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美國著名政治家 Benjamin Franklin 的名言。
面對今時今日的社會環境,實在沒有心情寫其他文章,今天只想借這個平台,談一下「法治 」(Rule of Law) 這個題目。
不少曾經訓斥示威衝突的人,最常聽見的反應就是:「不管之前的行為怎麼樣,總之違法就不對,要遵守法...
這是美國著名政治家 Benjamin Franklin 的名言。
面對今時今日的社會環境,實在沒有心情寫其他文章,今天只想借這個平台,談一下「法治 」(Rule of Law) 這個題目。
不少曾經訓斥示威衝突的人,最常聽見的反應就是:「不管之前的行為怎麼樣,總之違法就不對,要遵守法治精神。」這令我想起之前有幸修讀過「公共法」的課程,那是我在眾多法律課程中最喜歡的一科(雖然不是考的最好的一科)。我想說,這根本不是 Rule of Law,而是 Rule by law (以法管治),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治的概念經歷了源遠流長的演化,比較近期的說法,可以引用英國前首席大法官 Lord Bingham 的八大準則 (文章末端附上英文版):
1. 法律須容易為大眾所理解,盡可能易懂、清楚且可以預料。
2. 有關合法權利和法律責任的問題,通常應透過運用法律而非行使酌情權加以解決。
3. 法律應平等適用於所有人,除非客觀差異要求差別對待。
4. 所有公職人員在行使所享權力時,必須真誠、公正,並依照法律授予其權力之目的,不越權,亦不違理性。
5. 法律必須為基本人權提供充分保護。
6. 提供有效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和途徑,不應收費過高,不應延誤過長。
7. 任何提供之裁決程序應當公正。
8. 法治要求國家在遵守國內法規定的義務之時,同樣遵守國際法規定義務。
簡而言之,如果單純以守法來解讀法治,恐怕只是一種流於表面的理解。當然守法是其中一個重要元素,但法治核心的價值,其實是包括所有人和機構,不論是個人還是公職人員,一方面須受法律約束,同時亦要確保法律賦予的權利得到充份保障,而這些過程必須是公開而且透明,並透過法庭得以彰顯。特別是對於行使公權力的人員,他們比一般市民擁有額外權力,這些權力皆由法律賦予,當然亦理應受法律加以約束。
無論你本身是甚麼立場,無論你心裡現在充斥著的是憤怒、失望、還是絕望,懇請你仔細了解,好好想清楚,連日來所發生的事,是否仍然乎合「法治」這個普世價值?是誰本來有能力真正化解僵局,卻選擇做或不做某些行動,令一眾本來都熱愛香港的市民置於對立面?
一切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不會忘記,歷史自有公論。
廷伸閱讀
"The Rule of Law" by Tom Bingham
Bingham's Rule of Law principles:
1. The law must be accessible, intelligible, clear and predictable.
2. Questions of legal rights and liabilities should ordinarily be resolved by the law and not the exercise of discretion.
3. The law should apply equally to all, except where objective differences justify differentiation.
4. All public officials must exercise their powers in good faith and fairly, and exercise such powers for the purposes they were conferred, without acting beyond the limits of such powers, and they must always act reasonably.
5. The law must afford adequate protection of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6. There must be an effective means of dispute resolution, without prohibitive cost or delay.
7. Any adjudicative processes provided for by the state should be fair.
8. The rule of law must be complied with by the state taking into account its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最好考的公職人員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資深獨派大老蔡丁貴展現了民進黨政府要求國人打高端疫苗的嘴臉,「我ok,你先打」,身在海外,#一邊打著民進黨政府竭力不讓進口的BNT疫苗,#一邊要求國人應該力挺他們不敢或不願打的高端疫苗。這樣擺明「別人的囝死袂了。」的態度,徹底落實「說一套,做一套」的情況,更令國人對總統府力挺的高端疫苗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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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動用到上百國人因防疫失敗病逝都不足以請出的蔡總統,出來替高端疫苗一日三場「法說會」,或是出動前副總統陳建仁出來大力背書,都無法挽救國人對於高端疫苗失去信心的事實,截至今日高端疫苗已經迎來第四天的連續跌停,顯然國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即使派出金管會以查緝禿鷹之名,也未能挽回民眾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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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呼籲 #蔡總統要重振國人對於疫苗的信心,最好的方式就是由總統府身先士卒,並帶領全體民進黨黨公職人員,以身體力行優先向國人證明,高端疫苗是打真的,不是打假的。用行動來證明,高端疫苗打了真的不會出事,蔡政府沒有把國民當白老鼠,讓全民免費幫廠商做第三期測驗。如果打出問題就考慮送入忠烈祠,並加贈功在黨國匾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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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不敢,也請執政黨莫怪人民懷疑高端疫苗功效及炒股傳聞,以及猜測政府是否阻擋BNT等其他世界級疫苗的進口了,請執政黨不要再檢討人民跟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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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從去年起就他的專業指出指揮中心的錯誤決策,被網軍群起圍攻,還被扣上了中共同路人的紅帽子的他,卻在 #今年四月身先士卒自願擔任聯亞疫苗的接種試驗對象。相較於整天高喊著台獨與愛台灣的台派大老的作為,#究竟是誰才是真正的愛台灣,#還是只出一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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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閱讀:
我在美國打過輝瑞!蔡丁貴籲「勇敢的台灣人」參加國產疫苗三期實驗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6-03/583494
[問卦] 什麼事情會重要到開三場記者會來澄清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2459936.A.CE8.html
不打AZ疫苗?楊志良、陳建仁接種國產新冠疫苗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5413154
最好考的公職人員 在 Joe's invest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Joe:「南韓的例子顯示,你抱怨執政黨的內政,然後否決他,你會同時連執政黨的外交與國防路線都改變,如果南韓2022年以後,外交路線改為親美,那台灣2022年的選舉結果最好也是親美,台灣和南韓經濟最近幾年明顯有落差,我認為選擇親美與否是很大的關鍵,因為美國願意給你技術、資本、訂單、經驗和許多商業以外的資源。」
南韓舉行地方首長和議員補選,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在首爾和釜山兩大都會市長選戰大敗,除正式宣告文在寅政府進入跛腳狀態,也預示2022年三月總統大選恐將變天,南韓保守派很可能延續這次勝選氣勢,贏得2022年總統大選。在中國愈發強硬、北韓咄咄逼人以及美國加強盟友關係的微妙時期,一個立場右傾的南韓總統可能會採取截然不同的外交政策,若立場相對親美反中的保守派2022年攻下總統寶座,南韓外交路線恐將大轉彎。
南韓疫情起起伏伏,民眾不滿政府防疫作為,加上選前爆發公職人員內線炒地醜聞,以及首爾等都會區房價飆漲,讓執政黨潰不成軍,南韓政壇的左派與右派,在外交政策上有截然不同觀點。文在寅執政下,南韓優先考慮跟北韓合作,在美國和中國之間避免選邊站,並採取一種「對區域產生穩定效應」的外交方式。
至於南韓保守派,過去一直敵視北韓,且對中國持懷疑態度,過去的保守派政府在安全問題上立場更傾向美國,也更願意和美國進行大規模軍演或批准部署美國飛彈防禦系統,不惜激怒中國與北韓。採取傳統外交政策劇本、立場右傾的南韓總統,恐加劇朝鮮半島緊張局勢,降低無核化可能性。
近來,南韓保守派似乎比自由派更支持與美國聯手抗中,保守派國民力量黨代理黨魁金鍾仁表示,南韓應加入美日澳印組成的「四方安全對話」(Quad),共同對抗日益強硬的中國。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5372825
最好考的公職人員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香港最新【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開庭,長達12小時;港人聲援,沉寂多時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再現;繼立法會後,新法草案進一步要求區議會議員宣誓效忠】
香港律政司在昨天(2月28日)以港版《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47位泛民派人士後,今(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開庭審理。47位人士自早上9點半進入法庭,下午3點半開庭,從9點半至今已超過12個小時,但仍在審理中。
一早,就有數百位身穿黑衣的民眾聚集在法院外圍排隊等候旁聽,有人手持「釋放政治犯」的橫幅,有人比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手勢,有人舉起同為「奶茶聯盟」泰國與緬甸抗爭中的「三指禮」,有人呼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以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數月不曾出現在街頭的口號,聲援法院內因參與去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而受審的人士。
不少身穿制服的港警在現場待命,並拉起封鎖線、架起拒馬,將群眾隔離在法院之外。並且有警察在人群中不斷穿梭,要求民眾遵守「4人限聚令」。在下午3點左右,因為民眾數量並未減少,警方將封鎖線縮小、截查現場20多位民眾,並且一度舉出藍旗與紫旗警告現場民眾可能觸犯「非法集結」罪與港版《國安法》,要求民眾離開。
從中午12點左右開庭後,因為有18位律師要求與被告討論案情,因此將開庭時間延後至下午3點30分。由於被告人數眾多,在下午4點左右法院正式開庭後,上百位記者皆被限制在法庭外觀看電視直播、不得進入觀審。開庭後有部分被告申請保釋,但作為控方的律政司反對。
在下午4點30分左右,控方表示因為警方收集證據需要時間,他們想要進一步調查被告們的電腦、硬碟、通訊紀錄、銀行戶頭,以考慮是否加控其他罪名;控方因而要求將案件押後3個月,於5月31日再審。但多位辯方律師以及代表自己辯護的大律師劉偉聰(為現任區議會議員,也在47位被控名單內)反對延後,有些不反對。在下午5點30分,香港警方將法院的鐵門拉下,並且要求聚集的民眾離開。目前法庭仍在審理,尚無法得知最後47位被保釋或收押。晚上時間九點半,被告的律師們仍代表被告進行保釋申請的要求。
■1月6日抓捕55位泛民人士,2月28日國安法起訴其中47位
香港警方在1月6日上午以突襲的方式,對總共55位泛民派的人士進行大抓捕。當天警方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多數人被捕理由是因為參加了2020年民主派初選時,企圖通過「民主35+公民投票」過半數的席次後,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議案等方式,來迫使港府做出更大的讓步,進而實踐戴耀廷撰文的「真攬炒十步」,達到解散香港立法會、癱瘓港府運作等效果;這些行為被視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中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當時55位遭到逮捕的人士在被關押38小時之後,皆給予保釋,但必須在警方指定的日期前往報到。
涉嫌相關案件的人員原本預定是在4月8日前往指定警署報到,但港警在2月26日發出通知,要求其中53人在28日前往警署接受調查。53人依照指示前往警署接受調查後,其中47人遭到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羈押,其中包括39位男性、8位女性。今天(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所法院開庭審理。
47位遭起訴的人士包括前香港大學副教授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楊岳橋、區諾軒、毛孟靜、梁國雄(長毛)等,現任區議會議員岑子杰、袁嘉蔚、趙家賢、劉偉聰、楊雪盈、岑敖暉等,以及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人。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再現
2月28日,香港NGO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在網路呼籲民眾穿黑衣到西九龍法院外聲援被捕人士,從晚間開始,就有數十位民眾開始在法院外圍聚集。今天上午9點左右,西九龍法院外已聚集數百位民眾。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何俊仁、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以及同樣遭到逮捕但沒有被起訴的區議會議員鄺俊宇等人也先後到場聲援。
一整天在法庭外排隊聲援的民眾,不時喊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並且手舉五、一的手勢以及三指的抗議手勢,聲援受審人士。
致力於幫助在台港人的民間組織「台灣香港協會」的創辦人桑普接受《報導者》採訪時指出,雖然起訴47位泛民派人士可能對香港社會有恫嚇的效果,但港府跟中共輕視了香港人反抗的意志。他認為今天站出來到法院外的民眾,喊出了久未出現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被視為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口號,表示出香港民眾並沒有放棄抗爭。
目前人在他國流亡的張崑陽昨天在自己的Facebook上表示,74年前台灣發生228暴力鎮壓的事件,香港居然在同一天發生了47人遭起訴的事情。他呼籲香港民眾不要放棄:「他們每人(被拘捕者)都背負了上路的重重行囊,繼續前行。在外的我們又豈有放棄的餘地,不好好走下去?」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昨天往警署報到以前,在個人的Facebook上表示:「感謝香港人過去15年給我貢獻社會的機會,今天為了我們共同的理想負罪,深感光榮。」公民黨副主席譚文豪與社民連的梁國雄到牛頭角警署報到時,兩人互相擁抱,梁國雄高呼:「國安法無法無天、釋放所有政治犯。」
人在英國的羅冠聰28日在自己的Facebook表示,這些苦難會讓香港人更團結:「只要我們懷抱希望,將痛苦化作前行的印記和動力,我們走過的路都不會白費。」
■除了立法會,區議會也將「人大化」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2月23日召開記者會,解釋即將在3月17日交付立法會審理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內容。政制及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出,這項針對公職人員的修訂草案規定,所有公職人員,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並包括區議會議員,都必須宣誓效忠香港行政特區。
桑普指出,「這部法案若通過,等於是讓立法會跟區議會全面人大化,」甚至政府將法案擴大解釋,讓所有香港公務員都必須表態,達到全面箝制異議的效果。桑普說,法案通過後,香港泛民派區議會議員可能出現跟去年立法會議員一樣,做出總辭的選擇。
曾國衞在23日的記者會上指出,這項草案的內容也規定,若有宣傳港獨、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的人,將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規定,不得擔任任何公職,並且被解除公職後,有5年期限不得參選。
現在是區議會議員的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與梁晃維等4人,因為去年參選立法會時遭到DQ,若此項法案通過,外界預計4位區議會議員的席位也將被取消。
■國際社會譴責港府,海外港人聲援
英國外交部長藍韜文(Dominic Raab)28日在自己Twitter上表示,他對香港政府以港版《國安法》控告47位香港政界人士及社運人士的決定深感不安。歐盟也在官方Facebook上發文指出,歐盟對香港政府的這項決定表示嚴重關切,並且要求立即釋放遭到起訴的人。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在推特上發文,表示與香港人站在同一陣線,參與政治與言論自由不應該成為罪行。
今日上午,英國、美國、歐盟、德國、荷蘭等多國外交官亦有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排隊欲旁聽。英國駐港領事韋俊輝接受《立場新聞》採訪表示,港府以港版《國安法》拘捕47人,遠比其一開始聲稱只影響少數人的說法有出入,故前來表示關注,而他對香港司法獨立仍有信心。
有在英港人在網路上發起串聯,呼籲民眾在英國時間3月1日下午3點前往曼徹斯特Piccadilly Gardens(皮卡迪利花園)等地穿黑衣靜坐,表示對受審人士的支持。
遭到起訴的47人名單如下:區諾軒、戴耀廷、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黃碧雲、何啟明、劉偉聰、劉澤鋒、胡志偉、施德來、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伍健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譚凱邦、郭家麒、吳敏兒、尹兆堅、劉頴匡、何桂藍、楊岳橋、林卓廷、鄒家成、范國威、梁國雄、陳志全、呂智恆、柯耀林、林景楠、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余慧明等。
(文/楊智強、張詩芸;攝影/劉貳龍、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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