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易扣式耳環怎麼拔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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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易扣式耳環怎麼拔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孟買春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好喜歡秋天的童話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 之後我看見鍾楚紅眼睛裏的光一點一點的熄滅了。她站起身。不再嬌憨嫵媚。不再理直氣壯地美麗著她肆無忌憚的美麗。就好像她原本把朋友們招待到家裏來,忙進忙出的,時不時轉過頭來,露出她一綻開笑臉就好像碎鑽撒在了地板上倏忽一閃一閃的梨渦,...

  • 易扣式耳環怎麼拔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26 1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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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喜歡秋天的童話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

    之後我看見鍾楚紅眼睛裏的光一點一點的熄滅了。她站起身。不再嬌憨嫵媚。不再理直氣壯地美麗著她肆無忌憚的美麗。就好像她原本把朋友們招待到家裏來,忙進忙出的,時不時轉過頭來,露出她一綻開笑臉就好像碎鑽撒在了地板上倏忽一閃一閃的梨渦,興高采烈地打開筆記型電腦,想要把她婚後的幸福通過畫面製成短短的視頻一幕幕地打到熒幕上,預備告訴大家他又把她帶到那裏那裏去吹山風去看海景了,可不知怎麽的,先是音效發生了故障,畫面裏她甜蜜地依偎在他身旁,嘴巴嘰裏呱啦地在說著些甚麽,偏偏我們一句都聽不清楚,然後我們看見一片金黃色的一望無際的沙丘飛旋著撲過來,風沙刮得好大好大,畫面完全沒有先兆地被切換,鍾楚紅突然落了單,怔怔地瞪大著眼睛,成千上萬的馬兒的腿在漫天的風沙裏奔騰——隨即鏡頭一黑,就甚麽都看不到了。

    後來鍾楚紅說,她在丈夫的靈堂說的話是認真的,而不是為了草草打發記者,胡亂編幾句話敷衍過去,「他給了我廿年特別豐富、也特別幸福的生活,將來不管再遇上誰,恐怕都沒有辦法給我想要的,所以我從來不覺得一路單身下去是對不起我自己。」於是我聽了,禁不住將手掌交握,拱成一條橋,輕輕地按壓在眉心,原來我一直低估了鍾楚紅對愛情的虔誠,也原來我一直誤會了一個美艷的女明星的內心其實也可以為一個心愛的人草木萋萋。我記得亦舒寫的《流金歲月》,朱鎖鎖有一次對蔣南孫說,「誰會笨得去嫁一個自己深愛的人呢?」偏偏現實生活卻恰恰相反,真正肯在愛情裏循規蹈矩,肯為愛的人綠肥紅廋的那一個,竟然是朱鎖鎖,而不是蔣男孫——張曼玉從來不會放棄任何一個為愛情勇往直前水裏來火裏去的機會,而鍾楚紅卻意外的總是對愛情溫柔哀惜,對鍾楚紅來說,愛情是一條線索,不是一條導火線,不應該劈裏啪啦燒過了就算數,她要的是可以緊緊握著的同一條線索,輪回往返,尋找的都是同一個人和她生生世世相認的人。

    我記得吳宇森說過,他比誰都相信愛情,他的電影其實一直都以浪漫為基調,常常第一個在他腦子兜轉的,不是廣場前飛起的白鴿,不是小馬哥兩隻手各持一枝手槍,一路走一路向兩邊掃射的槍林彈雨,而是一個女人表面上風卷雲舒,暗地裏卻張羅著要如何在心裏挪出一小塊方寸來同時安置另一個男人——因此我特別喜歡吳宇森拍的《縱橫四海》,根本把當時整個香港最漂亮最風流的人物都拍了進去,他讓兩個男人同時深愛鍾楚紅卻又各自假裝其實隨時可以放手不愛,他說,「無論外面的世界有多麽大的變化,大家遭遇的人生有多麽始料未及的曲折坎坷,最終不會變的,永遠是一份真誠的愛情。」

    所以拍《縱橫四海》那一陣子,吳宇森一直躲在鏡頭後面,一邊看鍾楚紅左右為難的在周潤發和張國榮之間擺渡,一邊靜靜地流著眼淚,害怕驚動了愛情,也害怕驚擾了演員。我始終記得裡頭有一場戲,鍾楚紅把長髪盤起,穿件白色低胸晚禮服,美麗得就像巴黎剛剛睡醒,正伸展著春天的懶腰,而她倨傲的鎖骨和娟秀的肩頸,簡直就像是一座萬劫不復的懸崖,驚險但綺麗,沒有一個男人會不願意失足掉下去——吳宇森特別安排鍾楚紅和坐在輪椅上的周潤發跳舞,因為吳宇森年輕時也很愛跳舞,而且吳宇森有一只腿其實短了一點點,但跳起舞來一樣的靈活,當年他就是這樣單手搭在太太的肩膀上,在舞池裏跳了一整夜的華爾茲,最後跳呀跳的,終於和太太一路旋轉著舞進了結婚禮堂——不同的只是,吳宇森的太太沒有鍾楚紅標誌了一整個時代的美麗,我們必須承認,不是每一個女人都可以擁有如鍾楚紅一般,和一個時代共同進退的美麗。

    而美麗,說得殘忍一些,到後來幾乎都是女明星們的懺悔錄。那些杯盤狼藉的風光,那些「滿庭殘葉不禁霜」的風華,當觀眾漸漸轉身散去,當聚光燈慢慢收弱光束,她們都得慢慢蹲下身子,放低身段,找個時間一件一件收拾。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一個因為美麗而呼風喚雨的女明星,到底要穿過多麽陰險的峽谷和多麽深遠的隧道,才能重新遇見曾經被遺棄的她自己。我記得八卦雜誌拍到一組照片,朱家鼎的葬禮上,鍾楚紅戴著一對珍珠耳環,一副造型特別時尚的墨鏡,穿一件式樣簡單的松身黑色連身裙,步伐蹣跚,神情哀戚,但她偶爾還是會不自覺地掠一掠頭髮,偶爾還是會微微地昂起下巴,那些女明星的架子始終還在,也始終不能說丟就丟得開,後來好不容易挨到辦完解穢酒從《香港仔鄉村俱樂部》走出來,鍾楚紅這才虛弱地撲倒在她在圈子裏除了張國榮之外最好的異性朋友周潤發身上,周潤發一把將她接住,另外一只手馬上伸出去擋開蜂擁而至的攝影鏡頭,在那一刻,我想起了《秋天的童話》。

    ——「或者我唔走呢?」十三妹說。

    ——「唔走咪——一齊望住個海咯。」船頭尺一時難掩心頭喜悅。

    其實我們都應該慶幸,慶幸曾經活在一個把情話說得吞吞吐吐的時代。兩個對未來都沒有十分把握的人,一張口就把情話說滿了,其實大家都心虛都倉惶。愛情最美的地方是,給彼此留個遺地,就算你走,就算你不留,將來兜了好大好大一個圈再碰頭,你當然已經不可能是原原本本的那個你,我也已經沿途丟失了好大一截的自己,然後際遇就會悄悄湊過身來,調皮地撞了撞你的手肘,向你擠眉弄眼,暗示眼前的那個人其實一直沒有放下過你,於是你抬起頭,訕訕地把手插進褲袋裡,至少那個時候你知道,你們之間還有半截沒有說完的情話可以駁回去,還有一顆沒有按下去的句號偷偷握在彼此手裡。

    我一直很喜歡《秋天的童話》。喜歡周潤發的船頭尺像一條跳上舢板的金槍魚那樣滑不溜手;喜歡鍾楚紅明媚如斜陽的十三妹,她的美麗跟紐約的黃昏一樣,總是拉得那麽長,又總是那麽叫人低迴惆悵;喜歡那間在海堤架起來的餐館,名字就叫SAMPAN;喜歡兩人再見面時周潤發問,“table for two ” ,然後嘴唇忍不住微微地顫了又顫,望著眼神裡千帆過盡的鍾楚紅;喜歡導演張婉婷後來說起,拍攝當時資金相當吃緊,劇組的夥食很差,剛巧張婉婷把一個大學同學拉來當劇照攝影師,順便給當時紅得雷電交加的周潤發拍了好多大頭照,請周潤發在照片上簽名,周潤發二話不說,接過筆,草草在照片上「飛一飛」,然後拿到紐約唐人街去賣,賣完了大家就可以到餐館吃一頓好的。

    後來電影報捷,票房一把火似的,熊熊地燒開來——而80年代的香港,整座城市趾高氣揚,歌舞昇平,驕傲得不得了,街上擦身而過的香港人,每一個都走路有風,每一個都鵬程萬里,那時候的香港人尤其喜歡看周潤發搭鍾楚紅,因為他們兩個人在熒幕上投射的,從來不是郎才女貌的明星們開著跑車喝著香檳的愛情故事,而是隱隱透現出香港低下層堅忍不拔的拼搏精神,以及一整個時代的香港人如何不屈不撓,讓自己的夢想欣欣向榮的志氣,而且那個時候的明星,有誰不是從草根裏冒出頭來?比如在南丫島長大的周潤發,比如獲選港姐之後還跟家人一起住在「重慶大廈」的鍾楚紅,他們都是最讓香港人引以為傲的人設和標誌,對他們總有一種說不上來的親,那些出了名刁鉆的香港人也特別的疼鍾楚紅和周潤發,當時大家最愛掛在嘴邊的是,「發?你發得過周潤發?紅,妳紅得過鍾楚紅?」可現在回頭看,我僅想起那首歌,「何地神仙把扇搖,留下霜雪知多少」,香港的大時代和好日子都過去了,日漸破敗的香港,就只剩下一個空洞洞的軀殼,所有的是非與爭論被扭曲在陽光底下盤繞,剩下來的只有焦慮和猜疑,不會再有傳奇,就連床畔的蝴蝶,也早就飛走了。

    而或許是樸素的出身和單薄的背景吧,鍾楚紅不怎麼懂得使用流暢的手段和圓滑的世故,也不怎麼特別牙尖嘴利,有一次上黃霑倪匡還有蔡瀾主持的《今夜不設防》,他們明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擠在她身邊,盤問她的擇偶門檻,我記得鍾楚紅戴了個誇張的幾何圖案耳環,說話的時候晃呀晃的,而鍾楚紅常常話說到一半,就會機靈地將慢慢往下滑的無肩抹身衣服往上拉,到底跑慣了江湖,她懂得在必要的時候適當地保護自己,我倒是記得比較真切的是,她說過,「我要找的男人是值得我仰望的,他不一定要很富有,也不一定要甚麽都懂,但至少和他在一起,我看到的世界和思考的方式, 基本上和一個女明星平時接觸到的和可以想象到的有很大的不同。」也因為那一席話,我開始喜歡上鍾楚紅應對人生時「無目的的合目的性」。既然美麗對她來說如魚得水,渾然天成,那麽名和利也都應當相對的隨遇而安,特別是當她必須在娛樂圈刀光劍影的人際關係裡穿身閃過的時候,她總是禮貌地拉開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對每一個人都周全都寬容,即便接待生命裡發生的每一件事,無論是大喜大悲,也都謙遜有禮。後來鍾楚紅全面退隱,偶爾接受美容品牌或時尚派對邀約,她一站出來,整個人散發的還是一種極其強烈的年代感,雖然她明顯已經沒有興致再施展跟美麗較勁的鬥志,可就算一個時代消失了,鍾楚紅的美麗到底還是大江大海,勾起我們對港片全盛時期的美好回憶,她昔日的萬種風情,一直都和香港當年風發的意氣連接在一起,也曾經和我們終將失去的青春,那麽親密地共飲一瓢沁心的江水。

    至於當年鍾楚紅常常讓男人們如遭電殛,呆呆地劈倒在原地的美色,徐克就曾以男人的標準說過,「她媚,但不妖;她艷,卻不俗」,簡直如同一波又一波的驚濤駭浪,拍打著80年代每一個少年的春夢。連一向自豪自己長得比女明星還漂亮的張國榮也禁不住驚嘆,香港怎麽會有一個女人可以把皮褸穿得那麽好看?那種遊刃有餘的風情,可以梵谷,也可以莫內,「她太美了,美得做錯什麽你都可以原諒。」有一次鍾楚紅穿上《意亂情迷》的戲服,領口開得好低、好低、好低的一件式黑色比基尼,為香港版《花花公子》拍攝封面,就算事隔經年,到現在還是會感覺到鍾楚紅當時那讓人渾身焦灼的性感——她舉起手,輕輕拂開臉上的髮絲,波浪似的蓬鬆及肩長髪偶爾撥向一邊,蜜糖色的皮膚,薔薇色的嘴唇微微張啟,眼神夢幻而迷離,還有標誌性的大耳環,以及手腕上一口氣戴上十來個造型獨特的手鐲,整個人散發出一種熱帶雨林的誘惑:慵懶的,神秘的,危險的,而那組照片的震撼性,就和站在地鐵出風口用手捂住翻飛的裙裾的瑪麗蓮夢露一樣,風韻流芳,風情永繼,是那麽的對同性殘酷,又是那麽的對異性恩賜,緊緊地扣壓住少男們靦腆而羞澀地上下滾動的喉結——

    結果那雜誌據說在一天之內就售罄。雜誌所賣的,當然不單單只是鍾楚紅咄咄逼人的「鍾記」風情,而是所有年輕男孩們在「女神」這兩個字還沒破殼而出之前,讓他們渾身發燙的集體回憶。我特別記得,那時候鄰居有位當木匠的大哥哥,喜歡交筆友,喜歡看雜誌,個性特別內向文靜,可他那一回卻赤裸著瘦削的上身,不動聲色,把鍾楚紅的拉頁海報索性從雜誌上撕下來,貼在小小的潮濕而光線幽暗的房間裏——第一次那麽明目張膽地對外張揚他體內因鍾楚紅而分泌旺盛的雄性激素 ,而往後在他人困馬乏的人生或一敗塗地的婚姻裡,至少他偶爾會記起,在他還是青春中人,困在青春的泥沼裏,也曾經以青春的名義,領受過鍾楚紅沒有經過剪輯,沒有經過混音和配樂,如山洪傾瀉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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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1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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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寫一個故事的開頭?】
     
    這次的作家談寫作,我們分享的文章出自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奧茲的文集《故事開始了》的序言。
    作為多項知名文學獎的得主、甚至有過諾獎提名的他,也還是和一般創作者一樣,感嘆「開頭太難了」。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對於如何寫好故事開頭的絮絮叨叨吧。
    -

    如何寫一個故事的開頭?/ 阿摩司·奧茲
     
    過去,我父親寫學術性著作。他總是羨慕我有小說家的自由,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腦子裡想的東西直接就可以寫到紙上去,不受各種預先搜尋資料然後再研究的限制,不須承擔先熟悉該領域所有現有資料的義務,擺脫了比較資料出處、提供證據、核對引文和加註腳的桎梏:像鳥兒一樣自由。您很想寫「什穆埃爾愛齊拉」不是?您只要動筆寫就是了。您想寫「可是齊拉愛的是吉伯特」不是?您寫就得了。您想加上「可是什穆埃爾是和吉伯特兩情相悅」嗎?誰能反駁您呢?誰又能走上前來,拿出相反的材料或者拿出您可能忽略掉的資料出處,對您表示異議呢?
     
    而另一方面,我對父親懷有某種羨慕之情。他每次坐下來寫一篇學術論文,書桌上都擺得滿當當,有打開的書本、單行本、參考資料、各種辭書,就像是給大炮準備好充足的炮彈一樣。他從來不會像我一樣坐下來,呆看著一張了無生趣的書桌中間的一頁帶著嘲諷的白紙,仿佛月球表面的一個火山口。只有我,空洞和絕望。去無中生有吧。順便說一下,我說的還是那張書桌。我父親去世以後,他的書桌傳給了我。這張書桌年復一年都像是印度加爾各答的貧民窟一樣「人」滿為患,而今卻像科索沃的小型飛機場一樣空空蕩蕩。
     
    實際上,誰沒有過這樣恐怖的經歷呢?坐在一張白紙面前,它衝你咧著沒有牙齒的嘴巴樂:開始吧,咱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動我一根指頭?
     
    一張白紙實際上是一堵刷了白灰的牆,沒有門,也沒有窗戶。開始講一個故事就像是在餐館和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調情。還記得契訶夫的小說《帶狗的女人》裡的古羅夫嗎?古羅夫朝那隻小狗一次又一次晃動手指頭,示意它過來,直到那女人臉一紅,說:「它不咬人。」於是古羅夫就請求她准允他給那條狗一根骨頭。這就給古羅夫和契訶夫他們兩個人一條可以遵循的思路;他們開始眉目傳情,故事也就開始了。
     
    其實,幾乎每個故事的開頭都是一根骨頭,用這根骨頭逗引女人的狗,而那條狗又使你接近那個女人。
     
    想像一下,你決定寫一個來自納哈里亞的姑娘——我們就叫她瑪蒂達吧——她發現她在希臘有一個不認識的表姐。假定那位表姐也叫瑪蒂達。想一想啊,納哈里亞的瑪蒂達決定九月份去希臘,看望和她同名的表姐。那好啊,可是應該先寫什麼呢?一個晴朗的早晨,瑪蒂達醒來?瑪蒂達去了旅行社?瑪蒂達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那一天她的手指夾在通風機裡了,使她難以忘懷?或者是,瑪蒂達在塞薩洛尼卡,在一個擠滿了農民的旅館裡租了個房間,她在那裡遇到一個養蜜蜂的人?或者,我們寫這個故事應該這樣開頭:詳細描寫樓梯下面的儲藏室裡那厚厚的蜘蛛網?第一章寫什麼?瑪蒂達凝視著那對曾祖母傳下來的耳環?曾祖母的名字也叫瑪蒂達。第一頁寫什麼?第一段又該寫什麼?第一句應該透露出多少東西?
     
    在我們人生旅程的中途,我迷失了方向
    離開筆直的道路,醒來發現自己
    孤身一人在黑暗的森林裡。
    ——但丁《地獄篇》
     
    或許,但丁的《地獄篇》開頭一節可以用作所有故事的標準的第一行:「在我們人生旅程的中途」,或多或少都是這麼多故事實際開始的地方。
     
    所以,您坐下來,問您自己應該先寫什麼;怎麼樣進行人生旅程中途的開場?坐著。在紙上亂畫。把紙揉成一團。扔掉。在下一頁上亂畫:各種圖形,花兒,三角,菱形,帶一個小煙囪的房子,一隻沒長毛的貓。再揉成團。扔掉。到了這個時候,瑪蒂達開始消失了。您又掀開一頁。哎呀,這新的一頁並不比前一頁友好。還是老樣子:沒有狗——沒有女人。
     
    實際上,這種事兒是一直發生的,不光小說家會遇到,不管誰要寫些什麼東西,都會遇到這種事兒。齊拉受廠裡委託要對吉伯特進行面試,他是一個應聘者,來一家製造廠應聘員工協理員職位。廠裡希望齊拉把她對他的印象寫一份書面報告。她寫道:「面試於晚上六點在巴格達咖啡館進行。」
     
    她劃掉了。這樣寫可不怎麼對,因為面試晚上六點開始是不錯,但卻是在六點至六點四十五分之間進行的。再者說了,誰在乎是六點還是八點?是在巴格達還是在阿拉斯加?她又劃掉了。咬著鋼筆尖兒。思考。然後她寫道:「面試剛一開始,吉伯特給我提供了一份……」又劃掉,把「吉伯特」換上了「應聘者向我提供了一份簡歷,他堅持要我立刻就看,然後我們再開始談。那份簡歷是密封著的。」
     
    劃掉。這又有什麼區別呢?還有,「堅持」在這兒口氣太重了,因為吉伯特當時實際上沒有那麼毅然決然。「請」?太弱了。事實上,他說話的口氣比堅持輕,比請要重,要我先看他的簡歷。有沒有一個介於「請」和「堅持」之間的詞兒呢?或許是「要求」?不行,他並沒有要求。他不是那麼毅然決然。總而言之,「毅然決然」這個詞兒可真是傻乎乎的。不管怎麼說,這份簡歷是要附在我的報告上的,如果我要設法寫這份報告的話,所以,誰在乎吉伯特是堅持、硬要、請我、求我還是引誘了我呢?(引誘了我?吉伯特?這冷不丁的,你腦子裡都在想什麼呢,齊拉?)哎,或許報告可以這樣寫:「應聘者給我的印象是,他是一個分外自信的人,儘管他好像是有點兒故意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不錯,而實際上是很臭:他給人的印象是,他在故意「試圖給人這樣的印象。」臭邏輯,希伯來語也很臭。此外,「分外自信」——你以為你是誰呀?一個有資格證書的自信心評估師嗎?
     
    齊拉從頭再寫:「吉伯特,二十九歲,生於以色列國蓋代拉市,離異,曾任警察局巡官五年……」不對。見鬼,你難道直說事實都不會了嗎?他是從警五年,但他當警察局巡官只是過去的一年半的事呀。
     
    幹嘛不從最帶勁的地方寫起呢?可是到底什麼才是最帶勁的呢?再說,天也晚了。齊拉答應過要在她下班前給瑪蒂達打電話的。
    又是很臭。「她下班」指的是瑪蒂達下班還是齊拉下班,並沒有說清楚。
    夠了。這報告齊拉今天是寫不出來了。明天又是一天。這並不是世界末日嘛。
    又一次劃掉。「明天又是一天」簡直太老套了。但從另一方面說,那又怎麼啦?老套的東西有什麼不好?幹嘛不老套呢?以三個意思相近的問題結尾:「那有怎麼了?有什麼不好?幹嗎不呢?」,這樣結尾不是很笨拙嗎?
    齊拉把草稿撕成碎片,給瑪蒂達打電話(瑪蒂達已經去希臘找另一個瑪蒂達了)。
     
    開頭很難啊。
     
    誠然,對付這一難題的策略是五花八門:有的作家從來不從頭寫起,而是從故事的中間選上幾個容易的場面開始寫,以便熱熱身。(問題是,即便從故事中間選上一個容易的場面,那也需要一句開頭的話。)有的作家,比如卡繆的小說《鼠疫》裡的格朗,寫一部書裡的第一句話,寫了一遍又一遍,寫了一百遍,還是寫不出來。可以推測,還有的作家就完全放棄,也許是萬念俱灰,疲憊不堪了,索性想到哪兒就從哪兒開頭,這究竟有什麼區別呢,從什麼地方開頭都可以,寫什麼都無所謂,即便是開頭平淡無奇或者有點可笑,都無所謂。比如說,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的一篇名為《白夜》的小說開頭就不怎麼樣:「這是一個可愛的夜晚,親愛的讀者,一個只有在您風華正茂之年才有的夜晚。如此的夜色清朗,群星閃耀,當您遙望夜空時,腦子裡想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在這樣燦爛的天空下,難道還會有性情暴躁,喜怒無常的人。」
     
    嗐,挺令人尷尬。即使那對「親愛的讀者」的獻媚之詞也無法彌補那多愁善感的陳腔濫調帶來的尷尬。而這不是旁人,畢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呀。天知道他寫了一稿又一稿,究竟寫了多少稿,重寫,毀掉,咒駡,亂畫,揉成團,扔進火裡,扔抽水馬桶裡沖走,最後定下來這種「就這樣了」。
     
    或者,大概不是這樣子。《白夜》畢竟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小說,以一個多愁善感的人物的觀點寫的,故事的副標題就是「一個傷感的愛情故事(選自一個做夢人的回憶)」。所以,這個很糟糕的開篇句也許是作者故意寫的,事先謀劃好要寫這麼糟糕的。
     
    果如此,我們的問題就必須重新開始。陀思妥耶夫斯基寫了又寫,到底寫了多少稿,才最後寫出了這個糟糕的開篇句範例?對那滿布星斗的天空,那「親愛的讀者」,那「一個只有在您風華正茂之年才有的夜晚」,進行了多少提煉和蒸餾?換句話說,安徒生童話裡那皇帝的新裝實際上是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冒牌貨,為了揭露皇帝的愚蠢和眾人的墨守成規?或者,那個大叫「他什麼也沒穿」的勇敢男孩也許也是一個傻瓜,儘管可能是一個不同種類的傻瓜?有沒有這種可能:那一絲不掛的皇帝根本不是真的一絲不掛,而是身著華服?那個騙人的裁縫不是個騙子,而是一個令人稱奇的大師,他的天才也許遠遠超出的眾人和皇帝的理解力,遠遠超出了男孩的知識範圍?這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有那最敏銳的觀察者才有可能注意到了皇帝那華麗的新裝,而皇帝、大眾,甚至那個大膽的解構主義男孩,都沒有發現那新裝之美。那孩子一定是搜索了所有的檔案才揭露了皇帝是一絲不掛的,並不是因為這位皇帝比別的皇帝——或者別的人——穿得更少,而只是因為今天,一絲不掛的皇帝是本周的特賣廉價商品。
     
    有人可能會將問題表述如下:用第一人稱刻畫一個多愁善感的人物,寫出一篇多愁善感的文本,這兩者之間有沒有一個分界線?如果有的話,這條分界線在哪裡?或者,是不是不再有所謂好的文本和不好的文本之分,而只有合理的、受歡迎的文本和別的文本,不無合理但不怎麼受歡迎的文本了?
     
    回到我們兩難的命題來。一篇故事從哪裡開始才算恰當?一篇故事的任何開頭,都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一種合同。當然了,合同有各種各樣,包括那些缺乏誠意的合同。有時候,開篇一段或是第一章所起的作用就像是作者和讀者背著主人公簽訂的一份秘密和約。《唐吉訶德》和阿格農的《就在昨天》的開頭就屬這種情況。有具有欺騙性的合同,作者似乎是把所有的秘密都和盤托出,這樣毫不生疑的讀者就咬住釣餌,上鉤了,想著他實際上已經應邀進入了那個黑暗的房間,根本沒有意識到,那個「後臺」並不真的就在幕後,而只是另一個場景;就在讀者幻想他參與了一個陰謀,而實際上他只不過是一個更加撲朔迷離的陰謀的受害者而已;那份看得見的合同只不過是一個障眼法,是一份更隱秘、更微妙、更刁鑽的合同的外在形式而已。比如,克萊斯特的《米夏埃爾•科爾哈斯》、卡夫卡的《審判》和湯瑪斯•曼的《被挑選者》,這些作品的開頭就是這種情況。
    (《被挑選者》第一章的題目是「誰敲的鐘?」,在這一章裡,作者一本正經地告訴讀者說,敲鐘的並不是敲鐘的人,而是「故事的精神」,然而,到了後來卻發現,這「故事的精神」實際上並不是精神,而是一個名叫克萊門斯的愛爾蘭人。)
     
    有的開頭頗似一個甜蜜的圈套:一開始就引誘您,要麼是有聲有色的閒談,要麼是毫無保留地供認,要麼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險,然而您最後發現,您要得到的不是一條真魚,而是一條釀餡魚。比如說,在《白鯨》裡有很多冒險經歷,也有很多菜單上沒有提到的熟食,甚至在開篇合同(「叫我以實瑪利吧」)裡都沒有暗示到,但是卻作為一個特別的獎勵頒發給您——就好像是您買了一個冰淇淋,卻贏了一張周遊世界的獎券。
     
    還有富有哲理的合同,比如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裡那著名的開篇一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而實際上,托爾斯泰本人不管是在《安娜•卡列尼娜》裡,還是其它作品裡,都是和這種二分法相矛盾的。
     
    我們有時候會碰到一份很嚴苛的開篇合同,幾乎令人望而卻步,從一開始就警告讀者:此處票價非常昂貴。如果您覺得無力支付一筆令人不快的預付款,您最好乾脆不要試圖入內。不要指望有什麼讓步和折扣。比如說,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的開頭就是這樣。
      
    然而,最後是,什麼是開頭呢?原則上任何故事是不是都會有一個恰當的開頭?是不是毫無例外總是有一個潛在的、開頭前的開頭?更在序言前面的引言之前的東西?《創世紀》之前發生的事情?造成最初因的因素的原因,但這個因素的主旨是不是還有一個原因呢?愛德華•A. 賽義德對「起源」(一個被動的存在)和「開頭」(他認為是一個主動的概念)進行了區別。例如,如果我們想寫一個故事,開頭一句是:「吉伯特出生于蓋代拉。他出生的前一天,一場暴風雨把苦楝樹連根拔起,並且毀掉了籬笆牆。」我們可能還得講講那棵苦楝樹是怎麼倒的,或許甚至要講講那棵樹是怎麼種下的,或者,我們還得回過頭講講吉伯特的父母何時,從何地來到了蓋代拉,有那麼多的地方,他們為何單單來到了蓋代拉。要講講為何在蓋代拉定居,以及那刮倒的籬笆牆在什麼地方。因為,如果是吉伯特•卡多什出生了,那就一定會有人不辭勞苦做了他的父親;一定有人曾有所希望;或者是怕了,愛了,或者是沒有愛。有人提出了要求,並得到了滿足;有人很喜歡,或者只是裝作喜歡。簡而言之,如果這個故事要完全履行其理想的職責,那麼就必須至少一路追溯過去,一直追溯到宇宙大爆炸這一宇宙的極度高潮期,可以推測,在這一刻,所有小的爆炸也開始了。順便問一下,就在宇宙大爆炸之前,這裡實際上存在著什麼呢?是不是蓋代拉原來的化身?
     
    在我們的開篇合同中,那個有暴風雨和苦楝樹的故事裡,應該有一種類似染色體的東西,這種染色體有一天會使吉伯特•卡多什結婚,再離婚,加入警隊,然後退役,申請一份新的工作,而這正好使得他和齊拉邂逅,當他請——堅持;不,既沒有請也沒有堅持,而是介於請和堅持之間——他這麼一做,齊拉已經迷上他了,最後發現,愛她的什穆埃爾也愛上了吉伯特。
     
    或者,我們是不是不應該從吉伯特或齊拉開始,而應該從這位什穆埃爾開始?或者,甚至從什穆埃爾的曾祖母瑪蒂達開始?而這位瑪蒂達也是齊拉的朋友瑪蒂達的曾祖母,而這位瑪蒂達去希臘尋找和她重名但並不認識的表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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