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產品中有8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廢核平台呼籲政治人物踹共!- 核四公投前的重要考題 「台灣有應對核災的方案嗎?」 今年是福島核災10周年,10年過去了,人類究竟從那場災難中,學到了什麼? 台灣年底即將舉辦關於核四是否應該續建的公投,不論公投結果如何,我們想知道的是,這個社會到底做好了準備沒有?回顧這場人類史上最嚴重的核災事...

  • 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7 1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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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核平台呼籲政治人物踹共!- 核四公投前的重要考題 「台灣有應對核災的方案嗎?」

    今年是福島核災10周年,10年過去了,人類究竟從那場災難中,學到了什麼?

    台灣年底即將舉辦關於核四是否應該續建的公投,不論公投結果如何,我們想知道的是,這個社會到底做好了準備沒有?回顧這場人類史上最嚴重的核災事故,如果核災再度發生,身處台灣,我們能明確地了解要如何避免核災嗎?已經清楚地制定出應對核災的方案嗎?

    核二發生人為疏失跳機 核災離我們並不遙遠!

    核二廠日前才剛發生「因為椅子撞到」導致的全廠跳機事件,不分政黨的政治人物都紛紛關注批判,即使支持核電的立委都恍如驚醒,原來一個小小的人為疏失都可能導致無法預料的影響,讓人驚覺核災離我們並不遙遠!天災人禍都可能導致核災發生,即使意外難以避免,但核災教訓在前,國土上有著核電廠的台灣、有地震高風險的台灣,做足防災應變準備並落實在生活與教育中,是責任也是對國民的義務。

    當年災難發生時,日本的最高政治領袖,也就是首相菅直人,唯一以經歷核災的決策者角度,回顧核災當下的國家級危機處理;菅直人給了台灣兩個忠告,且不論未來公投結果如何,但在討論核四的過程中,首先是台灣一定要把若核災發生「最壞的劇本」納入考慮。

    所謂最壞的劇本,可先以「撤離範圍」為依據,菅直人說「在福島核災發生兩周後,我面對的最壞的劇本,就是方圓250公里的超大規模撤離。」範圍包含首都東京等區,受影響人數超過5千萬人。畫出腹地範圍後,接下來,從撤離方式、動線,到臨時收容場所,甚至要求人民撤離的法源及合理性等,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考量在內。「更何況,台灣的面積比日本還要小,250公里的撤離,可能代表整個台灣都將無法居住。」他強調,台灣政府及朝野兩黨都必須謹慎思考,也有義務將這樣的可能性告訴國民。

    第二個忠告是必須提出合理可行的核能替代方案,並認真執行。菅直人表示「10年前的我,也對日本的核電技術深信不疑,認為安全不會有問題,甚至還像其他國家推銷日本的核電技術。」他懊悔地說,若是十年前就主張廢核,是不是就不會有這場災難的發生?

    廢核平台贈書 政治領袖應有責任提出核災應變方案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政治領袖不該迴避攸關國民的安全問題,直面台灣核災風險,是政治人物無可迴避的責任!不管是肩負指揮之責的首長,或是監督之責的民意代表,都該認真思考這一個嚴肅的課題。

    今年台灣剛出版了菅直人撰寫的「核災下的首相告白」一書,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自費購書寄送給台灣當前的65位政治人物(請參閱附件一),包括距離核四廠80公里的選區立委31位、縣市長10位,以及有能力影響政策的潛力政治人物24位,希望他們能仔細閱讀這一本「核災下的首相告白」,從這些因災難而獲得的寶貴經驗下學習,我們邀請這些政治人物在社群媒體、質詢台上或任何公開場合告知台灣人民,台灣面對核災風險,我們該如何應變?如果風險難以承擔,您認為的核電替代方案是什麼?這是不論反核或擁核,都需要面對的重要問題。

    而今年公投雖因應疫情延期至年底,遊行與講座等實體活動無法舉辦,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仍不放棄任何機會,持續針對核四議題積極與社會溝通。為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的核四公投官方網站「分手吧!我們不核四」(https://vote4nonukes.tw)已上線,網站中說明核四與臺灣核電的現況、並提供臺灣能源發展的重要知識,讓公民有更充分的資訊能夠展開討論。同時,我們也於社群媒體發布「核四公投不同意」懶人包(https://bit.ly/3Cxsg4F),說明核四應需要面臨的地質、安全、工程及核廢料等問題,根本不可能也不應該續建。

    出席發言代表:媽媽監督核電聯盟秘書長楊順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

    附件一、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贈『核災下的首相告白』一書名單
    附件二、給65 位政治人物一封信--直面台灣核災風險,是政治人物無可迴避的責任 (內容請見圖片六)

    新聞聯絡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 0939121981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 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 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現已有超過200個公民團體加入。

    ★ 附件一、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贈『核災下的首相告白』一書名單 :
    以下總計65人

    選區距核四廠80公里內之區域立委:31人(以下按選區順序排列)
    (ㄧ)台北市:吳思瑤、何志偉、蔣萬安、高嘉瑜、林昶佐、林奕華、費鴻泰、賴士葆
    (二)新北市:洪孟楷、林淑芬、余天、吳秉叡、蘇巧慧、張宏陸、羅致政、江永昌、林德福、吳琪銘、羅明才、賴品妤
    (三)基隆市:蔡適應
    (四)桃園市:鄭運鵬、黃世杰、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趙正宇
    (五)宜蘭縣:陳歐珀
    (六)新竹市:鄭正鈐
    (七)新竹縣:林為洲、林思銘

    距核四廠80公里內之縣市首長及其他直轄市長:10人
    柯文哲、侯友宜、林右昌、鄭文燦、林姿妙、林智堅、楊文科、盧秀燕、黃偉哲、陳其邁

    潛力政治人物:24人
    (ㄧ)議員:
    1. 台北市:苗博雅、邱威傑、黃郁芬
    2. 新北市:戴瑋姍、何博文、張志豪
    3. 基隆市:張之豪、陳薇仲、王醒之
    4. 新竹市:廖子齊
    5. 台中市:黃守達
    (二)不分區立委:
    1. 時代力量:陳椒華、邱顯智、王婉諭
    2. 台灣民眾黨:賴香伶、蔡壁如、張其祿
    3. 台灣基進:陳柏惟
    (三)目前具有一定政治聲量,未來有能力影響政策或投入選舉之政治人物:
    鄭麗君、黃國昌、黃珊珊、林佳龍、江啟臣、朱立倫

    ★ 附件二、給65 位政治人物一封信--直面台灣核災風險,是政治人物無可迴避的責任 :(信件內容請見圖片六)

  • 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5 1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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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流新聞網CNEWS專訪】

    從1997開始從政到現在,超過20餘年,在縣議會擔任四屆的議員,三屆的立委,等於大半輩子都在從政,也算是我人生的主要工作了。

    這屆立委當選後,我就給自己設立了兩個目標,第一,作為新竹縣立法委員,有義務服務選區,希望所做的事情對地方有建樹,可以讓新竹縣發展更好、公共建設更完備,包括各個面向,像是教育、交通、產業發展等種種,都能更趨完善,這也是身為區域立委的責任。第二個目標就是協助國民黨改造組織、轉型成功,除了在立法院,同時我也是國民黨政策會的執行長,所以希望可以為黨貢獻一點力量。改革不應該追著民進黨跑,一定要超越它,如果只是跟在後面去發展校園組織、媒體關係、1450...,永遠贏不過民進黨。但是,只要把相關制度法制化、民主化,就可以很快地贏過它。

    大家可以發現這幾年民進黨的政策常常變來變去,總統身兼黨主席又指導黨團,黨團指導立法院,想通過什麼、該配合什麼,都變成民進黨說了算,結果立法院就失去原始設計監督行政院的功能,左手監督右手,也不會有功能。執政黨的權力越大,就越有黑暗面的空間,也有礙民主政治發展。

    所以我期許自己,在擔任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的這段時間,繼續帶領黨籍立委積極監督行政機關、修法,以及打擊弊案。透過這次專訪,闡述了一些我的想法,希望能將理念傳達給更多民眾,在改革期間擔任黨團幹部,身為總召也兼任政策會執行長,必須負起更大的責任,帶領黨內同仁一起努力讓國民黨愈來愈好,重拾民眾的信心!

    ———————————————————————

    🔗相關新聞報導連結:

    📍文藝青年投筆從政 國民黨改革路上的諍言者
    https://cnews.com.tw/181200825a01/

    📍期許國民黨轉型 灰燼裡站起重返執政
    https://cnews.com.tw/181200825a02/

    📍總統兼黨揆影響司法 立院喪失監督能力
    https://cnews.com.tw/181200825a03/

    📍執政黨無心司法改革 應持續推動陪審制
    https://cnews.com.tw/181200825a04/

    🔗YouTube影片連結

    📍讓新竹縣發展得更好 國民黨灰燼重生轉型成功
    https://youtu.be/xSpHm7yfcWw

    📍國民黨要有公平的初選制度才不會分裂
    https://youtu.be/h5vurjqOxqw

    📍執政黨立院過半 總統兼黨魁 立院失去監督政院功能
    https://youtu.be/AaRdOtNZec8

    📍陪審員與被告毫無關係 判斷有罪無罪最客觀
    https://youtu.be/e40C-ZVmxWY

  • 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17 23:49:22
    有 32 人按讚

    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請分享,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

    新聞一:
    6月16日 《北市中山國中地下停車場追加預算案「有很大問題」 議會二度暫擱》
    https://pse.is/SZ7NQ

    中山國中停車場一案,先是讓平常很節省的柯文哲,異常地點頭同意追加預算,原本的工程總經費7億多,現在追加3億多,占總預算4成,依工程規範不需公開招標,還可讓原廠商繼續施作。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家長」提出的建議,於是要增加開挖。

    新聞二:
    5月29日《大雨「驗」屋況 北市大龍國宅爆30多戶漏水》
    https://pse.is/SNVPT

    此案,原本是海砂屋而市府介入改建的大龍新城,建好之後交屋三個月內有多處漏水、設計不良,即便是防災、逃生設施也都問題重重。造價十四億的建物,柯市長風風光光剪綵,卻是被唯一沒到場剪綵的選區議員掌握到了資訊,替住戶發聲討公道。而上述兩案極為巧妙的是,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如此有「能力」的做生意方式,不得不讓人感到好奇,這麼爛的施工品質到底是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用來照顧員工,提升基層員工福利呢?

    二、【違反勞動法規】

    省下來的錢到哪裡去了?查閱中華民國勞動部公布的資料,發現「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這麼有名,自2016年以來,不斷違反許多勞動法規,嚇死人。(附件一)

    三、【違反環境汙染】

    原來,原來省下來的錢並沒有好好對待員工啊。啊,你為結束了嗎?不,還有多項空氣、廢棄物環境污染呢!(附件二)

    四、【Never 報導 夠低調】

    汙染全台灣,原來這間營造「這麼髒」,但沒關係,還可以一直在政府標案得標獲利,自2008年汙染桃園開始,至今卻從無媒體報導。是巧合,還是命運的安排,讓兩個案子相遇然後被我查出這些資料。目前唯一UDN有報導寫出「登山營造」四個大字的中華民國只有一篇,還是要會員才可以觀看的文章。《究竟誰這麼夠力 讓柯P打破「不加追預算」承諾?》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12894

    五、【主委加碼】
    登山營造的案子中,有些還沒有蓋好:除了一開始說的兩個案子之外,還有正在施作的預算13億,預計2022年九月中完工的「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就在台北市內湖 #康寧路三段 標案一次送給大家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31310727

    1.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1,127,117,670

    2.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一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 397,709,465

    3.臺北市政府
    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
    預算 948,711,401

    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
    預算 401,307,940

    請各界看著它,用力的關注它,因為我 真 的 沒 有 辦 法 了。

    認同請分享,最後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有鼻子過敏跟黑眼圈),我愛我的貓,多一個分享我就更安全一點,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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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小事

    【附件一】

    1.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93011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2.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3.北市勞職字第10637640000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75488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5.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6.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061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7.新北府勞檢字第1053463279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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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前面兩個日期是判決日以及裁罰日
    1. 2008-12-08 (2008-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120179

    2. 2014-03-10 (2014-02-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10

    3. 2016-09-06 (2016-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5

    4. 2017-06-06 (2017-05-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6-060001
    事由: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營建工程,使用挖掘及破碎機具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5. 2017-06-08 (2017-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6003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2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6. 2017-06-15 (2017-05-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60043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6.4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7. 2018-08-13 (2018-06-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0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拓緯實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暨雜項工程-(104)府建字第00057號 (管制編號:J62A0964)」,106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6年09月至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8. 2019-01-08 (2018-11-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10016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9. 2019-01-18 (2018-12-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5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132號)

    10. 2019-03-08 (2019-01-1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30034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1. 2019-09-04 (2019-08-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7建字第0079號;泥沙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12. 2019-10-04 (2019-08-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8-10001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7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13. 2019-11-28 (2019-11-0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110143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4. 2020-01-07 (2019-11-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9-01001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4.5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 (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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