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既來之則安之用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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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家好,我是范琪斐。美國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週落幕了,跟民主黨的線上大會不同,共和黨辦的是「實體」的,美國這些觀眾是會拍手會歡呼,還會噴口水!看電視畫面也沒多少人戴口罩,也沒有梅花座,看得我心驚膽跳,結果呢,會後果然又傳出4人確診的消息,跟6月時川普的「杜爾沙」(Tulsa)造勢會一樣,造成8人確診...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陪你讀ReadwithU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4:14:46

《高手學習》萬維鋼 . 為什麼花了這麼多時間學習,還是看不太到成效? 不是你不努力,很有可能只是你用錯方法而已。 萬維鋼的《高手學習》,用最科學的方式教你怎麼學習。 . 之前在分享過的《#高手思維》心得(https://reurl.cc/rgn8Kx),提過作者萬維鋼閱讀的質和量,他的名字出現,就已...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林凱鈞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27 13: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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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國人是不是外國人 1992 年的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俗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開放探親後臺灣與中國雙方人民往來之間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 🇹🇼🇨🇳 兩岸條例 1990 年代以後,台灣和中國的交流越來越頻繁,但在憲法架構下,中國是不是...

  •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6 15: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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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評孟晚舟案:你今天用華為、小米、ZTE、Poco、Oppo、Realme、Vivo了嗎?】​

    美國司法部與中國電信業巨頭華為公司的高層孟晚舟(創辦人的女兒)達成協議,暫緩起訴孟晚舟違反美國制裁令,而加拿大法院停止「是否引渡到美國」的庭訊,孟晚舟因此獲釋離開加拿大回到深圳,兩名被中國扣押的加拿大人則是獲釋回到加拿大。​

    許多人因此批評美國親中、放過華為,中國方面也用全國媒體版面大肆宣傳華為取得重大勝利。​

    然而,真的是如此嗎?​

    ▍孟晚舟​

    孟晚舟是因為華為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的禁令而被美國起訴(美國指控孟隱瞞華為香港子公司星通Skycom與伊朗的業務往來),然後在加拿大被限制出境並且出庭,因為加拿大必須要審查她是否符合引渡條件,要把她引渡到美國。華為投下巨資避免此事發生,但是在官司進行這麼久的狀況下,當時各方團隊應已做出判斷,認為引渡應是無法避免的結果。​

    ▍加拿大​

    這整件事對加拿大來說,就是夾在中國與美國之間,尷尬不已。扣住孟晚舟對加拿大沒有任何實質好處(媒體每天報導孟晚舟好整以暇地住在豪宅、穿著華麗到處趴趴走),但加拿大與美國簽有引渡條約,不引渡也不對。而讓事情比尷尬還慘的是,有兩名加拿大人(康明凱、斯帕弗)為此被中國扣住,而且加國政府顯然沒有辦法叫中國放人,這恐怕才是讓加拿大最感壓力的部分。​

    ▍美國​

    很多人因為孟晚舟和華為的關係,在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把它跟美國從川普時期以來打擊華為的努力混為一談。以目前來說,美國在科技上打擊華為的成效不如預期,不管是在供應鏈或者是5G設施方面都是。不過孟晚舟案跟打擊華為在科技上的影響力,關係其實很小,因為起訴她的罪名是「違反美國制裁令,和伊朗有往來」。​

    註:先前川普時期立下的投資禁令(禁止投資與中國解放軍相關的企業),目前都沒有取消,而且甚至是在六月時提出行政命令,加長了禁令規定的清單。​

    孟晚舟歸國消息一出,不少人認為這是中方的勝利,但其實美國這次在審理過程中也是有所收獲。新聞指出:根據美國司法部和孟晚舟達成的暫緩起訴協議,美國將在明年12月(孟晚舟被捕四年後)撤銷針對她的指控,前提是她滿足法庭設定的某些條件。​

    之所以會達成這個緩起訴協議,這當中有一個關鍵是,孟晚舟雖然沒有認罪,但是有「承認事實」,承認2013年向匯豐銀行誤導了華為和星通(Skycom)之間的關係。對美國司法部來說,這就是繼續偵辦華為違反制裁案這個案件的重大關鍵。​

    今天孟晚舟承認了這件事,可以證成華為的確違背了制裁禁令,這在日後國際通訊市場上的法律攻防會很有幫助。​

    話說回來,這次孟晚舟獲釋讓中方喜出望外,孟晚舟本人抵達中國的時候上演了哭哭戲碼,感謝習大大救援。但其實,她所有身家財產都在加拿大,而且中國最近對許多大公司進行整肅,在中國獲得的財產保障與在加拿大獲得的財產保障,這個程度差距超級大。各位如果你是中國富豪,你會希望在加拿大生活,還是在中國生活?你會希望把你的小孩與家人放在加拿大,還是放在中國?​

    既然這篇講到華為,小編最後再分享一下最近個人的一些憂慮。​

    在台灣如果大家去逛3C賣場,中國品牌的3C產品早已經佔據主要市場,而且買氣都很旺。的確,中國的3C產品是很便宜,而且很多品質都做得很好(先不談他們是整個國家資源投入下去,根本沒有在管什麼自由競爭市場的),但背後的資安疑慮,似乎有很多人一點警覺性都沒有。​

    如果各位有機會參加一些中小學生的「家長群組」,裡面討論到說要給小朋友買什麼樣的手機或者手表,那更是會一面倒地有八九成以上的家長,會去推薦中國品牌(例如X米手表)。​

    或許不少人覺得自己默默無名也不是什麼大人物,個人資料沒什麼關係中國想要用就用,又或者是覺得反正Google、Apple、臉書也都會蒐集個資,所以沒什麼大不了。​

    但今天問題在於,中國政府可以用法律規定隨時徵用個人資料、也規定各公司的技術都必須要強制分享給中國政府(那就可以隨時拿來做國防使用)。許多中國3C品牌的產品都開了後門,隨時把資料送去中國。中國政府想要掌握的,除了個人資料之外(可以拿來精準打擊各類的人權團隊和倡議人士),還有整個群體的資料,如此可以更精確地控制社會行為。你可能沒想過,一個默默無名小人物的個資,是可以拿來當training data打造壓迫百萬維族人的智慧監控系統的。​

    重點在於,中國對我們是有很明顯、從不隱藏的領土野心,明白講說要用武力統一我們,面對這樣的強敵,我們在全球化的時代無法避免與之貿易,但還是小心謹慎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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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4 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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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194號刑事判決】

    1、
    票據權利之發生、移轉及行使,與票據之作成、占有及提示具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故有效之票據為有價證券,並具有(財)物之性質,簽發票據之人於合法轉讓交付前,為該票據之原始所有人,該有效之票據自得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然包括本票在內之票據為要式證券,提供市售空白本票由相對人簽發後加以強取,其本票之作成,須依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記載該條項各款所列事項,倘有缺漏,除同條第2項至第5項另有關於未記載同條第1項第3款(受款人姓名或商號)、第5款(發票地)、第7款(付款地)及第8款(到期日)之擬制規定外,其中關於「(第1款)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第2款)一定之金額」、「(第4款)無條件擔任支付」及「(第6款)發票年、月、日」之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須填載完備,並由發票人簽名,始克成為有效之票據,否則除有授權執票人填載相關應記載事項之情形外,依同法第11條第1項前段「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之規定,乃 #當然無效之票據,#不能認係有價證券,#而不具有(#財)#物之屬性,#自無從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行為人縱予非法取得,#亦難謂其犯罪已屬既遂。

    2、
    查本件原判決依憑被告莊士國供承:伊夥人強押剝奪少年黃○皓之行動自由並予施暴成傷,且強令黃○皓簽立金額新臺幣(下同)6萬6,000元之「本票」1張(下稱系爭「本票」)交由謝金吉取得保管等情……上述黃○皓所簽發系爭「本票」之狀態,乃被告與謝金吉共同被訴本件犯行具有相同訴訟利益之待證事項,究竟系爭「本票」上經黃○皓填載之事項為何?其中諸如發票日期等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已否記載完備?是否係有效之票據而為有價證券?以上疑點攸關系爭「本票」是否具有(財)物之屬性,而得為被告本件被訴犯行之行為客體,影響其犯罪既遂或未遂之認定,客觀上允有調查釐清之必要,否則不足以為判決之基礎。乃原判決法院未予詳查釐清究明,遽行判決,而論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30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結夥強盜(既遂)罪,揆諸上揭說明,洵難謂無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且上揭違法情形,足致適用法令違誤,而顯然於判決有影響,依前揭司法院解釋意旨,自有刑事訴訟法第44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適用。案經確定,且於被告不利,非常上訴意旨執以指摘,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即關於被告之確定部分)撤銷,惟因其前揭違法致事實未臻明瞭,為維護被告之審級利益,並求事實之真切,由原審法院即臺灣高等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以資糾正及救濟。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這則判決,讓我想到一個爭點:強盜他人「價值輕微之物」,是否構成強盜罪「既遂犯」?102年司法官考題也有測驗類似考點,如題所示(題目節錄),甲拿到一疊「玩具鈔票」,財產價值較輕微,甲之行為能否評價為強盜既遂,即值得討論。

    甲向曾在○○農會信用部服務過的乙詢問搶劫此農會信用部的可能性,乙告訴甲有關農會信用部的作業情形。甲說服丙共謀搶劫計畫,由丙事先偷走他人停放路邊的機車,得手後置放在甲住處。行搶前一天,丙的父親住進加護病房,丙告訴甲無法參加搶劫。甲缺錢孔急,獨自騎乘丙偷來的機車前往○○農會信用部,入內以幾可亂真的金屬製玩具槍抵住櫃檯前的客戶A,對行員B大喊「給錢馬上走」,B立刻將平時防搶的玩具鈔丟給甲,甲拿到一疊上面有農會信用部封籤的玩具鈔,轉身朝門口跑,卻遭到趕來現場的警察逮捕。原來乙得知甲決定行搶後,心生不安,透過他人向警察通報。試問:
    (一)甲之刑責如何?(10分)

    回到本判決,涉及的爭點亦是:被害人被迫簽發的「本票」內容欠缺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乃當然無效之票據,不能認係有價證券,到這裡的論證都沒問題,但是否即認為「不具有(財)物之屬性」,進而無法構成「強盜罪既遂犯」,筆者覺得有商榷餘地。學說一般認為,竊盜、搶奪、強盜這類所有權犯罪,客體解釋的重心應置於「所有權(權能)的歸屬」,而非財產價值的高低。也因此,這類犯罪既遂與否的認定,在於行為人是否「取得財物的持有」,而非財產價值的高低。基此,當行為人透過強盜手段取得玩具鈔票,或如本判決所示取得(無效的)本票,由於該物已置於行為人的實力支配下,即應構成強盜既遂,而非僅論以未遂犯。(註) 筆者亦較為贊同此見解,此觀點較符合這類財產犯罪的解釋脈絡。

    註:整理並改寫自謝開平,強盜價值輕微之物,《強盜罪之構成要件及區辨》,2019年8月初版,頁77-78。

  •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6 0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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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9-04 22:00:08

    大家好,我是范琪斐。美國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週落幕了,跟民主黨的線上大會不同,共和黨辦的是「實體」的,美國這些觀眾是會拍手會歡呼,還會噴口水!看電視畫面也沒多少人戴口罩,也沒有梅花座,看得我心驚膽跳,結果呢,會後果然又傳出4人確診的消息,跟6月時川普的「杜爾沙」(Tulsa)造勢會一樣,造成8人確診。

    觀眾都已經這樣賣命演出了,台上的川貴人的演說當然要火力全開,一開頭他就講了:「美國選民從來不曾面對過如此黑白分明的抉擇,要在兩個政黨、兩個願景、兩套哲學和兩種理念間取捨。」,欸…美國社會今天對立這麼嚴重,還不就是你?結果就在川貴人發表這段談話的同時,一千公里外的威斯康辛州,馬上又上演了一場「佛洛伊德2.0事件」,把美國社會撕裂得更加嚴重。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事發的經過。

    8月23日下午,在威斯康辛州城市「基諾沙」(Kenosha),警方接到報案說有人非法入侵,趕到現場後,發現29歲非洲裔男子布雷克(Jacob Blake)正在調停一起家庭糾紛,根據附近目擊者的說法,雙方交涉之後,警察就跟布雷克扭打成一團,還用電擊槍試圖制止布雷克,布雷克疑似是沒有聽從警方指示配合盤查,反而直接開了車門準備鑽進車裡,結果就在這時,一名白人警察從背後抓住他的衣服,近距離朝布雷克的胸腔腹腔連開7槍,而且布雷克三名不到10歲的幼子就在車上,眼睜睜看著爸爸被槍殺。這短短幾秒鐘到底發生什麼事?很抱歉,當地警察要等到2022年才會佩戴隨身錄影機。根據警方說法,布雷克當時承認他有刀,但畫面上可以看到布雷克兩手空空,後來警方才在駕駛座的地板上找到一把刀。被連開7槍的布雷克,奇蹟似的撿回一命,跟金鋼狼一樣猛,但他的律師和家人表示,布雷克的脊椎和腹腔被打碎,恐怕一輩子都沒辦法再站起來。

    美國司法部對此事已經展開調查,但事件又掀起正反激辯,支持警方的人表示,明明是布雷克自己要拒捕的,誰知道他是不是要回車上抄傢伙,再轉身攻擊警察?何況布雷克正因性侵前女友、非法入侵被通緝中;反對派則反嗆,少在那邊腦補,而且有前科就不是人嗎?布雷克就沒有構成立即性的威脅啊,而且有必要朝人家背部連開7槍嗎?根本就是種族歧視、執法過當!

    這起超有「既視感」的爭議事件,火速點燃了社會憤怒,民眾聚集在基諾沙舉行和平示威,但後來示威變調,「佛洛伊德事件」後的暴力衝突、搶劫、縱火慘況,又在基諾沙重演,當地連續好幾天陷入失控狀態,店鋪跟汽車都被燒毀。示威者用水瓶丟警察,警方則出動橡皮子彈和煙霧彈反擊。

    就在案發兩天後的深夜,一群和平示威者沿著市中心街道喊口號,但在接近法院大樓時,現場傳出一陣槍響,一名手持長槍的白人少年突然攻擊人群,有人當場倒地,大家氣得追上去抓他,這名少年逃跑時摔倒在地上,結果他就朝追他的人連開多槍,造成2死1重傷。警方抵達現場的時候,他爬起來舉起雙手,從警方眼前溜走,一直到隔天才被逮,身分也曝了光。這名17歲少年名叫凱爾(Kyle Rittenhouse),根本不是當地人,當天他是從隔壁州跑來的,自稱是「地方武裝鄉勇」,因為看不慣「BLM暴動敗壞社會」,才會跑去「維持正義、守護社區秩序」。
    凱爾聲稱要保護居民,結果最後反倒殺了人。不少人認為他根本就是「極右民兵」,藉機鬧事,網友還肉搜出他本來就是川普粉絲,曾經參加過川普的造勢活動。而保守派卻讚揚凱爾是「救國少年」,像是川普最喜歡的新聞台《Fox News》名主播卡森(Tucker Carlson)就說,都是因為民主黨地方政府放任人民趁火打劫,才會讓17歲的孩子挺身而出。這樣的言論也引發抨擊,說他們這些人根本法西斯、歌頌殺人暴行,總之,凱爾的「人設」又引發美國社會嚴重論戰。戰火還延燒到體育界。

    當地緊張衝突延燒三天後,已經打入季後賽的NBA球隊,威斯康辛州的密爾瓦基公鹿隊,26日突然宣佈「罷賽」,要求警方給布雷克一個公道。結果導致當天原訂要舉行的三場比賽被迫取消,後續賽事也必須重新安排。公鹿罷賽後,包括波士頓塞爾提克、多倫多暴龍以及洛杉磯湖人,也都紛紛響應,這也是NBA球員們,對聲援BLM運動的最強烈表態。之後經過兩場會議的溝通後,球員們才跟老闆達成共識,恢復季後賽。

    其實NBA球員有八成都是有色人種,他們會支持替布雷克發聲,完全不令人意外,但對於粉絲來說,疫情中有球賽看,是他們的精神支柱,罷賽這個舉動就讓許多球迷不滿,而聯盟內一些球員也批評公鹿「欠考慮」,例如湖人「詹皇」LeBron James就說,這次罷賽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宗旨和後續計畫,讓他當時感到有些沮喪。有趣的是,美國副總統彭斯去年才批NBA老闆從未替人權或自由發聲,還配合中國審查,宛如中共政權子公司,結果現在NBA選擇罷賽力挺平權,卻又被川普批評說,NBA這次又變成「政治組織」。NBA真的很衰,怎麼做都被罵。

    川普向來對種族議題反應遲鈍…好啦,「不太敏感」,這次當然延續「佛洛伊德事件」的處理方式,又打出Law and Order「法律與秩序」牌。這個我們之前講過,再幫大家複習一遍,簡單來說就是五個字「亂世用重典」。川普在推特上放話說:「我們絕不忍受美國街頭的搶劫、縱火、暴力和違法行為。」還派遣聯邦執法部隊和國家警衛隊進駐,說「威斯康辛將恢復法律與秩序!」有網友反嗆:這場暴動不就是你執政3.5年來,無視種族不平等所釀成的苦果嗎?也有人酸他:怎麼沒看你譴責殺人的17歲少年,難道因為他是白人嗎?

    不過根據《紐約時報》報導,部分威斯康辛州的居民,不滿家園被搶被砸、陷入火海,還真的開始認同起川普的Law and Order,覺得當地執政的民主黨政府太過軟弱,市長人呢?是消失了嗎?其實民主黨也是很糾結啊,擔心如果跳出來譴責示威活動,就是在打臉自己,因為他們先前明明說,可以同理示威者的憤怒。對於那些本來就支持川普的基諾沙居民說,過去幾天的動盪只會堅定他們挺川的決心,而民主黨政府無法有效掌控局勢,害怕表示出立場,都正在把中間選民推向共和黨的懷抱。還有居民聲稱,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店鋪,這輩子第一次買了槍。

    布雷克事件不僅再度挑起黑白對立,還讓美國的兩種立場更加激進化。一半的美國人指控白人警察濫殺無辜黑人,另一半則無法接受「暴徒」四處趴趴走,而且也越來越有意願,用武力親手對付這些人,美國似乎出現了「內戰化」的跡象。民主制度是幹嘛用的?就是大家不要用打的,用協商,用選票來解決紛爭。但這三十多年來,美國社會對立越來越嚴重,以前只是在華府,議員噴噴口水戰,議事停擺,現在越來越多人不相信,我跟我鄰居的意見不同,是可以用談的,用法律用制度來解決,這種態度就像肺炎病毒一樣越散越廣。當訴諸武力成為解決爭端的主力時,這個民主制度還撐得下去嗎?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拒捕中七槍
    #美國內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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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 既來之則安之用法 在 香港花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3-25 02:37:01

    三份關於香港的絕密文件原文﹕
    https://youtu.be/SUF4fdQ77_w
    路德在這個視頻把很多頁顯示出來,並逐字唸出來,可參考。
    (不知鄭國強的附圖是不是這裏來的。網友如有這十多頁的完整文字版,祈請留言通知,同大家分享。)

    台灣記者鄭國強2019年2月報導﹕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
    三份文件 郭文貴揭千名解放軍趁夜入港逮捕肖建華等百人真相

    (附圖)
    郭文貴在春晚期間揭露中共機密文件,顯示有計畫性的控制香港金融、能源、司法系統。(攝影/ 鄭國強)

    「把香港變成一國一制,這個文件看到,少數共產黨員透過秘密警察、間諜、國家安全部進入香港體系,從最高層奪取香港的自由,監管香港。」前白宮首席策略師班農(Steve Bannon)4日晚看完三份中共密件後感到震驚。郭文貴則說「可以看到共產黨如何打破當年與英國簽下的合約、威脅香港人民的安全和經濟利益。」

    被中國通緝的富商郭文貴,4日晚大爆料時展示三份文件,分別是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出的第32號文件,香港中聯辦的第92號文件及第39號文件,內容涉及赴港秘密執法、強化控制香港企業、控制司法系統,設立黨支部以及讓親共人士進入香港政府工作。

    (附圖)
    2017年中國國安委辦公室發出2頁的92號文件主要是關於中國司法人員潛入香港秘密非法抓人的指導。(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2017年中國國安委辦公室發出2頁的92號文件主要是關於中國司法人員潛入香港秘密執法的指導。內容提及「與香港、澳門政府溝通工作,以法責令其按照我方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優化其各自所屬的出入境管理系統,能識別我方赴港澳地區秘密安全執法人員使用的特殊識別證…能自動忽略其面部及指紋等生物訊息自動匹配操作後直接放行…」

    千名解放軍入港,逮捕肖建華等百人

    「這個文件說明了共產黨到香港去抓人、綁架人根本不會留下任何出入境證據,所以肖建華被綁架回國內時,香港政府說沒有查出來啊,就說肖自動回去的,全人類沒有像香港政府那麼卑鄙可恥、墮落的那麼快的。」郭文貴說。

    他驚爆,4年前,約莫在2月4日前後晚上將近11點,中國「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坐在四季酒店公寓椅子上,被中共人員打了針,呈半暈眩狀態,上百個特警把他帶回中國境內「那天晚上在香港抓了上百個人,沒有幾千個解放軍進到香港怎麼辦得到?那天晚上香港警察、政府全睡著了,官員全部都不在了。」

    (附圖)
    第32號文件揭露中共干預香港司法的內容,跨境逮捕對所謂對「國家安全」有危害者。(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因此,郭文貴抨擊這個文件說,「你既然認為香港已經是你的,為什麼要秘密執法?幹嘛什麼都要不留痕跡呢?你就光明正大執法啊,寫這些是因為準備要幹壞事,香港人民感受到了這種卑鄙、可恥種威脅了嗎?」

    第32號文件是由國安委辦公室發給香港、澳門中聯辦的公文,主旨是「為進一步打擊潛伏在香港地區的境外敵對勢力…」要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精神,特別針對2014年928參加黃色雨傘占中的民主人士進行打擊,如果遇到不合作的香港司法人員,就將其調離現職。

    針對占中人士逮捕,對不配合司法人員調職

    文中特別提到利用現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為行政首長的契機,來完成交辦工作,郭文貴說這證明了林鄭月娥為中共工作,當年曾蔭權不聽共產黨的話就被抹黑,而且「對王岐山和海航的爆料,有些人講共產黨玩范冰冰,算不算危害重大國家安全?」、「參加928占中運動的全部都抓,這共產黨多黑暗啊。」

    (附圖)
    第92號文件前3頁強調幫助中資企業在港「融入當地」、「加強黨對中資企業領導」。(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第三份39號文件長達11頁,內容更為廣泛,前3頁強調幫助中資企業在港「融入當地」、「加強黨對中資企業領導」,在第4頁第6點有提到,目標是到2025年香港回歸中國25周年之際,中資企業履行言商言政雙重職責的能力明顯提高,郭文貴說,「這就是我說過的商政雙軌制,在香港言商必先言政。」

    39號文件前面主要是談如何滲透、控制港資企業,包括成立黨支部,和中資多合作,例如第4頁第6點提到各種領域,例如下方提到在教育、媒體、法律、會計等服務業,要支持駐港中資企業透過合資、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能夠「為我所用的專業機構和人士,擴大專業影響力。」

    (附圖)
    第4頁第6點提到要支持駐港中資企業透過合資、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能夠「為我所用的專業機構和人士,擴大專業影響力。」(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人民幣國際化,目的是騙取美元

    第6到8頁強調對香港金融系統的控制,以及推廣人民幣國際化,例如第12點中強調,國家主權財富基金、外匯儲蓄基金資產配置業務,優先給在港的中資金融機構辦理,支持中資金融機構參與香港股票託管業務,以及擴大在電力、基礎設施、天然氣、交通事業上的投資。

    「人民幣國際化,就是拿假幣換真錢,因為美國不知道到2018年為止,中國印了29萬億美元的鈔票,通過香港人民幣國際化,讓美國人給他打工,當他奴隸。」郭文貴還說「港幣掛勾美元,就是要把班農先生這些人的錢全騙走。」

    (附圖)
    第6到8頁強調對香港金融系統的控制,以及推廣人民幣國際化,郭文貴的解讀其目的是拿過度發行的假鈔人民幣來騙取真鈔美元。(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郭文貴說,穩固擴大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支持中資金融機構參與股票市場託管業務,「說白了,就是在香港搞影子銀行,就是騙美國人,穩定有序的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通過滬港通,核心目標,就是把香港變成洗錢的中心。」

    該份文件的第9到11頁,大意就是強力發展在港基本黨員,網羅優秀港人加入共產黨,第15點開宗明義提到「有計畫、有步驟、有管理的將部分素質好、適合長期留港工作、符合條件的內派骨幹轉為香港永久居民,長期扎根香港…,」還提到要讓能與共產黨合作的人進入香港政府工作。

    讓認同共黨理念者,進入香港政府卡位

    「通過香港的簽證制度、自由港制度、香港的永久護照,共產黨的人可以隨時來美國。」郭文貴說,這樣實施以後,中國大量的派出去間諜都是香港身份,同時理念與中共相合,也鼓勵傾共者進入特區政府結構,讓政府都變成被掌控的組織,這些目標都不是針對香港,而是針對美國。

    (附圖)
    第92號文件最後幾頁目標強力發展在港基本黨員,網羅優秀港人加入共產黨,讓以後派出去的間諜都拿香港護照。(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他痛罵中國說,「幾十年前,香港幾百萬人偷偷摸摸給中國養分、技術、金錢,像草原中的孤狼,我們聽著香港的歌,穿著港製的衣服,接受香港的文化,今天你有錢了,就把香港老百姓當成豬狗來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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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國強報導「2019文貴看春晚」的其他部份﹕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
    郭文貴揭機密文件 共產黨最擔心小英否定九二共識致統一無望

    https://tag.analysis.tw/news/cmmedia/...
    郭文貴將揭達賴遭中共陷害及中國謀害金正恩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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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輯[粵語郭文貴28B]的資料來源﹕
    以下整體「2019文贵看春晚」之5的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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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理、爆料、和反共計劃並重的(五小時)除夕晚會
    (普通話、英語原聲帶視頻 + 中英文字幕)

    2019文贵看春晚1 杨澜找钥匙,凯琳谈人生观,班农先生在推广平民主义运动
    https://youtu.be/XqmFL9B6gZg (3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2 香港已经被沦陷
    https://youtu.be/lUDy9a9BUag (21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3 采访达赖喇嘛
    https://youtu.be/kL3EPM9-6WQ (5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4 孟建柱要干掉达赖喇嘛,共产党信奉马列邪教抢夺百姓财产及的宗教信仰及人权的自由
    https://youtu.be/kL3EPM9-6WQ (44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5 香港台湾被威胁被蓝金黄
    https://youtu.be/tm2fQoYM1Xo (2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6 金正恩被共产党当作筹码,JHO LOW在马来西亚拥有大量资产和势力,背后有孟建柱亲爹的支持
    https://youtu.be/2o_7DjeNxik (26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7 凯琳,班农展望未来,央视春晚是对14亿百姓的洗脑犯罪,共产党是制造仇恨的源泉
    https://youtu.be/rVttfQq9GSU (18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8 郭文贵:只有灭掉共产党中国才会有自由,公平,法治,14亿人民不应该成为几个人的奴隶
    https://youtu.be/YLKZU7ewJ90 (11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9 在中国消失的五百人上千万亿的财产都哪去了,班农说王岐山就是个魔鬼。
    https://youtu.be/lB486iub-9c (24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10 人民群众是不是我们的敌人呢?现在这个国家就是被几个大流氓给绑架了。
    https://youtu.be/HtZSbF9HaBc (1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11 法治基金的启动是灭共的倒计时,用法治基金依法灭共!文贵,班农,凯琳为中国人民祈祷祝福!
    https://youtu.be/He36JRbhVts (1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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