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新竹需要嗎?】 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在日前宣布要重啟評估「#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的可行性,並研擬開放一條橫向國道試辦重機行駛,對於這項突破性的宣示相信對於許多人來說,可說是既期待又害怕受傷害,今天就來談談「重機上國道」其實沒有想像中可怕,以及為何台灣特別是新竹需要這項政策能夠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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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新竹需要嗎?】 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在日前宣布要重啟評估「#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的可行性,並研擬開放一條橫向國道試辦重機行駛,對於這項突破性的宣示相信對於許多人來說,可說是既期待又害怕受傷害,今天就來談談「重機上國道」其實沒有想像中可怕,以及為何台灣特別是新竹需要這項政策能夠落實。
台灣早在2011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案時明訂「#排氣量550cc以上得依交通部公告行駛高速公路」,並通過附帶議決要求開放「國道6號、國道8號、國道3號新化以南」等路段優先進行試辦,然而轉眼間九年過去,重機國道路權卻僅僅開放非常短程的國道3號甲線,在交通部長期的怠惰不作為下可以說是停滯不前。
從一般民眾以及官員的保守心態來看,最常見的說法是認為重機駕駛行車習慣不好「肇事率高」,且重機相對容易「鑽車縫」再加上沒有車身保護,若開放重機上國道一定會「血流成河」,但實際上會是如此嗎?首先,一般台灣人認知機車鑽來鑽去容易肇事的行為其實叫做「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無論是汽機車駕駛都很常見,因此就違規行為來 #單方面禁止機車上國道是不公平的。
再來看看國外開放機車上國道的例子,附圖是去年我前往歐洲時所拍下的畫面,可以觀察到他國不僅是開放機車行駛,更允許機車在車流緩慢甚至是壅塞時鑽車縫,「鑽車縫」的行為在英文中叫做 「Lane splitting」,直譯就是「#車道分割」,之所以要允許車道分割是為了要更有效率的紓解車流,讓所有駕駛人都少塞一些車,更重要的是通常在高速行駛下若前方壅塞時容易發生追撞事故,而根據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研究指出 (註1),進行車道分割的機車可以在塞車時 #遠離追撞熱點並有效降低事故傷害。
接著從數據面來觀察,根據2018年高公局《國外大型重型機車肇事情形及相關研究與規範回顧報告》(註2)中指出,在2016年全部的A1類死亡事故中,「平均每十萬輛」的機車肇事件數為5.3件,相較之下汽車為5.91件、小貨車16.20件、大貨車90.79件、大客車96.46件 (註2-1),這代表台灣現行所有能全面通行國道的車種,其肇事致死的比率「都比機車還高」,至於國外,在日本2015年高速公路所有死傷事故為5087件,其中機車為106件占2.1% (註2-2),而德國2016年高速公路所有車輛事故死亡的人數為393人,其中機車為40人占10.2% (註2-3),因此可以得到一個簡短的結論,無論是國內或國外的交通事故致死數據來看,機車 #都不是最主要的肇事來源 更不會血流成河,而且這還是交通部自己做的報告,遲遲不開放重機行駛國道的考量真是令人不解!
總而言之,重機行駛國道有其正當性與公益性,以大新竹地區來說,以竹科為核心的產業聚落有許多就業人口,無論是新竹縣市之間或是桃園苗栗的跨區通勤,都讓上下班時段的新竹系統交流道周圍路段擠得水洩不通,而根據報導 (註3),竹科從業人員 #以重機通勤的比例越來越高,可以選擇「台68線」快速道路、「慈雲高架橋」或「東大陸橋」都能顯著減少通勤時間,代表大新竹地區對於重機通勤的需求存在許多潛力。
最後,比起車流更加複雜交織的平面道路,高速公路與高架橋這種封閉型的道路車流更加單純,對於機車來說是更安全也更有效率的路線選擇,提升機車路權也能降低一人汽車的數量,進而減少道路面積的使用讓交通更順暢,因此,除了要呼籲交通部應盡快試辦「#竹科周圍國道路段開放重機行駛」外,我也會要求市府評估「慈雲高架橋」與「東大陸橋」#開放機車通行。
#同婚通過之後也沒有絕子絕孫
#重機上國道當然也不會血流成河 ---- 備註:
① 維基百科《鑽車縫 (車道分割)》,項目1.1「研究」
https://pse.is/QB2UM
② 交通部 (2018)《國外大型重型機車肇事情形及相關研究與規範回顧報告》
https://pse.is/R2J6K 2-1. 第9頁「2016年警政署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統計」 2-2. 第12頁「平成27年日本交通事故綜合分析中心交通統計」 2-3. 第18頁「德國高速公路事故傷亡統計」
③聯合報《竹科塞車常態 改騎重機通勤更風行》
https://pse.is/R4TKG
新竹縣交通違規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等一下七點就要開始進行拖吊了,雖然急著向大家宣導拖吊區域及違規情形,但我們還是針對本次拖吊執行及整個交通問題的改善,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1. 縣府應建立拖吊標準作業流程,並將拖吊時應注意事項載明清楚。
例如:「執行拖吊時應錄影照相採證」「執行拖吊作業時,應播放警語(音) 二次以上,並規範內容及音量」「車主於汽車未上架拖吊前抵達現場,可予以舉發、停止拖吊並強制車主將汽車駛離」「訂定拖吊時車損申訴的處理規定」...等標準作業規範。〈可參考其他縣市,如基隆市、高雄市之作法〉
2. 為有效整頓交通,除實施拖吊外,警方更應加強交通違規情形的取締。
長期以來,新竹縣交通違規取締不夠落實,導致有許多汽車違規〈例如:汽車停在人行道上〉卻無警方開單。建請警方於實施拖吊的同時,也落實交通違規取締工作,針對有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者之車輛允與強制拖離、未急迫影響公共安全之違規車輛加強開單,如此方能以最小侵害之手段達成維護交通秩序之目的。
以三民路、博愛街為例,這皆為交通繁忙之道路、路寬不大,拖吊車進入恐有影響交通之疑慮,為有效解決交通問題,除應加強周邊停車格/停車場之建置外,也應透過加強開單取締之方式做有效之交通整頓。
3. 縣府應從源頭、政策面作交通規畫之加強。這可從以下幾個面向來談:
A) 建立道路標線劃設原則
事實上,因車格、道路標線的配套未完善,拖吊實施後,無法真正有效的整頓交通,僅能就單點違規情形作取締及嚇阻之用。建議縣府應建立各巷弄、道路的標線劃設原則,且應依據道路寬度及車流量做允許/禁止路邊停車之整體規劃〈可參考:臺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設置基準〉。
B) 周全完善之車格/停車場建置規劃
縣府應詳加思考各區域的車格數量是否足夠,並視情況加強車格、停車場之建置。以「六家高鐵區(東平里、中興里、隘口里)」而言,目前僅文興路、高鐵站周邊有規劃車格,其餘地方皆未有車格之規劃,導致時常看到汽車停於無標線的窄小道路上、影響交通卻又無法取締。
又例如,縣政六路近福興路一帶,雖道路兩側皆可停車,卻是單邊有車格、另一邊無車格,導致汽車時常停於白實線,而不願停入對側的收費車格。這凸顯出縣府在車格的規劃上思考不夠周全完善。
C) 其他
a) 針對既有之停車場,縣府應加強周邊的指示標誌,以利民眾將車駛入停車場。
b) 針對卸貨車輛,縣府也應仿效新北市、桃園市建立「卸貨車格」的申請流程及設置規定,以提供合理的貨車路邊裝卸空間。
c) 竹北市有多處「路面邊線」劃設於距離路緣約30~80公分處,因係白實線,甚多駕駛人認為白線路段可以停車,却不知因「車身佔用到車道」已屬違規行為。縣府應於拖吊實施之同時,加強宣導各種違規停車之型態,尤應加強佔用車道屬違規行為之宣導。
綜合以上,為達交通順暢、解決竹北交通亂象,除違規取締外,縣府也應致力於建立完善、周全的交通規劃,提高交通相關單位的層級、也提高交通工程費用,並應加強宣導及建立民眾良好的停車習慣,而這也是未來我們的問政重點。
我們樂見拖吊的啟用,更期待看到縣府提出真正有效且完整周全之交通規劃,這樣民眾才會有更便捷、安全、舒適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