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施皓評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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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施皓評價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讀享周易刑事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194號刑事判決】 1、 票據權利之發生、移轉及行使,與票據之作成、占有及提示具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故有效之票據為有價證券,並具有(財)物之性質,簽發票據之人於合法轉讓交付前,為該票據之原始所有人,該有效之票據自得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然包括本票在內之票據為要式證券,提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Gavinchiu趙氏讀書生活,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he Tragedy of Liberation: A History of the Communist Revolution, 1945–1957 by Frank Dikötter 導讀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y2NZ1y2oYk&t=107s ...

  • 施皓評價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4 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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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194號刑事判決】

    1、
    票據權利之發生、移轉及行使,與票據之作成、占有及提示具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故有效之票據為有價證券,並具有(財)物之性質,簽發票據之人於合法轉讓交付前,為該票據之原始所有人,該有效之票據自得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然包括本票在內之票據為要式證券,提供市售空白本票由相對人簽發後加以強取,其本票之作成,須依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記載該條項各款所列事項,倘有缺漏,除同條第2項至第5項另有關於未記載同條第1項第3款(受款人姓名或商號)、第5款(發票地)、第7款(付款地)及第8款(到期日)之擬制規定外,其中關於「(第1款)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第2款)一定之金額」、「(第4款)無條件擔任支付」及「(第6款)發票年、月、日」之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須填載完備,並由發票人簽名,始克成為有效之票據,否則除有授權執票人填載相關應記載事項之情形外,依同法第11條第1項前段「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之規定,乃 #當然無效之票據,#不能認係有價證券,#而不具有(#財)#物之屬性,#自無從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行為人縱予非法取得,#亦難謂其犯罪已屬既遂。

    2、
    查本件原判決依憑被告莊士國供承:伊夥人強押剝奪少年黃○皓之行動自由並予施暴成傷,且強令黃○皓簽立金額新臺幣(下同)6萬6,000元之「本票」1張(下稱系爭「本票」)交由謝金吉取得保管等情……上述黃○皓所簽發系爭「本票」之狀態,乃被告與謝金吉共同被訴本件犯行具有相同訴訟利益之待證事項,究竟系爭「本票」上經黃○皓填載之事項為何?其中諸如發票日期等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已否記載完備?是否係有效之票據而為有價證券?以上疑點攸關系爭「本票」是否具有(財)物之屬性,而得為被告本件被訴犯行之行為客體,影響其犯罪既遂或未遂之認定,客觀上允有調查釐清之必要,否則不足以為判決之基礎。乃原判決法院未予詳查釐清究明,遽行判決,而論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30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結夥強盜(既遂)罪,揆諸上揭說明,洵難謂無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且上揭違法情形,足致適用法令違誤,而顯然於判決有影響,依前揭司法院解釋意旨,自有刑事訴訟法第44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適用。案經確定,且於被告不利,非常上訴意旨執以指摘,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即關於被告之確定部分)撤銷,惟因其前揭違法致事實未臻明瞭,為維護被告之審級利益,並求事實之真切,由原審法院即臺灣高等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以資糾正及救濟。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這則判決,讓我想到一個爭點:強盜他人「價值輕微之物」,是否構成強盜罪「既遂犯」?102年司法官考題也有測驗類似考點,如題所示(題目節錄),甲拿到一疊「玩具鈔票」,財產價值較輕微,甲之行為能否評價為強盜既遂,即值得討論。

    甲向曾在○○農會信用部服務過的乙詢問搶劫此農會信用部的可能性,乙告訴甲有關農會信用部的作業情形。甲說服丙共謀搶劫計畫,由丙事先偷走他人停放路邊的機車,得手後置放在甲住處。行搶前一天,丙的父親住進加護病房,丙告訴甲無法參加搶劫。甲缺錢孔急,獨自騎乘丙偷來的機車前往○○農會信用部,入內以幾可亂真的金屬製玩具槍抵住櫃檯前的客戶A,對行員B大喊「給錢馬上走」,B立刻將平時防搶的玩具鈔丟給甲,甲拿到一疊上面有農會信用部封籤的玩具鈔,轉身朝門口跑,卻遭到趕來現場的警察逮捕。原來乙得知甲決定行搶後,心生不安,透過他人向警察通報。試問:
    (一)甲之刑責如何?(10分)

    回到本判決,涉及的爭點亦是:被害人被迫簽發的「本票」內容欠缺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乃當然無效之票據,不能認係有價證券,到這裡的論證都沒問題,但是否即認為「不具有(財)物之屬性」,進而無法構成「強盜罪既遂犯」,筆者覺得有商榷餘地。學說一般認為,竊盜、搶奪、強盜這類所有權犯罪,客體解釋的重心應置於「所有權(權能)的歸屬」,而非財產價值的高低。也因此,這類犯罪既遂與否的認定,在於行為人是否「取得財物的持有」,而非財產價值的高低。基此,當行為人透過強盜手段取得玩具鈔票,或如本判決所示取得(無效的)本票,由於該物已置於行為人的實力支配下,即應構成強盜既遂,而非僅論以未遂犯。(註) 筆者亦較為贊同此見解,此觀點較符合這類財產犯罪的解釋脈絡。

    註:整理並改寫自謝開平,強盜價值輕微之物,《強盜罪之構成要件及區辨》,2019年8月初版,頁77-78。

  • 施皓評價 在 顏耀星-台南眾之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8 22:06:14
    有 10 人按讚

    剛剛2020東奧運順利閉幕,
    恭喜中華隊共得
    2 金 🥇4 銀 🥈6 銅🥉的好成績,
    創下史上最佳記錄,
    賽場上競爭非常激烈!
    代表隊成員不管有沒有拿到獎牌,
    每一位選手、教練、防護員、裁判,
    和辛苦的台灣團隊夥伴,
    能夠踏上這運動員的最高殿堂,
    都是台灣的驕傲!

    也感謝日本在疫情嚴峻之時,
    靠著延辦1年,
    限縮觀眾、簡化開閉幕和緊湊賽程,
    嚴格防疫措施,
    降低疫情衝擊,
    負擔龐大經費入不敷出,
    終於順利辦完東奧
    交棒給2024法國巴黎!

    評價蔡政府體育政策,
    從這次奧運成績來看,
    國訓中心翻新內部大升級,
    體育預算從80億增加到今年134億,
    黃金計畫為38名頂尖選手打造專業個人團隊,
    使國家頂尖運動員更有效率提升成績,
    看起來是有成效的,
    也期望政府繼續推廣全民運動,
    強化我國體育運動發展環境,
    重要的是選手合理基本保障,
    並真正落實國體法中組織開放、全民參與,
    台灣的運動才能蓬勃發展,
    期望2024巴黎奧運延續好成績!

    謝謝所有東奥英雄:
    游泳☆王星皓、王冠閎、黃渼茜
    田徑☆鄭兆村、黃士峰、陳奎儒、陳 傑、楊俊瀚、謝喜恩
    拳擊☆黃筱雯、林郁婷、吳詩儀、陳念琴
    馬術☆陳少曼
    高爾夫☆潘政琮、徐薇淩、李 旻
    空手道☆王翌達、文姿云
    划船☆黃義婷
    桌球☆林昀儒、莊智淵、陳建安、鄭怡靜、陳思羽、鄭先知
    舉重☆陳柏任、高展宏、謝昀庭、方莞靈、江念欣、陳玟卉、郭婞淳
    射箭☆雷千瑩、譚雅婷、林佳恩、湯智鈞、鄧宇成、魏均珩
    羽球☆戴資穎、周天成、王子維、王齊麟、李洋
    輕艇☆張筑涵
    自由車☆馮俊凱
    體操☆李智凱、唐嘉鴻、洪源禧、蕭佑然、丁華恬
    柔道☆連珍羚、楊勇緯、林真豪
    射擊☆呂紹全、楊昆弼、田家榛、吳佳穎、林穎欣
    跆拳道☆黃鈺仁、劉威廷、羅嘉翎、蘇柏亞
    網球☆盧彥勳、謝語倢、許絜瑜、詹詠然、詹皓晴

    下屆奧運2024法國巴黎見!
    17天看比賽很累啊!
    神秘のL編終於可以好好睡覺啦!
    圖源:ELTA.tv、體育署、法新社

    #臺南市地方發展關懷協會
    #柯文哲
    #東京奧運
    #東奧
    #新冠肺炎
    #COVID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顏耀星
    #新營
    #溪北
    #台南眾之聲
    #台灣民眾黨台南市黨部
    #中華隊🇹🇼
    #台灣です

  • 施皓評價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2 19:01:18
    有 1,181 人按讚

    #今日疫情重點【今新增23例本土,1例死亡;台積電與鴻海採購1千萬劑BNT疫苗已簽約,預計最快9月到貨;第二劑莫德納疫苗接種時間延後10至12週】

    台灣今(12)日新增23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1例境外移入與1例死亡案例,案例仍集中在雙北市,新北市10例、台北市9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連3週的Rt值(口誤為Ct值)都低於1,除非再有特別群聚事件,研判未來確診數將維持在20到30例的區間,並逐漸減少。

    昨晚(11日)上海復星醫藥集團發出聲明表示,已與台積電、鴻海旗下的永齡基金會,以及永齡委託的裕利醫藥公司簽訂「銷售協議」,合計1,000萬劑BNT疫苗。台積電與鴻海今發布的聲明指出,這批疫苗是從德國原廠直送,最快9月底抵台。今早行政院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也證實此項消息,並指出這些疫苗符合之前政府要求的三大原則「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台灣」。疾管署也在昨晚約11點,完成台積電和永齡基金會的疫苗捐贈簽署,政府另加購3,000萬劑次世代的莫德納疫苗。

    不過目前台灣疫苗仍不足,今天疾管署也宣布,莫德納第二劑接種,除第一類人員、國籍航空機組員、孕婦仍維持原定的28天外,其他人將拉長接種第二劑間隔時間,延長為10至12週。

    ■採購BNT疫苗峰迴路轉,最快9月底抵台

    此次採購1,000萬劑的疫苗,是由德國BioNTech公司(又稱BNT)和美國輝瑞(Pfizer)藥廠共同合作開發,BNT藥廠已將大中華區(中國、香港、澳門、台灣)的代理授權給中國的上海復星醫藥集團;德國BNT廠則負責德國、土耳其市場,其餘所有地區由美國輝瑞負責。

    根據鴻海與台積電發布的聲明,兩方各採購500萬劑BNT疫苗,含後端的冷鏈物流、處理費用與保險,彼此各分擔1.75億美金左右(約台幣49億元),全數捐贈給疾管署,「預計最快9月底後,可按照德國原廠生產排程及台灣接種狀況依序送抵台灣。」後端的冷鏈處理將由裕利醫藥負責。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今天表示,5月23日提出BNT疫苗捐贈方案,6月1日送件到食藥署,6月18日政院宣布正式授權,至今天剛好7周,很欣慰終於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但還不能放鬆,需持續努力催促到貨時間和到貨數量。

    今早11點半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政委羅秉成證實此消息,並感謝這兩個單位出錢出力,達成階段性進展。他表示,BNT原廠昨天下午4點完成簽署,台積電和永齡基金會準備相關法律文件,晚上9點半左右將捐贈契約提交給疾管署審閱,相關同仁連夜加班審核,陳時中和疾管署署長周志浩也徹夜待命,在晚間11點完成簽署,並且立即通知兩個捐贈單位,兩單位接獲通知後,也在今天發布重訊。

    羅秉成表示,這些疫苗完全符合「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台灣」三項原則,而且全部無償捐贈政府,並由中央統籌運用,政府會承擔後續一切的行政作業;如果慈濟採購的500萬劑BNT疫苗也能順利,總計將有1,500萬劑BNT疫苗。至於南投、雲林、花蓮、台東4個縣市也表示要對外採購疫苗,陳時中表示,「地方單位在程序間還有點距離,」整體疫苗計畫還是在進行中。

    陳時中先前曾指出,採購捐贈疫苗可保留一定比例供給企業自用,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時,陳時中指出,目前台積電和鴻海都是全數捐贈,兩家公司都站在貢獻社會角度,目前沒有保留疫苗,當然也不是不能夠談,但目前(合約)沒有這項條文。

    目前台灣採購到的疫苗,僅BNT疫苗可供12至18歲青少年施打,昨天下午陳時中曾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疫苗實驗還在進行,如果到時只有BNT能打,一定會保留給學生;今天再被問到此問題,他再次表示,已經有BNT疫苗了,一定會留給學生先來打。

    ■規劃明、後年疫苗施打計畫,預計加購3,000萬劑次世代的莫德納疫苗

    除了BNT疫苗傳出好消息,羅秉成今天也在記者會透露,年底前除了政府已採購的505萬劑莫德納疫苗,明、後年再加購各1,500萬劑次世代的莫德納疫苗,總計3,000萬劑,正在進行相關的作業程序,包括今年沒到貨的BNT疫苗,將開始規劃明年的疫苗施打計畫。

    陳時中證實,持續跟各大廠詢問討論疫苗採購,根據評價、供貨穩定數、供貨排程等等,跟相關大廠都有聯繫討論,有些疫苗已經進到比較實質的程序,「目前莫德納我們進行速度較快,」若有結果會跟大家報告。

    5月底台灣疫情緊繃時,許多預約接種AZ第二劑者被取消,未來莫德納疫苗是否可以保證在期限內打得到第二劑?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都有幫莫德納接種第一劑者保留第二劑,「目前只是會晚點打,但不用擔心沒有第二劑。」

    已預約施打第二劑莫德納的民眾,非屬上述三類對象,會跟之前AZ短缺時狀況一樣,由醫院直接取消接種。至於將來要如何重新打第二劑,莊人祥表示,理論上醫院會通知接種第二劑,若醫院沒通知,民眾可以自行打電話詢問醫院,或至旅遊醫學門診;目前距離第二劑接種還有一段時間,如果到時政委唐鳳設計的公費疫苗登記預約平台,已經開放到該對象的年齡層,也可以透過平台預約施打第二劑。

    ■莫德納第二劑疫苗延後10至12週接種

    莫德納疫苗在台灣施打意願最高,公費疫苗登記預約平台開放第九、十類接種對象登記施打意願,截至今天下午1點,約有272萬多人登記,莫德納占60.84%、AZ與莫德納都可以的有36.47%,近100萬人,只選AZ的僅有7萬多人。為了加速莫德納疫苗覆蓋率,指揮中心今天宣布,除第一類人員、國籍航空機組員、孕婦等三種特定對象,莫德納第二劑接種間隔時間仍維持原定的28天,其他人皆延長為10至12週。

    陳時中表示,依據國外臨床試驗資料分析,莫德納完成接種第一劑14天後,保護力約為81%,另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莫德納接種間隔最晚可至12週,因此昨天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第4次臨時會議決議,將莫德納接種間隔調整為10到12週,並持續視疫情狀況及疫苗供貨情形,滾動調整接種政策。

    不過美國疾管署提供的莫德納接種指引,建議第二劑施打間隔要在28天到6週內,若超過這個區間,目前還沒有足夠的研究證實疫苗效力。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醫師黃立民也認為,目前國際上隔10至12週接種第二劑莫德納的數據不多,國際研究大多都是4週,不應該隔那麼久才打第二劑,疫苗應該早點打完兩劑,早點完備保護力。另外,他指出,國外有研究說第一劑莫德納可以混打第二劑BNT/輝瑞疫苗,因為都是屬於mRNA疫苗,台灣現在買到BNT疫苗,可以討論是否混打。

    ■疫苗接種不良事件24件死亡

    指揮中心今天公布7月9日到7月11日疫苗接種後通報不良事件,合計126件,非嚴重不良事件46件,其他疑似不良事件15件,死亡24件;死亡案件17件和AZ有關,7件為莫德納。

    莊人祥表示,24例死亡中,17例AZ是7女10男,年紀介於62歲到98歲,其中12人為75歲以上,疫苗接種後3到22天之間發生;莫德納7例死亡中有4女3男,年紀介於69歲到80歲,5人是75歲以上長者,死亡是疫苗接種後當天到7天內發生。

    截至7月11日,全台約356.5萬人次接種疫苗,疫苗人口涵蓋率近15%。莊人祥表示,經過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分析,截至7月7日每天接種數字,累計觀察時間,結果是無論接種AZ或莫德納疫苗,各年齡層、男女通報的死亡事件數,都沒有高於背景預期值。

    ■外傳台積電員工確診,指揮中心未證實

    今天新增的23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其中9例為居家隔離期間或期滿檢驗陽性者,23例中有13例男性、10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2021)年6月20日至7月11日。分布以新北市10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9例,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及台中市各1例;其中17例為已知感染源、4例關聯不明、2例調查中,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陳時中表示,國內連3周Rt值小於1,除非有特別大的群聚案件,否則應該可以維持在這樣的案例數區間,比較好的情況下可以持續減少。

    新竹市新增的1例確診案15355是竹科從業人員,新竹市長林智堅表示,這名患者公司位於新竹縣,宿舍位於新竹市,另有台北活動史。7月10日因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至醫院就醫,採檢PCR陽性確診,已匡列18人居家隔離,也針對公司宿舍員工採檢PCR,預計明天結果出爐。

    外傳這名確診者為台積電員工,不過陳時中下午被媒體詢問時並未證實,僅表示相關企業在防疫措施有相當經驗,相信新竹市會跟科學園區有很好的聯繫,「相信會處理好。」

    ■恢復所有移工轉換雇主

    先前指揮中心宣布移工禁止轉換雇主,隨著疫情趨緩,7月2日宣布家庭移工可以轉換雇主,明天起則恢復所有移工可以轉換雇主。內政部次長、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轉換雇主後,承接的雇主在3天內要安排移工PCR,並一人一室做適當觀察,14天期滿後,3天內要再檢測一次PCR,跟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合作配合,陽性就要安排就醫和相關隔離治療,陰性要辦理健康監測,雇主必須了解移工生活上的足跡、管理生活。這段時間勞動部會跟縣市勞工局,就各產業的居住空間進行一連串稽核和檢查,不過目前已檢查的件數、違法數,陳宗彥表示要再詳細了解。

    (文/林慧貞;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柯皓翔、戴淨妍;攝影/陳曉威、鄭宇辰)

    #延伸閱讀
    【真的假的?COVID-19痊癒者身上藏有解藥「單株抗體」?混合用、早點用才有效】https://bit.ly/2UDxiLl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疫苗 #AZ #莫德納 #BNT #台積電 #鴻海 #永齡 #移工

  • 施皓評價 在 Gavinchiu趙氏讀書生活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6 11:56:51

    The Tragedy of Liberation: A History of the Communist Revolution, 1945–1957 by Frank Dikötter 導讀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y2NZ1y2oYk&t=107s

    趙氏曾任教於美國Bryant University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深圳大學、香港樹仁大學等多間學府,歷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客座教授,中央研究院高級訪問學者;

    2018年獲中國經濟思想史優秀(一等)著作獎,研究題目包括經濟思想、經濟史、政治經濟學,出版著作二十一部,論文三十餘篇。英國權威出版社 Routledge給予 "中國和西方頂尖學者(leading 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 的評價。

    《趙氏讀書生活》,一個歷史學者的視頻,分享學術、社會、政治經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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