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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2 1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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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8 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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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暨南大學面試時間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1 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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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1~110/09/07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7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0年9月10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110年9月13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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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6 0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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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5~110/09/03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大學以上環境相關科系畢業,包括: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本市環保陳情案件外勤稽查作業,原則以夜班為排班優先,惟未來視業務需求可能機動調整為日班。(每日標準工作時數為8小時,超過之時數可申請加班費或補休辦理)
    夜班暫定時段如下(視實際狀況可能再調整):
    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00:00-08: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北股(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南股(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徵才期間:自110年8月25日至110年9月3日止。
    (二)僱用期間:
    1、一年一僱,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發文日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其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2、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不補助僱用經費時,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3、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達70分者,無條件予以解僱。
    (三)待遇:核定薪點為280薪點,薪點折合率計算每月薪資為34,916元(280×124.7元),並自簽約日起支,離職日停支。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四)報名方式:
    1、本項甄選資訊建置於本局網頁,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寄送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7樓),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僱人員甄試」字樣,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
    2、擇優公告參加甄選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未符資格人員之相關報名資料不再退還,亦不予通知。
    (五)備註:
    1、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性質相近之約僱人員職缺,逾期限則喪失候用資格。
    2、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資訊:陳小姐07-7351500#170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刊登網址:https://ksepb.kcg.gov.tw/ActivitiesDetailC001100.aspx?Cond=ce691384-8fa7-49be-80b2-4a91f13b4caf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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