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可不可以當我從來沒有存在過? —— ► 被遺忘 一個人如果被遺忘了,他還存在嗎? 法律會跟你說,存在,也不存在。 自從網路興起後,你所有在網路上的資料都可以永久保存,於是有人認為,每個人應該有權利主張,與自己有關的資料可以被刪除、或是過去的事不再被提起,於是提出了所謂的「...

  • 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4 12: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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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可不可以當我從來沒有存在過?
    ——
    ► 被遺忘

    一個人如果被遺忘了,他還存在嗎?

    法律會跟你說,存在,也不存在。

    自從網路興起後,你所有在網路上的資料都可以永久保存,於是有人認為,每個人應該有權利主張,與自己有關的資料可以被刪除、或是過去的事不再被提起,於是提出了所謂的「被遺忘權」。其後,2018 年施行的歐盟 GDPR 明文承認「被遺忘權」。
    ——
    ► 台灣能被遺忘嗎

    2018 年,台灣高等法院作出一個判決,承認被遺忘權的存在。

    中華職棒米迪亞暴龍隊的前執行長施建新,2008 年捲入假球案,雖然後來獲得無罪判決確定,但在 Google 搜尋他的名字,會出現「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施建新施允澤假球」的搜尋建議。

    他認為,假球案已經過了快十年,再加上他雖然被起訴,但後來獲得無罪判決。這些搜尋結果損害他的名譽,於是他主張「被遺忘權」,請求 Google 刪除這些搜尋結果。

    法院認為,網路時代的資料傳遞,比過去紙本流通時代更快速、廣泛、長久。而且搜尋引擎讓任何人都可以取得所有的網路資料,影響了資訊主題的資訊自主及控制權,因此「被遺忘權」應該是包含在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內。

    但是,搜尋引擎業者藉由演算法,顯示出它們的搜尋結果,也是一種言論的形式,也應受到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不能任意限制或刪除,否則是對言論自由的重大侵害。

    在隱私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之下,法院列了六個判斷標準:

    1⃣️ 搜尋結果與所連結內容的資訊目的
    2⃣️ 公開資訊的目的及其社會意義
    3⃣️ 要求刪除事項的性質是否與公共利益有關
    4⃣️ 公開資訊對被害人造成損害的程度
    5⃣️ 被害人做了什麼事情導致今天被公開的侵害
    6⃣️ 被害人是否為公眾人物

    而這些條件綜合考量、個案認定後,如果仍不能正當化搜尋結果時,才能承認被遺忘權的存在。法院最後認為,施建新的主張,在經過這些標準後,沒有到必須刪除搜尋結果的程度,因此判決他敗訴。
    ——
    ► 消失才是真正的存在

    人終究是會遺忘的,或是你覺得你遺忘了,即使天橋上的壁畫好像曾經活過來——再次相遇卻隔著一層只剩眼睛露出來的大象裝。

    所以有人記得發生過的事,就像白文鳥可以變回雛鳥,可以死去,然後復活。就像按了倒帶,然後快轉,圍觀的人只是在看錄影帶。

    這個世界上最厲害的魔術,就是把已經消失的東西變回來。

    於是有了《天橋上的魔術師》,消失的中華商場透過小螢幕再次存在;錯過中華商場的世代跳進劇組的魔術裡,穿梭回去那個時代。

    《天橋上的魔術師》完結後,現在你可以好好的收藏這份記憶:

    🧩 黑夜版燙金拼圖
    碎散的圖塊可以連接成完整的畫面,這是拼圖最大的特色。藉由拼湊的過程,想像自己正在親手搭建一座完整的建築,讓中華商場的夜晚在我們的心中生長。

    圖面|以濃麗的用色,復刻招牌、天橋、霓虹燈箱與廣告看板,呈現華燈初上的中華商場。
    尺寸|50x75cm
    外盒包裝|18x30x5cm,採銅版紙上光、局部燙紅金色,質感高雅,送禮自用兩相宜。
    材質細節|1000片裝,採銅版紙上光、局部燙紅金色,本體使用不易起屑的進口藍紙板。內附膠水,可以在完成拼圖後,固定圖面以便裝飾。

    🖼 白日版緞面掛布
    裝飾可以改變空間的氛圍。在房間、在店面、在各個你所在的地方⋯⋯,掛上中華商場的掛布,仿如放進一座城市的往日記憶。

    圖面|以俯視的視角描繪中華商場的空間,巨大的魚悠遊於建築的空隙,顯現魔幻寫實的美感。
    尺寸|100x53cm
    材質細節|斜紋緞面,四角皆使用棉帆布小耳朵車縫,可輕鬆掛上掛鉤或是綁繩。
    ——
    典藏你的感動,嘖嘖預購中。他真的是個酷東西,每個人家裡都應該要有:https://reurl.cc/0DmjdY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嘖嘖 #天橋上的魔術師 #迷走工作坊

  • 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8-23 18: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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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鬥陣來關心】被遺忘的權利-臺灣判決適用情況

    作者:唐其堯律師

    2008年,中華職棒簽賭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除了傷了不少棒球迷的心,「被遺忘的權利」之命題也因為該事件而走進法院,施允澤(原名施建新)在2014年要求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Google International LLC)移除含有其姓名之假球報導之搜尋結果,他認為Google台灣分公司任由該搜尋結果的存在,使大眾得以「施建新」關鍵字搜尋,且出現「施建新球隊難管的真相」之「搜尋建議關鍵字」,侵害其名譽權及隱私權,於是提起訴訟以實現「被遺忘的權利」。

    所謂被遺忘的權利即人們在如今資訊傳播快速的時代下,有權要求架構或管理搜尋引擎之公司移除與其姓名連結之特定個人報導或資料的搜尋結果,享有該事件「被遺忘」的權利。

    去年6月,經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訴更一字第31號、臺灣高等法院 104年上字第389號等判決,目前,高等法院以施允澤(原名施建新)請求之前提,須建立在Google台灣分公司對於該搜尋引擎有管理及維護之權能,而上訴人對此舉證不足,予以敗訴判決。高院並未就被遺忘的權利在台灣有無適用進行討論,而地院所為之「關於原告過去之負面資訊既以其原名作為連結,原告即非不得以其人格權受有損害而主張權利。」雖似承認該請求權存在,但觀察其後所論,認該搜尋結果之內容仍須點進連結內始可閱覽,該搜尋或建議字詞亦非人為操作,及允許資訊發布之網頁繼續存在,卻要求搜尋引擎移除該網頁之連結路徑,侵害了資訊發布者利用搜尋引擎散布其言論之權利,亦侵害網路使用者取得相關資訊之權利,應考量要求刪除事項之性質是否與公共利益等因素,「被遺忘的權利」似乎仍僅是隱私權與言論自由拉扯中,眾多考量因素之其一,其在台灣適用與否、射程或強度如何,似仍待未來更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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