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旭福總經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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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旭福總經理產品中有5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萬的網紅經濟日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表示,很多零售業都很辛苦,所以來問遠東,是否能併購他們,他希望他們去找總經理徐雪芳,「如果她吃得下就可以買。」 #遠東 #徐旭東...

  • 旭福總經理 在 經濟日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7 17: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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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表示,很多零售業都很辛苦,所以來問遠東,是否能併購他們,他希望他們去找總經理徐雪芳,「如果她吃得下就可以買。」

    #遠東 #徐旭東

  • 旭福總經理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0 12: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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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雜誌】

    國產疫苗能快速上市嗎?

    獨家文件揭露,食藥署去年做一個大膽決定

    高端解盲之後,
    #台灣最快可望7月開打這個全球第一款未經三期臨床試驗,而是以「免疫橋接」通過緊急使用授權許可(EUA)的新冠疫苗。《天下》取得關鍵文件,獨家專訪訂出EUA條件的負責人,一位擁有哈佛學位的醫師,揭露引起重大爭議的決策內幕。

    醫護正在施打莫德納,急需疫苗的台灣,不久後國產疫苗即可能支應。急需疫苗的台灣,不久後國產疫苗即可能支應。

    2021-06-10
    6月10日,
    國產疫苗進度最快的高端疫苗,在紛擾中,端出二期臨床試驗期間分析解盲結果「達標」的好消息。

    近4000名受試者在3個月內接種兩劑後,所有安全性與免疫相關數據均達標,將立即送件食藥署,由食藥署根據免疫橋接研究(Immuno-Bridging Study)結果進行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高端總經理陳燦堅更表示,今年已經準備好1000萬劑的產能。

    「大家一起打疫苗,把疫情控制住,」高端主管在記者會中興奮地高喊。

    高端開記者會宣布解盲達標,記者會中也提到,最高齡的受試者為89歲,「就是我媽,」剛卸任的前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說。

    基於支持國產疫苗的理念,他本人及母親,都是高端疫苗二期的自願受試者。解盲之後,高端會告知,他母親注射的是疫苗,還是屬於隨機抽樣,佔總數七分之一的對照組,注射的是無害的生理食鹽水。

    如果是疫苗,高端會通知他,母親血液裡的中和抗體濃度。

    「一個89歲的老媽媽,能不能產生(中和)抗體?」醫師出身,擁有耶魯大學衛生政策博士的郭旭崧表示,這點很有科學意義。

    「她有抗體,我就很開心,」他說,這代表母親對新冠病毒已有相當程度的免疫力,不然,在新冠病毒肆虐的台北,他依舊得要求身為高危險群的母親不能外出,並設下重重保護措施。

    他這段話,其實充分說明了當前國產疫苗的爭議。

    「中和抗體」當依據,全球首創
    #中和抗體是什麼?
    病毒一旦進入人體,就會透過表面的抗原進入人體細胞,複製自己的遺傳訊息,因而製造出成千上百的病毒攻陷人體。而中和抗體可以堵住抗原、讓病毒無法入侵細胞。

    理論上,可依受試者體內中和抗體的「效價」,也就是血清裡中和抗體的濃度,來合理預測疫苗的療效。但過去,仍須執行大規模的三期臨床試驗,來驗證疫苗的療效,也就是讓上萬名受試者施打疫苗,檢視實際面對病毒的保護力。

    然而,高端二期期中分析解盲達標,最快可望在7月得到政府的緊急使用授權,在台灣施打,直接跳過傳統的三期臨床。

    #我們應該是世界第一個(這樣做的),」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新藥科技組組長詹明曉對《天下》坦承。

    事情的起源,是2020年10月下旬,衛福部食藥署對高端、聯亞與國光三家國產疫苗廠商,發出EUA的查核表,並明確告知三家廠商……

    #三期臨床試驗不是必要的東西。」

    根據《天下》獨家取得,食藥署2020年10月19日訂正版「COVID 19 Vaccine EUA應檢附之技術性文件」,包括臨床、毒性與生產三部份規範。

    文件中最關鍵的「風險效益評估報告」部份,備註寫著,「初步療效得以免疫原性做科學上合理的連結與推估。」

    這段簡短、有點含糊的文字,代表食藥署做了一個大膽決定,要以科學方法,確認沒有經過三期臨床試驗的疫苗,仍有相當的保護力,並可核發EUA。

    美國還在觀望,台灣已實戰
    協助食藥署做出該EUA決策的CDE,成立於1998年,是食藥署背後的專業幕僚單位,提供審查法規建議。

    這份台灣EUA說明指引
    #出自集結了20幾名專科醫師的CDE新藥科技組。

    身為小兒科專科醫師、擁有哈佛公衛碩士的詹明曉解釋,療效評估未寫明具體做法,是為了「保留一個科學上未來推估的空間。」

    參考的是,2020年6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的「預防新冠肺炎疫苗之開發與許可的產業指引(Development and Licensure of Vaccines to Prevent COVID-19-Guidance for Industry)」的一段:

    「一旦科學對新冠病毒的免疫機制有進一步了解,能合理預測疫苗接種後人體的免疫反應及保護力,就有可能以替代指標來加快批准過程。」

    只不過,美國這段指引還停留在「未來式」,台灣的食藥署已經拿來實戰。

    擴大「二期人數」的統計意義
    事實上,去年至今,過去常被批評為保守的台灣藥政單位,在本次疫苗的EUA規範上,卻是大步躍進,幾乎樣樣「超英趕美」。

    例如,去年10月6日,美國FDA因應嚴峻疫情修改傳統的藥證審核流程,針對新冠疫苗首度發布EUA指引。最大的改動在於,允許藥廠申請EUA當下,持續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而且不要求三期臨床受試者像傳統須數萬人規模,但必須至少3000名。

    台灣食藥署緊接著在10月14日首度召開專家會議,訂出台灣的新冠疫苗EUA指引,直接比照美國EUA,將受試者人數從原先的數百人,大幅提高至3000名,只不過是放在臨床二期(編按:再加上15%的對照組,總共受試者為3500~4000人)。

    詹明曉表示,設計出「大規模的二期」,目的是要確保疫苗的安全性,「達到國際EUA(核准)一個新疫苗的標準。」

    他表示,臨床3000人的統計意義,是有95%的機會,觀察到千分之一的不良事件。以疫苗而言,發生機率小於千分之一的事,很難在臨床試驗觀察到,要靠上市後的監測。例如,AZ疫苗的血栓副作用,便在上市後才發現。

    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是提供食藥署審查法規建議的單位,新藥科技組組長詹明曉(前排左2)表示,即使國產疫苗跳過三期臨床,審核的嚴謹度仍超過美國標準。(詹明曉提供)

    等不到國際數據,改用熟悉方法
    確定了安全性,這時候就是最大重點——疫苗療效的評估。

    台灣CDE原本期待,到2021年,歐美第一波接種的疫苗,可能產出一個「魔術數字」,也就
    #保護力關聯指標(CoP,Correlates of Protection)。

    一旦輝瑞、AZ公布其疫苗的保護力關聯指標,台灣疫苗廠便可依此比對出自家產品的性能,不須三期臨床試驗。

    但CDE後來發現,要等大廠公布,甚至WHO訂出新冠疫苗保護力關聯性的全球標準,還有好長一段路。

    「完整的具體指標要用非常複雜的方法學去驗證,」詹明曉指出,WHO光是解釋CoP的指引,就有6、70頁。

    眼見CoP的產出遙遙無期,台灣不能被動等待,所以食藥署才當機立斷……
    #在3月就決定,換以「免疫橋接研究」作為審核通過EUA的標準。

    對詹明曉而言,這是很【熟悉】的方法。
    例如,CDE
    #每年審查藥廠應對季節性流感不同病毒株開發的「新疫苗」,便是透過免疫橋接,加速核可流程。

    只不過,要做「免疫橋接研究」,就必須自己找已上市的疫苗,做對照實驗,而且條件相當嚴謹,必須使用同一個實驗室、同一種測量方法。

    免疫橋接的研究對象,便是今年1月爆發院內群聚感染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以下簡稱部桃)。

    3月,台灣採購首批AZ疫苗開始施打,部桃醫護是台灣第一批接種AZ疫苗的人員。

    當時,CDE立刻建議政府,應該在部桃醫護施打兩劑28天後抽取血清,測量其中的中和抗體濃度,與國產疫苗擴大二期的結果比對,用實驗室數據取代三期臨床數據。

    疫情壓境,審核會放低標準?
    詹明曉直陳,台灣EUA擴大二期是疫情發展、國外採購疫苗狀況無法掌握等綜合條件下,考量法規必須與病毒傳播速度賽跑,所做出的決定。

    「作戰就是不能沒有(自己的)武器,」詹明曉指出,從海外疫情爆發之始,政府就決心要發展國產疫苗。

    但也理解,若要依照傳統做法,

    #針對有感染風險者做大規模三期臨床試驗,去年一整年幾乎沒有本土疫情的台灣,若持續到今年也仍無大規模疫情,就不可能執行;若到海外招募受試者,不僅費時,也要耗資數十億起跳。

    #時效性和選擇性都不站在我們這邊,詹明曉說,CDE每週與疫苗廠商開會,了解就台灣新藥產業的有限量能,必須做出取捨。

    然而,當前台灣疫情空前嚴峻的考驗下,CDE會因此放低標準,讓國產疫苗快速通關嗎?

    「沒有,我們很嚴謹,」他笑著說。

    「我們用的方法,其實就是你做出來的結果,幾乎要跟AZ差不多好,或是更好,才過得了我們的統計檢定。」

    也就是說,儘管美國FDA的EUA準則明訂的是,疫苗整體保護力只要有50%就可通過。但根據5月份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公告,施打兩劑AZ疫苗,保護力可達85%至90%,用AZ作為國產疫苗的標竿,某個程度來說,比美國標準嚴格。

    「沒有辦法,我們(當時)也只能拿到AZ,」詹明曉說。

    一篇論文給了「科學界共識」
    但並不是所有學者都認同詹明曉與食藥署的做法。

    今年3月,台大醫院臨床試驗中心主任陳建煒在個人臉書發表「台灣疫苗進度落後沒面子?國產疫苗不要急著上路」一文,便引起廣大迴響。

    他認為,中和抗體作為療效替代指標,學界尚無共識,不必急著在此時放寬技術標準,讓國產疫苗匆匆上路。

    然而,5月17日,一篇刊登在《Nature Medicine》期刊的論文,
    #讓國產疫苗的支持者士氣大振。

    該論文把包括輝瑞、莫德納等所有已拿到EUA的疫苗接種者與新冠康復者體內中和抗體濃度比較,發現有保護力的正相關。

    這形同為食藥署的EUA指引,提供進一步的科學基礎。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委員、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黃玉成指出,他本來也對中和抗體能否作為新冠疫苗保護力的替代指標,存有疑慮,但5月這篇《Nature Medicine》論文,說服了他,「現在比較像是科學界的共識了。」

    #WHO也著急了?
    5月26日,由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與WHO組成的COVAX舉辦工作坊,熱烈討論了5個多小時,只在一個重點:如果決定疫苗保護力的人體試驗不可行或不符合倫理,要如何用免疫學上的指標替代,來緊急通過疫苗許可?

    即使最後仍未訂出具體國際標準,但來自各國的科學家都指出,在人體所有抗體與非抗體的免疫機制中,血清的中和抗體濃度與疫苗保護力的關聯性最強,也最好測定。

    工作坊主持人
    #在全球疫苗界地位尊崇,高齡89歲的德國麻疹疫苗發明人普洛特金(Stanley Plotkin)接受《天下》電郵訪問。當記者問普洛特金,儘管新冠疫苗中和抗體的國際標準還未出爐,台灣若以此通過疫苗審查,合適嗎?

    他回覆《天下》,「現在既然已經知道有關聯,我個人認為
    #根據保護力關聯性通過疫苗就是可行的。」

    這代表,中和抗體極有潛力當作疫苗保護力替代指標,可以加速臨床流程。這個發現為什麼關鍵?因為全球疫苗還是不夠。

    5月底,WHO秘書長譚德塞就指出,全球疫苗市場已經嚴重不均到近乎可恥,「少數有能力開發和購買全球大部份疫苗的先進國家,掌控了其他國家的命運。」

    不僅不夠多,更不夠應付實際需求——不是每個國家都能負擔AZ、莫德納以及輝瑞疫苗背後的冷鏈運輸成本。

    例如,高端所用次單位蛋白疫苗技術,
    #成品可保存在攝氏2度以上,便很適合缺乏冷凍設備的發展中國家。

    高端疫苗如果如期7月開打,將是全球第一款以緊急核准方法通過的疫苗。圖為高端生醫園區。(王建棟攝)

    台灣是第一個,但不是唯一
    如果有了替代指標,就能加速第二波甚至第三波疫苗的開發與製造。WHO期待全球通過的疫苗愈快、愈多、愈好,最好能常溫保存甚至有噴鼻等更利接種的新劑型問世。

    如果高端、聯亞拿到EUA,台灣會是全球第一個以免疫橋接通過緊急授權的國家。但台灣並不是唯一一個。

    除了台灣,法國Valneva藥廠在英國執行的4000人三期臨床試驗,就應主管機關要求,展開與AZ疫苗比對免疫原性的研究;韓國、泰國藥政單位也都已在考慮把免疫橋接取代三期,作為EUA要件。

    疫苗與病毒賽跑,若利大於弊又有基本的科學數據支持,法規並非不可變通。

    【美國經驗】提醒
    #疫苗要能自己量產
    中研院生醫所兼任研究員何美鄉表示,只要疫苗帶來的可能副作用,不要比傳染病帶來的危險還高,有迫切的需求,
    #她支持讓國產疫苗快速上市。

    事實上,她在今年3月聯亞疫苗徵求65歲以上志願者時,還帶了一群親朋好友去施打。

    今年2、3月,高端、聯亞傳出年長受試者不足時,不少公衛大老都呼朋引伴去打,包括前副總統陳建仁、台大獸醫學院名譽教授賴秀穗,郭旭崧則帶著高齡的母親。

    賴秀穗告訴《天下》,他自願的原因,首先是因為國產疫苗做的都是穩定安全的次單位蛋白技術,而且「為了讓國產疫苗趕快上市。」

    郭旭崧更表示,支持國產疫苗「已經成為我的信仰,」他2002年擔任疾管局長時,曾在訪美時正巧遇到小布希總統下令,萬一禽流感變成人傳人的大流行,禁止美國疫苗出口。

    當時白宮首席公衛幕僚、世界知名公衛學者韓德生(Donald A. Henderson)告訴他,
    #台灣一定要有量產疫苗的能力

    #否則危急時刻,

    #美國也救不了台灣。

    這個警告,已在今天靈驗。

    印度、泰國等國,因國內疫情嚴重,限制新冠疫苗代工廠出口,已經造成國際疫苗市場大亂,也是台灣雖然簽約2000萬劑的進口疫苗,至今拿不到100萬劑的主因之一。

    「疫苗是戰略物資,我們一定要有自己的,」郭旭崧說。(責任編輯:王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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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旭福總經理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5 1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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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
    🌻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

    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

    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

    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
    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
    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
    ❣️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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