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時間:偷改別人的帳號密碼也會背上刑責喔!
宏仁集團總裁 #王文洋 最近又上了新聞版面,不過並不是與遺產問題有關,而是他的小孩因為發現與自己很要好的學長竟然 #盜用 他的帳號密碼,偷偷登入他的社群網站以及信箱,甚至還把密碼私自更改,讓他決定一狀告上法院。
現在幾乎是人人都有...
#法律小知識時間:偷改別人的帳號密碼也會背上刑責喔!
宏仁集團總裁 #王文洋 最近又上了新聞版面,不過並不是與遺產問題有關,而是他的小孩因為發現與自己很要好的學長竟然 #盜用 他的帳號密碼,偷偷登入他的社群網站以及信箱,甚至還把密碼私自更改,讓他決定一狀告上法院。
現在幾乎是人人都有一台電腦,而且許多工作也跟電腦息息相關,再加上不少人都會有經營自己的社群網站或信箱,而這些通常都會需要有一組帳號密碼來便是個人身分及資料安全,畢竟有些人會電子郵件來傳遞較為重要的工作訊息,如果這些資訊外流,可能會造成個人或公司的損失,而密碼的設置就會變得非常重要。
曾經有過不少案例是藉由駭入他人的帳號來竊取一些商業祕密或是私人訊息,導致他人受到名譽或財產的損失,這樣的行為一定是不被允許的,畢竟信箱或社群帳號等就像一個家,密碼就像是大門,而駭入他人的帳號就像是有人任意打開了你家大門進到你家竊取物品一樣,這樣比喻起來就會知道密碼的重要性以及盜取他人帳號的違法問題。
而上述的行為又是觸犯什麼罪呢?
● 刑法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 #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這條罪,實務上認為有幾項要件,是對於判斷此罪是否成立有極大的影響,像是 #無正當理由、 #未經他人同意、 #違反他人意思、 #逾越授權範圍,假如今天是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用他人帳號是絕對不會有問題,反之,如果是在他人不同意下,還堅持去使用,那就會有很大的機會成立犯罪
假如像是一開始說的案例,王姓男子的學長除了盜入帳號以外,還有更改密碼的行為,並且是未經過帳號主人同意,也沒有正當理由,再加上他並非第一次使用,因此法院便依 #刑法第359條 #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判處拘役15日,希望給他一個警惕。
假如我只是因為好玩而盜用更改別人的帳號密碼呢?這樣也會有成立犯罪嗎?
當然!法律所規定的要件為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無故意思就是指沒有正當理由,而且盜用其實就是未經他人同意去使用,綜合這些條件,就算是因為一時好玩,想要惡作劇,如果被對方發現提告,也會有很大的機率成立犯罪!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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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真的真實】
我媽跟我爸離婚,是在我媽34歲的時候。但此之前,大概我媽31歲時,她就很想去看看人生除了婚姻跟家庭以外的世界。
我媽,顯示者,情緒中心內在權威,人生角色6/2,左角度輪迴交叉之告知。
跟我爸離婚之後,他們倆對彼此的批評,並沒有因為不再見面而消止。因為我跟我妹的監護權歸我爸,所以我久久才會跟我媽見到一面。有很長的幾年時間,但凡跟我媽見面,話題總離不開我爸,但是從我媽口中說出來的形容、那些他們離婚的原因與故事,總沒甚麼好話。
我當時最想弄清楚的問題,其實是為什麼我跟我妹的監護權歸我爸?我好想知道他們是如何協議的。我媽當時給我的說法是:因為我爸非常強勢,堅決如果我媽要跟他離婚,那麼條件就是我媽從此不能再見兩個小孩。
另一面,只要跟我爸提起我媽,我跟我爸就必得大吵一架,所以同樣的疑問在我爸這面,從未聽過他的說法。一直到我爸去世,我找人破壞他的保險櫃,那是一個裡面只有幾封信跟照片的保險櫃,其中一封就是我媽決定離婚,親筆寫給我爸的信。
信裡面提到,我媽覺得自己太年經就進入婚姻,而且她嫁的是一個極為傳統的大家族,這個家族裡的所有媳婦都必須扮演協助丈夫、依從另一半的角色,而我爸也從未允許過我媽跳脫出去做她想做的事。她認為從她結婚、生小孩,一直到公公去世,這十幾年間她一直嘗試扮演好這樣的形象,也一直放棄她想要夢想與自由,她認為夠了,也不想再為了這些原因,無止盡的爭吵不休,所以她決定跟我爸離婚,而小孩託付給我爸,至少在經濟上能得到比較好的照顧,她也才有機會去試試她想要的那些。
其實我看到信裡的說法時,我是蠻氣我媽的,因為她片面的說法,讓我帶著偏見很長的時間不願意了解我爸。
從火葬場回來的路上,我把這封信還給我媽,她看了一眼就收進包包,也沒有再說什麼。
在我學人類圖後,我碰到了許多6/2人生角色的人,「深信不移」是我對他們的印象。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他們不輕易提出想法或決定,但是一旦他們講出來了、決定了,無論旁人再多說什麼,他們都不會更改,甚至不會再聽。
為什麼?因為2爻的身體對於記憶是偏執,如同梁靜茹〈慢冷〉的歌詞裡說的:「感情是偏執的,越愛越是偏執的,不相信我看到的,硬要說裂縫不過是皺褶」。
或許我媽並沒有刻意對我說謊,因為從她的角度,必須這樣偏執的相信著,才能讓她度過離婚的傷痛。
她說的是真實,然而真實的背後,還有。
圖文/路希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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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監護權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收到 法律圈 LawChain 的邀請
為現代婦女基金會的公益活動撰文
我負責的部份是提供離婚協議書的範本
一直以來接到不少諮詢或是委任,起因都是因為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書自己隨便寫寫就簽了。
裡面很多包括小孩的監護權、財產分配、小孩的探視方式、扶養費怎麼分攤都沒有寫清楚,或是簽了明顯不利自己的條款事後衍生非常多糾紛。有時候問當事人怎麼會簽這種協議 ? 不外乎「我就想說趕快離婚就趕快簽一簽」「我不知道這麼嚴重」。
其實在簽離婚協議書之前,找律師把相關的契約內容跟離婚條件都討論過,甚至請律師陪同你去跟對方協商再簽約,都會比事後還要找律師來訴訟或是調解便宜許多,而且事後要去改定監護權或是更改協議內容,其實都比當初好好把條款寫好難上許多(改定監護權真的是很難成功的訴訟)。
去找律師諮詢不過幾個小時,你要離婚真的不差那幾天甚至幾個小時,為何不事先把準備工作做好,而是事後再來哭訴契約不公平,再怎樣不公平,不都是你當初自己簽的嗎?
另外再次提醒
雖然提供了範本
但每個個案因為細節不同都有很多要調整的地方
建議大家在簽名之前
還是要找律師看過比較保險喔
https://pse.is/3j8p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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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不要亂寫】
最近接到不少諮詢或是委任
起因都是因為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書隨便找網路上的範例或是自己隨便寫寫就簽了
裡面很多包括小孩的監護權、財產分配、小孩的探視方式、扶養費怎麼分攤都沒有寫清楚
或是簽了明顯不利自己的條款
事後衍生非常多糾紛
有時候問當事人怎麼會簽這種協議
不外乎「我就想說趕快離婚就趕快簽一簽」「我不知道這麼嚴重」
其實在簽離婚協議書之前
找律師把相關的契約內容跟離婚條件都討論過
甚至請律師陪同你去跟對方協商再簽約
都會比事後還要找律師來訴訟或是調解便宜許多
而且事後要去改定監護權或是更改協議內容 其實都比當初好好把條款寫好 難上許多
(改定監護權真的是很難成功的訴訟)
去找律師諮詢不過幾個小時
你要離婚真的不差那幾天甚至幾個小時
為何不事先把準備工作做好
而是事後再來哭訴契約不公平
再怎樣不公平
不都是你當初自己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