫養,那時我的父母已經知道了所有的事。

      他們之前曾讓俞老伯勸過我,但是因為威廉明顯是過錯方,他們也只得接受了現實。
    從爸爸在電話中的聲音裡我聽得出,我第二次婚姻的失敗對他的打擊很大。
    那年夏天我帶尼娜回了一趟台灣,然後去了法國,爸爸媽媽和小弟第一次見到了尼娜。

      那次我吃驚地看到爸媽更加蒼老了。
    回到加州後,我申請了去斯坦福大學讀鋼琴演奏的博士學位。
    我再次想要開始全新的生活,我賣掉了威廉留給我和尼娜的房子,然後搬進一所公寓去住。
    我把賣房子的錢都寄給了在法國的父母,讓他們改善生活,並幫助小弟上一所好的學校。

      每天我去幼兒園接尼娜時,經常碰到一個叫雷恩的中年美國白人,他是去接和尼娜同一個班的兒子馬克,有時到的時間早了一點,我們就會聊上幾句。
    慢慢地,我發現他似乎開始對我感興趣,總是談起他自己的事情。
    他居然是個精神分析醫師,正在和自己的畫家妻子分居。
    後來,他逐漸對我就像有了依戀之情,總給我打電話,把自己的一切都講給我聽。
    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是想到也許他和我一樣,生活裡需要一個可以真正交談的人,我想起了 L 那時對於我的重要,就讓自己耐心地充當一個傾聽者。
    可是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我們一起帶著各自的孩子出去玩過幾次之後,雷恩開始向我求愛了。
    我不知道我對他的感情到底是什麼,雖然與前兩個丈夫都不同,但似乎也沒有足夠而明確的愛的成分,和我對萊昂的感情仍舊是很不同的。
    可是,就在他剛對我說過他準備和他的妻子離婚後就和我結婚沒多久,他竟然又莫名其妙地開車去找他已經離開加州的妻子!他在電話裡毫無歉意地對我說,他對他的妻子還有留戀。
    他說這話時的語氣平靜得就好像在告訴我,他剛在超市買了幾個做晚飯要用的青椒。
    我終於明白,自己再次掉進了一個陷阱,我無法不責問自己,是否今生就不該再和任何異性有任何關係了呢?為什麼所有父母滿意的人都不愛我,而我似乎也不再有能力去愛任何人了——除了萊昂,那個我心裡永遠的痛和回憶?我暗自發誓,今後再也不去碰與感情有關的任何人和事,只需專心讀書,好好培養尼娜就行了。

      大約和 L 分別一年後的一個晚上,我毫無緣由地突然想起了她,也不管當時是幾點了就撥通了她的電話。
    紐約那邊正是凌晨,L 被我吵醒後,不但沒有怨言,反而很高興,我們一聊就聊到了太陽升起,至少有三四個鍾頭。
    我告訴她我的所有近況,包括我正在斯坦福讀博士以及和那個精神分析師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關係。
    我也沒有忘記告訴她,萊昂依然每年在我生日那天給我寄來新鮮的紅玫瑰。

      我是在讀博士第二年的時候開始時常感到胸悶的,早晨起來還經常會咳嗽幾聲,但我一開始並沒有太在意,我知道自己近些年來抽煙很凶,所以盡量減少了抽煙的次數;可是不久以後我就第一次咳血了。
    在醫院,那個高個子的猶太醫生拿著 X 光片告訴我說,我需要面對一個很殘酷的現實——我被確診得了肺癌,並且已經是晚期。
    聽了醫生的這些話,不知為什麼,我心裡竟然感到一種意外的平靜,似乎早就知道那只是個早晚都會來,命裡已注定的結果,躲是躲不過去的。

      從醫院回到家,離要接在附近上小學的尼娜還早。
    我不顧一切地又抽了兩支煙,以便冷靜下來做比較理性的對身後事的安排。
    不抽那兩支煙,我肯定會握不住筆的,我在一張紙上列出了下面這些需要做的事情:
    1.此生需要感謝的人名單
    2.以自己的名義捐一筆獎學金給法國高等音樂學院
    3.捐一架鋼琴給自己獲得碩士學位的女校
    4.對尼娜今後的生活和未來的安排
    5.對父母和小弟的安排

      幾天後我就開始了例行的放化療。
    我的爸媽知道後,立刻就從法國趕來了,雖然我前年才去法國看過他們和小弟,可是再見到他們第一眼時,我幾乎完全認不出了。
    我的爸媽在知道我得了癌症之後的短短幾天之內一下就變老了!
    他們辛苦了一生培養出來的女兒在 42 歲時就要走了,他們注定要經歷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間悲劇了!
    我在爸爸枯黃的皮膚裡和額上那些深深的皺紋裡,在讓人不敢正視的深陷的淒哀的眼神裡,看到了一個父親對生活最深的失望。
    我知道,我的兩次婚姻已經讓他的自尊飽受折磨,而現在我竟要用生死離別來對他們做最後的摧殘!
    上天,這一切又怎麼可能是我的本意呢?我為什麼無論做什麼最後還是會傷害我的父母——為我付出了一切一切的父母呢?

      深夜,我一個人躺在寂靜的病房裡,雖然身體被放化療蹂躪得幾乎不屬於我了,心裡卻澄淨極了。
    我清楚地知道我此刻和世界上所有得了絕症的人一樣,剩下的日子就是面對並不會起什麼作用的例行治療,繼續忍受不能忍受的痛苦,毫無招架之力,然後就是應對一撥又一撥前來探望自己的人們,勉強地和他們說幾句話,感謝他們,然後那一天就終於來了。
    人到了這種時刻,對死亡的恐懼其實已經消失,既然不能改變它的必然到來,為什麼不像能迎接春夏秋冬一樣,坦然跟它走呢?

      誰說從幾十年生活的重壓下解脫出來就一定是件壞事呢?
    我在台灣教過的學生很多都在美國深造,他們大都已經來看過我了。
    我知道自己的身體已經縮小了很多,人瘦得脫了形。
    他們看見我的第一眼,大都是露出極度意外的神情,接著就是讓人難以忍受的悲傷和憐憫。
    在和我握手時,我可以感到他們的手無一不在微微顫慄,因為我那雙曾經讓我一生獲獎無數的靈巧的手,現在已經枯萎成了一個老太太的手,只剩下一層皮和嶙峋的骨。
    當清楚地知道和所有這些人的見面是人生的最後一次時,那種感覺是難以形容的;好像一切都是在夢裡發生的,生活和活著本身就是一個不可確定的事實,為什麼人來了又會消失?我感到看見的一切面孔似乎那樣地不真實。
    再仔細想想,一生裡真正真實的東西除了音樂和萊昂之外,還有什麼呢?一切都是過眼雲煙,一點也不假。

      萊昂知道了我的情況後堅決要來看我,可是我也堅決地拒絕了他。
    因為經過放療、化療後,我面容枯槁,頭髮脫光,雖然戴了帽子,但愛面子的我堅決不想讓我生命中唯一的愛人對我的最後記憶是那樣一種可怕的形象。
    最後萊昂同意了,但是悲傷至極。
    上個月我在醫院裡過 42 歲生日時,他從法國寄來了最後一次玫瑰,也是最大最多的一次。
    玫瑰花擺滿了我的房間,我知道一定馨香怡人,可是我已經聞不到了,多次放療、化療已經摧毀我身體太多的功能。
    我請人給萊昂寫了最後一封信,裡面只有一句話,
    “萊昂,好好活,等著我,下輩子我一定會去找你!”
    我所有想說的話到此應該說完了。
    我 42 歲的人生隨時就要落幕了——太短了,不是嗎?
    此刻我非常懷念我那些和我一起走過音樂之路,分享過音樂之美的人們,那些老師、學生、同學、朋友。

      我知道,當年我在台灣教琴過程中遇到情緒不佳時,肯定給我的學生們造成過不小的困擾,我在此向你們鞠躬,跪求大家的原諒,並謙卑地說一聲對不起!衷心希望你們生活幸福,音樂永遠與你們同在。

      對了,再說幾句吧。
    如果我的一生令人唏噓,希望你們的人生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我從小逆來順受的性格與我的音樂才華似乎頗不相稱,也許有人知道了我的人生故事會難以相信。
    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們,一個人身上貌似不可能的矛盾之處不但是真實存在,並且發生在很多人身上。
    我的鋼琴雖然彈得很好,但是我的個人生活卻充滿了難以置信的曲折和磨難。
    不過卡夫卡不也是這樣嗎?我在那個女校的英語系選修課上讀了他的小說,忽然明白了為什麼他在自己創造出來的最不真實的世界裡得到靈魂的解脫;而我則是在音樂裡,在手指和琴鍵創造出的另一個屬於我自己的世界裡才能自由呼吸。
    上帝讓我留在世上的時間也許只有一個星期、幾天或者更短,所以此刻我對任何事已無所顧忌。
    我臨走前最想說的是:
    如果可以再活一次,我一定會不顧一切地和萊昂在一起,即使付出的代價是會傷害我的父母,但那應該只是一時的。
    想一想我後來為了孝順他們而沒有那樣做的結果是什麼吧,難道不是更深地傷害了他們一輩子?我的不幸其實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我的父母不會懂。
    我不敢想像他們如何能承受得了失去女兒這樣最無情的打擊,今後又會如何在悲哀中度過餘生。
    可是,孝道如果與人性相違背難道還應成為美德嗎?
    天下的父母,請你們把我的人生故事留作參照和思考吧。

    ※ L 告訴我,她給我寄出那盒錄音磁帶時,佩吉·楊已經去世了。
    她說她這個朋友的悲劇人生其實也是很多在中國家庭裡長大的一代人的無奈。

    ※通過我與 L 的後續聯繫,我知道了尼娜後來被佩吉·楊的父母接到了法國去生活,也已經開始學習音樂。
    我聽了之後不由得想,那個小姑娘的外婆和外公會不會把自己對女兒未竟的人生移植到尼娜身上呢?
    小姑娘會不會成為她母親的影子?

    ※可憐天下父母心,也可憐那些為孝心忘記了自己最基本的需要,背負了一生懊悔的孩子們。
    但願佩吉·楊的靈魂是自由的,愛自己的親人,但是不必為此付出愛所不能承受的負擔——那負擔最終壓垮了她作為一個優秀音樂家單薄的身體和靈魂。

    ※附註:蕭邦音樂大賽冠軍得主,查不到台灣音樂家楊珮及其人。
    安息吧

    ※本文摘錄自「不說,就真來不及了︰紐約客的臨終遺言」一書中的故事。

  • 最強的我終將蹂躪一切小說 在 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02 1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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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絕對不是兒戲

    法律是我們國家,典章制度,依法治國(Rule Of Law)的根據來源。

    法律絕對不是兒戲,把法律當兒戲,踐踏法律尊嚴的人,我們法律人一定要嚴辦他們,追究到底。

    這就是耶林所講的,薩孟武教授翻譯的,王澤鑑老師介紹的(法律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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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r Kampf ums Recht》是德國法學家Rudolf von Jhering於1872年在維也納的演講紀錄。

    Recht一語在德文同時有「權利」與「法律」的雙重意義。但參考內文,現代中文直譯應是《為權利而鬥爭》,簡體中文的全譯本採用此標題。薩孟武先生翻譯成中文時,採用英譯本《The Struggle for Law》的翻譯翻為《法律的鬥爭》。

    本人在此折衷使用《權利的鬥爭》作為標題。

    以下收錄載於《民法總則》之中的薩孟武先生的節錄意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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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鬥爭

    著作:魯道夫.馮.耶林
    翻譯:薩孟武



    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達到和平的手段則為鬥爭。法律受到不法的侵害之時——這在世界上可能永遠存在——鬥爭是無法避免的。法律的生命是鬥爭,即民族的鬥爭,國家的鬥爭,階級的鬥爭,個人的鬥爭。

    世界上一切法律都是經過鬥爭而後得到的。法律的重要原則無一不是由反對者的手中奪來。法律的任務在於保護權利,不問民族的權利或個人的權利,凡想保全權利,事前須有準備。法律不是紙上的條文,而是含有生命的力量。正義之神,一手執衡器以權正義,一手執寶劍,以實現正義,寶劍而無衡器,不過暴力。衡器而無寶劍,只是有名無實的正義。二者相依相輔,運用寶劍的威力與運用衡器的技巧能夠協調,而後法律才完全見諸實行。

    世上有不少的人,一生均在和平的法律秩序之中,過其悠遊自在的生活。我們若對他們說:「法律是鬥爭」,他們將莫明其妙。因為他們只知道法律是保障和平與秩序。這也難怪他們,猶如豪門子弟繼承祖宗的遺產,不知稼穡艱難,從而不肯承認財產是勞動的成果。我們以為,法律也好,財產也好,都包含兩個要素,人們因其環境之不同,或只看到享樂與和平之一面,或只看到勞苦與鬥爭之一面。

    財產及法律猶如雙面神的耶奴斯的頭顱(Janus-head)一樣,對甲示其一面,對乙又示其另一面,於是各人所得的印象就完全不同。此種雙面的形象,不但個人,就是整個時代也是一樣。某一時代的生活是戰爭,另一時代的生活又是和平。各民族因其所處時代不同,常常發生一種錯覺。此種錯覺實和個人的錯覺相同,當和平繼續之時,人們均深信永久和平能夠實現,然而砲聲一響,美夢醒了。以前不勞而獲的和平時代已成陳跡,接著而來的則為面目全非的混亂時代。要衝破這個混亂時代,非經過艱苦的戰爭,絕不能恢復和平。沒有戰鬥的和平及沒有勤勞的收益,只存在於天堂。其在人間,則應是努力辛苦奮鬥的結果。

    德文Recht有客觀的(objective)及主觀的(subjective)兩種意義。客觀的意義是指法律,即指國家所維護的法律原則,也就是社會生活的法律秩序。主觀的意義是指權利,即將抽象的規則改為具體的權利。法律也好,權利也好,常常遇到障礙;要克服障礙,勢非採取鬥爭的方法不可。

    我們知道法律需要國家維持。任何時代必定有人想用不法的手段侵害法律。此際國家若袖手旁觀,不予鬥爭,則法律的尊嚴掃地,人民將輕蔑法律,視為一紙具文。然而我們須知法律又不是永久不變的,一方有擁護的人,同時又有反對的人,兩相對立,必引起一場鬥爭。在鬥爭中,勝負之數不是決定於理由的多少,而是決定於力量的大小。不過人世的事常不能循著直線進行,多採取中庸之道。擁護現行法律是一個力量,反對現行法律也是一個力量,兩個力量成為平行四邊形的兩邊垂直線,兩力互相牽制,終則新法律常趨向對角線的方向發展。一種制度老早就應廢止,而卒不能廢止者,並不是由於歷史的惰性,而是由於擁護者的抵抗力。

    是故在現行法律之下,要採用新的法律,必有鬥爭。這個鬥爭或可繼續數百年之久。兩派對立,都把自己的法律——權利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其結果如何,只有聽歷史裁判。在過去法制史之上,如奴隸農奴的廢除,土地私有的確立,營業的自由,言論的自由,信教的自由等等,都是人民經過數世紀的鬥爭,才能得到的。法律所經過的路程不是香花鋪路,而是腥血塗地,吾人讀歐洲歷史,即可知之。

    總而言之,法律不是人民從容揖讓,坐待蒼天降落的。人民要取得法律,必須努力,必須鬥爭,必須流血。人民與法律的關係猶如母子一樣,母之生子須冒生命的危險,母於之間就發生了親愛感情。凡法律不由人民努力而獲得者,人民對之常無愛惜之情。母親失掉嬰兒,必傷心而痛哭;同樣,人民流血得到的法律亦必愛護備至,不易消滅。



    現在試來說明法律鬥爭。這個鬥爭是由一方要侵害法益,他方又欲保護法益而引起的。不問個人的權利或國家的權利,其對侵害,無不盡力防衛。蓋權利由權利人觀之,固然是他的利益,而由侵害人觀之,亦必以侵害權利為他的利益,所以鬥爭很難避免。上自國權,下至私權,莫不皆然。國際上有戰爭,國內有暴動與革命。在私權方面,中世有私刑及決鬥,今日除民事訴訟之外,尚有自助行為。此數者形式不同,目的亦異,而其為鬥爭則一。於是就發生一個問題:我們應該為權利而堅決反抗敵人乎,抑為避免鬥爭,不惜犧牲權利乎?前者是為法律而犧牲和平,後者則為和平而犧牲法律。固然任誰都不會因為一元銀幣落在水中,而願出兩元銀幣雇人撈取。這純粹出於計算。至於訴訟卻未必如此,當事人不會計較訴訟費用多少,也不想將訴訟費用歸諸對方負擔。勝訴的人雖知用費不貲,得不償失,而尚不肯中輕訴訟,此中理由固不能以常理測之。

    個人的糾紛姑且不談,今試討論兩國的紛爭。甲國侵略乙國,雖然不過荒地數里,而乙國往往不惜對之宣戰。為數里之荒地,而競犧牲數萬人之生命,數億元之鉅款,有時國家命運且因之發生危險。此種鬥爭有什麼意義?蓋乙國國民若沉默不作抗爭,則今天甲國可奪取數里荒地,明天將得寸進尺,奪取其他土地,弄到結果,乙國將失掉一切領土,而國家亦滅亡了。由此可知國家因數里荒地所以不惜流血,乃是為生存而作戰,為名譽而作戰,犧牲如何,結果如何,他們是不考慮的。

    國民須保護其領土,則農民土地若為豪強侵佔數丈,自可起來反抗,而提起訴訟。被害人提起訴訟,往往不是因為實際上的利益,而是基於權利感情(feeling of right),對於不法行為,精神上感覺痛苦。即不是單單要討還標的物,而是要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他的心聲告訴他說:你不要退縮,這不是關係毫無價值的物,而是關係你的人格,你的自尊,你的權利感情。簡單言之,訴訟對你,不是單單利益問題,而是名譽問題,即人格問題。

    世上必有不少的人反對吾言。這個反對意見一旦流行,則法律本身就歸毀滅。法律能夠存在,乃依靠人們對於不法,肯作勇敢的反抗,若因畏懼而至逃避,這是世上最卑鄙的行為。我敢堅決主張,吾人遇到權利受到損害,應投身於鬥爭之個出來反抗。此種反抗乃是每個人的義務。



    權利鬥爭是權利人受到損害,對於自己應盡的義務。生存的保全是一切動物的最高原則。但是其他動物只依本能而保全肉體的生命,人類除肉體的生命之外,尚有精神上的生命。而此精神上的生命由法律觀之,則為權利。沒有法律,人類將與禽獸無別。一種法律都是集合許多片段而成,每個片段無不包括肉體上及精神上的生存要件。拋棄法律等於拋棄權利,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而且亦不可能。如其可能,必定受到別人侵害;抵抗侵害乃是權利人的義務。吾人的生存不是單由法律之抽象的保護,而是由於具體的堅決主張權利。堅決主張自己的權利,不是由於利益.而是出於權利感情的作用。

    那輩竊盜因他自己不是所有權人,故乃否認所有權的存在,更否認所有權為人格的要件。是則竊盜的行為不但侵害別人的財物,且又侵害別人的人格,受害人應為所有權而防衛自己的人格。因此竊盜的行為可以發生兩種結果:一是侵害別人的權益;二是侵害別人的人格。至於上述豪強侵佔農民的田地,情形更見嚴重。倘若該受害農民不敢抗爭,必為同輩所輕視。同輩認為其人可欺,雖不敢明日張膽,亦將偷偷摸摸,蠶食該農民的土地。所有權觀念愈發達,受害人愈難忍受侵害,從而反抗的意志亦愈益強烈。故凡提起訴訟而能得到勝訴,應對加害人要求雙重賠償,一是討還標的物;二是賠償權利感情的損傷。

    各種國家對於犯罪之會加害國家的生存者,多處以嚴刑。在神權國,凡慢瀆神祗的處嚴刑,而擅自改變田界的,只視為普通的犯罪(例如摩西法)。農業國則反是,擅自改變田界的處嚴刑,慢瀆神祗的處輕刑(古羅馬法)。商業國以偽造貨幣,陸軍國以妨害兵役,君主國以圖謀不軌,共和國以運動復辟,為最大的罪狀。要之,個人也好,國家也好,權利感情乃於生存要件受到損害之時,最為強烈。

    權利與人格結為一體之時,不問是那一種權利,均不能計算價值之多少。此種價值不是物質上的價值(material value),而是觀念上的價值(ideal value)。對於觀念上的價值,不論貧與富,不論野蠻人與文明人,評價都是一樣。至其發生的原因,不是由於知識的高低,而是由於苦痛感情的大小。也許野蠻人比之文明人,權利感情更見強烈。文明人往往無意之中,計算得失孰大孰小。野蠻人不憑理智,只依感情,故能勇往猛進,堅決反抗權利之受侵害。但是文明人若能認識權利受到侵害,不但對他自己,而且對整個社會,都可以發生影響,亦會拔劍而起,挺身而鬥,不計利害,不計得失。吾於歐洲許多民族之中,只知英國人民有此權利感情。英國人民旅行歐洲大陸,若受旅館主人或馬車馭者的欺騙,縱令急於出發,亦願延期啟行,向對方交涉,雖犧牲十倍的金錢,亦所不惜。這也許可以引人嗤笑,其實嗤笑乃是不知英國人民的性格,所以與其嗤笑英人,不如認識英人。



    為法律而鬥爭,是權利人的義務,已如上所言矣。茲再進一步,說明個人擁護自己的法律——即法律上的權利——又是對於社會的義務。

    法律與權利有何關係?我們深信法律乃是權利的前提,只有法律之抽象的原則存在,而後權利才會存在。權利由於法律,而後才有生命,才有氣力,同時又將生命與氣力歸還法律。法律的本質在於實行,法律不適於實行或失去實行的效力,則法律已經沒有資格稱為法律了;縱令予以撤廢,亦不會發生任何影響。這個原則可適用於一切國法,不問其為公法,其為刑法,其為私法。公法及刑法的實行,是看官署及官吏是否負起責任,私法的實行則看私人是否擁護自己的權利。私人放棄自己的權利,也許由於愚昧,不知權利之存在;也許由於懶惰或由於畏懼,不欲多事,其結果,法律常隨之喪失銳氣而等於具文。由此可知私法的權威乃懸於權利的行使,一方個人的生命由法律得到保障,他方個人又將生命給與法律,使法律有了生氣。法律與權利的關係猶如血液的迴圈,出自心臟,歸於心臟。

    個人堅決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這是法律能夠發生效力的條件。少數人若有勇氣督促法律的實行,藉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雖然受到迫害,也無異於信徒為宗教而殉難。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而乃坐聽加喜人的橫行,不敢起來反抗,則法律將為之毀滅。故凡勸告被害人忍受侵害,無異於勸告被害人破壞法律。不法行為遇到權利人堅決反抗,往往會因之中止。是則法律的毀滅,責任不在於侵害法律的人,而在於被害人缺乏勇氣。我敢大膽主張:「勿為不法」 (Do no injustice)固然可嘉,「勿寬容不法」(Suffer no injustice)尤為可貴。蓋不法行為不問是出之於個人,或是出之於官署,被害人若能不撓不屈,與其抗爭,則加害人有所顧忌,必不敢輕舉妄動。由此可知我的權利受到侵犯,受到否認,就是人人權利受到侵犯,受到否認。反之,我能防護權利,主張權利,回復權利,就是人人權利均受防護,均有主張,均能回復。故凡為一己的權利而奮鬥,乃有極崇高的意義。

    在這個觀念之下,權利鬥爭同時就是法律鬥爭,當事人提起訴訟之時,成為問題的不限於權利主體的利益,即整個法律亦會因之發生問題。莎士比亞在其所著(威尼斯的商人) (Merchant of Venice)中,描寫猶太商人舍洛克(Shylock)貸款給安多紐(Anto-nio)的故事,中有舍洛克所說的一段話:

    我所要求一磅的肉,

    是我買來的,這屬於我,我必須得到;

    你們拒絕不予,就是唾棄你們的法律;

    這樣,威尼斯的法律又有什麼威力。

    ……我需要法律,

    ……我這裏有我的證件。

    「我要法律」一語,可以表示權利與法律的關係。又有人人應為維護法律而作鬥爭的意義。有了這一句話,事件便由舍洛克之要求權利,一變而為威尼斯的法律問題了。當他發出這個喊聲之時,他已經不是要求一磅肉的猶太人而是凜然不可侵犯的威尼斯法律的化身,他的權利與威尼斯的法律成為一體。他的權利消滅之時,威尼斯的法律也歸消滅。不幸得很,法官竟用詭計,拒絕舍洛克履行契約。契約內容苟有反於善良風俗,自得謂其無效。法官不根據這個理由,既承認契約為有效,而又附以割肉而不出血的條件。這猶如法官承認地役權人得行使權利,又不許地役權人留足印子地上。這種判決,舍洛克何能心服。當他悄然離開法庭之時,威尼斯的法律也俏然毀滅了。

    說到這裏,我又想起另一作家克萊斯特(Henrich von Kleist) 所寫的小說《米刻爾.科爾哈斯》(Michael Kohlass)了。舍洛克悄然走出,失去反抗之力而服從法院的判決。反之,科爾哈斯則不然了。他應得的權利受到侵害,法官曲解法律,不予保護,領主又左袒法官,不作正義的主張。他悲憤極了,說道:「為人而受蹂躪,不如為狗」,「禁止法律保護吾身,便是驅逐吾身於蠻人之中。他們是把棍子給我,叫我自己保護自己」。於是憤然而起,由正義的神那裏,奪得寶劍,揮之舞之,全國為之震駭,腐化的制度為之動搖,君主的地位為之戰慄。暴動的號角已經鳴了。權利感情受到侵害,無異於對人類全體宣戰。但是驅使科爾哈斯作此行動,並不是單單報仇而已,而是基於正義的觀念。即余當為自己目前所受的侮辱,恢復名譽;並為同胞將來所受的侵害,要求保護,這是余的義務。結果,他便對於從前宣告他為有罪的人——君主、領主及法官,科以2倍、3倍以上的私刑。世上不法之事莫過於執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壞法律。法律的看守人變為法律的殺人犯,醫生毒死病人,監護人絞殺被監護人,這是天下最悖理的事。在古代羅馬,法官受賄,便處死刑。法官審判,不肯根據,而惟視金錢多少,勢力大小,法律消滅了,人民就由政治社會回歸到自然世界,各人均用自己的腕力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勢之必然。

    人類的權利感情不能得到滿足,往往採取非常手段。蓋國家權力乃所以保護人民的權利感情,而今人民的權利感情反為國家權力所侵害,則人民放棄法律途徑,用自助行為以求權利感情的滿足,不能不說是出於萬不得已。然此又不是毫無結果.教徒的殉難可使羅馬皇帝承認基督教,歐洲各國的民主憲政何一不是由流血得來。科爾哈斯揮動寶劍實是「法治」發生的基礎。



    國民只是個人的總和,個人之感覺如何,思想如何,行動如何,常表現為國民的感覺思想和行動。個人關於私權的主張,冷淡而又卑怯,受了惡法律和惡制度的壓迫,只有忍氣吞聲,不敢反抗,終必成為習慣,而喪失權利感情。一旦遇到政府破壞憲法或外國侵略領土,而希望他們奮然而起,為憲政而鬥爭,為祖國而鬥爭,爭所難能。凡沉於安樂,怯於抗鬥,不能勇敢保護自己權利的人,哪肯為國家的名譽,為民族的利益.犧牲自己的生命。至於名譽或人格也會因而受到損害,此輩是不瞭解的。此輩關於權利,只知其為物質上的利益,我們何能希望他們另用別的尺度以考慮國民的權利及名譽。所以國法上能夠爭取民權,國際法上能夠爭取主權的人,常是私權上勇敢善戰之士。前曾述過,英國人願為區區一便士之微而願付出十倍以上的金錢,與加害人從事鬥爭。有這鬥爭精神,故在國內能夠爭取民主政治,於國外能夠爭取國家聲望。

    對於國民施行政治教育的是私法,絕不是公法。國民在必要時,若能知道如何保護政治的權利,如何於各國之間,防衛國家的獨立.必須該國人民在私人生活方面,能夠知道如何主張他們自己的權利。自己權利受到侵害,不問來自何方,是來自個人乎,來自政治乎,來自外國乎,若對之毫無感覺,必是該國人民沒有權利情感。是故反抗侵害,不是因為侵害屬於那一種類,而是懸於權利感情之有無。

    依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到簡單的結論,即對國外要發揚國家的聲望,對國內要建立強國的基礎,莫貴於保護國民的權利感情;且應施以教育,使國民的權利感情能夠生長滋蔓。

    專制國家的門戶常開放給敵人進來。蓋專制政府無不蔑視私權,賦稅任意增加,沒有人反對;徭役任意延長,沒有人抗議。人民養成了盲從的習慣,一旦遇到外敵來侵,人民必萎靡不振,移其過去盲從專制政府者以盲從敵人政府。到了這個時候,政治家方才覺悟,要培養對外民氣,須先培養對內民氣,亦已晚矣。

    刊載於王澤鑒著作《民法總則》(增訂版)。

  • 最強的我終將蹂躪一切小說 在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6-10 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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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國哀歌 ◎#賴和
      
    所有的戰士已都死去
    只殘存些婦女小兒,
    這天大的奇變,
    誰敢說是起於一時?
      
    人們最珍重的莫如生命,
    未嘗有人敢自看輕,
    這一舉會使種族滅亡,
    在他們當然早就看明,
    但終於覺悟地走向滅亡,
    這原因就不容妄測。
    誰敢說他們野蠻無知?
    看見鮮紅的血
     便忘卻一切歡躍狂喜,
    但是這一番(註1)啊!
    明明和往日出草有異。
    在和他們同一境遇,
    一樣呻吟於不幸的人們,
     那些怕死偷生的一群,
    在這次血祭壇上,
     意外地竟得生存,
    便說這卑怯的生命,
     神所厭棄本無價值。
    但誰敢相信這事實裡面,
    就尋不出別的原因?
      
    「一樣是歹命人!
    趕快走下山去!」
    這是什麼言語?
    這是什麼含義?
    這是如何地悲悽!
    這是如何地決意!
    是怨是讎?雖則不知,
    是妄是愚?何須非議。
    舉一族自願同赴滅亡,
    到最後亦無一人降志,
    敢(註2)因為蠻性的遺留?
    是怎樣生竟不如其死?
    恍惚有這呼聲,這呼聲,
    在無限空間發生響應,
    一絲絲涼爽秋風,
    忽又急疾地為它傳播,
    好久已無聲響的雷,
    也自隆隆地替他號令。
       
    兄弟們!來!來!
    來和他們一拚!
    憑我們有這一身,
     我們有這雙腕,
    休怕他毒氣、機關槍!
    休怕他飛機、爆裂彈!
    來!和他們一拚!
    兄弟們!
     憑這一身!
    憑這雙腕!
    兄弟們到這樣時候,
    還有我們生的樂趣?
    生的糧食儘管豐富,
    容得我們自由獵取?
    已闢農場已築家室,
    容得我們耕種居住?
    刀鎗是生活上必需的器具,
    現在我們有取得的自由無?
    勞動總說是神聖之事,
    就是牛也只能這樣驅使,
    任打任踢也只自忍痛,
    看我們現在,比狗還輸!
      
    我們婦女竟是消遣品,
    隨他們任意侮弄蹂躪!
    那一個兒童不天真可愛,
    凶惡的他們忍心虐待,
    數一數我們所受痛苦,
    誰都會感到無限悲哀!
      
    兄弟們!來!來!
    捨此一身和他一拚!
    我們處在這樣環境,
    只是偷生有什麼路用,
    眼前的幸福雖享不到,
    也須為著子孫鬥爭。
      
    註1:同今日的「這一次」
    註2:今多做「甘」,「豈是」、「難道」之意
    此為《台灣現代文學教程》新詩讀本摘錄之版本
    --
      
    ◎詩人簡介
      
    賴和,原名賴河,字懶雲,台灣彰化人,清光緒二十年(西元1894年)4月25日出生,1943年辭世,享年50歲。16歲入台北醫學校,21歲畢業,前往嘉義實習,23歲回彰化開設「賴和醫院」,第二年遠赴廈門博愛醫院服務,26歲返台,其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以強烈的民族意識展開社會運動與台灣新文學運動。賴和生卒年代恰巧和日本治台時間大致相符,終其一生賴和都有「我生不幸為縛囚」的感嘆。
       
    賴和不但是台灣新文學的開拓者,也是台灣鄉土文學的先驅。賴和為台灣新文學「打下第一鋤,種下第一粒種籽」,後人尊他為「台灣新文學之父」。林瑞明在他的《台灣文學與時代精神——賴和研究論集》(允晨文化公司,1993)中強調:「賴和的新詩,正如同他的小說,都是重大事件的反響,亦詩亦史,具體表現了在高壓統治下,台灣的胎痛。」「勇士當為義鬥爭」正是他描寫受壓迫的台灣農民、凸顯日本政權不義的抗日精神的最佳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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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術設計:簡妤安
    攝影提供:陳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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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編賞析
     
    此詩作於1935年霧社事件之後,當年刊於《台灣新民報》,但有部份被禁刊,而無法在當年全文刊出。
     
    必須要先說在前面的是,賴和雖然對台灣文學貢獻良多,足以被稱為「台灣新文學之父」,但這首詩如今看來仍然是漢人本位,而無法完全同理於原住民當時的處境。霧社事件的確是因為原住民受日本人欺壓已久而爆發的事件,但並不是每族、每社都有如此反抗之心,更何況之後還發生了第二次霧社事件,那同族不同社之間的屠殺之殘忍、中間關係的複雜,恐怕不是一首詩可以承受的。
     
    也因此,小編會說賴和這首詩是以一種外人想像的角度,將漢人處境及反抗的意念投射於參與這次事件的原住民身上來書寫,並且有浪漫化的傾向。
     
    回歸於這首詩,先討論用字吧!
     
    這首詩的用字和發表時相比,並沒有多少更動,因為賴和當時就是用白話文寫詩了。這是相當困難的,當時知識份子受的教育不是私塾就是日文教育。受私塾教育使他們可以寫舊詩,當時熱門的是「擊缽吟」詩體,熱門到全台從南到北有一堆大大小小的詩社,而賴和本身也有在寫舊詩;而受日本教育使他們能寫日文詩,也因此後來日本時代的台灣新文學裡,許多最傑出的詩都是日文的。
     
    不過賴和走的路數和他們不同,而是當時新文學的另一條道路,也就是當時未完成的「台灣文」文學。賴和和其他部份創作者,引入中國的白話文,改造用字,使其符合台語的用字,甚至沒有對應於台語的文字就造新字使用,希望能讓台灣人能以自身的語言書寫、閱讀。當時的日本政府事實上是相當打壓台語的,不過後來國民黨來台後打壓得更過份,也因此這份未完成的台灣文宏願也就這樣默默被時代遺忘。直到近三十年左右,在鄉土文學的崛起下,重新受到重視。
     
    這首詩的用字簡單、白話,和現今的詩讀起來風格相當不同,然而不損其價值。賴和的功力在第一段便展現,「所有的戰士已都死去/只殘存些婦女小兒,/這天大的奇變,/誰敢說是起於一時?」,直接以震撼的、如電影般的開頭作為整首詩的開場,吸引人繼續往下看。
     
    第二段提到兩次血(「看見鮮紅的血」及「在這次血祭壇上」),讓整首詩在尚未進入主要高潮之前,已經先鋪陳出後面慘烈的氣氛。
     
    第三段就是事件前夕了,前面以數句鋪陳發事者的心情,然而後面,賴和開始使用意象,「恍惚有這呼聲,這呼聲,/在無限空間發生響應,/一絲絲涼爽秋風,/忽又急疾地為它傳播,/好久已無聲響的雷,/也自隆隆地替他號令。」,利用「無限空間」來拉大整首詩內敘述的空間的大小,以秋風從涼爽變成急促、開始打雷等景象,預告了下一段的慘烈。
     
    第四段敘述了戰鬥的慘烈,儘管賴和並沒有真正描寫,而是以「休怕他毒氣、機關槍!/休怕他飛機、爆裂彈!」給我們想像,他真正想寫的是後面「生的糧食儘管豐富」到第五段末句「誰都會感到無限悲哀」的段落,那絕對不只是原住民被欺壓的風景,而是賴和以自身漢人的身份受到壓迫的經驗,藉著想像的原住民之口而說出的反抗話語。
     
    也因為前面幾段把受欺壓的風景都寫出了,所以最後一段的自我犧牲才更加動人:「兄弟們!來!來!/捨此一身和他一拚!/我們處在這樣環境,/只是偷生有什麼路用,/眼前的幸福雖享不到,/也須為著子孫鬥爭。」
     
    這首詩雖然是描寫霧社事件,然而這些殖民壓迫的經驗可以套用在台灣任何一個外來殖民者與本土人士衝突的場景,從二二八、白色恐怖到最近的三一八,時代儘管不同,統治者的嘴臉卻沒多少變化。
     
    http://cendalirit.blogspot.com/2015/06/blog-post_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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