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替代役資格順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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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替代役資格順位 在 吳沛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1 2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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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起沛憶辦公室 防疫相關案件處理
    (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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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6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4案
    ▸ 7/26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2案
    ▸ 7/26 市政陳情 2 案
    ▸ 7/26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7/26 協助安排法律諮詢 1案

    ▸ 7/25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1案

    ▸ 7/23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1案
    ▸ 7/23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2 案
    ▸ 7/23 勞資糾紛 ➜ 轉勞動局調解
    ▸ 7/23民眾反應颱風來襲國軍廢棄房舍屋頂鐵皮恐釀災 ➜ 國軍房舍,轉由林昶佐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 7/22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3 案
    ▸ 7/22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1 案
    ▸ 7/22 民眾反應人群群聚及未戴口罩 ➜ 轉由警察局處理
    ▸ 7/22 協助安排法律諮詢 1案
     
    ▸ 7/21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7/21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2 案
    ▸ 7/21 實驗教育學生反應尚未收到結業證明 ➜ 與教育局了解,確定發放期程
    ▸ 7/21 民眾詢問京站確診情況 ➜ 與衛生局了解後回覆
    ▸ 7/21 民眾反應聯合醫院話務中心忙線 ➜ 由衛生局了解並協助
     
    ▸ 7/20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2 案
    ▸ 7/20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2 案
     
    ▸ 7/19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1 案
    ▸ 7/19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2 案
    ▸ 7/19 協助確診者媒合中醫師義診團隊
    ▸ 7/19 民眾詢問北市公墓登記事宜 ➜ 轉由殯葬處協助
    ▸ 7/19 民眾反應北市資源回收政策不清 ➜ 轉由環保局回覆
    ▸ 7/19 民眾詢問北市長期心理諮商資源 ➜ 整理相關資訊後回覆
    ▸ 7/19 民眾提供youbike2.0設點建議 ➜ 轉由交通局評估
    ▸ 7/19 民眾反應人群群聚及未戴口罩 ➜ 轉由警察局處理
     
    ▸ 7/17 民眾陳情有關youbike2.0設點建議 ➜ 轉由交通局評估
     
    ▸ 7/16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7/16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1 案
    ▸ 7/16 市政陳情 4 案
     
    ▸ 7/15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3 案
    ▸ 7/15 協助民眾疫苗預約接種/意願登記 1 案
    ▸ 7/15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2 案
    ▸ 7/15市政陳情 2 案
     
    ▸ 7/14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3 案
    ▸ 7/14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1 案
    ▸ 7/14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3 案
    ▸ 7/14 協助安法律資訊 2 案

    ▸ 7/13 協助民眾疫苗預約接種/意願登記 2 案
    ▸ 7/13 疫苗接種相關釋疑 2 案
    ▸ 7/13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3 案
    ▸ 7/13 檢疫/隔離/確診相關諮詢或協助 2 案
    ▸ 7/13 協助媒合就服站工作 1 案
     
    ▸ 7/12 協助民眾疫苗預約接種/意願登記 4 案
    ▸ 7/12 疫苗接種相關作業釋疑 3 案
    ▸ 7/12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7/12 民眾陳情希望申請低收入戶 ➜ 轉由社會局協助辦理
    ▸ 7/12 民眾陳情北市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問題 ➜ 與相關局處了解中
    ▸ 7/12 民眾反應因疫情生活遇困境 ➜ 轉由社會局關懷協助
    ▸ 7/12 民眾陳情住家門口遭惡意違停 ➜ 由派出所了解並加強巡視
     
    ▸ 7/11 民眾陳情飲料內有不明物體 ➜ 由衛生局前往稽查相關品項、釐清責任 

    ▸ 7/10 疫苗接種相關作業釋疑 1 案
    ▸ 7/10 微解封相關措施釋疑 1 案
     
    ▸ 7/9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4 案
    ▸ 7/9 疫苗接種相關作業釋疑 2 案
    ▸ 7/9 微解封相關措施釋疑 3 案
    ▸ 7/9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 3 案
    ▸ 7/9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1 案
    ▸ 7/9 民眾反應聯醫疫苗接種站現場管理問題 ➜ 已轉由衛生局督促改善
    ▸ 7/9 民眾反應住家附近工程噪音 ➜ 協助詢問相關局處工程進度、要求降低施工音量
    ▸ 7/9 詢問遺產相關法律問題 ➜ 轉由專業律師提供法律諮詢
     
    ▸ 7/8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2案
    ▸ 7/8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3案
    ▸ 7/8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2案
    ▸ 7/8 協助民眾處理失竊案
    ▸ 7/8 協助民眾報案line群假消息
    ▸ 7/8 協助民眾反應騷擾事件
     
    ▸ 7/7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2 案
    ▸ 7/7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4 案
    ▸ 7/7 防疫相關規定釋疑 2 案
    ▸ 7/7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3案
    ▸ 7/7 協助安排法律諮詢 1 案

    ▸ 7/6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3 案
    ▸ 7/6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5 案
    ▸ 7/6 防疫相關規定釋疑 5 案
    ▸ 7/6 協助安排法律諮詢 1 案

    ▸ 7/5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2案
    ▸ 7/5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1 案
    ▸ 7/5 民眾詢問中正區國宅普篩事宜 ➜ 詳細說明回覆
    ▸ 7/5 被匡列民眾詢問原因 ➜ 轉由衛生局了解
    ▸ 7/5 民眾詢問所謂中正區熱區篩檢細節 ➜ 與衛生局了解後回覆
    ▸ 7/5 民眾詢問所謂中正區熱區範圍 ➜ 與衛生局了解後回覆
    ▸ 7/5 警消醫護加油棧資格疑問 ➜ 與相關局處了解中
    ▸ 7/5 協助身障民眾申請身障生活補助
    ▸ 7/5 協助安排糖廍里里內消毒工作
     
    ▸ 7/4 被匡列民眾詢問原因 ➜ 與衛生局了解後回覆
    ▸ 7/4 民眾詢問市長宣布中正區普篩細節與疑慮 ➜ 向市府了解並說明回覆
     
    ▸ 7/3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 2 案
    ▸ 7/3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2 案

     
    ▸ 7/2 北市防疫工作相關陳情 5 案
    ▸ 7/2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1 案
    ▸ 7/2 身障朋友陳情搭公車不友善 ➜ 由公運處了解中
    ▸ 7/2 公有土地使用爭議 ➜ 轉由相關局處了解
    ▸ 7/2 協助低收入戶家庭物資媒合
    ▸ 7/2 忠德里里長反應西園路二段人行道脫落 ➜ 已改善完畢
    ▸ 7/2 民眾反應地政雲無法登入 ➜ 由地政局協助處理
    ▸ 7/2 協助低收入戶家庭媒合口罩需求
     
    ▸ 7/1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10案
    ▸ 7/1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3 案
    ▸ 7/1 協助民眾申請確診慰問金1案
    ▸ 7/1 民眾檢舉群聚未戴口罩 2案 ➜ 聯繫相關局處(警察局、停管處)了解處理
    ▸ 7/1 北農篩檢釋疑

    ▸ 6/30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2案
    ▸ 6/30 協助民眾申請確診慰問金1案
    ▸ 6/30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5 案
    ▸ 6/30 民眾檢舉群聚未戴口罩 1案 ➜ 聯繫警察局前往了解開罰

    ▸ 6/29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急難救助 申請釋疑及協助6案
    ▸ 6/29 民眾質疑北市匡列工作2案 ➜ 呼籲北市府公開疫調,說明確診後續匡列情形及足跡調查
    ▸ 6/29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2 案
    ▸ 6/29 協助民眾申請勞動調解

    ▸ 6/28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4案
    ▸ 6/28 協助確診者與照顧者了解解除隔離作業
    ▸ 6/28 民眾陳情家中周遭噪音及垃圾包隨棄問題 ➜ 轉由衛生局協助
    ▸ 6/28 民眾詢問南機場夜市開放時間 ➜ 和市場處了解後回覆
    ▸ 6/28 民眾質疑北市匡列工作 ➜ 呼籲北市府公開疫調,說明確診後續匡列情形及足跡調查
    ▸ 6/28 民眾反應艋舺公園群聚未戴口罩現象 ➜ 通報派出所加強巡查
    ▸ 6/28 民眾陳情因疫情失業,生活遭遇困境 ➜ 轉由勞動局協助工作媒合
    ▸ 6/28 詢問北農造冊疫苗施打事宜 ➜ 和市場處了解後回覆
    ▸ 6/28 民眾陳情法律諮詢需求 ➜ 安排律師提供諮詢協助
     
    ▸ 6/27 民眾陳情有應停業場所疑似恢復營業 ➜ 通報派出所前往查訪
    ▸ 6/26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1案
    ▸ 6/26 協助民眾安排快篩 1案
    ▸ 6/26 民眾反應市場、北車周遭有群聚未戴口罩狀況 ➜ 通報派出所加強巡查
     
    ▸ 6/25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4案
    ▸ 6/25 協助民眾安排快篩 1案
    ▸ 6/25 民眾反應北市孕婦施打疫苗醫院未收到市府通知 ➜ 通報衛生局
    ▸ 6/25 協助民眾解決噪音問題

    ▸ 6/24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 5案
    ▸ 6/24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4 案
    ▸ 6/24 協助熱心商家媒合愛心便當
    ▸ 6/24 經銷商員工檢舉民眾靠快篩陰性截圖闖關第一果菜市場➜ 通報市場處,已改善
    ▸ 6/24 媒合店家加入萬華餐廳外送名單

    ▸ 6/23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 3案
    ▸ 6/23 民眾反應北農篩檢政策問題 3案
    ▸ 6/23 協助民眾瞭解防疫隔離政策
    ▸ 6/23 民眾反應北市未確實匡列、疫調、篩檢、隔離 ➜ 通報衛生局

    ▸ 6/22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 3案
    ▸ 6/22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1案
    ▸ 6/22 民眾反應北農快篩站設置位置、人力、流程、不當使用插管箱作為採檢箱等 4案 ➜ 反應衛生局,其中不當使用插管箱當天已改善
    ▸ 6/22 協助果菜市場攤販、承銷商了解北農篩檢政策
     
    ▸ 6/21 紓困補助/防疫補償 申請釋疑及協助 8 案
    ▸ 6/21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2 案
    ▸ 6/21 北農群聚案,民眾詢問承銷人處理 ➜ 於議會質詢,北市府宣布疫苗接種計畫及快篩站進駐
    ▸ 6/21 民眾陳情家旁工程半夜持續施工噪音 ➜ 由新工處要求廠商勿於半夜施工
    ▸ 6/21 民眾反應疫苗預約系統出現過去日期 ➜ 轉由衛生局調整改善系統
    ▸ 6/21 民眾詢問北市圖是否會於月底開放 ➜ 三級警戒確定延長至7/12,暫不開放
    ▸ 6/21 民眾詢問第一果菜市場卸貨區人流管制方式 ➜ 與市場處了解後回覆說明
    ▸ 6/21 申請低收法律問題釋疑
    ▸ 6/21 協助申請失業補助 ➜ 由勞動局協助了解
    ▸ 6/21 熱心店家表示有提供外送服務 ➜ 詢問相關資訊並紀錄
     
    ▸ 6/20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6/20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1 案
    ▸ 6/20 民眾反應住家附近水溝泥土淤積 ➜ 相關局處已前往清淤完畢
    ▸ 6/20 協助民眾釐清疫苗接種順序細節
     
    ▸ 6/19 民眾陳情萬華某處有多人不戴口罩群聚 ➜ 轉由派出所前往巡查勸導
    ▸ 6/19 民眾反應身體不適 ➜ 由消防局協助個案送醫
     
    ▸ 6/18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6/18 協助民眾預約疫苗接種 1 案
    ▸ 6/18 協助長輩解決有關疫苗施打類別疑問
    ▸ 6/18 第一果菜市場攤商詢問市場防疫措施細節 ➜ 由市場處了解後協助
    ▸ 6/18 民眾詢問弱勢家庭關懷補助加發事宜 ➜ 說明本次發放原則及方式
    ▸ 6/18 民眾表示家中長輩慢性病門診皆被取消 ➜ 由衛生局協助轉由視訊門診
    ▸ 6/18 申請低收入戶條件釋疑 ➜ 轉由社會局了解協助
    ▸ 6/18 帳戶遭盜用無法領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轉由教育局協助後續補助領取
    ▸ 6/18 民眾反應家中變故、經濟困難 ➜ 由社會局協助急難救助金申請
    ▸ 6/18 北農群聚案,民眾擔心出現破口 ➜ 質詢柯文哲市長,要求北市府應公布完整疫調結果及北農快篩計畫
    ▸ 6/18 民眾詢問北市因確診死亡家屬精神賠償事宜 ➜ 完整說明中央與北市當前政策
    ▸ 6/18 接獲里長反應東園街周遭有電纜線掉落 ➜ 要求新工處立即前往改善,已完成
    ▸ 6/18 有家人確診,民眾詢問後續處置 ➜ 由衛生局協助,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並安排快篩
    ▸ 6/18 民眾表示家中有四個孩子,其中一個沒領到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 由教育局協助了解
     
    ▸ 6/17 協助民眾了解疫苗施打場地設置
    ▸ 6/17 民眾反應西門紅樓一帶有未配戴口罩抽煙喝酒群聚 ➜ 聯繫西門定派出所前往了解
    ▸ 6/17 陳情民眾有法律方面問題 ➜ 安排線上法律諮詢
    ▸ 6/17 協助民眾了解各類疫苗施打時程
    ▸ 6/17 民眾陳情捷運工程半夜施工 ➜ 聯繫捷運工程局,工程局與監造公務所及施作廠商共同檢討施工流程
    ▸ 6/17 2位民眾反應線上預約系統不能取消預約 ➜ 反應給衛生局
    ▸ 6/17 民眾陳情有法律問題 ➜ 安排線上法律諮詢
    ▸ 6/17 協助民眾申請急難紓困金 2 案
    ▸ 6/17 民眾反應馬場町廣場有聚賭行為 ➜ 請警察局前往了解
     
    ▸ 6/16 協助民眾瞭解自費篩檢事宜
    ▸ 6/16協助民眾取得衛生局居家隔離書
    ▸ 6/16 協助民眾瞭解施打疫苗時程
    ▸ 6/16 協助民眾瞭解及申請防疫補償金 2 案
    ▸ 6/16 協助民眾辦理食品業者登錄
    ▸ 6/16 協助民眾釐清防疫隔離、解隔離相關規定 2 案
    ▸ 6/16 協助民眾瞭解忠孝橋下滑板公園進度
    ▸ 6/16 協助民眾瞭解幼兒園報名時程
    ▸ 6/16 協助民眾申請急難紓困 1 案
    ▸ 6/16 協助民眾線上預約施打疫苗 3 案

    ▸ 6/15 民眾陳情表示因疫情導致生活困頓 ➜ 聯繫社會局請社工協助
    ▸ 6/15 協助民眾瞭解市府場地降租政策
    ▸ 6/15 協助行動不便民眾安排施打疫苗 1 案
    ▸ 6/15 協助民眾線上預約施打疫苗 1 案

    ▸ 6/14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1 案
    ▸ 6/14 反應萬華長照機構尚未施打疫苗 ➜ 衛生局回覆施打時間已納入安排
    ▸ 6/14 獨老社工反應疫苗施打時間仍未確認 ➜ 協助與診所聯繫確認時間
    ▸ 6/14 詢問持有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未來是否納入疫苗施打規劃 ➜ 詢問衛生局,確認有納入規劃
    ▸ 6/14 民眾反應疫苗預約後仍要到現場排隊的問題 ➜ 要求衛生局於現場搭遮陽棚架,並做預約系統檢討
    ▸ 6/14 反應家中長者臥病在床,不便外出打疫苗 ➜ 由衛生局協助到宅施打疫苗
     
    ▸ 6/13 詢問不在籍長者是否能夠施打疫苗 ➜ 台北市宣布開放不在籍長者施打疫苗
    ▸ 6/13 疫苗施打順序釋疑 ➜ 與衛生局了解後回覆
     
    ▸ 6/12 反應某營業場所有民眾群聚、不戴口罩 ➜ 要求派出所至該處巡查
    ▸ 6/12 民眾陳情對於破口說不滿 ➜ 已函文要求衛福部澄清道歉
    ▸ 6/12 反應台北車站北一門有許多街友位戴口罩 ➜ 社會局已要求該處保全定期巡查、社工加強勸導
    ▸ 6/12 反應萬華為疫情熱區,應優先施打疫苗 ➜ 已去函市長室,本市疫情熱區及長者應優先施打疫苗
     
    ▸ 6/11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3 案
    ▸ 6/11 防疫補償金申請釋疑 3 案
    ▸ 6/11 民眾詢問市場身分證分流細節 ➜ 與市場處了解後回覆
    ▸ 6/11 民眾詢問北市 75 歲以上長者疫苗施打規劃 ➜ 說明北市第一批長者施打範圍與方式,並持續追蹤
    ▸ 6/11 家中有 84 歲長者,未設籍台北能否打疫苗 ➜ 台北市宣布開放不在籍長者施打疫苗
    ▸ 6/11 詢問擴大個人紓困申請進度 ➜ 確認並回覆衛福部匯票寄發進度
    ▸ 6/11 反應住家旁市府工程施工時工人未配戴口罩 ➜ 由相關局處加強督導
    ▸ 6/11 民眾反應疫苗施打亂象 ➜ 將民眾意見整理提供相關局處
    ▸ 6/11 詢問家扶人員何時可以施打疫苗 ➜ 持續與衛生局了解追蹤中
    ▸ 6/11 詢問家中長者如何預約疫苗施打 ➜ 說明北市疫苗施打預約方式
     
    ▸ 6/10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2 案
    ▸ 6/10 民眾檢舉某業者有群聚風險 ➜ 通知商業處,目前該活動已停辦
    ▸ 6/10 協助民眾媒合就業
    ▸ 6/10 民眾檢舉廣州街附近有未戴口罩群聚狀況 ➜ 請萬華分局加強巡邏
     
    ▸ 6/9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9 案
    ▸ 6/9 協助民眾瞭解北市不在籍施打政策
    ▸ 6/9 協助熱心民眾捐贈物資
     
    ▸ 6/8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9 案
    ▸ 6/8 協助熱心團體捐贈物資
    ▸ 6/8 協助民眾確認確診親屬目前就醫狀況
    ▸ 6/8 協助民眾了解弱勢關懷補助
    ▸ 6/8 民眾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 ➜ 轉由勞動局協助
    ▸ 6/8 協助民眾了解疫苗施打時程
    ▸ 6/8 協助民眾申請銀行貸款
    ▸ 6/8 民眾檢舉某業者有群聚風險 ➜ 通報警察局、商業處,目前該業者已停業
    ▸ 6/8 協助民眾了解疫苗施打時程
    ▸ 6/8 協助民眾釐清中低收資格條件釋疑
     
    ▸ 6/7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及協助 7 案
    ▸ 6/7 防疫補償金申請釋疑 2 案
    ▸ 6/7 反應某營業場所有群聚狀況 ➜ 通報派出所前往處理
    ▸ 6/7 民眾反應大型疫苗接種站應設置萬華 ➜ 已去函市長室要求設置萬華社區疫苗接種站
    ▸ 6/7 勞資糾紛陳情 ➜ 與勞動局了解當中
    ▸ 6/7 詢問和平醫院是否仍開放一般門診預約 ➜ 目前尚未開放,提供陳情人建議醫療院所
    ▸ 6/7 民眾詢問如何自費篩檢 ➜ 根據民眾需求協助完成篩檢預約
    ▸ 6/7 詢問確診者解除隔離程序 ➜ 與衛生局了解後回覆說明
     
    ▸ 6/6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 1 案
    ▸ 6/6 防疫補償金申請釋疑 1 案
    ▸ 6/6 協助釐清疫苗施打地點安排 ➜ 與衛生局了解中
    ▸ 6/6 家人確診,詢問後續處理 ➜ 由衛生局開立隔離通知書
    ▸ 6/6 詢問住家附近是否有舊衣回收箱 ➜ 確認最近點位並回覆
    ▸ 6/6 反應某商店內有群聚現象 ➜ 市長已於 6/6 宣佈市場進行人流管制
     
    ▸ 6/5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 5 案
    ▸ 6/5 防疫補償金申請釋疑 2 案
    ▸ 6/5 建議居服員列入疫苗優先施打名單 ➜ 北市社會局已將居服員列入疫苗優先施打
    ▸ 6/5 同住家人確診住院,無法取得聯繫 ➜ 已由院方協助聯繫上
    ▸ 6/5 反應傳統市場仍有群聚現象 ➜ 市長已於 6/6 宣佈市場進行人流管制
     
    ▸ 6/4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 6 案
    ▸ 6/4 協助民眾確認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細節
    ▸ 6/4 協助中低收民眾確認紓困補助進度
    ▸ 6/4 居家托育員因疫情遭解約 ➜ 與社會局了解中
     
    ▸ 6/3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 2 案
    ▸ 6/3 協助 1 位確診民眾入院治療
    ▸ 6/3 民眾反應有無家者未戴口罩且群聚 ➜ 請警察局要求派出所加強該位點巡邏
    ▸ 6/3 急難救助金申請協助
     
    ▸ 6/2 民眾反應民和街電線掉落 ➜ 轉由新工處協助,已拉平電線
    ▸ 6/2 民眾反應幼兒園未依規定退費 ➜ 轉由戴瑋姍議員辦公室了解,幼兒園將依規定退費,並加強教職員工訓練
    ▸ 6/2 協助熱心民眾處理善款
     
    ▸ 6/1 紓困補助申請釋疑 2 案
    ▸ 6/1 確診民眾反應缺乏防疫物資 ➜ 協助媒介社會局資源,物資已送達
    ▸ 6/1 協助安排密切接觸者篩檢 ➜ 轉由衛生局協助,均已完成篩檢
    ▸ 6/1 確診民眾反應在家隔離無法確實做到一人一室 ➜ 轉由衛生局協助,已安排至防疫旅館
    ▸ 6/1 確診民眾反應身體不適 ➜ 轉由衛生局協助送醫
    ▸ 6/1 反應因疫情週六日停車是否能不收費 ➜ 再次向停管處轉達建議

     
    ▸ 5/31 協助民眾了解防疫補償金領取流程
    ▸ 5/31 詢問第一果菜市場工作人員疫苗施打順位 ➜ 與衛生局了解中
    ▸ 5/31 協助華昌國宅弱勢家庭物資媒合
    ▸ 5/31 協助民眾釐清紓困方案「自營業者」定義
    ▸ 5/31 長照機構詢問評鑑是否延期 ➜ 與社會局了解,中央確定統一延期

    ▸ 5/30 協助 2 位確診者就醫治療
    ▸ 5/30 協助 2 位密切接觸者進行篩檢
    ▸ 5/30 協助 1 位疑似症狀者就醫快篩診斷
    ▸ 5/30 民眾反應解除隔離後公司要求需 PCR 證明方能上班 ➜ 由林昶佐委員辦公室協助反應勞動部

    ▸ 5/29 協助 1 位確診重症長者醫療後送及送餐
    ▸ 5/29 單親媽媽因疫情生活困難 ➜ 轉由社會局聯繫協助
    ▸ 5/29 自由工作者因疫情生活困難 ➜ 本辦初步了解狀況中
    ▸ 5/28 詢問北市停車相關問題 ➜ 已和停管處了解後答覆
    ▸ 5/28 詢問繳稅期限是否因應疫情延後 ➜ 目前延至 6/30
    ▸ 5/28 交通違規申訴 ➜ 協助備妥所需文件
    ▸ 5/28 商業契約法律事宜 ➜ 安排線上法律諮詢
    ▸ 5/28 萬華民眾詢問該里是否有做消毒工作 ➜ 確認曾進行兩次大消毒
    ▸ 5/28 反應公園群聚現象 ➜ 請警方加強巡查

    ▸ 5/27 協助 1 位確診者就醫診療
    ▸ 5/27 確診民眾因血氧過低需自防疫旅館轉出 ➜ 由衛生局協助後送
    ▸ 5/27 民眾反應家中周遭茶室有確診案例 ➜ 與里長確認,該址周遭已徹底消毒
    ▸ 5/27 民眾反應有廢棄機車隨意停放狀況 ➜ 轉由警察局裁處
    ▸ 5/27 民眾反應路邊停車繳款單有誤 ➜ 由停管處協助釐清
    ▸ 5/27 民眾反應社區疑有確診者 ➜ 由衛生局協助了解
    ▸ 5/27 萬華區公所多人快篩陽性 ➜ 呼籲民政局對外說明
    ▸ 5/27 快篩陽性後續處置 ➜ 說明 PCR 檢驗程序並請衛生局追蹤
    ▸ 5/27 北捷員工因被匡列需請假,但沒收到居家隔離單 ➜ 已請北捷公司確認後給予防疫假
    ▸ 5/27 民眾反應健保卡註記一事爭議 ➜ 說明原委並釐清誤解
    ▸ 5/27 原訂早上手術因疫情延誤 ➜ 由衛生局回覆說明
    ▸ 5/27 協助民眾政府紓困方案釋疑
    ▸ 5/27 工地工人反應不能脫口罩吃飯 ➜ 指揮中心說明於戶外保持安全距離可脫口罩用餐

    ▸ 5/26 民眾反應因私托退費標準問題 ➜ 轉由社會局協調
    ▸ 5/26 萬華業者來訊有提供外送 ➜ 將彙整外送資料後對外公佈
    ▸ 5/26 民眾反應遭雇主不當放無薪假 ➜ 由勞動局調查中
    ▸ 5/26 詢問果菜市場防疫措施 ➜ 和市場處了解後回覆說明
    ▸ 5/26 確診民眾入住防疫旅館後不適 ➜ 致電陳情人了解身體狀況並由衛生局追蹤
    ▸ 5/26 疑似症狀民眾反應身體不適 ➜ 持續追蹤,目前就醫診療中

    ▸ 5/25 綠色和平電台訪問談論萬華防疫現況
    ▸ 5/25 協助民眾釐清學籍排序事宜
    ▸ 5/25 反應萬華民眾遭污名化 ➜ 公開呼籲抵制假消息
    ▸ 5/25 詢問土地糾紛問題 ➜ 安排線上律師諮詢
    ▸ 5/25 詢問是否有紓困貸款 ➜ 持續追蹤本次紓困方案
    ▸ 5/25 反應傳統市場口罩全程配戴未落實 ➜ 請警察局加強巡邏取締
    ▸ 5/25 反應路邊民眾未配戴口罩 ➜ 請警察局加強巡邏
    ▸ 5/25 詢問外籍看護是否能因應疫情延期 ➜ 勞動部研議中,由林昶佐委員辦公室協助了解

    ▸ 5/24 協助 1 位確診者就醫診療
    ▸ 5/24 協助 1 位確診者入住檢疫所
    ▸ 5/24 有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出現呼吸道急性症狀 ➜ 由衛生局協助緊急送醫
    ▸ 5/24 台北流行廣播電台POP大國民電訪萬華污名化問題
    ▸ 5/24 端傳媒訪問萬華社區自助防疫
    ▸ 5/24 民眾反映流鶯與麻將館可能成為疫情破口 ➜ 流鶯部分已請警方加強取締,麻將館目前皆暫停營業
    ▸ 5/24 協助居家隔離腎友安排防疫計程車,並媒合洗腎中心
    ▸ 5/24 民眾詢問警方通知篩檢後續 ➜ 協助了解並說明相關流程
    ▸ 5/24 民眾反應手術後因疫情提早出院但傷口惡化 ➜ 協助安排至醫療院所處理
    ▸ 5/24 單親媽媽因受傷無法工作,生活陷入困難 ➜ 轉由社會局協助
    ▸ 5/24 民眾反應社區疑有確診者 ➜ 轉由衛生局了解細節
    ▸ 5/24 民眾反應兵役體檢複查遭取消 ➜ 轉由兵役局協助
    ▸ 5/24 民眾擔心自己曾與某確診者接觸 ➜ 經衛生局了解,該員並無確診
    ▸ 5/24 火災受災戶賠償事宜 ➜ 等待消防局調查報告
    ▸ 5/24 協助熱心民眾媒合提供防疫物資
    ▸ 5/24 萬華民眾希望能獲得專案紓困 ➜ 以去函市長室爭取萬華紓困專案

    ▸ 5/23 協助 1 位確診者後送檢疫所作業
    ▸ 5/23 協助 2 位有疑似症狀者聯繫衛生單位
    ▸ 5/23 民眾反應雙和市場周遭有無配戴口罩群聚 ➜ 請警方加強巡查並落實取締
    ▸ 5/23 清潔隊員篩檢陰性上班問題
    ▸ 5/23 協助台北確診送南投檢疫所民眾後送問題

    ▸ 5/22 協助 2 位確診者後送檢疫所作業
    ▸ 5/22 協助 1 位有疑似症狀者追蹤檢驗報告
    ▸ 5/22 民眾反應萬華遭污名化 ➜ 公開呼籲各界抵制假消息
    ▸ 5/22 媒體訪問呼籲拒絕污名化萬華

    ▸ 5/21 低收入戶申請諮詢 ➜ 由社會局協助辦理
    ▸ 5/21 反應環南市場防疫工作問題 ➜ 由市場處協助改善
    ▸ 5/21 協助民眾釐清防疫旅館費用負擔
    ▸ 5/21 民眾反應希望疫情期間希望垃圾桶減量 ➜ 和環保局了解中
    ▸ 5/21 協助民眾了解北市每日消毒作業
    ▸ 5/21 共融遊戲場圖審會議,希望改為線上辦理 ➜ 教育局改為線上、實體會議並行
    ▸ 5/21 民眾反應艋舺公園硬體設計問題 ➜ 說明目前艋舺公園環境改善爭取進度
    ▸ 5/21 協助民眾了解目前北市疫調作業進行方式

    ▸ 5/20 反應西昌街周遭仍有性工作者活動 ➜ 轉知警察局前往盤查
    ▸ 5/20 協助釐清針對家庭聚會人數限制規定
    ▸ 5/20 協助釐清萬華活動史相關問題
    ▸ 5/20 協助處理北市停課後網卡租用作業 ➜ 教育局公布經濟弱勢家庭及一般生申請方案
    ▸ 5/20 民眾反應媒體過度描述萬華疫情狀況 ➜ 公開呼籲各界抵制假消息
    ▸ 5/20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排程進度 ➜ 由衛生局協助了解中
    ▸ 5/20 協助青平台辦公室捐贈防疫物資予立心基金會居家服務員

    ▸ 5/19 媒合惜食廚房每日捐贈便當予和平醫院
    ▸ 5/19 媒合高雄口罩國家隊工廠捐贈口罩1萬片予人生百味、萬華社福中心
    ▸ 5/19 協助 1 位確診者由衛生局送至檢疫所
    ▸ 5/19 發函市長室要求公布確診案例應標準一致,不要標籤化萬華區
    ▸ 5/19 協助遺產分配法律問題諮詢
    ▸ 5/19 中低收入戶反應工作需求 ➜ 轉由社會局協助
    ▸ 5/19 萬華民眾反應感覺被標籤化 ➜ 公開呼籲各界抵制假消息
    ▸ 5/19 新聞表示茶室移工有部分尚未被追蹤 ➜ 萬華分局已表示 27 名失聯茶室小姐皆已聯繫
    ▸ 5/19 反應某確診個案可能接觸史 ➜ 已交由衛生局了解
    ▸ 5/19 協助隔離中洗腎患者通報轉院處理
    ▸ 5/19 媒合PChome捐贈防疫物資予萬華社福組織

    ▸ 5/18 協助 1 位確診者由衛生局送至檢疫所
    ▸ 5/18 協助釐清所謂異地辦公方式與用意
    ▸ 5/18 反應停課後許多家庭硬體問題待解決 ➜ 教育局宣佈提供平板與網路卡
    ▸ 5/18 民眾反應自己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卻沒被匡列 ➜ 和衛生局了解,已協助採檢
    ▸ 5/18 詢問市場攤販紓困方案 ➜ 持續和市場處追蹤
    ▸ 5/18 地方店家詢問紓困方案 ➜ 持續追蹤台北市相關紓困方案
    ▸ 5/18 協助洗腎中心快篩陽性通報及轉院洗腎
    ▸ 5/18 反應傳統市場實聯制方式洩露個資 ➜ 要求市場處協助建立簡訊實聯制
    ▸ 5/18 因網咖停業失去工作 ➜ 轉由勞動局協助
    ▸ 5/18 反應廣州街周遭有未戴口罩群聚現象 ➜ 通報警察局至現場了解
    ▸ 5/18 家中有人確診,接觸者應該怎麼辦 ➜ 參考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與陳情人說明
    ▸ 5/18 協助了解傳統市場與大賣場消毒頻率
    ▸ 5/18 協助安排萬華里內消毒
    ▸ 5/18 轉介2名民眾檢疫所內症狀反應請駐點醫師協助

    ▸ 5/17 協助 1 位確診者由衛生局送至檢疫所
    ▸ 5/17 有替代役宿舍難保持社交距離,能否返家住宿 ➜ 兵役局宣布替代役下勤後即返家備勤
    ▸ 5/17 詢問市場攤販紓困方案 ➜ 持續和市場處追蹤
    ▸ 5/17 反應路邊機車停車收費不應擴大 ➜ 停管處因應疫情暫緩擴大路邊機車停車收費
    ▸ 5/17 表示自己被通知確診而且發燒不適 ➜ 由衛生局協助就醫,並向同住者說明應注意事項
    ▸ 5/17 詢問快篩站清單 ➜ 整理後回覆陳情人
    ▸ 5/17 因應市府異地辦公政策,詢問路邊收費停車格是否能暫時取消收費 ➜ 週日全天不收費
    ▸ 5/17 幼兒園傳出老師確診,家長希望停課 ➜ 市府已宣布統一停課
    ▸ 5/17 反應台北市應該統一停課 ➜ 市府已宣布統一停課
    ▸ 5/17 反應媒體報導萬華 30~40% 確診有誤導之嫌 ➜ 已向 NCC 檢舉
    ▸ 5/17 詢問萬華大清消是否包含華江整宅周遭 ➜ 和環保局了解清消範圍,確定有含括在內

    ▸ 5/16 協助 12 位確診者由衛生局送至檢疫所
    ▸ 5/16 萬華區僅四小學停課,恐成防疫破口 ➜ 市府已宣布北市高中以下學校停課
    ▸ 5/16 學校若停課,安親班是否也要一併停課以免群聚 ➜ 市府已宣布安親班停課
    ▸ 5/16 詢問公司要求萬華人出示快篩證明,是否合法 ➜ 和勞動局了解,無所謂快篩證明,雇主若要萬華人遠端工作,也應支付全薪
    ▸ 5/16 協助媒合熱心民眾提供口罩

    ▸ 5/15 圖書館人員進出頻繁,是否應該暫停開放 ➜ 市府已宣布暫停開放
    ▸ 5/14 發函市長室提出萬華防疫建議:
    1. 請呼籲非萬華區民眾勿湧入萬華採檢站
    2.注意艋舺公園及龍山寺捷運站地下街群聚問題
    3.剝皮寮採檢站鄰近老松國小、三水市場應加強防疫措施
    4.麻將館、棋盤社應比照八大行業暫停營業
    5.北中南萬華商業活動重創 市府應專案紓困
    ▸ 5/14 陳情傳統市場未落實實名制 ➜ 轉知市場處協助輔導
    ▸ 5/14 陳情麻將館、棋盤社應比照八大行業停止營業 ➜ 致函市長室,已列入停止營業項目

    ▸ 5/13 市場攤販沒戴口罩 ➜ 轉知市場處勸導
    ▸ 5/13 協助釐清疫情通報程序
    ▸ 5/13 協助釐清台北市校園取消對外開放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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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7 18: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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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三級警戒期間民眾服務案件內容及進度

    5/17
    ☀️ 爭取台北市學生停課-今日市府已宣佈
    ☀️ 要求公園處暫時關閉遊戲場-待回覆
    ☀️ 建議娃娃機、電子遊戲場暫緩營業-今日市府已宣佈
    ☀️ 建議大眾運輸採實聯制方便疫調掌握-待回覆
    ☀️ 協助民眾了解各醫院已預約疫苗取消事宜
    ☀️ 協助民眾釐清防疫假相關的疑問
    ☀️ 民眾陳情校園霸凌問題-交由教育局調查
    ☀️ 協助民眾了解北市案例足跡與分布相關問題
    ☀️ 民眾反映替代役中心宿舍無消毒無相關防疫配套-已初步回覆並轉交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 松山區不明人士發生意外後續處理-已通知環保局前往案址消毒,並通知里長處理方式/已請社會局通知松山社福主任與里長聯繫
    ☀️ 民眾反映永春市場無管制與戴口罩-已轉永春市場自治會並回覆陳情人
    ☀️ 民眾反應中崙市場外採買民眾沒有確實沒戴口罩-已通知警察局於上午前往稽查並勸導民眾確實配戴口罩,並轉知民眾里長處理情形。
    ☀️ 民眾詢問酷課雲線上課程事宜

    5/18
    ☀️ 民眾陳情八德路四段202號騎樓吸菸問題-確認為禁菸場所,今日已請衛生局前往稽查
    ☀️ 側溝更新會勘施作後發現溝體淤積問題-水利處今日前往緊急開蓋會勘
    ☀️ 協助里上處理個案消毒案件-已完成清消
    ☀️ 里民疫情期間醫院出院後安養中心之安排陳情-已協助
    ☀️ 家長陳情學生酷課雲登入事宜-已協助
    ☀️ 民眾陳情人行道抽菸問題-已通知強化稽查
    ☀️ 民眾反映國道客運實聯制&萬華國道客運上客引導至大站-已建議公運處
    ☀️ 民眾反映大賣場應落實實聯制-已發文商業處
    ☀️ 民眾反應研究生實驗室防疫相關問題-已回覆並轉林奕華委員辦公室處理
    ☀️ 地方陳情後巷雜亂-已請環保與建管處理
    ☀️ 民眾臉書陳情部分低區仍有人不戴口罩-已通知警察局加強勸導
    ☀️ 民眾陳情憂心外送人員成為防疫破口-已將勞動局函文各外送平台無接觸外送方式轉知民眾
    ☀️ 民眾反映在宅托育服務契約不完備-已協助
    ☀️ 民眾反映快篩站流程動線有問題-已了解情形後回覆陳情人
    ☀️ 地方陳情確診者未確實提供疫調足跡-已發書面質詢建議完善措施
    ☀️ 民眾反映學校停課卻未提供老師居家辦公選項-已轉知教育局個案處理
    ☀️建議市府第三級警戒期間住宅區路邊免費停車-已發書面質詢
    ☀️建議市府提出產業補助計畫-已發書面質詢

    5/19
    ☀️ 里長反應防疫旅館出入口問題-已協調改善完畢
    ☀️ 里長陳情在里內碰到失蹤人口-通報轄區派出所後聯繫社工,社工已前往派出所進行失蹤人口確認
    ☀️ 路面破損乙案-新工處將於5月底前進場施作
    ☀️ 民眾反映里內公園及區民活動中心遊民聚集問題-市府已前往協助
    ☀️ 民眾陳情因疫情無法至醫院進行癌症標靶治療-已回覆陳情人
    ☀️ 民眾防疫照顧假的疑問-已回覆
    ☀️ 民眾反映店家實聯制疑慮-提供衛福部實聯制指引措施予以民眾
    ☀️ 民眾反映很多人在室外抽菸不戴口罩-已要求相關單位強力稽查
    ☀️ 民眾反映學校遭隔離學生宿舍與行政人員辦公空間為同一棟有感染疑慮-已初步回覆並轉交林奕華委員辦公室進行後續協調處理
    ☀️ 實聯制制度化議題進行書面質詢

    5/20
    ☀️ 民眾反映疫情期間商業登記變更現場送件有防疫疑慮-已協助民眾
    ☀️ 民眾反映工地施工影響家中有震動現象並檢舉夜間施工-已轉建管處了解施工時程,告知監造與工地進行改善,並查無夜間施工,將會持續稽查
    ☀️ 里長反應外送平台送餐無人領取,易導致環境髒亂及民眾恐慌-已聯繫外送平台了解訂單異常狀況,並通知環保局於明早協助清除廚餘
    ☀️ 里長反應台電輪流停電順序混亂及時間疑慮-已將台電回覆訊息轉達,並請台電查明後回覆是否為維修斷電
    ☀️ 協助里辦公室申請社區關懷據點核銷事宜-統整核銷資料後轉交給社會局
    ☀️ 里長陳情公園內因下雨導致積水-已請公園處於前往案址處處理並確認公園下有無管線影響積水
    ☀️ 里長陳情台北藝文推廣處外YOUBIKE無法還車及借車-交通局確認後台電於下週進場施作後即可上線營運
    ☀️ 民眾陳情因小吃店因疫情停業能否申請紓困方案-已回覆並詢問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後續會再爭取
    ☀️ 民眾陳情希望社宅工地落實消毒分流-市府已回覆皆已消毒和人員控管
    ☀️ 民眾陳情細胞簡訊內容易誤解-已轉蔣萬安委員辦公室反應民眾意見
    ☀️ 民眾反映興建大樓環評問題-已轉知環保局協助了解情況
    ☀️ 民眾反映政府工程人員未配戴口罩-已轉知勞動局加強工地防疫措施宣導
    ☀️ 北農棄菜建議轉給社福機構-書面質詢
    ☀️ 消促會陳情,高救隊勤二休一變相壓榨消防員-書面質詢,市府已改回來
    ☀️ 北醫醫護染疫,建議加強北醫周邊清消-書面質詢

    5/21
    ☀️ 里長陳情公園內涼亭民眾群聚-已通知公園處並於今日暫停開放涼亭
    ☀️ 民眾陳情側溝蓋上方設置固定式障礙物乙案-已連繫新工處,並發文告知違規行為人
    ☀️ 民眾詢問因疫情延後癌症治療是否有配套措施-已轉知衛生局回覆並轉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 吳興商圈自治會反映民眾進入市場不戴口罩,商圈人手不足勸導無效-已連繫市場處與信義分局於尖峰時段派員協助勸導
    ☀️ 里長詢問台電計畫性停電事宜-已協助了解狀況並通知里民停電時程
    ☀️ 民眾陳情周邊工程夜間施工吵雜-已建請新工處三級防疫期間路上車流遽減,可改由日間施工,以避免打擾民眾休息
    ☀️ 民眾來電反映疫調足跡公布與消毒事宜-已解釋目前疫調情況並宣導北市府政策
    ☀️民眾來電詢問色弱考取汽機車駕照事宜-已轉由監理站做體檢相關後續回覆
    ☀️民眾陳情醫院通知要讓確診家屬回家繼續隔離,但家中並無隔離條件-處理中
    ☀️捷運單程票消毒疑慮-已由捷運公司說明消毒程序
    ☀️民眾詢問出境自費篩檢相關事宜-已回覆
    ☀️民眾陳情興建工程施工人員群聚未戴口罩-已請勞動局勞檢處及警察局派員加強宣導防疫措施
    ☀️民眾反映同住家人高齡有發燒症狀1922卻無法處理-已轉知衛生局協助處理該案
    ☀️里長反映購買防疫用品消毒里內申請經費流程繁複-民政局回覆里長購買防疫用品可簡化核銷流程
    ☀️協助基層消防隊員處理勤一休一卻變相禁休事宜-已轉知消防局回覆告知消防同仁
    ☀️禁止內用期間建請市府協助小店家渡過難關外送平台-書面質詢
    ☀️建請市府維護消防員權益已提高服務品質-書面質詢

    5/24
    ☀️ 民眾反映倒垃圾人流眾多容易造成群聚,建議增設臨時收垃圾區域➡️已轉給環保局研議可能性
    ☀️ 民眾反映消費糾紛爭議處理➡️已預約周三線上法律諮詢服務
    ☀️ 民眾反映AZ疫苗副作用,並希望政府明示AZ疫苗副作用效果與機率➡️已回覆民眾,並轉由蔣萬安委員及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向衛服部反映
    ☀️ 民眾來電詢問店面若有確診者到過處理SOP➡️已轉由衛生局處理
    ☀️ 里長陳情綠地涼亭有民眾聚集➡️已轉公園處,並於今日圍上封鎖線
    ☀️ 里長陳情因大雨導致松河街78號前路樹倒塌➡️已轉公園處,公園處接獲通知後前往案址處移除路樹。
    ☀️ 清潔隊員反映行人專用垃圾桶遭民眾丟棄家戶垃圾➡️已初步回覆並發文環保局協助處理
    ☀️ 民眾反映疫情嚴峻建議市府延長在家線上學習的時間➡️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教育局協助處理,教育局正在進行沙盤推演
    ☀️ 民眾反映消防局一般分隊只有一般防護衣可穿著➡️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消防局協助處理
    ☀️ 民眾反映消防局要求同仁用休假時間進行快篩➡️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消防局了解情況
    ☀️ 民眾反映市府不公佈足跡應公佈各區確診數➡️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民眾
    ☀️ 民眾反映老人養護機構有長者確診卻未就醫➡️已轉知社會局協助處理長者就醫
    ☀️ 民眾建議校園及活動中心設置快篩站➡️已回覆快篩站設置有其專業性,市府已加開20間急救責任醫院為快篩站,請多加利用

    5/25
    ☀️ 里長來電詢問里內長照中心有確診者後去處理➡️已回覆環保局於戶外完成消毒,人員後送持續進行中
    ☀️ 里長反應里內綠地有民眾脫口罩喝酒情形➡️已轉達派出所巡邏時加強勸導
    ☀️ 商圈自治會反應新聞報導與現實有落差➡️已請記者同業代為轉達
    ☀️ 民眾反映社區酒精機事宜➡️處理中
    ☀️ 民眾陳情店面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疑慮➡️都發局了解中
    ☀️ 民眾陳情社會福利補助事宜➡️詢問社會局後,致電回覆陳情人申請流程
    ☀️ 里長陳情因三級警戒超商廁所關閉導致八德立體停車場洗手間使用率增加➡️請停管處於案址處設立實聯制條碼,並加強清潔
    ☀️ 民眾詢問確診者清消作業流程➡️回覆民眾衛生局SOP,並安撫民眾
    ☀️ 塔悠路待轉區問題➡️已回覆民眾外來解決方案
    ☀️ 民眾反映防疫照顧假沒補助生活陷困境➡️已回覆民眾社會局有急難救助,若有需求辦公室可協助
    ☀️建議市府水、天然氣抄表E化優惠➡️書面質詢
    ☀️見疫情緩解遙遙無期,恐增加家暴案件數,建議市府採取預防措施➡️書面質詢
    ☀️ 殯葬業者巧立名目哄抬價格疑慮➡️書面質詢

    5/26
    ☀️ 民眾反映娃娃機台疑似營業中➡️已請商業處前往現場稽查,並連繫業主
    ☀️ 里長反映公園廣場內群聚問題➡️已請公園處前往勸導,並連繫轄區派出所前往勸導
    ☀️ 協助里長申請里鄰建設 經費啟動社區清消➡️已連繫民政課課長及里幹事與里長說明經費使用原則
    ☀️ 民眾陳情確診後身體微恙事宜➡️已請衛生局及健康服務中心聯繫個案,依照sop處理
    ☀️里長反映外國男子曾與確診者接觸後被趕出旅館不知所蹤➡️已請衛生局及教育部協助安置該外籍留學生
    ☀️ 民眾反映其家人確診陽性,過沒多久就出院對此感到疑慮➡️已請健康服務中心與陳情人聯繫會盡力協助
    ☀️ 郵局員工反映有員工被確診密切接觸人員卻未被匡列隔離➡️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住家附近有確診者因環境未被消毒不知可否正常上班➡️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頂樓違建想要分割空間法規問題➡️已請建管處查詢相關法規
    ☀️ 里長反映里內路面破損補丁不美觀且施工粗糙➡️已轉由新工處調查並善後
    ☀️ 民眾反映倒垃圾有群聚傳染可能,希望增設全時段垃圾收受點➡️已請環保局評估增設
    ☀️ 社區大樓瓶裝水與酒精提供➡️已於早上完成無接觸送達
    ☀️警察局不斷創造業務增加員警染疫風險問題➡️書面質詢

    5/27
    ☀️ 民眾詢問室內裝修相關事宜➡️詢問建管處相關法令規定後回覆陳情人
    ☀️ 里長詢問疫苗施打相關排程➡️詢問衛生局後回覆里長
    ☀️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停托至6/14卻要繳交六月的月費給機構➡️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因疫情生活出現困境➡️已將社會局能提供之服務告知陳情人
    ☀️ 民眾詢問群組轉傳鄰居確診個案與足跡➡️已回覆請勿轉發,若有確診市府一定會根據足跡做好消毒,切勿恐慌與猜測
    ☀️ 里長反應社區消毒物資採購報帳程序問題➡️已協調區公所做說明並協助核銷

    5/28
    ☀️ 民眾詢問長者施打疫苗進度與時程➡️衛生局回覆,目前疫苗優先給第一先醫護人員施打,後續待疫苗充足後會開放給長者施打
    ☀️里長、里民及市場商圈自治會反應確診者足跡消毒➡️已協調環保局於本日(28號)下午完成清消
    ☀️ 民眾詢問政府最新有關家中幼兒紓困補助事宜➡️已轉由立法委員辦公室做協助了解
    ☀️ 地下街店家詢問紓困租金事宜➡️已回覆民眾免租金紓困方案
    ☀️ 里長陳情綠地水龍頭損壞事宜➡️已轉公園處前往案址處進行修復
    ☀️ 里長陳情人行道上施工廠商放置三角錐後未恢復原狀➡️已轉交工處並請交工處通知廠商協助移除
    ☀️ 民眾陳情性侵案件➡️已請社會局協助提供線上心理諮商服務
    ☀️ 里長反映外國男子於旅館確診,旅館該如何妥處➡️已請衛生局協助聯繫該旅館經理。另,請觀傳局提供住宿旅店名單
    ☀️ 爭取大眾運輸第一線人員列公費疫苗資格➡️書面質詢

    5/31

    ☀️民眾檢舉鄰居為居家檢疫者卻下樓抽菸➡️確認地址後向衛生局檢舉
    ☀️民眾經過里長反映快篩陽性後在家三天無任何電話告知該如何做下一步➡️已轉告衛生局,並經協調後安排陳情人至檢疫所集中檢疫
    ☀️民眾詢問三級開設,酒吧業是否屬八大行業應關門,還是可外帶➡️經商業處解釋,八大行業中飲酒店業規定為有女陪侍,一般酒吧如同餐飲業禁止內用但可以外帶
    ☀️民眾反映住家鄰居疑似為確診個案,希望得知相關資訊➡️已回覆若有確診將會由衛生局統一安排隔離事宜,民眾切勿妄加揣測、勿聽信謠言,並注意勤洗手,外出務必戴口罩
    ☀️社區反映酒精機及酒精提供事宜➡️已於下午送至管委會
    ☀️民眾詢問醫護人員施打疫苗相關問題➡️已回覆目前北市府施打順序,待有更多疫苗分配後會再通知施打
    ☀️里長反映原先預定後巷美化工程施作因疫情延誤,想了解後續時程安排➡️衛工處已與里長溝通回覆待梅雨季過後盡速施作
    ☀️環保局員工家屬反映政府規定疫苗施打並未完整規劃造成群聚疑慮➡️已轉知衛生局及環保局,後續任何市府單位人員施打,應規劃完整日程及動線,勿造成群聚或拖延情況
    ☀️民眾陳情居家隔離返家無一人一室等事宜➡️請民眾提供資訊後轉交給衛生局協助處理
    ☀️民眾陳情住家外噪音等事宜➡️請環保局前往稽查
    ☀️民眾對於疫苗研究疑慮➡️已提供相關資訊
    ☀️民眾反映生育獎勵金因資格不符無法領取➡️已將民政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退費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及衛福部回覆內容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市場攤販不戴口罩➡️已請警察局多加注意
    ☀️民眾反映懷孕婦女及自體免疫有問題者之第一線醫事人員應施打莫德納➡️已將衛生局及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僅退餐費、交通費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及衛福部回覆內容轉知陳情人

    6/1
    ☀️里長陳情台電圍牆美化案進度及彩繪事宜➡️已連繫台電,並於今日提供彩繪細節簡報給里長參考
    ☀️民眾反映家人卻診致電相關單位卻遲遲無回應➡️已轉知衛生局協助陳情人
    ☀️民眾反映雇主強制要求員工放防疫照顧假➡️已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疫苗期刊疑慮➡️已回覆資訊
    ☀️市場防疫陳情➡️已提供市府新政策
    ☀️民眾反應住家樓下路霸問題➡️已轉由當地里長與派出所進行協助
    ☀️民眾詢問紓困方案日期與內容➡️已轉請立法委員辦公室協助
    ☀️民眾反映店家經營有土地使用分區疑慮➡️協助處理中
    ☀️員警搶打疫苗成亂象➡️書面質詢

    6/2
    ☀️里長詢問市場周遭清消問題➡️已轉知環保局協助處理
    ☀️產業補助相關疑問➡️已提供民眾相關資料
    ☀️市場自治會反映市場實聯制實施問題➡️已轉由市場處、衛生局協助完成
    ☀️民眾反映疫苗施打順序疑慮➡️已將政府相關資格規定回覆說明
    ☀️民眾來電詢問紓困方案及領取步驟➡️已轉介立法委員辦公室
    ☀️民眾反映居家保母受疫情影響政府補助措施為何➡️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惡質幼兒園強迫老師休假➡️書面質詢

    6/4
    ☀️里長陳情因局部大雨導致巷內淹水➡️轉知水利處並請里幹事通報防災系統,後續請警消單位確認現場有無災情後回報里長
    ☀️市場商圈自治會陳情大雨導致淹水➡️轉知水利處處理
    ☀️里長反映淹水請求協調抽水機➡️協助與區公所協調並取得防汛沙包
    ☀️民眾反映家門前因大雨導致淹水➡️轉知水利處處理
    ☀️診所行政人員詢問疫苗施打時程➡️已轉達衛生局回覆
    ☀️里長反映希望里內市場增加即時監測系統➡️已與市場處確定後續名單有納入
    ☀️民眾反映家中長輩病逝沉重後世使其經濟陷入困境➡️已請社會局同仁與陳情人聯繫協助處理紓困事宜
    ☀️民眾反映雙重國籍的孩童領取紓困金是否有浪費國家資源的疑慮➡️已將社會局及教育部的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無業又沒勞保是否無法申請紓困補助➡️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政府紓困4.0審108年財稅資料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7
    ☀️民眾檢舉公司無分流措施使員工群聚上班➡️已轉勞動局確認相關規定後做稽查
    ☀️民眾來電詢問6/7後是否可預約施打疫苗➡️已回復衛生局說法,將等待中央統一公布
    ☀️里長詢問里辦公處設疫苗施打站相關規劃➡️已回覆目前僅由中央規劃中,尚未有實行細則
    ☀️民眾反映住家附近施工噪音過大且有夜間施工疑慮➡️經建管處稽查並無夜間施工,也已請施工單位注意施工時間前後噪音減輕
    ☀️民眾陳情因積水後導致道路不平➡️已請新工處入案修復
    ☀️里長陳情衛工管線堵塞➡️已請衛工處前往案址處修復,並與里長聯繫
    ☀️里長詢問75歲以上長者施打疫苗情形➡️已回復里長衛生局目前規劃,並協助里長整理圖文發至里鄰群組
    ☀️北市牙醫公會反映牙助工作隨時會接觸患者卻未被列為疫苗施打對象➡️衛生局回覆,牙助係屬第一類接種對象,衛生局依據中央配發本市疫苗數量,已通知是類對象進行接種
    ☀️民眾反映其報名參加防疫旅館動員令,市府雖提供第一線工作人員接種疫苗,但該民眾希望同住家人亦能一併接種疫苗施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其父住松德院區護理之家,該護理之家已有人確診,希望儘快安排其他住民施打疫苗➡️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疫苗陸續進來後,自費疫苗預約被取消是否能優先施打➡️已將衛生局、疫情指揮中心回覆轉知陳情人
    ☀️醫護人力吃緊醫療量能不足➡️書面質詢

    6/8
    ☀️社區陳情住戶確診後社區清消問題及注意事項➡️詢問健康服務中心後致電給主委健康服務中心衛教事宜
    ☀️里長詢問紓困申請事宜➡️將中央紓困方案統整後傳給里長
    ☀️里民反映後巷路面不平➡️已請衛工處派員前往稽查並修復
    ☀️里長反映車格規劃不一致導致交通堵塞➡️已請停管處重新規劃車格並增繪紅線
    ☀️里長詢問機車泡水補助及稅籍事宜➡️已轉監理處與稅捐處,後續回覆里長
    ☀️民眾想捐贈尿布及看護墊給醫院➡️已將醫院聯絡資訊提供該民眾
    ☀️民眾反映消防局一般分隊仍穿著標準防護衣不合邏輯➡️已將消防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希望托嬰中心彈性收托提供基本照顧➡️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悠遊付店家優惠➡️書面質詢
    ☀️市府記者會資訊含糊致使民眾誤解➡️書面質詢

    6/9
    ☀️里長反應虎林街路段須反光鏡增設➡️已建請交工處協助裝設
    ☀️去年會勘施工案件進度與後續事宜確認➡️市府因疫情期間,其他工程有所延宕,正積極催促中
    ☀️民眾反映年輕人為經濟市場主力應優先施打疫苗➡️已將意見轉由立法委員辦公室向衛福部建議討論
    ☀️同學反應大學期末考遭學校要求全程錄影並上傳高畫質影片,但並非每位同學都能負擔高階器材費用➡️已轉由林奕華委員辦公室,向教育部瞭解規定是否合理合法,並研擬相關備案
    ☀️民眾陳情市場周遭廣播時間過早➡️已轉市場處並協調該市場自治會協助配合
    ☀️民眾反映因疫情工作受影響卻無法申請任何紓困補助➡️已將社會局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採檢者用塑膠手套摸民眾頭部會遭間接感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0
    ☀️里長陳情行穿線標誌補繪➡️已轉交工處將案址處入案處理
    ☀️民眾詢問關於第六類施打疫苗事宜➡️已詢問衛生局,目前市府正在規劃等公佈後按照SOP前往施打
    ☀️里長陳情停車格收費瑕疵事宜➡️已將案件轉停管處,後續由停管處聯繫里長
    ☀️店家陳情安心就業計畫申請事宜➡️已將案件轉交勞動局,並聯繫民眾
    ☀️民眾陳情藥妝店藥師並無在醫事人員施打疫苗名單➡️已將施打漏洞與相關問題轉由衛生局,並建請衛生局儘速修正
    ☀️民眾反映衛工處施工廠商電話是空號,且施工時間並未詳實記載有違規疑慮➡️已請衛工處進行調查,並針對相關單位的申請與文件是否有確實送達與審核做複查,並針對疏失處進行裁罰
    ☀️民眾詢問曾罹癌的年輕人未持有重大傷病證明是否能以重大傷病者的身分優先施打疫苗,以及政府是否有規劃將孕婦列入莫德納疫苗施打名單中?➡️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年長者施打疫苗可否從最年長者開始優先施打➡️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診所行政人員反映等不到施打疫苗通知➡️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診所偷打疫苗事件➡️書面質詢

    6/11
    ☀️里長來電反應里辦設點施打疫苗計畫可行性疑慮,包含志工疫苗接種與觀留室空間不足等➡️已將相關問題轉知民政局與衛生局,納入後續考慮
    ☀️里民反應街口寺廟前有民眾不戴口罩吸菸聊天➡️已請轄區員警到場開單並勸導
    ☀️店家詢問淹水補助➡️已回覆補助資格與相關連結
    ☀️民眾詢問營業店家員工用餐事宜➡️已詢問衛生局,並回覆民眾遵照三級警戒之規定

    6/15
    ☀️民眾陳情因失智症無法出門施打疫苗事宜➡️已請社會局協助確認是否符合到宅施打資格,後續連繫陳情人
    ☀️里長陳情松山車站樓梯間不明人士聚集問題➡️已請轄區派出所前往處理
    ☀️里長陳情台安醫院周遭施打疫苗交通問題➡️已請轄區派出所前往案址處疏導交通
    ☀️民眾反應小診所排隊施打疫苗導致周邊店家抗議➡️已請里長及里幹事協助宣導依照預約時間抵達,並協助排隊事宜
    ☀️民眾反應85歲以上不在籍長者無法施打疫苗➡️已回覆可以向區公所民政課進行電話預約。
    ☀️民眾反應北市百貨公司應比照台中市確診流程進行全員快篩➡️已建請衛生局及勞動局參考台中市作為,並設立機動快篩隊
    ☀️民眾反映機車淹水相關補助➡️已發文給市府研議
    ☀️民眾質疑北市疫苗安排不公➡️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6
    ☀️民眾陳情松山轉運站廣場垃圾問題➡️已請公運處前往現場清理
    ☀️協助社區疫苗接種站礦泉水➡️已無接觸送達至現場
    ☀️停車場外觀設計問題➡️已告知相關單位,正研議其他補救方案
    ☀️民眾陳情疫苗相關問題➡️已轉給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民眾反映診所疫苗施打人潮恐成另類群聚增加感染風險➡️已回覆陳情人
    ☀️疫苗開放長者施打亂象多➡️書面質詢

    6/17
    ☀️民眾陳情非設籍北市80歲長者施打疫苗預約不到➡️已轉衛生局,並等待市府公告統一施打時間
    ☀️里長陳情路燈損壞➡️已轉台電公司及公園處修復
    ☀️峨嵋停車場外觀設計➡️已轉最新進度
    ☀️民眾陳情住家附近樹木應保留不應移除➡️已回覆該處為私校校地,學校因長期被人丟棄垃圾選擇將樹木移除重新美化,並轉達陳情人訴求
    ☀️民眾詢問日照中心設立相關流程與問題➡️已轉由社會局回覆陳情人
    ☀️民眾詢問若托嬰中心復課園所僅願支付基本工資是否合理➡️已將社會局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8
    ☀️管委會陳情申請土地丈量事宜➡️已請管委會提供資料轉給地政局協助辦理
    ☀️里長陳情纜線權責問題➡️已請新工處請道管中心排案前往稽查確認
    ☀️民眾陳情藝文紓困問題➡️已轉立委辦公室
    ☀️民眾陳情住家門口違停嚴重➡️已請交工處協助劃設紅線
    ☀️民眾陳情家附近公司一樓吸煙區仍有員工聚集吸菸➡️已轉派出所前往取締開罰並勸導關閉戶外吸煙區
    ☀️里長反應疫苗施打細節及改善措施➡️已轉給衛生局評估並進行改善
    ☀️民眾詢問65歲以上施打疫苗順序➡️已轉衛生局回覆給陳情人
    ☀️民眾反映一至三類人員尚未施打疫苗之相關事宜➡️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民眾

    6/21
    ☀️民眾反映衛生下水道接管工程遲遲未開工➡️已請衛工處查明後回覆
    ☀️民眾反映家門口有蜂窩➡️動保處已協助處理完畢
    ☀️民眾反映新北市府取消分流制度要求全部到辦公室上班➡️已轉由新北市議員反應處理
    ☀️民眾反映申請急難救助時間過長,急需幫助➡️已請社會局處理
    ☀️民眾陳情側溝蓋位置問題➡️已請新工處將案址處入案並排案辦理會勘

    6/22
    ☀️民眾陳情花葬事宜➡️已聯繫殯葬處後續聯繫陳情人
    ☀️民眾詢問第二劑疫苗時間➡️民眾詢問第二劑疫苗時間
    ☀️民眾反映疫情急難救助金尚未發放➡️已跟社會局確認儘速處理

    6/23
    ☀️里長陳情機車退出人行道疑慮➡️已請停管處同仁致電與里長商討解決辦法
    ☀️里長陳情停車格補繪格線後油漆留置現場➡️已請停管處前往處理
    ☀️市場商圈攤商反映要納入果菜市場施打名單➡️已跟市場處確認傳統市場由自治會造冊後回報施打
    ☀️診所反應疫情期間勞工相關爭議被要求到局內說明,希望改用書面等方式減少接觸➡️已由勞動局協調改由電話訪談再由公文確認後處理
    ☀️詢問雙北第七類造冊資格問題(外送員及保母)➡️已回覆目前尚未定案造冊單位
    ☀️民眾詢問高危險族群是否能至特別門診諮詢後注射疫苗➡️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委員辦公室詢問台北通是否能申請急難救助➡️該訊息為假訊息請民眾勿上當受騙
    ☀️民眾反映南門市場傳攤商確診市府未快篩和PCR➡️已回覆陳情人將以書面質詢方式要求市府儘速處理南門市場問題
    ☀️士林長照環南市場爆群聚市府防疫破功➡️書面質詢
    ☀️南門市場傳確診市府卻未進行快篩和PCR➡️書面質詢

    6/24
    ☀️里長陳情路樹修剪問題➡️已請公園處排案修剪
    ☀️里民陳情天然災害救助申請➡️已轉相關申請文件,填寫完畢後協助轉交區公所
    ☀️里民詢問北市快篩配合醫院➡️已將北市所有快篩地點提供,並囑咐若有疑似症狀儘速就醫篩檢通報
    ☀️里長反應機車違停嚴重,且車格劃設有誤➡️已請交工與停管處協助處理

    6/25
    ☀️民眾詢問疫苗殘劑施打時程與預約方式➡️已回覆待府內相關規則制定完成會統一公告
    ☀️民眾陳情住家附近辦公大樓依舊有群聚抽菸狀況➡️已請警察局前往規勸開罰
    ☀️協助外送平台與傳統市場合作事宜➡️接洽處理中
    ☀️民眾反映孕婦施打疫苗行政流程混亂➡️提出書面質詢

    6/28
    ☀️里長陳情道路銑鋪後下雨導致路面積水➡️已聯繫新工處及道路孔蓋單位前往勘查後修復。
    ☀️民眾陳情於市場外斜坡處滑倒➡️已聯繫市場處前往勘查後針對斜坡道安全加強。
    ☀️藝文紓困4.0資格問題➡️已轉給委員

    6/29
    ☀️民眾陳情垃圾佔用車道問題➡️已請環保局前往現場稽查勸導
    ☀️里長詢問台北市施打疫苗流程➡️已將衛生局民政局資料整理後供里長參考
    ☀️民眾詢問診所新上任醫護人員施打疫苗流程➡️已詢問衛生局等帶回覆中
    ☀️里長反應里內巷道標線不清➡️已請交工處統整並畫設速限及方向標示
    ☀️民眾詢問防疫旅館退費問題➡️已提供民眾消保會相關解釋
    ☀️民眾詢問65歲以上疫苗施打時間➡️已回覆民眾台北市尚未公布

    疫情越來越嚴峻,請各位市民每天收看台北市政府所開設的記者會,取得最新資訊!

    6/30
    ☀️民眾陳情孕婦施打疫苗問題➡️已連繫衛生局後將台北市孕婦施打疫苗資訊整理後給陳情人
    ☀️民眾陳情長照交通接送服務費用調漲問題➡️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委員辦公室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1
    ☀️民眾詢問家中役男是否要自行上網預約施打疫苗➡️已將國防部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紅線塗銷增加機車格位➡️已轉交工處評估討論
    ☀️診所詢問曾有確診者足跡處理辦法➡️已轉請衛生局回覆
    ☀️市場攤商詢問疫苗施打時程➡️已轉衛生局及市場處回覆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2
    ☀️民眾詢問電話預約疫苗事宜➡️已告知民眾明日疫苗預約電話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5
    ☀️留學生詢問爭取施打疫苗乙案➡️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虎林專案未造冊也未領取號碼牌該如何妥處➡️已通知民眾7/7至醫院網站預約掛號進行採檢
    ☀️民眾反映銀行僅提供室內五人辦事,其餘人等要在室外等候恐造成群聚乙案➡️已轉知衛生局及警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因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遭消防局裁罰➡️已回覆陳情人後續將致電聯繫
    ☀️里長陳情停車格位置事宜➡️已聯繫停管處後續排案處理
    ☀️民眾詢問虎林專案資格與時間➡️已解答
    ☀️里長反映里內樹木未修剪➡️已轉公園處處理
    ☀️長照交通費用調漲➡️書面質詢
    ☀️線上學習數位落差暨資訊內容未分流➡️書面質詢
    ☀️非屬七國旅遊史以外旅客強制入住防疫旅館➡️書面質詢
    ☀️虎林街周邊驚爆確診➡️書面質詢

    7/6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問題➡️已回覆陳情人
    ☀️民眾詢問無管委會大樓消防設備檢修規定➡️已轉答消防局申報辦法
    ☀️民眾詢問免費PCR篩檢事宜➡️已解答
    ☀️民眾詢問長者對莫德納成分過敏是否可要求打AZ➡️此批分配疫苗皆為莫德納,若不適合則需等待下一批
    ☀️里長反應人行道破損問題➡️私地部分將由建管處發文請大樓維管
    ☀️民眾詢問勞資爭議官司相關問題➡️已進入法律程序案件將轉律師進行法律諮詢

    7/7
    ☀️民眾陳情社區磁磚剝落問題➡️已請建管處使用科前往現場處理
    ☀️里長陳情停車格位置事宜➡️已請停管處將案址處入案處理
    ☀️民眾詢問1922疫苗預約系統漏洞➡️已回覆

    7/9
    ☀️里長反映街友發燒送醫事宜➡️已通知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反映公有場館承租問題➡️已反映給市府
    ☀️民眾詢問假消息檢舉相關法律問題➡️已建議使用法律諮詢服務
    ☀️民眾詢問後巷美化工程相關時程➡️已請衛工處回覆
    ☀️民眾反映受疫情影響收入驟減安心上工無法做滿80小時及孩子就學貸款問題➡️有關就學貸款延緩繳費事項轉知陳情人,因陳情人戶籍在新北,已轉介新北市議員辦公室協助。

    7/12
    ☀️里長陳情水溝孔蓋位置問題➡️已轉知新工處協助處理
    ☀️里長陳情街友逗留問題➡️已轉知社會局前往處理
    ☀️民眾反映交通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映仁愛醫院門診停診導致民眾無法就醫取藥➡️已連繫陳情人待回覆
    ☀️民眾反映為何民進黨執政縣市都無須線上預約疫苗施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第九類人員以主診斷、次診斷為判斷標準致使高風險疾病民眾不符預約系統資格➡️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民眾反映罹患呼吸系統疾病卻因CDC以109年以後的健保資料為高風險疾病判斷依據,導致民眾不符中央預約系統資格➡️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民眾建議將ICD10癌症病人列為高風險疾病施打對象➡️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7/13
    ☀️民眾陳情店家油煙問題➡️已請環保局派員前往稽查
    ☀️民眾陳情疫苗系統當機➡️已回覆
    ☀️民眾反映疫苗系統問題*6件➡️已回覆
    ☀️民眾反映大樓法空裝設欄杆問題➡️已回覆
    ☀️里長提出診所施打疫苗送水需求➡️已送達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廠牌選擇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應因學業需出國影響兵役體檢問題➡️已聯繫兵役課並跟陳情人聯繫回覆
    ☀️民眾詢問廣慈社宅申請與抽籤事宜➡️已聯繫回覆
    ☀️民眾反映國際船員施打第二劑默德納疫苗時間遭延期➡️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民眾陳情承租市有財產建議➡️書面質詢
    ☀️建議市府將民眾遇到第九類疫苗登記問題反映中央➡️書面質詢

    7/14
    ☀️詢問公車業者疫苗施打進度➡️已回覆
    ☀️詢問議員是否有採購疫苗提案➡️已回覆
    ☀️詢問監理站外面工程為何➡️已回覆
    ☀️民眾陳情市民大道六段車速過快問題➡️已請相關局處研擬改善措施
    ☀️民眾陳情禁停牌面設置不明顯➡️已請相關局處改善
    ☀️民眾陳情電影院群聚問題➡️已請觀傳局前往稽查指導
    ☀️民眾反映收到簡訊通知可以施打疫苗,預約平台卻無法進入➡️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家中有老母親需撫養卻受疫情影響無法生活有尋短見念頭➡️已請社會局今日進行訪視,訪視結果順利提供該民眾相關協助
    ☀️民眾反映今年57歲有免疫系統問題深怕疫苗不足無法施打莫德納希望政府多採購疫苗➡️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7/15
    ☀️詢問教師施打期程➡️已回覆
    ☀️民眾反映社區空地攤販販售行為有群聚疑慮➡️已請警察局協助勸導維持距離並分散時段
    ☀️里長反映里內路面鋪設工程問題➡️已交由新工處協助處理
    ☀️診所施打疫苗送水支援➡️已送達
    ☀️民眾建議疫苗施打系統相關問題➡️已轉請立法委員辦公室協助建議中央修改
    ☀️里長陳情蚊蟲過多➡️已請相關局處前往噴消

    7/16
    ☀️民眾詢問原為第十類以後的施打順位對象但經醫師卻認為第九類高風險族群該如何在系統上更正預約系統➡️建議民眾直接重新在系統上進行預約
    ☀️民眾欲捐款協助經濟弱勢民眾詢問該如何進行捐款➡️已致電與捐款者聯繫
    ☀️民眾詢問不會上網預約系統預約疫苗是否能開設電話專線協助➡️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里長陳情路面人孔蓋過高➡️已請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詢問市場疫苗造冊➡️已回覆
    ☀️詢問長輩第二劑預約➡️已回覆
    ☀️詢問自費第二劑預約➡️已回覆

    7/19
    ☀️社區陳情確診清消問題➡️已請相關單位回覆社區
    ☀️詢問住家附近交通問題➡️已回覆
    ☀️協調台電施工時間➡️已轉委員辦公室
    ☀️詢問疫苗第二劑預約時間➡️已回覆
    ☀️詢問疫苗施打選項問題➡️已回覆
    ☀️民眾質疑國小教師19日起施打疫苗為何安排於花博接種站為何不採就近施打➡️已將教育局回覆轉知民眾
    ☀️民眾陳情以工代賑乙案➡️已將環保局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里長詢問選區里民生活陷入困頓乙案➡️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里長
    ☀️民眾詢問為何肺腺癌患者未納入第九類疫苗施打名單➡️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該民眾
    ☀️民眾反映住家無管委會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問題➡️已回電,並告知申報SOP
    ☀️民眾反映施打高端疫苗無相關憑證問題希望議員發聲➡️已記錄
    ☀️里長反映社宅施工相關問題➡️已請都更處提供資料並說明

    7/20
    ☀️民眾對於施打資格疑慮➡️已回覆
    ☀️民眾詢問IG帳號➡️已回覆
    ☀️民眾反應住家附近停車格太少➡️已聯繫里長做會勘增設
    ☀️里長反映里內交通標示不清➡️已請交工處協助修正
    ☀️民眾詢問第二季疫苗施打相關問題➡️已回覆
    ☀️里長反應里內工程疑似有瑕疵➡️已請新工處與工班解釋說明

    7/21
    ☀️協助里長申請文化在巷子➡️已協助
    ☀️里長陳情溝體結構導致無法清瘀➡️已聯繫相關單位安排會勘
    ☀️里長陳情路面坍陷➡️已聯繫相關單位緊急會勘
    ☀️民眾陳情商家違反使用分區規定➡️已請相關單位前往稽查
    ☀️里長反映大樓外部電纜雜亂➡️已請新工處及道管中心處理
    ☀️民眾反映車格改畫後汽車占用問題➡️已請交通大隊協助通知車主移車
    ☀️民眾反映第二劑疫苗預約問題➡️已回覆
    ☀️里長詢問里民活動場所夏季電費取消問題➡️已請台電回覆協助申請
    ☀️詢問造冊疫苗施打問題➡️已回覆

    7/22
    ☀️確診足跡疑慮➡️已回覆
    ☀️質疑三級餐飲規範➡️已回覆
    ☀️民眾詢問勞資爭議協商申請方式➡️已請勞動局協助申請
    ☀️里長反映污水下水道接管問題➡️已請衛工處處理
    ☀️里長反應公園遊具更新相關事宜➡️已請公園處協助處理
    ☀️民眾詢問補習班相關事宜➡️已回覆
    ☀️里長陳情交通號誌及斜坡道工程不連貫➡️已請交工處調整標線
    ☀️疫情期間員警過勞問題➡️書面質詢

    7/23
    ☀️協助里辦公室長照據點經費核銷➡️已協助並送件
    ☀️里長反映區民活動中心開放事宜➡️已請民政局協助
    ☀️補習班業者詢問解封後指引➡️已請教育局協助說明相關規定

    7/26
    ☀️民眾詢問市府恢復托嬰為何限定師生比➡️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市府是否會開放即將過期莫德納疫苗預約➡️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民眾反映市場尚未施打疫苗➡️已回覆
    ☀️民眾反映施打順序問題➡️已回覆
    ☀️民眾詢問疫苗更改意願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映店家占用防火巷致使髒亂問題➡️已請建管處與環保局安排稽查
    ☀️里長陳情燈管及招牌掉落至電線上➡️已請相關單位前往協助
    ☀️里長陳情施工單位尚未進場維修➡️已聯繫相關單位並協助路證申請要求明日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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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0 14: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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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專法:還要再改至少本文所列的這些(而且每一條都可以再吵一次)。

    修民法:只要改婚生推定和人工生殖法。(因為其他都跟性別無關)

    但也希望大家關注性平教育啦

    【轉友資訊-為什麼不要專法要民法?】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立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這件事有多複雜。
      
    如果是以修改民法方式,直接把同性伴侶納入「配偶」的定義底下,這樣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一體適用。
      
    但如果是另立專法,那麼顯然就會出現一個新的身分關係定義,而非「配偶」。那麼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都需要重新修法,這樣才能達成你所說的「享同樣的權利義務」。
      
    而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有多少呢?我這邊大概列出一些,大家看看這需要花多久時間一一修法。
      
    注意,這邊大概只佔了所有與「配偶」相關法律的約四分之一,還不是全部。

    我知道這些東西長到你看不完,我也是。那為何還要拒絕民法支持專法?
      
    ----------------------
      
    如果你有同性伴侶,請祈禱你的另一半不會碰上人口販賣
    因為在偵查或審理中你無權參與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4條
    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受訊問或詰問時,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因病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
    此時若有新藥試驗可能是一線曙光
    但抱歉,你無權簽署試驗同意書
      
    *人體研究法第12條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父母。
    三、同居之成年子女。
    四、與受試者同居之祖父母。
    五、與受試者同居之兄弟姊妹。
    六、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如果你想捐器官給同性伴侶,抱歉不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8條
    摘取器官須注意捐贈者之生命安全,並以移植於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
      
    *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
    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配偶應與 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須接受移植治療者,不在此限。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到土石流等天災
    抱歉你拿不到任何救助金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如果你想登記自己的家為自用住宅
    抱歉,不能登記到同性伴侶的名下
      
    *土地稅法第9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你和同性伴侶有自用住宅想送給對方嗎?
    抱歉,你的稅率會比較高,因為你們不是配偶
      
    *土地稅法第28條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你的同性伴侶是公教人員或公職人員嗎?
    抱歉你拿不到撫恤金等等福利唷!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8條
    配偶與各順序遺族依下列規定共同領受撫慰金:
    一、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領受。但有配偶共同領受時,配偶應領撫慰金之二分之一,其餘遺族平均領受二分之一。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
    公務人員遺族撫卹金,應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
    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遺族,指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受撫卹公務人員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殘障受公務人員監護扶養之已成年子女。
    註:本法包含協助辦理喪事、公家宿舍暫准其遺族繼續居住、每年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慰問禮金、遺族遇有婚喪喜慶或重大病害之賀禮或賻儀、各機關需用臨時工作人員優先考慮在清寒遺族中遴選雇用。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41條
    本行職員之撫卹金及喪葬費,應由未再婚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
    列順序之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19條
    依本辦法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喪葬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22條
    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12條
    領受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之遺族,其領受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你和同性伴侶是中低收入狀態,照顧家中長輩
    不好意思,拿不到津貼唷!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第3條
    請領本津貼之照顧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二、(二)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如果你拿了同性伴侶的東西,沒告訴對方
    結果對方以為被小偷偷走,跑去報警,以竊盜偵辦
    後來才發現是你拿走,烏龍一場
    但是抱歉,你還是竊盜罪唷!無法撤銷
    就算你的愛人原諒你也一樣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九章竊盜罪第324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你想參與選舉嗎?
    你的同性伴侶如果是公職人員,不能幫忙站台造勢唷!
    異性配偶嗎?當然可以!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你是公務人員嗎?你的同性伴侶發生大事情,你幫不了他唷!
    不能留職停薪,也不能請假唷!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各機關不得拒
    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三、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
    四、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者。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
    五、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公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28條
    一次死亡給付,應由亡故被保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依序由
    下列受益人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姐妹。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4條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
    貼:
    一、父母及配偶,給與三個月。
    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
    (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給與二個月。
    (二)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十二歲者,給與一個月。
      
      
    發生天災,你的同性伴侶出了事
    抱歉你不能自行決定不上班,必須吃自己的假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
    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
    三、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時,為處理善後。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害,你對司法判決不服
    抱歉你無權提出抗告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2條
    少年行為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於少年法院之左列裁定,得提起抗告︰
    被害人已死亡或有其他事實上之原因不能提起抗告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提起抗告。
      
      
    如果發生類似高雄氣爆的事,同性伴侶沒有災害救助金
      
    *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你是計程車司機嗎?不准開計程車接送同性伴侶進入機場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25條
    一般計程車駕駛人,得駕車進入航站停車場後向勤務警察說明事由,並填寫接送親屬登記表經當場審核符合規定後於停車場接送親屬。
    前項親屬僅限駕駛人及其配偶之五親等內,以查核國民身分證 (必要時應帶戶口名簿) 為憑。

    你的同性伴侶熱心參與消防等民防演練或是天災的救災嗎?
    他是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嗎?是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嗎?
    演練或真實出勤時,出了事,你沒有任何保障
      
    *民防法第9條及第10條
    參加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37條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因病喪失行為能力嗎?
    抱歉你不能當他的監護人
      
    *民法第14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殺害,或被侵犯
    你無法請求賠償、補償或救助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6條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姊妹。
      
      
    你和同性伴侶一人工作,一人顧家嗎?
    那你無法幫對方健保納保喔!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對象: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二、眷屬:
    (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你的同性伴侶若牽涉刑事案件,你無權為他找律師
    你也無權在法庭上協助他
    他接受偵訊時也不能陪同
    覺得檢察官有不對的地方,你也無權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27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35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48-1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484條
    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害,屍體勘驗或解剖時不需要通知你
      
    *刑事訴訟法第217條
    檢驗或解剖屍體及開棺發掘墳墓,應通知死者之配偶或其他同居或較近之親屬,許其在場。
      
      
    你的同性伴侶在臨終時,你無權替他決定是否接受安寧醫療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
    末期病人無簽署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
    前項最近親屬之範圍如下: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孫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曾孫子女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小倆口買房大不易,希望政府房貸補貼嗎?
    抱歉,同性伴侶沒有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9條
    申請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滿二十歲。
    三、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一)有配偶。
    (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女性同志伴侶,你的另一半如果要生產
    你連提出陪產假的權利都沒有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繳所得稅時,你就算幫同性伴侶一起扶養他父母
    或者同性伴侶的醫藥花費、災害損失,全部不能列舉為扣除額
    簡單的說,你們要繳的稅比較多
      
    *所得稅法第14-2條
    *所得稅法第16條
    *所得稅法第17條
      
      
    若不幸同性伴侶死亡,你對他的死因有疑慮
    你沒有權利要求屍體解剖,驗明真相
      
    *法醫師法第10條
    屍體經檢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醫師應以書面建請檢察官為解剖屍體之處分:
    一、死者之配偶或直系血親請求解剖。
      
      
    想替同性伴侶辦信用卡副卡?抱歉不行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
    發卡機構於受理信用卡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人之條件如下:
    二、附卡申請人:
    (一)應年滿十五歲。
    (二)須為正卡持卡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配偶父母。
    (三)申請時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同性伴侶不幸感染傳染病身亡,被政府屍體解剖
    你不會獲得任何喪葬補助費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2條
    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屍體,經中央主管機關施行病理解剖檢驗者,每一個案給付喪葬補助費新臺幣三十萬元。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3條
    前條喪葬補助費之請求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住在化工廠旁嗎?碰到毒物外洩,同性伴侶沒有補償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5條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從軍的同性伴侶,軍人保險保不到唷!
    發生事故,也領不到任何撫恤金
      
    *軍人保險條例第6條
    退伍給付、殘廢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本人為受益人;死亡給付由被保險人就下列親屬中指定受益人:
    一、配偶。
    二、子女。
    三、孫子女。
    四、父母。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軍人撫卹條例第4條
    領受撫卹金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寡媳及鰥婿。但寡媳及鰥婿以未再婚者為限。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同性伴侶碰上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
    國家不會給你救助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你的同性伴侶是外國人,你們想成家嗎?
    護家盟說只要戶籍登記在同一戶就等於成家(扯淡= =)
    不過抱歉,外國人不能登記我國戶籍
      
    *國籍法第4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青年農民正夯,你的配偶有一塊農地,一起耕田打拼
    抱歉你還是不能加入農會
      
    *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申請加入基層農會為會員者,依下列規定認定之:
    一、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五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繳了大半輩子的強制汽車責任險
    萬一車禍身亡,你的同性伴侶領不到半毛保險理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
    本法所稱請求權人,指下列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祖父母。
    (三) 孫子女。
    (四) 兄弟姐妹。

    你在同性伴侶的農地上耕作嗎?
    抱歉就算你這樣務農,仍舊不能加入農保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以下簡稱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四、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一)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從事農業生產者。
      
      
    你是教師或軍人嗎?發生一些重大事故,不論好事或壞事
    你無法申請留職停薪也無法請假喔!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五、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
    六、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
    七、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
      
    *教師請假規則 第3條
    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五、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9-1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
    一、任職一年以上,為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其申請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
      
    你是現役軍人嗎?抱歉你的同性伴侶不享有水電優惠
    你退休死亡後,同性伴侶也拿不到撫慰金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家屬,係指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條規定之範圍: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撫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現役軍人家屬,其範圍如左: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
    遺族之範圍及領取一次撫慰金之順序,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你是替代役男嗎?同性伴侶若在國外生病或死亡,你不能探病或奔喪!
    就算對方在國內,你也不能請假
    對方想看病,也沒有補助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3條
    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
    二、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第6條
    替代役役男因下列親屬死亡,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父母、養父母或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亡者,給假五日。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
    替代役役男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享有下列權利:
    八、其家屬就醫之補助,比照常備兵家屬就醫相關規定辦理。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家屬,指替代役役男之下列親屬: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你的同性伴侶正在當替代役嗎?
    萬一不幸死亡,你拿不到撫恤金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32條
    替代役役男死亡時,除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撫卹金外,每年給與五個基數之年撫卹金:
    前項第一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父母或配偶,第二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獨子之父母,或無子女之配偶;其年撫卹金得給與終身。
      
      
    你和同性伴侶是公司的股東嗎?
    抱歉你不能像其他人一樣,和另一半股份合計,商場上吃虧囉!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主要股東,指持有票券金融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你的同性伴侶是海事人員嗎?
    萬一海上的發生意外,你連他的遺物都拿不到!
    當然也拿不到補償!
      
    *船員服務規則 第30條
    船長將屍體海葬時,應舉行相當儀式及採取不使屍體浮起之措施,並將詳細情形記錄,儘可能為其拍攝遺照,剪留遺髮及保管財物送雇用人轉交其配偶或直系親屬。
      
    *船員法第45條
    船員在服務期間非因執行職務死亡或非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而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二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船員法第47條
    船員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都更正夯,你不小心被都更了嗎?
    拿了補償金若是轉入同性伴侶戶頭,會被課稅唷!
      
    *都市計畫法第50-1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勞保繳了半天
    你的同性伴侶要是懷孕、流產等,拿不到生育給付
    若是因病失能,你和同性伴侶領的就是比人家少
    死亡了你的伴侶也拿不到喪葬津貼
    更別說遺屬年金給付了
    勞保根本白繳!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條例第54-2條
    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同時有符合下列條件之眷屬時,每一人加發依第五十三條規定計算後金額百分之二十五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百分之五十:
    一、配偶應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二、配偶應年滿四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你是勞工嗎?同性伴侶不幸身亡,抱歉不能請喪假
    吃自己的事假,被扣薪水吧!
    遭遇職業災害身亡,同性伴侶拿不到死亡補償
      
    *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時機歹歹,你和同性伴侶都失業了嗎?
    你們領的失業補助或生活津貼會比較少喔!
      
    *就業保險法第19-1條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
    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
      
      
    你的同性伴侶是文創工作者嗎?
    他的著作權在過世後,就沒有任何保障了唷!
      
    *著作權法第86條
    著作人死亡後,除其遺囑另有指定外,下列之人,依順序對於違反第十八條或有違反之虞者,得依第八十四條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救濟︰
    一、配偶。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著作權法第18條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著作權法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以上
    這邊大概才四分之一,如果你想另立專法,又號稱「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例如專法稱呼為「同性伴侶」,那麼你就必須把上述那些法律也修改,在「配偶」後面再增加「同性伴侶」字眼。
      
    為何歐洲各國立了同性伴侶法之後,還紛紛又將同性納入婚姻配偶制度?就是因為伴侶法看似給予了與「配偶」相同的權利義務,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很多國家伴侶法通過了,結果同志還是繼續走上街頭,因為政治人物當初承諾的「伴侶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根本就是騙局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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