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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日本國父麥克阿瑟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重點整理來嚕❤️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
日本國父麥克阿瑟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重點整理來嚕❤️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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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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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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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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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孫文、和「開國紀念日」】
元旦。「元」表示開始、最初。「旦」表示太陽剛出地平線之際,即一日之始;因此「元旦」就是一年
之始。
首都還在中國的中華民國,於1912年把「元旦」定為「開國紀念日」
說道這個中國的「國父」,大家都知道是孫文
台灣人國父國父的叫,那你對「國父」認識多少?
大家都說孫文是戀童癖。這是政治抹黑?還是有其脈絡?
https://www.facebook.com/tsewaii/posts/2865584440394788
摘:
(圖)孫中山流亡日本期間日本籍妻子 #大月薰(1888年-1970年) Colorized色彩
大月薰:我的愛,找不到歸宿。
孫中山曾對日本友人説 他一生追求的三件東西「#革命」「#女人」「#書」中革命排到了女人前面
。
1898年秋因全家火災,十一歲的幼女大月薰與全家寄住在孫中山橫濱山下町寓所的二樓。一日大月薰在
房裡不慎打碎花瓶,水順勢流到一樓孫中山的房裡。為此孫中山委託當時橫濱華商兼翻譯溫炳臣上樓了
解原委。父親大月素堂出於歉意讓大月薰下樓親自道歉,由此大月薰與孫中山兩人首次邂逅。
1902年夏,孫中山的日本妾 #淺田春 病逛,同年,孫中山通過溫炳臣向其父大月素堂提親,當時男方三
十七歲,女方是橫濱高等女子學校三年生。大月素堂先以女兒年幼而拒絕,但後答應。兩人一年後在橫
濱淺間神社結婚
1906年5月12日大月薰生一女,名為 #富美子。孫中山在女兒出生前就因事離開日本,從此再也沒有回
來見兩母女了。
孫文就是中國初代渣男。
孫文也是第一代中華直銷發大財總裁
也就是韓國瑜的師祖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832798797053113
國民黨(前)立委吳育昇表示:
「孫中山認為中國大西北地區八九成文盲,所以「推銷」三民主義的方法是一句話:「三民主義就是發
財主義」,就這麼一句話。韓國瑜也傳承這樣的精神」
【不要因為有配著偉人照片,就隨便相信網路上流傳的名言佳句──但這一張是真的】
https://www.facebook.com/gushi.tw/posts/2294389717466022
「中國人不知自由,只知道發財」———孫文
「現在對中國人說要他們爭自由,他們便不明白,不情願來附和,但是對他要說『去發財』,便有很多
人要跟上來。」
孫文叫中國人參加他的「革命」
和韓國瑜選高雄市長選總統,都只一句話:「發大財」
至於什麼三民主義都是孫文自己拼湊發明的政宣空話。
孫文在中國的時候,中國人也沒有發大財。中華民國敗逃來台灣的時候,也從來沒有真正實行那句空話
。
超快速了解中國近代史脈絡
1911年10月10日,中國人發起武昌起義,推翻大清帝國,這時候人在美國的孫文看報紙才知道。(可google 武昌起義 孫文)
1912年1月1日,中國開國紀念日
1925年3月12日,孫文病逝於中國北京
1937年,二次大戰的中日戰爭爆發。
1945年,中國爆發爭奪中國統治權的「國共內戰」。同年二戰結束,盟軍太平洋戰區指揮官麥克阿瑟將軍命令蔣介石來台接受日軍投降,並替盟軍對當時還是日本合法領土的台灣進行軍事佔領代管。
1947年……不好說不好說,這一年的歷史資料被中華民國大規模「事實查核」下架。
1949年,國共內戰戰敗的中華民國政權敗逃來台灣。中央政府從中國南京,帶來200萬中國軍民。遷到
台灣台北。從此,台北又稱「中華台北」。從此,軍事佔領代管台灣的內戰戰敗中國政府,一佔發現佔的太爽,老家也回不去了,就賴著不走。直到1991年前,還不斷對全世界堅稱:自己才是正統中國政府。代表正統中國的身份。
以上。
吳斯懷認為,在政府機關、學校及部隊禮堂放國父遺像,就是要提醒國人勿忘革命初心,勿忘中華民國
的由來,民進黨要取消懸掛一項,就是忘本、忘恩、忘義。
就是因為知道中華民國的由來,所以台灣根本不需要掛孫文的肖像。
孫文對台灣根本沒有恩啊要忘什麼恩?
倒是台灣才是中華民國和中國國民黨的救命恩人。
在台灣的學校、政府單位,懸掛孫文的肖像,就像掛著英國女王肖像一樣荒謬。
更何況孫文是個戀童癖,你能想像小學教室上面掛著一個戀童癖,每天上課的時候,高高在上,笑咪咪
的看著每個小學生嗎?
懂事之後回想起來,真是不寒而慄的噁心。
中國人要拜中國國父,可以自己在家拜到爽,不應逼台灣人拜
再來是,就算中國人想要要拜「國父」,還有太多人比孫文有資格
詳見下文連結
東吳歷史金哲毅2013年的文,至今6萬分享
【大家知道台灣最常見的路名叫什麼嗎?】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568821999858613&set=a.407309952676486
今天是中國開國紀念日,就來認識孫文。
來點東亞外國史
林裕人:
孫文的歷史被國民黨寫的非常複雜,藉以「文過飾非」「假途滅虢」,讓孫文假裝一直很忙的模樣,其
實孫文根本沒有領導中國一天。小弟我研究孫文與民國史10年以上,抽絲剝繭,分門別類,以此簡短歷
史事件評論孫文的十大豐功偉業:
https://www.facebook.com/jacklovejanelong/posts/3413275775429240
李天豪:認識中華民國的必要地理觀念
https://www.facebook.com/leecehao/posts/3214438275304933
「國父」孫文,重點整理
1.發大財:第一代韓國瑜
2.收割王:在美國看報紙才知道中國革命了,跑回來做行銷撈仔收割
3.中國黑道頭子:就清朝末年的統促黨白狼張安樂,專門暗殺異己
3.戀童癖渣男:專找幼女結婚始亂終棄射後不理的戀童癖渣男。
4.中國人創立了中國政府。跟台灣沒有任何關係。一生也沒來台灣幾天。但是不拜他為國父的都在70年前被槍斃了(不分台灣人和中國人)。
說個笑話:
武昌起義紀念日為「台灣生日」
1912年1月1日元旦為「台灣開國紀念日」
孫文為「台灣國父」
啊,不小心說了三個
買一送二啦
新年快樂。
日本國父麥克阿瑟 在 金老ㄕ的教學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件事,雖然難以啟齒,不過還是要跟大家說。
相信有些人已經發現,最近我更新的文章很少。
最一開始,我還尚有能力發佈一些詩文欣賞的文章,另外還有幾篇在工作前已經修改好的國父們的故事。
但是現在的我,真的沒有心力進行寫文的創作,那是因為,我面對目前的新工作真的有太多地方要學習及努力。
於是,我必須誠懇地向大家說:
「沒有意外,到今年底,我將會暫停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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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日本偷襲珍珠港並對美國宣戰,戰爭史上認為這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爆發的開始。
既然叫太平洋戰爭,戰場範圍自然包含整個太平洋,這其中除了有必然的海戰,另外還有圍繞大大小小島嶼的陸戰。
美國當時在亞洲太平洋地區最重要的軍事基地是菲律賓,而坐鎮菲律賓的統帥名為麥克阿瑟。
說起麥克阿瑟此人,相信大家都對他有所印象(因為我們的課本還有「麥帥為子祈禱文」,當年我的國文老師以及英文老師要我背誦課文時,我不知道在心裡暗噍麥克阿瑟多少回)。老ㄕ可以告訴大家,早在太平洋戰爭開打前,麥克阿瑟已經是美國知名的統帥,他辦到不知多少旁人難以達成的成績。
比如:他在美國西點軍校每學期都拿第一名!(這至今還未有第二人達成此紀錄,另外麥克阿瑟從西點軍校畢業的總成績,至今仍是無人打破將近滿分的最高紀錄)
又比如:他以少將軍銜,擔任了只有理應由上將擔任的美國陸軍參謀長(這表示雖然他的年資不夠,但才華太高,高到軍方認為足以為他打破傳統好讓他擔任要職)。
如此牛人坐鎮菲律賓,面對珍珠港事件後開始猛攻的日軍,戰績是......節、節、敗、退!
(沒辦法,畢竟美軍在太平洋戰爭初期的戰爭資源,完全沒預備好,面對早已虎視眈眈的日軍,麥克阿瑟再牛,也只能被打得稀哩嘩啦)
日軍後來僅花3個月就全面佔領菲律賓,麥克阿瑟僅率領少數的殘兵敗將一路退至澳大利亞;但在他離開菲律賓前,他這麼跟人說:「我會回來的!(原文:I will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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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暫停發文前跟大家分享的故事。
我期待自己最終能像麥克阿瑟一樣,他在離開菲律賓的2年多後兌現自己的誓言,重新站上菲律賓土地,並對所有人說:「我說過,我會回來的!」
同樣,我也希望自己暫停發文只是目前的必然的調整。而我能在這段期間,真的好好精進自己,不只原有的專業知識,還有對更多人情世故以及不同領域的學習體會。而後,我能重回版面繼續跟大家分享我的所見所聞。
請大家見諒,我會回來的!
p.s.
雖然不會發文創作,但我仍會發文推銷自己的書。這不僅是為了賺錢,也是為了對得起合作的出版社,總不能完全不顧,這就太不近人情了。
(話說,羅輯思維曾經提到麥克阿瑟的名言「我會回來的」時候,曾這麼說:「這話怎麼講的跟灰太狼一樣。」
老ㄕ的反應是......太、好、笑、了!
所以才製作附錄的圖片,呵,麥克阿瑟有知,不知會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