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樓中樓凶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新樓中樓凶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新樓中樓凶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urndown4wat (wat)看板home-sale標題[新聞] 人妻砸3300萬買房!簽...

新樓中樓凶宅 在 港仔張啟樂的臺灣生活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8-22 06:59:59

來臺打拼港仔急需找到房子 本人簡介: 本人港仔,是一名獨自來臺灣打拼的香港藝人,生活規律,個人非常愛乾淨,而且深深地愛上臺灣,所以很希望可以找到一間環境舒適地點方便價錢漂亮的房子,讓港仔可以繼續專心在臺灣打拼和生活~~ 因為室友在8/5那天通知我,他將在月底離開臺灣,現在的房子要還給房東,所以現在...


連結: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603613

內文:
人妻砸3300萬買房!簽約5分鐘驚知「有人陳屍」 房仲:淨化過了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190/d5190229.jpg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房仲在帶看房子的時候,通常會將屋況一一告知。不過,一名人妻指控,她日前以3300萬
元的價格買了一間位於士林的房子,但簽約成交後不到5分鐘,才得知該屋主的女兒去年
因心肌梗塞陳屍在廁所多日,嚇得她隨即要求解約,不過房仲卻提出要賠總價15%的違約
金,約500萬元,讓她氣得痛批「根本就是一場刻意設下的騙局。」

一名人妻在《爆料公社》APP發文指出,房仲在9月22日晚上突然催促她看房,並聲稱「屋
主大部分時間都在日本、住不到那麼大的房子,所以急著售屋」、「其他仲介公司預估成
交價為3800萬,因屋主三天後要回日本,她說不用賣這麼高」等,讓她當晚就冒著暴雨出
門看屋。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287/7287096.png

到了隔天一早,仲介又誘導原PO跟先生看屋完須立刻出價,「不然其他仲介公司等一下開
始帶看,妳就又買不到房子了!」為此,原PO在9月23日當天一早9點多,就用貼近時價登
錄的價格在現場立刻出價,並匆匆在中午簽署完房屋買賣契約。

然而,原PO指控,在2次帶看過程中,仲介都未提及該房屋有死亡陳屍多日的情況,也未
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供參考,甚至在快簽約時才手忙腳亂地當場列印屋況相關資料,到
了正式簽約的前一刻,賣方房仲才輕描淡寫提到屋主女兒曾在屋內心肌梗塞死亡,並要她
在士林地檢署開立的死亡證明書上簽名。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287/7287094.png

為此,原PO雖聽了非常害怕,但對方持續說服「心肌梗塞屬於自然死亡沒什麼好怕的呀!
阿姨有對房子做過淨化了耶!」且當時不少人都在一旁等著簽約,讓她只能硬著頭皮簽
名。

但簽完本票及買賣合約書不到5分鐘,原PO才得知,屋主女兒長期獨居於這間屋子,去年
不幸心肌梗塞猝死,失聯好幾天後才被發現陳屍在廁所,也由於死亡超過7日才被發現,
因此屍身已發臭腐朽,且未能及時依禮俗殮葬。

原PO痛批,自然死亡,跟猝死陳屍多日、屍體已嚴重腐爛才被發現,2件事是完全不同,
然而仲介卻未事先查核並誠實告知房屋重大資訊,「整個買賣過程根本就是一場刻意設下
的騙局。」事後她想和遠在日本的屋主提出無條件解約,也被仲介居中阻撓,持續發存證
信函要求沒收訂金、本票共330萬元,甚至還誤導屋主同意解約就要一樣付大額違約金,
逼得屋主只能緊咬不放。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287/7287095.png

原PO感嘆,此事發生後,原本個性開朗樂觀的她,這陣子以來幾乎每天以淚洗面,難以入
睡,還得靠止痛藥、安眠藥跟抗憂鬱藥勉強過日子,她和先生也每天都膽顫心驚、心力交
瘁,求問網友「像遇到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懇請大家給予建議,謝謝!」

貼文一出,馬上吸引不少網友討論,紛紛建議「找律師吧」、「買賣簽約當下,仲介公司
都有錄音錄音存證,把當時的簽約過程,調閱監視器畫面就可以成立了」、「不動產交易
有規定如是兇宅要實在告知,提告」、「隱瞞,可全額退款,並可同時提告,不要私下和
解,會吃虧」、「主張當下沒看過不動產說明書也沒有簽名」。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真搞不懂要簽約當下你就知道為什麼還要簽,最後一刻才提到有人
死於屋內,這樣上法院不知道會怎麼判」、「這不算兇宅吧?雖然是自然死亡但陳屍多日
,可還是不算兇宅吧?」、「這樣不算凶宅,只能怪自己沒先訪問鄰居」、「自己也急著
簽名怪誰」。

心得:
看標題還以為是漂白過的
大家有什麼推薦的淨化方式嗎?
#接盤俠
#淨化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4.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7469991.A.CAC.html
Ensidia: 要淨化就是裝潢出租啊 有人住過再賣 10/16 23:32
Ensidia: 這種最好處理方式就是出租 有人住過洗過 10/16 23:33
Ensidia: 過個兩年再賣 也不用折價了 本來就不算凶宅 10/16 23:34
Ensidia: 至於租客就簡單應付了啊 租金便宜一點治百病 10/16 23:35
shuichia: 前面寫簽約完五分鐘,後面寫簽約當下前告知? 10/16 23:38
aass5566: 如果不是法律上的兇宅就只有吞了 10/16 23:40
Spencer22: 猝死也是自然死亡的一種吧?難道久病的人是慢慢死去? 10/16 23:41
Spencer22: 死去都是瞬間的呀 10/16 23:41
ru04hj4: 兇殺命案比較可怕 10/16 23:51
ru04hj4: 很多老人家最後一口氣都要回家 10/16 23:51
drcula: 這種不算法律上的凶宅,根本沒得告 10/16 23:53
alex5566: 其實不算凶宅 10/16 23:56
david850914: 又不算凶宅大不了自己住就好 10/17 00:08
ks1014: 賣你時不算凶宅,妳要賣時就是凶宅。 10/17 00:16
sorcxnegi: 法律上沒有“凶宅”明確定義,但只要會影響價值,賣方 10/17 00:27
sorcxnegi: 還是需事前告知,這種一看就知道是這房仲在嚇唬一般人 10/17 00:27
sorcxnegi: 的啦 10/17 00:27
daniel6412: 3000收 我不在意 10/17 01:16
MiniArse: 有夠誇張 10/17 01:30
jery1017: 屍水都滲入整棟防水層了 10/17 01:40
aesdu: 屍水滲到大氣層也一樣啦 10/17 01:56
ibaby: 這算自然死亡 只是後續不好看所以道德上該告知 不然遲早聽 10/17 02:10
ibaby: 鄰居說也會知道的 10/17 02:10
CuLiZn56: 不懂為何要寫人妻,點閱量會較多嗎? 10/17 02:24
dream77125: 一開始怎不講?有什麼好隱瞞 10/17 07:12
vespa76123: 看來房子買新的,問題比較少 10/17 07:15
kensmile: 這仲介很惡劣 10/17 07:23
kensmile: 心肌梗塞死亡,加陳屍多日 10/17 07:24
kensmile: 這種明顯售屋瑕疵 10/17 07:24
LMgogo: 先住十年 照十年 邊住邊賣 10/17 07:25
LMgogo: 他簽約前知道 應沒問題吧 10/17 07:26
justinwei14: 樓上,講了你會買? 10/17 07:26
LMgogo: 講了我當然不買 但是這為知道後硬著頭皮簽了欸 10/17 07:28
LMgogo: 自己要簽的是要?? 10/17 07:28
LMgogo: 我要是簽前知到 我就翻臉閃人 10/17 07:29
LMgogo: 再砍20趴再說 不要啦倒 10/17 07:29
kensmile: 仲介常用人海戰術 10/17 07:39
kensmile: 簽約當下才講 10/17 07:39
kensmile: 一群人洗腦不是凶宅,這價格便宜 10/17 07:39
kensmile: 在當下容易被誤導很正常 10/17 07:40
kensmile: 先讓妳到公司來簽約,才告知,和事先告知,誰會買 10/17 07:41
kensmile: 這根本就設計好的 10/17 07:42
kensmile: 不過,告到法院,仲介也不一定贏 10/17 07:46
kensmile: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仲介已知,卻沒有事先告知,明顯隱 10/17 07:47
kensmile: 匿 10/17 07:47
kensmile: 自然死亡是沒錯,但死亡七日沒有安葬,民俗視為兇,魂魄 10/17 07:53
kensmile: 留在屋內 10/17 07:53
kensmile: 仲介最常用的招數,就是簽約當下才講,一群人在旁邊附和 10/17 07:56
kensmile: 腦袋不清的,就上當了 10/17 07:56
ting701: 哪間仲介知道一下,仲介沒違法也不用怕 10/17 08:08
walter41: 再降個3百萬就不兇了啦 10/17 08:09
bigair888: 這種都要告知吧,不告知是仲不對,告知完才詢問客戶是 10/17 08:29
bigair888: 否需要購買,這樣不是少麻煩 10/17 08:29
aimlsa: 但簽完本票及買賣合約書不到5分鐘,原PO才得知? 10/17 08:42
shawncarter: 自然死亡不算凶宅啊 本來就是這樣 10/17 10:22
clamperni: 太慘了 10/17 10:29
luckysmallsu: 這哪算凶宅 10/17 11:02
yurian: 病死不算凶宅 10/17 12:26
yurian: 但 有人提到超過7日什麼的 就要看法官怎麼認定 10/17 12:28
SCurry30: 還好吧 不然開3400在賣掉 10/17 12:49
chouwang68: 腦波弱或者說對世界本質沒有任何確信的,名下不要放 10/17 13:21
chouwang68: 高資產會比較好。 10/17 13:21
tku9527: 房仲真的很垃圾 10/17 17:53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