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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週質詢教育文化委員會兩件要事。 道具槍枝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辦公室近來接到多起影視創作業者們陳情有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拍片時的道具槍枝問題需要協助,團隊也積極向文化部與警政署了解狀況。 其中文化部影視局了解後發函,請警政署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前提下,研議讓劇組能合法作業的方法,辦公室也找影...
書函用語 在 鄒紀葳KRYSTALZ?日喬恩生技聯合創始♡︎菈莫生醫總代理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1-05 15:48:14
【KRYSTALZ-來聊聊微電商】 現在的微電商名聲並不算好,可做這行還是賺錢 縱使黑函或因為不了解而討厭的衝突還存在著 依舊是很多商場新手獲取副業收入的最佳選擇 這是不變的事實。 被排斥的原因很多,說白了,大部分人視覺、內心都有潔癖,看不上看不上雞血的賺錢方式,都會覺得LOW 除...
書函用語 在 Ariel 行銷女子在日本 IG經營|個人品牌|日本行銷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4:38:26
<線上課程介紹:創業家非懂不可的財務管理!3小時看懂Excel財務報表> 這次收到線上學習平台『城邦自慢塾』@citeacademy 的邀請,向大家介紹一個關於Excel商務報表及函數的線上課程。 我平常就喜歡上線上課程(買太多都還沒看完),這次有機緣認識到『城邦自慢塾』,了解之下知道它是...
書函用語 在 Wulibaobao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23 20:40:15
[依權責卓處] - 「親愛的長官,這個案件應該要怎麼辦理才好?」 「這不是大院訂定的政策嗎,就發個函請示一下應該要怎麼辦理好了。」 於是你發了個函,殷殷企盼這次會收到什麼回覆,雖然心中暗自覺得可能問不出個所以然,但還是期待這次能有一些不一樣的答案。 幾天後,你收到了一個文,上面果不其然地寫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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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函用語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0-19 01:16:40本週質詢教育文化委員會兩件要事。
道具槍枝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辦公室近來接到多起影視創作業者們陳情有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拍片時的道具槍枝問題需要協助,團隊也積極向文化部與警政署了解狀況。
其中文化部影視局了解後發函,請警政署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前提下,研議讓劇組能合法作業的方法,辦公室也找影視局、警政署共同討論並研議。我也特別提醒李永得部長,要關心台灣影視創作業者的辛苦,並與警政署保持聯繫,也謝謝部長承諾會再研究和評估。
母語 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以下稱語發法)》第六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向文化部詢問,身為《語發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自2019年經總統公布施行至今,諸多權責劃分尚待釐清,既然暫時已無法規畫專責單位,該如何整合現有資源?處理原本語發中心應有的業務及功能?
另,按現況如果不設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以下稱語發中心)」,原住民語已有各自的語言發展中心,客語由於有客家基本法的規定,短時間內也勢必成立客語的語言發展中心,那所謂較強勢的台語和相對更弱勢的馬祖語以及台灣手語,現況來看無法有語發中心的支持。這樣是否造成國家語言之間不平等的狀況?台灣的國家語言權責分配、以及如何保障各語言都有足夠而相應的資源來支持,這些都需要文化部更積極處理。
專業術語研究與採集 翻譯專有名詞
之前收到民眾陳情,提到交通部台鐵發出公文說:「在行車調度使用無線電通話時,一律使用國語,不可使用方言。」可以理解為了安全,使用所有人都聽得懂的語言,但像台鐵自日治時期發展至今的鐵道文化,保留諸多從日語融入台語的專業術語,我認為文化部及相關部會在推動業務時,也必須考量到專業用語的統合,也應留意專業用語的研究與採集。這些用語,都是台灣歷史推演上的珍寶和痕跡。
文化部在本次質詢提到,標準化的書寫系統,目前是由教育部主責。然而我深入探詢教育部,目前新詞收集及訂定的確是由教育部負責,但「專業術語的研究與採集」,與「專有名詞的翻譯」在業務分工執掌仍十分模糊,還有許多地方仍需再釐清。事實上,目前教育部並未有專責單位負責制訂新詞的翻譯規則。原本教育部也期盼語發中心負起相關責任,但若語發中心未能於短時間內成立,新詞制定的業務該由哪個單位負責?這有待文化部與教育部盡速會商決定。
此外,我們也另外提出書面向文化部深入了解並要求:
1. 文化部應投注資源,以鼓勵並促進母語在各場合的使用,而非僅止於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運用。
2. 文化部應持續爭取成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3. 在國家語言發展中心未成立前,應先儘速規劃相關業務的暫時執行單位。
4. 文化部應偕同教育部,針對相關國家語言的「語言名稱」,照「尊重母語使用者」的原則,盡速訂定合宜的解決方案,以免各族群爭論虛耗。
5. 文化部應表達對《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重視,偕同教育部積極爭取在國高中課綱中,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把本土語文列為各學期的必修課程。
台灣有豐富多元的語言文化,文化部應對《語發法》有所堅持,勿忘立法精神。我期望文化部能繼續積極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並更全面的檢討改善現況不足的部分,我也會持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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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函用語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月旦法學雜誌第315期 📌勞工保險申報制度/張桐銳(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實務上基於大量案件調查之困難,關於勞保法律關係之發生或停止,原則上以投保單位之申報為準,縱使受雇勞工未離職,而雇主申報其離職退保,勞保法律關係亦停止。張桐銳老師於分析實務案例後,提出自身法律見解,例如申報行為之法律性質與事後救濟之類型。本文以行政實務見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54號判決為例,檢討勞工保險行政與審判實務所採行之所謂「申報制度」,論理深入淺出,值得一讀。
✏關鍵詞:勞工保險、申報制度、行政契約、公法上法定之債
✏摘要:
本文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54號判決為例,檢討勞工保險行政與審判實務所採行之所謂「申報制度」。實務上基於大量案件調查之困難,關於勞保法律關係之發生或停止,原則上以投保單位之申報為準,縱使受雇勞工未離職,而雇主申報其離職退保,勞保法律關係亦停止。本文認為,申報行為為事實行為,而非意思表示,勞保法律關係係公法上之法定債之關係,而非行政契約關係;勞保法律關係之發生或停止,固然原則上以申報為準,但雇主之申報(通知)內容如與事實不符,被保險人應得透過訴訟救濟予以推翻,至於救濟之訴訟類型,應為確認訴訟。
✏試讀
🟧申報制度之概念: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
行政實務上認為勞保採申報主義,其規範基礎在於勞保條例第11條以及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當時施行之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翌日零時起算。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辦理退保者,其保險效力於投保單位將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二十四時停止;投保單位非於勞工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辦理退保者,其保險效力於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二十四時停止。前二項郵寄之當日,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
🟧行政法院裁判:最高行政法院裁判
最高行政法院相關裁判中,最早出現申報制度或申報主義之用語者,為最高行政法院87年度判字第2762號判決,惟該裁判中係勞保局於答辯中主張勞保加、退保係採申報制度,並非最高行政法院援引申報制度作為駁回上訴之理由。事實上,於該裁判中,勞保局係主張勞保加、退保雖係採申報制度,勞保局依據投保單位所送加、退保表作書面審核,惟事後發生保險事故,經勞保局調查其資格有不合上開加保要件者,勞保局得依勞保條例第24條規定,以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而依法追還保險給付;並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因此,本案之爭點係原告是否確係受僱於投保單位員工之認定問題。換言之,在勞保行政實務上,投保單位申報不實,如屬退保之情形,亦即被保險人仍在職,而投保單位申報退保之情形,以申報為準,勞保法律關係即告停止,事後不得舉證推翻,亦無法透過法院確認勞動法律關係始終存續之裁判而加以改變。
🗒全文請見:勞工保險申報制度/張桐銳,月旦法學雜誌第315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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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函用語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別忽略視障朋友掌握疫情資訊的權利!
疫情期間,相信大家都十分仰賴衛福部每天召開的記者會,或是衛福部疾管署網站上公布的最新訊息,來掌握疫情的相關資訊,尤其如果是想要了解確診者足跡,就必須要到網站上查訊各縣市的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來確認自己自己是否有相關接觸史。
不過,現在網站上的「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都是以圖片顯示,幾乎沒有任何文字說明,對於視障者來說,其實並不友善。
當視覺障礙者在獲取資訊時,會使用語音輔具,幫助他們將網頁或是書面的文字轉化成語音,但,輔具並沒有辦法將圖片上的文字用語音方式轉化出來,便導致了視障朋友無法了解疫情資訊。
其實,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 9 條,無障礙設施不只包含物理空間上可以無障礙進出,更包含利用資訊及通信系統,政府有義務要排除阻礙,實現無障礙環境。
也就是說,政府有這樣的義務,確保任何人都能享有及時獲知疫情資訊的權利!
針對這樣的問題,時代力量黨團已發函文,希望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未來在公告相關資訊時,應將圖片資訊以文字呈現,另外,也應將複雜的資訊、艱澀難懂的文字,轉換為容易閱讀、易於理解的內容,使心智障礙者、文字閱讀困難者,都可以充分了解疫情資訊,保障所有人的防疫安全與資訊平權。
對此,指揮中心在 5 月 30 日回表示,確診者個案活動史部分已於 5 月16 日授權各縣市政府公佈,因此,會再提醒各縣市,除以圖片公告,應同時備有文字說明,以提供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環境。不過,直到今天我們上衛福部疾管署網站時,各地公布的個案活動足跡,仍都是以圖片呈現,還沒看到有增加文字說明的改善。
落實防疫,全民有責,希望衛福部能盡快將完成上述改善,也希望政府能真正看到不同族群的需求,用更友善的方式,讓每個人都能即時跟上防疫資訊!
書函用語 在 民主進步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注意⚠️這是認知作戰
假公文!假訊息!
總統府已報警
最近網路流傳一份 #偽造總統府公文圖片,內容謊稱政府引進日本污水到高雄,完全是錯誤捏造、不折不扣的假訊息,總統府已澄清,並報警處理,請大家幫忙分享澄清!
這份假公文圖程度拙劣,有明顯五大錯誤:
🔺該假圖片上的發文日期是今年4月16日,但卻在4月15日就已經在網路流傳,難道是來自未來的公文!?
🔺總統府若要發函給國防部,會直接寫「國防部」,而非「中華民國國防部」,這並非我國政府公文書的寫法。
🔺該假圖片當中「公布后解密」的「后」字,是簡體字用法。認知作戰之手法與意圖不言可喻。
🔺該假圖片中諸如「中華民國臺灣高雄市」等用語,孫中校後附上「兵籍號碼」的用法,既不是台灣人習慣使用的語彙,也並非我國公文書慣用方式。
🔺總統府並沒有「內閣會議」。
近來流傳許多以政府匿名方式的假訊息,目的是撕裂台灣社會的團結,是典型誤導民眾的 #認知作戰手法。
請大家務必要提高警覺,看到來源不明的可疑訊息,#要查證 #不轉傳 #多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