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屋透天出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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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屋透天出租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高雄好過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林蒲遷村草案出爐:陳其邁重申落實三大承諾】 (文附市府完整簡報文件) 高雄市長陳其邁競選期間,將大林蒲遷村案列為優先處理政策,上任後即和當地里長等領袖諮詢意見,並於今日早上協同小港區立委賴瑞隆、經濟部長王美花、次長曾文生、都發局長楊欽富等市府團隊成員共同到大林蒲說明遷村草案和進度。 去年...

  • 新屋透天出租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7 21: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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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林蒲遷村草案出爐:陳其邁重申落實三大承諾】
    (文附市府完整簡報文件)

    高雄市長陳其邁競選期間,將大林蒲遷村案列為優先處理政策,上任後即和當地里長等領袖諮詢意見,並於今日早上協同小港區立委賴瑞隆、經濟部長王美花、次長曾文生、都發局長楊欽富等市府團隊成員共同到大林蒲說明遷村草案和進度。


    去年10月,行政院已核定589億元遷村預算,由高市府代辦遷村計畫遷至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大林蒲改設置「新材料循環園區第一區」,引進高值化學材料產業。但韓國瑜任內完全擺爛,並未提出計畫也未和市民溝通,待陳其邁當選後,成立專案辦公室重啟程序,強調需保障「居住權、財產權、社會權」,並重申遷村三大承諾:


    1⃣「一坪換一坪」,「舊厝換新厝」
    2⃣提供優質校園環境,讓子女好好讀書
    3⃣相關公共設施、社衛單位、醫院等公共建築將納入整體評估,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重點解釋:
    #一坪換一坪:住商土地等面積交換,全區均價抽籤配地,依6里劃6區域搬入
    #舊厝換新厝:提供換購配售型安置住宅,或不換房地領取全部土地補償費用,亦規劃出租社會住宅供租屋戶搬遷
    #提升生活品質:遷村區提供嶄新校園環境、長照社福醫療據點、並提供弱勢補助,就業創業輔導等方案


    然而,今日草案雖出爐,細節仍有許多需要討論之處。居民也強調,大林蒲為了乘載全台灣經濟發展,成為被踢了一腳的墊腳石,遷村非居民所願,一定要尊重居民意願。


    根據居民顧慮,我們也提出幾點市府需妥善評估與說明之處:


    1.#財產權:

    有土地者,一坪換一坪後,重建部分能否還是要自行補貼相當金額? 這一點市府解釋,建物重建是依造「全新重建價格鑑價補償」,例如2樓RC透天厝就賠你可建新的同等級透天厝的錢,而非賠償建物殘值。有了足夠的財務支援,在重建上,更需媒合後續建築、營造業來協助居民(見第二點)。


    非住商土地(農地,非都市計畫土地)不列入一坪換一坪部分,有居民也希望能統一計算,但如此可能有不對等問題,因此陳其邁也承諾協助尋找可耕作農地等其他配套方案,這點也是市府必須更明確提出交換方案的部分。


    2.#居住權:

    居民可能比較重視的是,除了居住環境不打折扣外,更希望搬遷過程中各類問題(建屋)能獲得協助,應提出更積極的協力方案,包含由市府媒合在地建築師,提供標準單棟、雙拼、連棟屋、甚至多戶合建小型公寓單位等變化,符合綠建築等概念之標準設計圖,只要靈活運用建物補償金,由單一窗口讓居民能便利安排建築方案,並以先建後遷方式,確保居住權益。


    雖然大多居民較偏好透天建築方式,而搬遷模式也應該給予尊重,但若以等坪數交換而言,集合住宅空間配置較有效率,管理便利,政府亦可提出「建坪不變甚至變大,地坪縮小」,以土地作價換取補償金,可獲得相同居住空間+新屋+額外補償金的方式,讓居民搬遷無負擔外還有補貼。


    此外,過去大林蒲聚落連結緊密,和遷村區的重劃區紋理大不相同,要都市設計上維持鄰里關係,其實是需要引入良好的聚落規劃,包含小型廣場、活動中心、人行道設計、中心商圈設計...等等,在各街廓都可以留意,而不要只分配土地而已。


    921地震後的學校重建需求,帶動了台灣校園設計的變革,希望這件台灣最大的遷村案,能帶來都市設計與生活品質的全面提升。


    3.#社會權:

    本次市府的說明集中在托育、教育、社福、長照、醫療等公共建設的提供,但需要注意的我們認為還有幾點:


    3-1:#健康權:由於大林蒲居民長年居住在工業區中,因此全面的健康評估與後續追蹤,以及若有健康損失的補償機制應該透過公衛研究來建立。另外遷村後造成的社會、心理衝擊,也應該提供身心的全面協助資源,並在社區設點提供服務。


    3-2:#交通權:遷村區將移入大量人口,加上大林蒲人口有老化趨勢,大眾運輸、人本運輸的妥善考量非常重要,連結到捷運紅線與黃線的快捷公車與共享運具,鄰里間的步行、自行車空間,都應優先建立。


    3-3:#文化記憶保存:大林蒲遷村過程中,需盡量以實體、數位並行方式,保存社區文化記憶,在遷村區設置展示空間,以及分區和居民討論,如何在遷村區建立和過去家園的情感與象徵連結。


    以上僅是剪短羅列幾點,遷村草案雖然出爐,但尚未看到更細緻的遷村計畫書或細部計畫,期望市府分段設立目標,儘速地讓居民享有更良好的居住空間!

  • 新屋透天出租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03 1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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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9/22日以前,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當年度即可享用優惠稅率喔!若超過了期限,要先繳一年一般稅率,明年才可以用自用稅率喔。

    #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金差五倍!您沒看錯,差五倍!你不辦,爽國庫!

    別說領航員沒有提醒您,要辦要快喔!

    本文針對自用稅率及地價稅常見的問題一一解答,屬於快問快答系列,所以我們不鋪陳、不咬文嚼字、不說廢話,直接直球對決、切入重點來個痛快吧!

    Q:自用、一般稅率差多少?

    A:自用稅率2‰,一般稅率10‰

    PS:其實地價稅稅率是累進的,除非你是大地主,否則大多數正常人一般稅率都是10‰。想進一步研究稅率可看桃園市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

    Q:申請自用稅率須符合甚麼條件?

    A:
    房子要有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設立戶籍
    房子不能出租、不能營業(做生意、設立公司)
    房子需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只能以一處自用住宅為限(後面會再教大家怎麼破解)
    都市土地不超過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公畝(211.75坪)

    Q:如何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以桃園市為例)

    A:第一步要確認屋內是否有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之後以下三種申辦方式可依喜好自由選擇:

    方法一:網路申請

    桃園市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網站
    Q:我有兩間房子都想申請自用稅率該如何處理?

    A:雖然前面提到「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只能以一處自用住宅為限」,但我們只要將一位其他的「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孫子女、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戶籍遷入另一間房子,兩間就都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囉!

    Q:我家住透天,一樓開店做生意,樓上自住,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嗎?

    A:一樣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喔!不過是按比例適用自用稅率。

    粗淺比喻:
    如果總共三層樓,一樓做生意,二、三樓自住。則1/3適用一般稅率,2/3適用自用稅率。

    Q:我有三間房子,為什麼地價稅單只有一張?

    A:因為地價稅以縣市為單位,一個縣市合併開一張稅單。

    如果你有三間房子各位於不同縣市,您也會收到三張地價稅單喔!

    Q:地價稅什麼時候繳?

    A:繳納期間為每年的11月,通常10月底就會寄稅單了。

    Q:我明明房子已經賣掉了,為什麼還會收到地價稅單?還要繳嗎?

    A:想必您應該是9月、10月賣房子的吧?

    因為地價稅是以每年的8/31這天,看土地登記在誰名下,誰就要繳一整年的地價稅。

    不要問我為什麼這麼奇妙,因為解釋下去就沒辦法快問快答了。

    至於要不要繳? 當然要繳阿!

    因為您是納稅義務人,不繳會被強制執行喔。

    但是別緊張,只要是透過我們辦理過戶的案件,交屋時都會把稅金切算找補好,對方已先把他該付的稅金貼給您了,所以您也沒有當冤大頭。

    Q:農地要繳地價稅嗎?

    A:農地繳的是田賦,不是地價稅,而田賦目前停徵。

    Q:我媽媽以前已經辦過自用稅率了,今年他把房子過戶給我,我還需要再申請一次自用稅率嗎?

    A:新屋主還是要再申請一次喔!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已換人了。

    Q:我家是「工業住宅」,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嗎?

    A:一樣可以申請自用稅率,但是領航員不建議喔!
    因為「工業住宅」本來就不是住宅,不能居住使用。我們雖然可以成功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但稅務局可能會通報建管單位,進而裁處違規開罰。

    方法二:遷戶籍時一併在戶政事務所申請

    帶身分證正本、原地址及新地址兩份戶口名簿正本、權狀正本、印章。到戶政事務所遷戶籍時可以一併申請自用地價稅。

    方法三:至地方稅務局申請

    帶身分證正本、權狀正本、戶口名簿、印章至桃園地方稅務局臨櫃申請。桃園市內各分局皆可跨區申請。

  • 新屋透天出租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30 18: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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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侑廷 的分析寫得不錯。買太陽能板,讓太陽公公幫我賺錢,是個很有意思的商業模式,而且好玩!

    就投資論投資,如果是為了樂趣跟時代參與感,那沒問題。如果作為穩健的投資項目,則記得要想清楚,這篇分析得很好。

    「買一塊太陽能板,讓太陽公公幫我賺錢」,是最近越來越流行的一件事。以「陽光伏特家」為例,它就有三種參與模式,分別是「陽光電廠出資人」、「綠能公益捐款人」與「我有屋頂收租人」。預估內部報酬率 6.13%, 在這個低利的年代貌似很美好。但純粹就「投資」的觀點,請容許我提出幾個不中聽的異議,給各位朋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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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關於出資模式,必須簽約 20 年,並且報酬率不一定。我想市面上有不少優於這個條件的投資標的,因此不見得非買這個不可。所謂「優於」,不等於「報酬高於」。光「本金消滅,太陽能板 20 年後價值歸零」這一點,我就覺得它不是一個很好的投資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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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網說明文字:「太陽能發電依靠的能源即是日光的照射,因此每天的日照強度及日照時間不同,因此報酬率也會因日光變化而有略微的不同。在陽光伏特家平台上所有的案場出資效益都以 20 年後殘餘價值為零的情況作估算,因此請務必以此情況考量是否參與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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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關於提供屋頂,有住過透天的就會明白,在屋頂上安裝東西,如果不是在蓋的時候跟防水工程一起施作,後續極有可能發生漏水的悲劇。這一點會讓人非常沒有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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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網說明文字:「施工過程產生的鑽孔及固定點都會以防水材料填補,確保工程不會造成屋頂漏水;其他可歸責於系統工程的漏水問題,陽光伏特家將負責修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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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灣颱風特多,發生設備損害,極可能大幅降低投資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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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網說明文字:「修復成本在自負額以上、賠償上限以下:保險理賠復原成本扣除自負額的金額,其餘復原成本同上,將從會員電費收益扣除用以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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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屋頂還有一個很大的風險,就是將來要賣房屋時,新屋主是否願意接續原有合約。如果不願意的話,原屋主是要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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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網說明文字:「陽光伏特家與屋主簽立 20 年租約,即便 20 年間房屋易主,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租約契約仍然有效。屋主若無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出租該場址的話,會由違約方付違約賠償責任並承擔拆除費用,而拆除工作將由陽光伏特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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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官網的估算,在日照最多的台南,若有 60 坪的屋頂,20 年總收益是 166,240 元。不管是防水施作工程的費用,或是將來房價出售的總金額,都比這個金額高太多了。如果我在台南有一棟 60 坪的房子,我一定不會提供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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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出資的模式嘛,其實除了低估了衰退率、損害率之外,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無法抗通膨」。若投資一萬五,第二十年收到的 920 元,大概只有 720 元的購買力。因此我認為報導中所言「比起投資股票,投資太陽能的風險比想像還要小」這句話,我完全不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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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我想官網有明白寫出這些風險事項,還是值得肯定啦。大家參考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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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伏特家」官網:https://www.sunnyfoun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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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採訪報導:https://www.bnext.com.tw/…/grinnodot-published-a-crowdfun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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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 01投資者的對帳單: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575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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