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末抽獎 #沒抽中也直接請sh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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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籠罩,寒風襲骨。略感冷冽的冬夜裡,我與妳並肩踏入了巷弄裡的這間小酒吧。那時在想,或許妳和我一樣,享汲取些黑夜中的光,涼寒中的暖,因而,我們都選了這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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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不認識妳的,在我主動開口之前。絕不是因為我別有居心,是妳的美太異樣了—— 妳坐下後...
🔥 #文末抽獎 #沒抽中也直接請sh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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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籠罩,寒風襲骨。略感冷冽的冬夜裡,我與妳並肩踏入了巷弄裡的這間小酒吧。那時在想,或許妳和我一樣,享汲取些黑夜中的光,涼寒中的暖,因而,我們都選了這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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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不認識妳的,在我主動開口之前。絕不是因為我別有居心,是妳的美太異樣了—— 妳坐下後,蠟燭的紅光映照在妳臉上的忽明忽暗,「古道」飄出的白煙氤氳,妳藍鵲色的瞳似魅似魍——可別說,這是我此生見過最病態的美,但高雅而別緻,詭譎卻甜美。妳笑時嘴角滲出的那絲暗紅,我說服自己,或許只是「鄧不利多的燒瓶」中,葡萄汁的花青素吧...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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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哪裡人啊?」我突兀的冒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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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說,我不是人,」妳毫不驚詫地抬頭道,「那陰間地府,你願意跟我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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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著,乾掉眼前的長島冰茶,「好酒不能浪費,乾掉這杯,我就跟妳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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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妳,做個風流鬼也願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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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最推酒吧 沒有之一
@facafe.taipei
#facafebistro天母店 #天母酒吧
☞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4巷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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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蕾搖鈴啦!!!!請客!!🔔
即日起至12/31,到 Fa Cafe 承認你是看安蕾的信眾(其實是只要出示這篇貼文別擔心),老闆就會免費請你們整桌「一盤彩虹shot」,一次尻個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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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阿法有個約會,不見不散,不醉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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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市集附近的巷子裡,藏著一間低調的餐酒館,卻有著絕對能稱霸天母的實力——秀外慧中的調酒、值高價優的餐點、和很帥的老闆。如果說,有哪間店,能讓我願意無視距離的阻隔,甘願掙扎著攀過時空的圍籬,那絕對就是 Fa Cafe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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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超愛看殭屍片,但卻因此每晚都做殭屍的惡夢,也算是跟殭屍有個浪漫的情緣(?)直到這陣子,把神劇《我跟殭屍有個約會》翻出來看,才發現別有一番趣味。總覺得自己和殭屍沒什麼兩樣——要靠吸食才能維生,只差一個是鮮血、一個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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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得不說,Fa Cafe 的調酒,真是陽世間難得的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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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和「#鄧不利多的燒瓶」(我一直打成燒餅),造型別緻,不是其他店可以看到的,本以為這種網美妹酒應該在喝起來的感覺,不怎麼值得被期待,但當我喝了之後,真的是錯到想對八天德們下跪磕頭,真的超!級!好!喝!酒感調得很融洽,藏得很適當,不會太過囂張的不適,同時確保有酒精的濃度,和貴店招牌「#真長島冰茶」一樣,是名符其實的「一不小心就失身」酒啊(笑)推薦不想無趣的待在陽間,想享受陰陽兩極調和快感的朋友,可以來感受一下這個身心靈各層面被大大滿足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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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好好冷靜過生活的人們,無酒精的「#牛奶糖」能擄獲你的心,超甜超香,簡直少女的味道。不得不提到,店內的德國豬腳真的是大絕,肉嫩皮脆,脆到咬下去時的響聲,高雄的韓市長都能聽到;「#厚切辣味培根番茄細扁麵」更是就算被我們這群死布洛克拍到冷掉,還是超好吃,更不用說,剛上桌時一定是絕頂美味;另外,炸物和各式小點也都出乎意料的完美,超適合冬天邊喝邊吃,養脂肪過暖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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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個良辰吉日,與家人朋友約個會,逛完二手市集,來 Fa Cafe 驅寒補體,享受超越凡世的美味,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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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品品項: 「一人中獎送三杯!」市價960元/ 組
@facafe.taipei 調酒3杯組x 2名額
內含 #鄧不利多的燒瓶、#古道、#花樣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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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獎規則
tag一位朋友,用天母造句!
(或單純叫他快來陪你喝酒也行)
例☞ @相公 今天母湯啦,人家那個來
@永遠約不到的妹 我請妳喝酒,拜託妳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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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11/18 截止抽獎公佈名單
☼ 可以留言100萬次,要標不同的真人
☼ 所有追蹤我的人都每天被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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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lei_台北 #台北 #台灣 #天母美食 #天母景點 #台北酒吧 #taipeibar #餐酒館 #台北餐酒館 #台湾 #美食 #taiwanfood #taipei #taipeifood #調酒 #酒鬼 #茶酒 #殭屍 #萬聖節 #shot
映照造句 在 金成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明哥】(2019年舊文)
Wyman生日,被邀請的確是種值得珍惜的榮幸。見到許多明星嘉賓前來,都紛紛為他慶賀表演,都看得出誠心誠意,心懷愛和敬意,好替他高興。平常好討厭聽到人說:「識人好過識字!」言下之意即是交際應酬手段比個人才能學識更重要,曾經為此跟相識多年的朋友吵架,幾乎反臉。自己知自己事,才藝學養皆平庸,交際手腕更接近負值,勝在做人處事尚有一點韌力。即是如果夾硬要我同意,那句貪了小便宜就懶興奮隨口說的「識人好過識字!」,自己的人生則準備永不見天日。
雖然知道,識人好重要,但人和人之間交往,始終好珍惜那純粹和真誠,如果去認識一個人往往懷有不可測量的目的,甚至某程度總要扭曲自己的性情和價值來遷就,這是種自己未必可承受的疲憊,至少我寧願抵受寫字造句的沉默寂寞。所以看到Wyman寫得一手好文字好歌詞,然後贏得許多人的尊重和愛戴,這對於一個也算寫字謀生的人,總算是口強心針。
說回那天,見到好多名氣大的明星。不得不再認自己交際低能,幹了這行二十年有多,大部分藝人都訪問過影過相,就是沒有延續交際應酬下去,不是不想不是我不友善,是真的沒天份。有機會見番,如果認得點個頭,已經好厲害。如果去到像Wyman般會邀請自己出席五十派對的,可視為神蹟。入正題,那天最興奮的,是看到明哥,他竟然依稀記得我,還問為甚麼幾個星期前(跟一些共同朋友)約好的飯局沒來呀,然後行咗去沒有下一句,我已經開心到跳起。其實這十多年訪問過他三四次,達明一派是自己心中頭號樂隊偶像,他們的歌既新潮也悲天憫人,具備不可比擬的劃時代力量:「恐怕這個璀燦都市光輝到此!」是神級預告。每次訪問見面他都溫柔友善,但好老實他早年常處於神遊物外狀態,即是對話內容好飄也帶點疏離。我相信跟明哥之間的距離,已經不是所謂交際手腕拉近得到。勉強可以順利完成訪問,但就題外話想再交流多一點,彼此間幾乎稱得上對不了頻道。這感覺,也曾聽其他同事其他行家提及過。
直到近年,大家對明哥有另一種看法:他的言詞明確清晰得多,依然是那麼溫柔婉約,但他每次站出來,就是如此昂然有勁,為我們的社會公義不辭勞苦挺身而出。他沒為任何自身利益,講道理沒有粗話沒有金句沒有大局分析也沒有詞鋒銳利。只是很意料之外他的腰背比許多直佬或所謂傲氣男兒挺得更直。沒認為他因為唱歌賺過天文數字的金錢,卻從來沒聽過他埋怨自己因為說真話而損失多大市場,犧牲了幾多!他只是好自然順暢地因為自己所嚮往的信念,真正愛這地方,當香港是自己的家,然後無畏無懼地表明自己立場。
他比所有電影中的神探英雄黑社會大哥或功夫師傅更堅執更勇毅。好像經過幾十年的時間驗證,才發現當年那位瘦削驕矜,衣著前衞,眼神有點飄忽無定的長髪男生,在最險惡的時代,反而仍站在原來那個位置,依然在朗唱三十年前的歌聲,仍挽著你手沒離開過,為自己的作品和格調作出長久的品質保證。他是十個救火的少年的最後一位,他慢跑是故意的,故意等埋你才撤離。尤其見識過幾多明星幾多政客在三十年前,一窩鋒跟大隊好義憤填膺好淚流披面地上台唱歌講話,但歷史證實,事先愈大鑼大鼓愈慷慨激昂的,事後變臉變得最快最醜惡,映照得明哥比誰都懂公義,比誰都記憶力強!
知道自己的粗鄙麻甩和明哥不容易對正頻道,即使那天我有機會和他吃飯,都未必談到超過十句。再過多兩星期,他應該連我是乜水也記不了。但沒所謂的,有些愛和尊敬是可以單向的,他的魂遊他的善忘我都傾慕。我的心,仍經常會為他的說話抖擻感動,他為我們這個世代,作了一個仁義的榜樣。這比他唱過甚麼歌拍過甚麼電影更偉大更神聖。我仍愛欣賞其他歌手或演員的作品,但就是明哥配得上那光亮的冠冕!
好像叫明哥的,都是好人。
#今天不是明哥生日
映照造句 在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習字:以水的質地(詩集《時序在遠方》之序詩) ◎林餘佐
字彙內核是搖晃的液體
習字有如赤足涉入陌生的水域:
我吐出潮濕的音節
想要喚醒沉睡在溪谷的石子
你回應:曖昧、迂迴如狡猾的暗流。
意象在我們腳邊流轉,泡過水的偏旁顯得清澈
我們開始懂得意象的原始意義
彷彿先民收割的第一批果實
──飽滿、香甜的滋味尚未命名
只能在口中添上一橫,權宜稱之:甘。
潮汐與時序一同推移,沙灘上盡是老死的詞彙
某天有人拾起,聽:那古老的音節
細瑣如水母──靜靜漂浮在海面。
於是,有些聲響被寫下
曲折幽微的發音如招魂時的呢喃。
大雨將至,地上遍植鬼魂
它們以水的型態說:世上萬物字形、字音的由來。
字義的演變太過繁複,它們保持沉默。
土壤濕潤,雨似白馬之蹄來回踱步
踢亂了掩埋已久的屍首與部首。
每一次閃電都是詞彙的誕生
古老的字義與死者都在此輪迴
(造字如招魂:召喚已逝與未知。)
大雨過後,象徵之林茂密
新生的詞彙閃著水滴靜靜結在枝枒上
等待某人摘取、食用。
習字像進食,偏食的人會變得口拙。
味蕾是字典可供記錄、查閱
昔日國語練習簿上的造樣造句
教導我們以生硬的句式煮難吃的料理
未經馴服的舌頭翻轉了幾圈,偷偷地將水釀成酒
與戀人共飲──唇齒甘甜,微醺的肢體食髓知味。
習字如在意識裡煮水
陌生的筆順是流動的隱喻
沸騰著龐大的海洋、遙遠的樹林
然而,逝者如斯,肉身是破盆:
攝水量不足的我們,終生牙牙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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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林餘佐,嘉義人。現為東海大學助理教授。曾獲林榮三文學獎、教育部文藝獎等獎項。出版詩集《時序在遠方》(二魚出版)、《棄之核》(九歌出版)。另有合著有評論《指認與召喚:詩人的另一個抽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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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編 Y 賞析
在本週主題中,我們談「自然的靈性與啟發」,而這其實是一個現代詩中非常容易被調度的元素。萬物的靈,字詞的靈,兩者之間彷彿隱約地有某種神秘而幽微的勾連,透過啟發與互動的過程,景與人得以相互映照。這首〈習字:以水的質地〉,便是以水為載體,去串連起詩人在不同生命歷程中的習字情景。與此同時也是一首結構非常完整,且意象經營十分洗鍊的詩作。除了收錄為詩人第一本詩集《時序在遠方》的序詩,也曾獲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某種意義上或許也能說:這些以抒情筆法所流瀉的自然、酒水、神性、時間意象,不僅是林餘佐新詩中極重要的寫作圖像,也是詩人自省一種。
在習字與寫字初期,寫詩者大概都會對林餘佐首段的句子多少感到心有戚戚焉:「我吐出潮濕的音節/想要喚醒沉睡在溪谷的石子/你回應:曖昧、迂迴如狡猾的暗流。/意象在我們腳邊流轉,泡過水的偏旁顯得清澈」,以及詩人如何詮釋詩之於暗流的神祕性:「曖昧、迂迴如狡猾的暗流」,與種種不確定(與可能性)的暗示:「大雨將至,地上遍植鬼魂/它們以水的型態說:世上萬物字形、字音的由來。」(造字如招魂:召喚已逝與未知。)
對詩稍有留心的讀者,大概也會知道「水」是一個極常見的意象,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似乎已然氾濫成災。但如果將這個框架處理得漂亮,便能演繹出更多新奇而有趣的火花。早在〈習字:以水的質地〉這首詩的命名裡,詩名其實就有一個非常有趣的亮點,也隱隱揭曉了詩人對自身作品更深一層的野心與思索:「質地」。我們能感知到寫作者帶著有意識地警覺砌字,在明瞭「沙灘上盡是老死的詞彙」的同時,詩人仍然在動用時序之推演,煮水煮字的輪迴,去拾起那些仍待反覆追索的閃現與意念:「新生的詞彙閃著水滴靜靜結在枝枒上/等待某人摘取、食用。」除了刻寫詩性(個人)與水性(萬物)的精巧對照,詩人也在結構與意象的推疊上展現嫻熟的一面。像自身的演進史,也近乎像是某種宣示。
但肉身始終保有一份原始且清明的謙卑。在萬物降生面前,每一個字,都以不卑不亢的姿態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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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編:花椰菜菜子
https://www.instagram.com/brocccoliiiii/
https://cendalirit.blogspot.com/2020/10/blog-post_18.html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自然詩 #林餘佐 #自然的靈性 #時序在遠方 #棄之核
映照造句 在 人山人海 PMPS Music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明哥 by 金成
Wyman 生日,被邀請的確是種值得珍惜的榮幸。見到許多明星嘉賓前來,都紛紛為他慶賀表演,都看得出誠心誠意,心懷愛和敬意,好替他高興。平常好討厭聽到人說:「識人好過識字!」言下之意即是交際應酬手段比個人才能學識更重要,曾經為此跟相識多年的朋友吵架,幾乎反臉。自己知自己事,才藝學養皆平庸,交際手腕更接近負值,勝在做人處事尚有一點韌力。即是如果夾硬要我同意,那句貪了小便宜就懶興奮隨口說的「識人好過識字!」,自己的人生則準備永不見天日。
雖然知道,識人好重要,但人和人之間交往,始終好珍惜那純粹和真誠,如果去認識一個人往往懷有不可測量的目的,甚至某程度總要扭曲自己的性情和價值來遷就,這是種自己未必可承受的疲憊,至少我寧願捱寫字造句的沉默寂寞。所以看到 Wyman 寫得一手好文字好歌詞,然後贏得許多人的尊重和愛戴,這對於一個也算寫字謀生的人,總算是口強心針。
說回那天,見到好多名氣大的明星。不得不再認自己交際低能,幹了這行二十年有多,大部分藝人都訪問過影過相,就是沒有延續交際應酬下去,不是不想不是我不友善,是真的沒天份。有機會見番,如果認得點個頭,已經好厲害。如果去到像 Wyman 般會邀請自己出席五十派對的,可視為神績。入正題,那天最興奮的,是看到明哥,他竟然依稀記得我,還問為甚麼幾個星期前(跟一些共同朋友)約好的飯局沒來呀,然後行咗去沒有下一句,我已經開心到跳起。其實這十多年訪問過他三四次,達明一派是自己心中頭號樂隊偶像,他們的歌既新潮也悲天憫人,具備不可比擬的劃時代力量:「恐怕這個璀燦都市光輝到此!」是神級預告。每次訪問見面他都溫柔友善,但好老實他早年常處於神遊物外狀態,即是對話內容好飄也帶點疏離。我相信跟明哥之間的距離,已經不是所謂交際手腕拉近得到。勉強可以順利完成訪問,但就題外話想再交流多一點,彼此間幾乎稱得上對不了頻道。這感覺,也曾聽其他同事其他行家提及過。
直到近年,大家對明哥有另一種看法:他的言詞明確清晰得多,依然是那麼溫柔婉約,但他每次站出來,就是如此昂然有勁,為我們的社會公義不辭勞苦挺身而出。他沒為任何自身利益,講道理沒有粗話沒有金句沒有大局分析也沒有詞鋒銳利。只是很意料之外他的腰背比許多直佬或所謂傲氣男兒挺得更直。沒認為他因為唱歌賺過天文數字的金錢,卻從來沒聽過他埋怨自己因為說真話而損失多大市場,犧牲了幾多!他只是好自然順暢地因為自己所嚮往的信念,真正愛這地方,當香港是自己的家,然後無畏無懼地表明自己立場。
他比所有電影中的神探英雄黑社會大哥或功夫師傅更堅執更勇毅。好像經過幾十年的時間驗證,才發現當年那位瘦削驕矜,衣著前衞,眼神有點飄忽無定的長髪男生,在最險惡的時代,反而仍站在原來那個位置,依然在朗唱三十年前的歌聲,仍挽著你手沒離開過,為自己作品和格調作出長久的品質保證。他是十個救火的少年的最後一位,他慢跑是故意的,故意等埋你才撤離。尤其見識過幾多明星幾多政客在三十年前,一窩蜂跟大隊好義憤填膺好淚流披面地上台唱歌講話,但歷史證實,事先愈大鑼大鼓愈慷慨激昂的,事後變臉變得最快最醜惡,映照得明哥比誰都懂公義,比誰都記憶力強!
知道自己的粗鄙麻甩和明哥不容易對正頻道,即使那天我有機會和他吃飯,都未必談到超過十句。再過多兩星期,他應該連我是乜水也記不了。但沒所謂的,有些愛和尊敬是可以單向的,他的魂遊他的善忘我都傾慕。我的心,仍經常會為他的說話抖擻感動,他為我們這個世代,作了一個仁義的榜樣。這比他唱過甚麼歌拍過甚麼電影更偉大更神聖。我仍愛欣賞其他歌手或演員的作品,但就是明哥配得上那光亮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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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明哥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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