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日本汽車稅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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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汽車稅金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0 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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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瑜對貨物稅不合理亂象提出質詢,也會持續推動改革💪及要求降低:

    我國貨物稅條例於民國35年間制定,現行貨物稅課稅項目涵蓋七大類,分別為橡膠玻璃、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及車輛類,惟我國貨物稅課稅項目與國際間貨物稅之課稅型態有顯著差異,以美國、日本兩國貨物稅課稅主體為例,主要以菸、酒、燃油、石油及其相關產品為主,課徵目的在於抑制消費、衡量外部成本以作為環境及能源稅,而OECD國家為矯正外部性,在其貨物稅制中亦多對能源、電力、汙染廢料以水汙、空汙、碳稅等名目進行課徵;此外,中研院103年6月所做成之「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指出,OECD國家貨物稅平均稅率約2.6%,然我國貨物稅稅率高達8.2%,顯見課徵稅率有檢討調整之必要,而近年多數OECD國家朝向綠色稅制整合,惟我國目前仍未啟動相關綠色稅制改革,實應徹底檢討不符國際趨勢亦不合時宜之現行貨物稅條例。以下就課徵現行貨物稅條例所產生之各種亂象說明:

    (一)課稅標準不一

    民國107年曾有委員提案刪除貨物稅條例中對於飲料品課稅之相關條文,其主張市售包裝飲料應屬民生必需品,而貨物稅條例本質上屬對奢侈品課徵之物品稅,惟時任財政部長蘇建榮答覆,以含糖飲料亦產生肥胖及心血管疾病,且參考泰國、英國、法國、菲律賓及美國部分城市等,皆對含糖飲料課徵特種消費稅,故我國現行對飲料品之課稅,尚屬符合國際稅制之發展趨勢。

    然本席認為,時任財政部長蘇建榮之答覆,並無法解釋目前貨物稅對於各類型飲料品課稅標準不一之現象,如手搖飲料免徵貨物稅,或是財政部在民國107年年底放寬對「含料」包裝飲料之貨物稅稅率,只要飲料品中包含仙草、薏仁、黑木耳、蒟蒻、愛玉等固形物,且含料超過18%即可免徵貨物稅,而天然果蔬汁貨物稅稅率8%,咖啡、汽水及茶品貨物稅稅率則為15%,同為飲料品,卻有高達四種貨物稅課稅標準,是為貨物稅課稅亂象之一。

    (二)商品改名、拆賣以躲避課徵貨物稅

    貨物稅條例立法年代,冰箱及彩色電視機尚屬奢侈品,但隨我國經濟發展與國人平均收入提升,上述商品早已是生活必需品,惟貨物稅條例多年未檢討應稅項目不符時代變遷,國內廠商為求降低賦稅成本,遂將「液晶電視」拆解為「液晶顯示器」和「視訊盒」,藉以躲避「液晶電視」需課徵13%貨物稅一事。

    (三)車輛屬民生必需品,卻仍課以高額貨物稅

    現行貨物稅條例中,對於國人生活影響最為顯著者,當屬車輛類,國人長期向各級民代及中央機關反映,應適度調降汽機車貨物稅稅率,以燃油機車為例,我國目前約有1400萬輛機車,可說是家家戶戶都有機車,民國35年間將汽機車視為奢侈品的時空環境早已消失,汽機車如今已成為國人通勤所需要的民生必需品,既然原有課稅理由早已消失,繼續對其課稅就非常不合理。

    (四)汽機車課徵高額貨物稅,國人買車負擔沉重

    國產車輛內銷有稅金壓力,包含17%貨物稅、5%營業稅、進口汽車零組件的進口關稅5%~17.5%,造成部分國產車款外銷後,因受前述高額稅賦負擔影響,外國售價竟比在台灣國內販售價格便宜;而進口車則分別要課徵關稅17.5%、貨物稅25%或30%(以排氣量2000c.c.為分界)、5%營業稅,造成國人在購買汽車時,國產車售價約為外銷價格1.3倍,進口車售價為原產國售價1.5倍左右,無論是國產車或進口車,國人購車成本就是比較高。

    針對貨物稅條例進行整體性檢討改革,或擬與其他各項稅制整併,於立法工作上需要相當時日,於此過渡期間,宜予以政策性補助,協助減輕國人購入車輛之經濟負擔,惟「汰舊換新貨物稅減徵」條款將於109年12月31日期滿,迄今未見行政院將該條款修正草案送交本院審議,應加速審議程序盡速送交本院,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基於國民賦稅負擔應公平合理,以避免所得分配進一步惡化,實應建立健全公平合理永續之租稅體制,惟現行貨物稅條例不合時宜、應稅項目背離國際趨勢、課稅標準不一等各種亂象,實應進行稅制改革。

    綜上所述,本席建請行政院就以下各項事務盡速辦理:一、加速「汰舊換新貨物稅減徵」條款修正草案審議程序,盡速送交立法院以完成修法程序;二、於貨物稅條例改革過渡時期,先行調降汽機車貨物稅稅率,以降低國人購車滿足代步需求之經濟負;三、財政部應與各部會進行稅制通盤性檢討,並朝能源稅或碳稅等替代方性進行整併改革,以維保護環境與促進經濟與世界接軌之雙重目標。

    行政院交有關機關答覆:

    (一)為鼓勵民眾汰換舊車購買新車,以達節能減碳目標,「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8日起5年內汰舊換新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汽車每輛最高5萬元,機車每輛最高4,000元,措施實施迄今,已有效降低民眾購車負擔及提升換車意願,對空氣污染防制及車輛產業發展發揮效益。考量上開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110年1月7日屆期,為賡續配合車輛產業發展、改善空氣品質、節能減碳等政策,財政部參酌經濟部、交通部及行政院環保署意見,業擬具該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實施年限至115年1月7日(再延長5年),行政院刻正進行相關作業程序。

    (二)另有關汽機車貨物稅稅率之檢討部分,現階段宜納入貨物稅整體稅制通盤考量,尚不宜單就特定課稅項目個別進行檢討,以維稅制完整性及兼顧財政健全,財政部將持續檢討現行貨物稅之課稅項目,並配合國家施政方向合理調整。至推動能源稅制或碳稅制方面,因對國內景氣及油電價格將產生影響,宜審慎評估,須就國家發展整體策略、能源轉型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交通政策及租稅政策等工具整合規劃,並對能源稅之政策目的及配套措施等面向通盤檢討,以利凝聚社會共識。

  • 日本汽車稅金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29 11: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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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瑕疵車輛事件連環爆
    檸檬車條款推動進度卻仍牛步
    我國車安治理體制出現哪些漏洞?】

    嘉瑜上週日(12/20)接受採訪,再次討論到「檸檬車條款」與瑕疵車輛車主權益保障議題,嘉瑜也爬梳了這兩會期以來,針對車輛安全以及檸檬車條款的論述,受限於報導篇幅未能詳盡呈現,特別在此和大家分享。

    長期關注嘉瑜質詢內容的朋友們應該都知道,嘉瑜從進入立法院的第一會期開始,就呼籲中央應調降高額汽機車關稅、貨物稅,以減輕國人購車負擔,本會期則開始關注瑕疵車輛案件,並在本月11號舉辦記者會,要求經濟部應盡速比照國際標準提出「檸檬車條款」,以保障車主權益。9月以來因為連續接獲兩起TOYOTA車輛瑕疵案車主們的陳情,在追縱相關部門處理案件進度的過程中,讓嘉瑜對於我國車安治理體制的弊病,以及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嚴重不足等議題有了更深的體會。

    ⚠️ 國人購車價格比他國貴,遇零件瑕疵卻遭政府部門踢皮球

    首先,嘉瑜還是要再次強調,在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各種稅制疊加後,國人購車價格比起國外昂貴許多,單就貨物稅車輛類課徵稅額而言,近五年來每年稅收都破700億元,車主們繳納的高額稅金充盈了國庫,但政府有沒有因此提供對應的權益保障?

    以TOYOTA近期兩起車輛瑕疵案的油電車及RAV4為例,在台售價比起日本售價高上20~50萬元不等,但車主在車輛出現瑕疵情形後尋求政府部門協助,陳情案卻在部會間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所有單位都在推諉責任,公部門不僅沒有拿出強硬的態度對車商課責,所作所為反而更像是保護車商的守護神。以下嘉瑜將就此議題,探討交通部及經濟部在制度面的缺失:

    ⚠️ 缺乏車輛瑕疵問題通報機制,車商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官方網頁上建置「瑕疵車輛通報平台」(網址:https://www.nhtsa.gov/recalls) ,當車主發現購入的車輛出現問題,便可到該平台做瑕疵問題通報,NHTSA下轄的「瑕疵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Defect Investigation)便會檢視通報內容與案件量,啟動相關的調查程序,透過籌組專家會議來認定瑕疵問題是否存在,並據以做出實施安全性召回與否的決議。

    根據嘉瑜追蹤的這兩起車輛瑕疵案,在車輛出現瑕疵問題後,車主們有些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出申訴,有些則是向交通部提交陳情書,有些則是根本不知道該找甚麼單位求助,而消保會和交通部的實質作為,就只是要求車商查明後向車主回文說明。雖然根據「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是負責調查汽車安全性的權責機關,但實務上皆委託轄下的VSCC(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但VSCC所謂的調查作業,卻僅是查詢同款車輛是否曾在國外實施安全性召回。

    由於缺乏車輛瑕疵公開通報系統,車主們初始在遇到車輛瑕疵問題時,通常不會立即找上消保會或交通部陳情,使得政府部門無法立即發現有通案性瑕疵案件發生,而車商利用公部門在制度上的漏洞,以及車主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劣勢,對回廠維修的車主稱是正常零件耗損、要求車主自費維修,若有少數車主不服便為其免費更換零件,再要求車主簽訂保密條款,不得對外公開車輛存在瑕疵問題,只要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車商就能躲過車輛通案性瑕疵必需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的責任。

    ⚠️ VSCC缺乏檢測量能,瑕疵認定與召回與否車商說了算

    再者,縱使車主們經由網路社群的串聯,發現有相同瑕疵情形的車輛高達數十甚至數百輛,車商仍是對外界聲稱皆屬「個案」,車商敢如此有恃無恐,就是因為清楚負責進行瑕疵問題調查的VSCC,作為握有車輛通案性瑕疵認定權力的機構,所謂的「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其實只是請車商到場說明,完全沒有自主檢驗、判定車輛瑕疵的能力,而車商當然不會笨到自我揭露車輛存在通案性瑕疵!這一點,從嘉瑜11月初接獲VSCC做成油電車煞車瑕疵案的調查報告,完全引述車商簡報內容一事便可佐證,如果油電車煞車零件真的沒有問題,為何到了12月中卻又實施顧客服務活動?

    ⚠️ 公權力介入效果不彰,檸檬車條款成車主權益最後防線

    由於交通部與VSCC的行政怠惰,導致公權力介入車輛瑕疵案件的效果不彰,使得車主落於弱勢處境,包括108年Mazda柴油引擎瑕疵案以及近期嘉瑜披露的RAV4漏水車案,車主們在公部門體會到求助無門的窘境後,除了提起團體訴訟外,也開始轉向要求經濟部盡快設立檸檬車條款,希望讓往後瑕疵車輛案件的車主,在法律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讓檸檬車條款成為車主捍衛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 檸檬車擔保期遠不如國際標準,經濟部修法方向偏袒車商

    檸檬車條款最重要也最關鍵的核心,就是新車的交車天數與行駛里程數在多少以內,出現履修不復的問題可以被視為「瑕疵」?經濟部在108年7月預告於<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增檸檬車條款,提出的版本卻是「180天內或1萬2千公里」,包含美國紐約「2年、2萬9千公里」、韓國「1年、2萬公里」、菲律賓「1年、2萬公里」、中國「2年、5萬公里」等等,我國的檸檬車條款擔保期明顯落後於各國平均水準!

    其次,有關車輛瑕疵如何認定和舉證的問題,經濟部主張瑕疵的檢測單位必須經過車商與車主的「合意」鑑定,這樣的主張看似公允,但卻可能為車商製造許多操作空間,試問目前有哪些具有檢測量能的機構與車商沒有合作關係?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無論是在「同一瑕疵」或「維修日累計」的認定上,要如何確保檢測機構不會做出偏袒車商的判定?此處與前面提過的VSCC不具檢測量能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再再顯示中央有必要建置具備專業鑑定能力的公正第三方機構。

    ⚠️ 政府應做車主靠山,盼交通部經濟部加強完備相關法制

    從交通部缺乏車輛瑕疵通報機制、VSCC不具瑕疵零件鑑測量能、鮮少主動要求車商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到推動檸檬車條款保障卻只做半套,不管是車輛安全性或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政府各部門似乎是刻意地在制度與法規上遺留不足之處,使得車商規避了許多應盡的責任,被犧牲的卻是國人的權益。

    如果車主與車商是一道天平,就嘉瑜這兩會期以來的觀察,交通部與經濟部顯然沒有站在車主這一端,如果公部門認為嘉瑜這樣的說法有失公允,那嘉瑜也很期待在未來能看到這兩個部門,和嘉瑜一起作為車主的靠山,克盡己職,共同為車主建構更完善的車安治理法規與制度。

    🔗詳相關報導連結🔗
    👉🏻【檸檬車請命1╱買到漏水車很倒楣 TOYOTA車主組自救會】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91568
    👉🏻【檸檬車請命2╱女神遇到大車廠很無奈 高嘉瑜:政府收「保護費」就要硬起來】
    https://reurl.cc/v1lMro
    👉🏻【檸檬車請命3╱漏水車主找上高嘉瑜陳情 和泰:相關零件免費更新】
    https://reurl.cc/8nKk1X

  • 日本汽車稅金 在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9 17: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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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你來搭搭看 🇯🇵 🚗+👉
    「風吹動每一個毛孔...我是今夜最稀有的品種...?」日本近期接連延燒地方政府的公務車採購爭議,山口縣和兵庫縣分別將縣知事搭乘的公用車,換成了要價超過2,000萬日圓(約新台幣554萬)高級車;但是官方升級換購的理由難以說服大眾,結果引發地方市民的質疑:「稅金可以這樣浪費嗎?」話題延燒到28日,山口縣知事出面道歉,沒想到公務車採購案卻成了政治爆彈。公務員搭乘高級用車,到底是公務之必要、還是奢侈浪費?日本各地的知事們,又都是搭哪一款車?
      
    引發換車爭議的是兵庫縣和山口縣。兵庫縣在2019年8月時,在政府預算中有一筆換新車的租用契約,將原本知事乘用的TOYOTA LEXUS,換成兩部TOYOTA CENTURY (其中一部給議長使用),租賃契約為7年、總價4,200萬日圓(約新台幣1,166萬)。
      
    這部CENTURY剛好在這兩年有蠻高的社會討論度,原因是天皇的即位禮遊行、現任首相菅義偉也是乘用TOYOTA CENTURY。
      
    根據兵庫縣知事井戶敏三的說法,換購考量是兵庫縣境內有許多高低差的山路,需要更好的馬力與性能才適合公務長距離移動。但是這筆換用花費對比7年前的預算,足足多了1,400萬日圓;同時今年兵庫縣才因為疫情影響,使得地方財政苦不堪言、短缺超過1,000億以上的收入,因此這個換購事件才演變成民怨爆發——在新聞曝光後縣政府紛紛接到數百件市民的不滿抗議,批評是政府浪費公帑。
      
    面對外界的質疑聲浪,井戶敏三在10月1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指出這筆費用是早在疫情之前就已經讓縣議會通過,強調「和今年疫情導致的財政虧損無關」。井戶反覆替換車的正當性辯護,彷彿在做汽車廣告一樣指出,購買考量是「安全性、長距離移動力、環境性能、舒適感」,被問到為什麼非得換乘升級版的TOYOTA CENTURY不可,井戶突然語出驚人:
      
    「不然請你來搭看看。你搭搭看嘛!」
      
    井戶的意思是CENTURY的好你搭過就知道。但問題在於這樣的說法還是難以說服大眾,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夠輕鬆入手這款TOYOTA的高階車種,井戶身為知事的態度,卻又彷彿理所當然的樣子,因此不僅沒有滅火成功,反而更引來一陣諷刺;最後在21日對外道歉,同時承諾會反省事件造成的爭議。
      
    無獨有偶,前首相安倍晉三的老家山口縣,縣知事村岡嗣政也發生幾乎一模一樣的問題。
      
    山口縣在今年7月30日以2,090萬日圓(約新台幣580萬)同樣購入了一部TOYOTA CENTURY 。根據縣方的說法,這是2019年規劃的預算,目的是「皇族來山口縣訪問時使用的貴賓車」,但因為高額的費用、加上山口縣目前已經保有兩部舊型的CENTURY (分別於2002年、2007年購入,給縣議會的議長和副議長乘用),才和兵庫縣一樣引發亂花稅金的抨擊。
      
    讓山口縣尷尬的是,雖然名目上是可以給皇族來訪時搭乘的貴賓車,但日本宮內廳對此卻直接表示「皇族出訪時,不會要求地方安排準備車輛」;而包含訪問山口縣的皇族與外賓在內,真正有用到貴賓車的次數也沒有那麼頻繁。
      
    和兵庫縣一樣,抱怨聲浪不斷,27日換山口縣知事村岡開記者會道歉,要反省檢討。但車都買了,目前也都還是會繼續開下去,「縣政府一定會謹慎、好好使用的。」村岡說。
      
    一系列的換車爭議,另外卻也引發媒體的調查興趣,《讀賣新聞》和《朝日新聞》兩家立場迥異的大報,分別各自針對全國都道府縣的知事公務車車種進行調查;發現除了兵庫和山口縣外,公務車超過1,000萬日圓以上的還有岩手、靜岡、富山、岐阜等縣,這之中最貴的是富山縣TOYOTA LEXUS LS600hL,價格1,495萬日圓。
    
    但根據兩報的調查,普遍而言,各縣知事最常見的車款是TOYOTA minivan、以及TOYOTA Alphard,價格區間約座落在500~700 多萬日圓不等。以品牌來說,TOYOTA幾乎統一了全國47個都道府縣,只有8個地區分別採用日產、本田、馬自達或三菱。
      
    買車變成了政治問題,筑波大學政治學者竹中佳彦向《讀賣新聞》說:「現在國產車都有一定程度的舒適安全性了,還是要跟納稅人好好說明才行。」
      
      
    photo credit:Reuters/TOYOTA CENTURY 2019日本天皇專用特別款。知事們搭的不是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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