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斲傷校譽 在 三立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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斲傷校譽 在 陳學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利益迴避雙重標準,謝銘洋不適任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應本於良心,超然、獨立行使職權,其人選除專業學識以外,尚應公正、客觀、中立,合乎最高標準的倫理道德要求。
有關利益迴避原則,大法官被提名人謝銘洋教授在去年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中,以相當嚴格的標準檢視管中閔教授;但對於自己過去涉訟的公費留考面試爭議,卻又採取極度寬鬆的標準,充分表現出「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雙重標準。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期間,謝銘洋教授活躍的程度不落人後,不僅主持相關研討會,甚至發起連署,痛斥台大校務會議就資訊揭露與利益迴避之處理有程序瑕疵,呼籲重啟遴選程序。
然民國86年教育部舉辦公費留學考試,謝銘洋教授擔任法學學門的面試委員,卻未迴避自己在台大的論文指導學生,以致未獲錄取之考生不服,一狀告上法院。當年承辦本案的法官,正是現任大法官張瓊文,其於判決書中明白指出面試程序有瑕疵,因考試涉及主觀之判斷,尤以面試為然,謝教授未就其論文指導學生之應試迴避,忽視利益迴避原則,斲傷考試之公平性。
謝銘洋教授面對利益迴避原則的今昔對比,恐怕難逃昨是今非之譏,更易讓制度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一旦躋身憲法法庭,是否能懍於憲法職責做出公正決斷,無損大法官的職位尊嚴,是令人憂心的。
基於以上原因,本席認為謝銘洋教授不適任大法官,本院行使同意權時應予嚴格審查。更呼籲謝教授,若無法對於今昔利益迴避為何有雙重標準提出合理說詞,就應本於學術良心,呈現知識分子風骨,主動退出提名、堅不就任,才能洗刷雙重標準的不名譽。
斲傷校譽 在 郝龍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台大的老同事-孫璐西,是台灣食品安全的權威學者,所以這次孫教授也以食安專家的身分,被檢察官邀請上法院作證。她對頂新案有許多第一手的專業及觀察資料,所以特別請她撰文跟大家分享。
事實上,針對彰化地方法院宣判頂新劣油案被告全部無罪,我認為頂新劣油案深深危害國人健康,更斲傷台灣食品安全的形象,我對這個判決表達強烈遺憾,並支持檢方上訴到底!
我自己是食品科技專業,食品加工涉及人體的健康安全問題;原料來源不對、不能使用的添加物,甚至於生產機具設備不符合,都不可以拿來生產食品。並不是說只要成品最後通過末端檢驗,檢驗項目合格,就可以提供食用。
我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食安問題就是我最在意的;所以去年頂新爆發食用油問題時,我就下令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全面停售、停用頂新集團所有產品,並比照胖達人模式,受理民眾申訴。
甚至我還指示衛生局和商業處,要用行政指導的方式,勸導北市的超市、賣場也停售頂新有問題的產品。
一家廠商如果不重視他的商譽,不重視他的品牌,他想要欺騙消費者謀取暴利,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相信不是只有我吃過頂新的產品,而是全臺灣人都吃過頂新相關的產品,所以去年頂新爆發劣質油問題開始,我就非常憤怒這樣的惡質業者,現在面對這樣的判決,我本人也覺得沒有辦法接受。
這個判決出來後,我也立即跟國民黨立院黨團商量,立即補救修法,前幾天國民黨團已經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的修正條文,我和國民黨立委們已經有共識,希望本周五努力讓修正條文逕付二讀,盡速完成修法程序。
食品安全絕對不容許任何妥協與模糊!
http://www.viewpointtaiwan.com/%E9%A3%9F%E5%93%81%E5%B0%88%E5%AE%B6%E5%91%8A%E8%A8%B4%E4%BD%A0%E9%A0%82%E6%96%B0%E6%B2%B9%E5%93%81%E7%9A%84%E5%95%8F%E9%A1%8C%E6%89%80%E5%9C%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