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ring (冰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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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理賠] 轉貼新安東京拒賠自救團版友意見
時間Fri May 13 10:29:35 2022
事由:
新安東京以保險局長曾舉過的「自願陪同隔離」案例不理賠為由,
拒賠4月中以後與孩子「非自願同受匡列」、「領有正式居家隔離通知書」的家長
陳述重點:
1.投保的出發點:不論是因為什麼原因,只要被政府隔離,我就會有損失,
就可以啟動我保險的風險轉嫁的概念。
2.我有居隔事實,我有被設電子圍欄,
我有衛生單位發的居隔單,為什麼不理賠?
3.保單內沒有寫因為小孩隔離而我需要居隔就不理賠的除外條款。你要說我故意嗎?
我沒故意在有小孩確診才把我兒子轉學過去;
我住娘家,我們全部可以當照顧者的都有保新安
666,
今天不管誰來陪小孩隔離都一樣是可以收到政府的居隔單啊!都可以申請理賠
所以我沒有故意自願讓我自己去陪我兒子被隔離。
是因為我兒子本來的主要照顧者就是我。
4.我的居隔單衛生單位開的,依照傳染病防止法開立的。有符合保單條款要求的啟動元件
。
你新安東京要一直著眼在48-1前面的接觸確診者,
卻不敢講出後面的被疑似被傳染者,
是為何?我們就是去接孩子也會容易被傳染,
也是可能是被疑似傳染者,
而且Omicrin的傳染力很強阿!
我相信政府是為了防疫,才依48條把我強制居隔,我失去憲法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也配合
,
你新安東京現在是在懷疑政府亂開居隔單嗎?
5.就字面來講,隔離險不是就是我被隔離了就該理賠;理賠時就是看我需要的正式文件是
什麼?
你要求我電子居隔單的簡訊畫面,我也給你了;你要求理賠書、衛生單位發的居隔單,我
也給你了,
那到底是那邊不對?
我認為不對的就是4月初你們看到居隔單就理賠,然後4/11看到保險局長一句「陪同隔離
不理賠」
就開始把所有隔離者都分類來限縮,
想降低我們保戶申請理賠的權利,
來降低你們公司的理賠款而已。
(從你們發現可以用陪同隔離開始,理賠書就一改再改,一家改,其他產險公司跟著改)
如果你們那麼行得正的話,理賠書就不應該一改再改,也不應該電話中告訴所有要申請
隔離理賠的「陪同隔離」不理賠;或者現場拒收件,也一樣。
然後聽到要申訴、要錄影就都通通收件,
不覺得你們感覺是在先挑軟柿子吃嗎?
我其他三家理賠都是看到居隔單,理賠款就下來了,四月初之前聽到的新安東京也是有居
隔單就理賠隔離項目。
這表示什麼?衛生單位發出的正式文件-居家隔離(個別)通知書,就是啟動保單隔離保
障的唯一機制,沒有其他。
那請問我今天文件的正式度被註銷了嗎?沒有。
那你們要套用保險局長的一句話,依照保單條款所說的批註,你問過我這個保戶了嗎?沒
有。
那為什麼我不能爭取我的理賠?
另外,for鄉民:我當然知道要跟負責的單位說啊!我也有去陳情。
po在這邊是要告訴你們不要亂護航,吃瓜就好好吃。
當然你們也可以多反舉證,這個很有利於我要對抗惡劣不理賠的保險公司時,我的抗告要
怎麼寫,
感謝幫忙喔…啾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1.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408977.A.624.html
※ 編輯: icering (101.12.51.252 臺灣), 05/13/2022 10:35:48
推 ncmuhe: 我保和泰也不賠陪同隔離... 05/13 10:44
→ Trout27: 好兇 沒看懂為何要兇鄉民 05/13 10:44
推 ncrw: 不管哪家,相同條件下如果有其他人理陪到,繳一樣的保費應 05/13 10:48
→ ncrw: 該是每人都要比照辦理。 05/13 10:48
推 Maninck: 建議強化你符合給付條件的論述,而不是無效的陳述。 05/13 10:55
→ Maninck: 例:假設你買意外險,然後疾病住院跑去吵為什麼意外險不 05/13 10:55
→ Maninck: 賠,是不是怪怪的? 你第一點的說法就很像在吵這個。 05/13 10:55
推 robinson: 回樓上 我覺得不同意你的說法ㄟ 你的舉例是生病吵意外理 05/13 11:06
→ robinson: 賠 人家第一點在講保險是風險轉嫁 而且隔離本來就是防疫 05/13 11:07
→ robinson: 險的風險轉移標的阿 我反而覺得你的例子很怪 05/13 11:08
推 kprc: 金管會說不賠的,你其他三家有賠,是因為沒說吧,我猜後來發 05/13 11:16
→ kprc: 居格書改成學校才不能賠 05/13 11:16
→ zivking: 陪同隔離本來就不在理賠之列,無論從契約條款還是契約目 05/13 11:20
→ zivking: 的,都無理賠理由 05/13 11:20
推 kakio: 有行政處分效力的的居隔單,到底哪裡不符合保單規範? 05/13 11:22
→ kakio: 不要再用什麼契約條款或契約目的 根本就不通 05/13 11:22
→ kakio: 兒少法就把擺在那邊,當初要賣保單就應該考慮進去 05/13 11:23
推 Maninck: 8樓不同意我的說法沒關係,大家看法本來就不同。而且你所 05/13 11:23
→ Maninck: 提到的「隔離本來就是防疫險的風險轉移標的」,這句是有 05/13 11:23
→ Maninck: 問題的,因為也有防疫險不保障隔離部份。這也是我為什麼 05/13 11:23
→ Maninck: 說要去強調符合給付條件。 05/13 11:23
→ icering: 家長同受匡列的居隔單,和孩子的是一模一樣的 05/13 11:24
→ zivking: 你兒少法是拘束私人企業的嗎,捨契約目的跟契約條款,根 05/13 11:25
→ zivking: 本就是法盲,趁火搶劫 05/13 11:25
→ zivking: 你要戰兒少法還是行政法還是提審法都可以,來啊! 05/13 11:25
推 kakio: 賣保單沒想到兒童會自己確診嗎?他自己確診可以照顧自己嗎? 05/13 11:26
→ zivking: 你陪同隔離要請求的是政府的補償,不是擴張解釋要保險公 05/13 11:26
→ zivking: 司買單 05/13 11:26
→ kakio: 如果他不能自己照顧自己,就一定會有家長陪同,當初賣保單 05/13 11:26
→ kakio: 就可以寫進去阿 05/13 11:27
推 Ealing: 其實有成立自救更好,當事人集資請律師告上法院.也不用去 05/13 11:27
→ Ealing: 走金融評議這條路了. 05/13 11:27
→ kakio: 我不是在講台產那個沒有居隔單的陪同隔離喔 05/13 11:27
→ zivking: 保單理賠只有因傳染病法第3條第48條,你家長屬於哪一條! 05/13 11:28
→ kakio: 保險公司當初自己沒寫清楚,現在回頭怪拿居隔單的家長要 05/13 11:28
→ kakio: 申請理賠,自己應注意沒注意要怪誰? 05/13 11:28
→ zivking: 你上評議也贏不了,法院亦然 05/13 11:29
→ kakio: 如果家長不屬於第48條,請衛生單位撤回行政處份 05/13 11:29
→ kakio: 那我建議保險公司現在都請衛生單位撤回家長陪同的居隔單 05/13 11:29
推 emma0923: 自救會的從上篇就可以看出聽不進去其他相反網友的意見 05/13 11:31
→ emma0923: ,只要不同就是幫保險公司護航,如果是這樣的話希望你 05/13 11:31
→ emma0923: 們是直接跟新安東京爭論 不要上來這佔版面 05/13 11:31
推 businesschou: 有些家長就是拿到第48條的隔離單不是嗎 05/13 11:31
推 petitebabe: 家長就是拿到48條的居隔書 05/13 11:32
→ zivking: 家長本來就不屬第48條範圍,第48條是針對有遭受傳染之虞 05/13 11:33
→ zivking: 者,根本不合契約隔離給付要件。再者,行政處分與保險無 05/13 11:33
→ zivking: 關,你要不要去買本陳敏還是行政法來看? 05/13 11:33
→ zivking: 單純家長陪同隔離不會依據是48條 05/13 11:34
→ petitebabe: 樓上的真的有看到居隔單嗎? 05/13 11:35
推 nekyo: 現在所有家長拿到的居隔書 都是48條好嗎 05/13 11:36
推 kakio: 新安東京自己寫要居隔單,然後現在說行政處分跟保險無關?? 05/13 11:36
→ petitebabe: 如果你沒看到居隔單 怎麼那麼有把握不是48條 05/13 11:36
→ kakio: 這些家長拿到的居隔單都寫48條,換句話他就是符合新安東京 05/13 11:37
→ kakio: 的理賠文件之一,如果衛生單位不撤銷,這張有48條的居隔單 05/13 11:37
推 zivking: 搶居隔單是證明你依命令隔離,與你的保險無關。要講行政 05/13 11:37
→ zivking: 處分,先前買書來看好嗎! 05/13 11:37
→ kakio: 它就是存在,換句話說,哪裡不符合當初保單規定 05/13 11:38
→ zivking: 因為行政行為必須依據法令,簡單ABC不懂還要講什麼 05/13 11:38
→ zivking: 去搶比較快好嗎! 05/13 11:39
→ kakio: 抱歉我沒有買書的必要,若您認為新安東京沒問題 請協助它們 05/13 11:39
→ icering: 我們的居隔單是48-1啊 跟大家的都一樣 05/13 11:41
→ zivking: 為何要協助,單純看不慣不行? 05/13 11:42
→ zivking: 這個圖如何證明只是單純陪同? 05/13 11:42
推 yy1k2g: 兒少法有說照顧小孩需要被隔離嗎?法規或保單有任何[陪同 05/13 11:43
→ yy1k2g: 隔離]的字眼嗎?今天我保險就是為了隔離損害賠償不是嗎? 05/13 11:43
推 kakio: 大德看不慣還一直叫人買書看,講得頭頭是道,受教了 05/13 11:43
→ zivking: 因為三盲無法溝通啊,只會鸚鵡學舌到處乞討啊 05/13 11:44
推 yy1k2g: 你有看過傳病法第13條傳染病人的定義嗎? 05/13 11:46
→ zivking: 還兒少法勒,笑死,你乾脆兒童權利公約拿出來算了 05/13 11:47
→ zivking: 你陪同隔離家長如何構成第13條要件?是確診還是疑似? 05/13 11:48
推 kakio: 沒有兒少法,這些家長要陪同嗎??你才笑死咧 05/13 11:48
→ kakio: 家長沒有依法陪同,這些家長會拿到居隔單嗎? 05/13 11:48
→ zivking: 來啊,傳染病法第13條,你陪同家長是符合那個要件,是感 05/13 11:49
→ zivking: 染還是疑似? 05/13 11:49
→ zivking: 兒少法是兒少法,不要亂拼裝自我安慰好嗎! 05/13 11:49
→ kakio: 這些家長拿不到居隔單,根本就不會去跟新安東京申請理賠 05/13 11:50
→ zivking: 不合理賠要件要申請什麼? 05/13 11:51
→ petitebabe: 理賠要件不就是居隔單嗎... 05/13 11:52
→ zivking: 理賠要件在第21條,書證是證明文件 05/13 11:53
推 yy1k2g: 48-1家長一同與匡列之孩童(第13條,疑似傳染病之病人)居隔 05/13 11:54
→ yy1k2g: ,應視為家長與傳染病人接觸。 05/13 11:54
→ yy1k2g: 48-2 家長被居隔,且被強制上電子圍籬限制行動範圍,屬防 05/13 11:54
→ yy1k2g: 疫措施之行為 05/13 11:54
推 petitebabe: 符合法傳48條 且受隔離處置者 05/13 11:54
→ yy1k2g: 請問哪裡不符合48條?符不符合是誰判定? 05/13 11:55
推 zivking: 拜託,48-2是第48之2條,第48條第2項的項的縮寫是羅馬數 05/13 11:55
→ zivking: 字,連法緒都沒讀過還跟人家爭用法 05/13 11:55
→ petitebabe: 那些陪同居隔的家長 有符合呀 05/13 11:56
→ icering: 家長依法被匡列隔離,同樣的隔離險,清零政策下有賠,共 05/13 11:57
→ icering: 存爆量後不賠,如此前後不一,難道是保戶太晚被隔離活該 05/13 11:57
→ icering: 倒楣?保險公司可能很會講法律,但能讓保戶心服?企業名 05/13 11:57
→ icering: 譽只值五萬?以前我不曾保過新安東京,是很信任的朋友推 05/13 11:57
→ icering: 薦才保的,以後我會跟家人朋友說這家公司廣告打得再大都 05/13 11:57
→ icering: 碰不得。 05/13 11:57
推 zivking: 第48條第2項對象「傳染病之危險群」及「特定對象」,雖然 05/13 11:57
→ zivking: 對象由主管機關定之,但目的也是與感染有關,不然你去衛 05/13 11:57
→ zivking: 福部看他公告對象 05/13 11:57
→ zivking: 你保那家都無關,問題是不是你有保就來亂 05/13 11:58
→ petitebabe: 你還是沒回答我 你真的看過陪同隔離家長的居隔單嗎? 05/13 11:59
→ petitebabe: 明白寫著48條呢 05/13 11:59
→ zivking: 哈,要證明符合第48條的是你,拜託,有點素養好嗎! 05/13 12:00
→ petitebabe: 政府開給人民的文件寫48條 然後要人名自己證明? 05/13 12:01
→ zivking: 基本舉證責任都不懂還來亂 05/13 12:01
→ zivking: 你跟你小孩的拿出來證明啊 05/13 12:02
推 kuma52: 真的現形了 呵呵 這公司^_^ 05/13 12:04
推 Collison: 跟保險公司爭取時建議不要搬政府出來 因為這件事政府似 05/13 12:05
→ Collison: 乎是站在業者那邊的 05/13 12:05
→ zivking: 哈哈哈,不用含沙射影,不然可由法院證明我從未與新安及 05/13 12:07
→ zivking: 其關係企業,甚或代銷保單有任何關聯,就是看不慣這種躺 05/13 12:07
→ zivking: 著要的 05/13 12:07
推 yy1k2g: 就是不懂我才問啊 羅馬數字阿拉伯數字很重要嗎?那是律 05/13 12:08
→ yy1k2g: 師法官才需要了解的吧,地方媽媽知道那個幹嘛 05/13 12:08
→ zivking: 不是啊,你要講行政處份,你要主張權利,你要把請求基礎 05/13 12:10
→ zivking: 講清楚,這是小大一的要求耶 05/13 12:10
→ zivking: 第48條第2項寫成48-2,這問題超大的耶 05/13 12:10
→ zivking: 一邊誇誇其詞,被指正又說就是不懂才問,法條寫錯很重要 05/13 12:12
→ zivking: 嗎?哈哈哈 05/13 12:12
→ myskyfu: 明隔離原因,所以告知本來就是保戶義務。 05/13 12:12
→ myskyfu: 情理上支持不賠,條款法理上支持保戶聲請理賠,畢竟條款 05/13 12:18
→ myskyfu: 就是有隔離書就好 05/13 12:18
推 JensonButton: 不覺得爭這個跟保險公司不認健康證明很像嗎 拘泥在 05/13 12:20
→ JensonButton: 那個文字上 但吃相真的難看 05/13 12:20
推 Lmmz: 保險這麼厲害幹嘛妥協數位證明可以 那就是保險沒有完全照著 05/13 12:25
→ Lmmz: 法條走 05/13 12:25
推 yy1k2g: 是是是我不懂你最厲害,那可以告訴我剛剛舉例的哪裡有問題 05/13 12:25
→ yy1k2g: 嗎?快來反駁我,死也要知道怎麼死的! 05/13 12:25
→ yy1k2g: 然後既然你這麼強,順便告訴我一下,家長是依據什麼法規需 05/13 12:25
→ yy1k2g: 要被強制隔離的。 05/13 12:25
→ myskyfu: 都說條款了,必然是限制蚊子含義,這波產險公司奇形怪狀 05/13 12:26
→ myskyfu: 大家都知道啦,只能說保險商品本質就是商品,保險公司還 05/13 12:26
→ myskyfu: 是要賺錢 05/13 12:26
→ yy1k2g: 今天我是小孩的爸媽,顧小孩天經地義。但如果不是因為傳染 05/13 12:27
→ yy1k2g: 病的關係,為什麼家長要被強制隔離呢? 05/13 12:27
推 JensonButton: 保險公司妥協是因為爭這個難看呀 真的要照合約他不 05/13 12:29
→ JensonButton: 見得會輸 相對家長部分保險公司一定是漏洞 保戶照 05/13 12:29
→ JensonButton: 合約也是不見得輸 但也是難看 05/13 12:29
推 zivking: 因為陪同隔離,是政府的補償責任,特殊肺炎條例額外創造 05/13 12:38
→ zivking: 了防疫假,也每天計算補償金錢,甚至老闆給妳全薪也能兩 05/13 12:39
→ zivking: 倍申報扣抵,而商業保險約款除違反公序良俗外,與民事法 05/13 12:39
→ zivking: 律同未階,雙方當事人因此受拘束,本來要診斷證明也擴張 05/13 12:39
→ zivking: 給你了,現還要請求約定以外的給付,根本貪心 05/13 12:39
→ zivking: 位階 05/13 12:39
推 ToyokoInn: 有送件進去的已經陸續理賠了 只是各種話術阻擋送件吃 05/13 12:42
→ ToyokoInn: 相難看 05/13 12:42
→ zivking: 話術?哈哈哈 05/13 12:48
→ zivking: 陪同理賠的證明跟明細拿出來看看啊 05/13 12:48
→ icering: 對了,我一月保新安東京時還是清零政策,那時我還強力跟 05/13 12:49
→ icering: 十幾個家人朋友推薦要保,以防萬一,現在只覺得……如果 05/13 12:49
→ icering: 他們理賠被刁難,我得一個個去道歉 05/13 12:49
推 yy1k2g: 所以沒有法規規定,那所以也可以不遵守囉?然後居隔單上面 05/13 12:51
→ yy1k2g: 寫外出會有罰款及罰則欸,他是憑哪一點罰我?如果像你說的 05/13 12:51
→ yy1k2g: 家長不是因為第48條被隔離的話。 05/13 12:51
→ zivking: 你收人家佣金齁 05/13 12:52
→ zivking: 特殊肺炎條例去看看啊 05/13 12:52
→ icering: 對了,我一月保新安東京時還是清零政策,那時我還強力跟 05/13 12:53
→ icering: 十幾個家人朋友推薦要保,以防萬一,現在只覺得……如果 05/13 12:53
→ icering: 他們理賠被刁難,我得一個個去道歉 05/13 12:53
推 kakio: 保險公司爭這個不見得會輸,可能差別是幾億耶,當股東塑膠 05/13 12:54
→ zivking: 哈哈,情緒勒索,要保人必須是成年人,成年人自己行為自 05/13 12:54
→ zivking: 己負責,除非你為佣金代簽,不然幹嘛道歉 05/13 12:54
→ kakio: 的嗎?? 05/13 12:54
→ kakio: 昨天陸續發錢理賠是在哈囉??新安東京股東上班囉 05/13 12:56
推 zivking: 這跟股東關係太遠,董事及其經理人的注意義務是善良管理 05/13 12:56
→ zivking: 人責任,亂賠會被告到死 05/13 12:56
→ icering: 保險公司那麼多家,跟誰保基本上都是基於一個信任,如果 05/13 12:56
→ icering: 沒有信任,何以立足? 05/13 12:56
→ zivking: 來啊,證明我是股東,不然你就是造謠 05/13 12:57
→ kakio: 亂賠會被告到死沒錯啊,按照上面幾位理論,陪同不該賠阿 05/13 12:57
→ zivking: 是啊,以前還流行保險公司不會倒 05/13 12:57
→ kakio: 我不是說你是股東,我是說股東可以上班問公司為什麼要賠 05/13 12:57
→ zivking: 你就理賠明細拿出來嘛!證明陪同隔離會賠 05/13 12:58
→ kakio: 保險公司這次賣地賣大樓我才會相信它們會倒 05/13 12:58
→ zivking: 你公司法不熟齁,股東可以干涉公司經營嗎? 05/13 12:58
→ kakio: 我公司法當然不熟,這又是我要研究的 05/13 12:59
→ kakio: 我只知道做生意沒有卯贏的,莊家輸錢就說不算真的難看 05/13 12:59
→ zivking: 股東上班囉跟股東上班可以問,兩句話差那麼多還狡辯!股 05/13 13:00
→ zivking: 東上班也是股東,難不成台積員工配股可以嗆Morris? 05/13 13:00
→ zivking: 更正:股東上班還是員工 05/13 13:01
→ zivking: 公司法不熟別亂嗆清償能力好嗎? 05/13 13:01
→ zivking: 賠不出來要先增資,不是賣地好嗎? 05/13 13:02
→ myskyfu: 129F 136F 其實就是兒少法 05/13 13:09
推 yy1k2g: 誰收佣金,就跟你說我是家長了,你才造謠吧 05/13 13:10
→ yy1k2g: 如果照你說的我不符合傳病法第48條,然後居隔時外出會被因 05/13 13:10
→ yy1k2g: 為違法傳病法第48條規定裁罰,被罰款的時候我可以主張我不 05/13 13:10
→ yy1k2g: 是48條對象嗎?不行吧 05/13 13:10
→ yy1k2g: 然後澄清,防疫假沒有薪水,政府補償金額比薪水低,可以選 05/13 13:10
→ yy1k2g: 擇的話我才不要被強迫隔離! 05/13 13:10
→ myskyfu: 這個流程處理,之前被擋被退,也可以重送,畢竟理賠也是 05/13 13:18
→ myskyfu: 推動調整。 05/13 13:18
→ zivking: 說服公司工資照申報營所稅可以兩倍扣抵啊!陪同隔離有一 05/13 13:18
→ zivking: 點是本來隔離的主體不是父母而是小孩,所以不是保險隔離 05/13 13:18
→ zivking: 給付的對象。至於陪同隔離,是不可以解僱,全勤也應照給 05/13 13:18
→ zivking: 嚴重肺炎條例都公佈多久了,你紓困貸款、消費券也領了, 05/13 13:20
→ zivking: 又不是臨時公布施行 05/13 13:20
→ zivking: 你若覺得隔離限制人身自由,可以依提審法請求提審啊,也 05/13 13:25
→ zivking: 不是不給救濟機會 05/13 13:25
→ icering: 家有二個小孩以上的家長,被迫和小孩二匡三匡四匡薪水被 05/13 13:30
→ icering: 扣得亂七八糟的多得是~買個隔離險還不賠匡列隔離,我就被 05/13 13:30
→ icering: 三匡,只申請一匡,是有多貪心 05/13 13:30
→ zivking: 政府的補償如果可以再申請啊 05/13 13:31
→ icering: 所以保險不是賠風險,是賠你辯得贏? 05/13 13:31
→ zivking: 要求不在契約「目的」內的給付,不然是什麼? 05/13 13:32
→ zivking: 保險是賠約定的危險,不是漫無邊際的風險 05/13 13:33
→ zivking: 就說貼出來嘛! 05/13 13:33
→ zivking: 家有二寶三寶,消費券也是二分三分 05/13 13:38
→ zivking: 今天大寶被匡列隔離,二寶又被匡列,三寶再被匡,小朋友 05/13 13:44
→ zivking: 的隔離保險金還是分別申請得到 05/13 13:44
→ zivking: 不能申請的!只是陪同的家長 05/13 13:45
推 robinson: 不在目的內的給付?那就把目的定義寫清楚,這不是保險 05/13 13:53
→ robinson: 公司的責任嗎?不定義清楚逕自擴大解釋,然後再找人幫 05/13 13:53
→ robinson: 腔,那就是欺負保戶不是嗎?要講陪同隔離不理賠,那就在 05/13 13:53
→ robinson: 條款寫清楚很難嗎?用這種後續自創且不同狀況的名詞來作 05/13 13:53
→ robinson: 為拒賠理由,那以後是不是保單條款都當參考就好,反正保 05/13 13:53
→ robinson: 險公司不想賠就給你個新定義就好,未來保單條款請寫上「 05/13 13:53
→ robinson: 保單條款僅供參考,未來理賠以保險公司定義為主」 05/13 13:53
→ icering: 新安666沒有保小孩 05/13 13:53
→ icering: 保單條款,不能減少,但是可以新創名詞,就不在保障範圍 05/13 13:55
→ icering: ,學會了 05/13 13:55
→ zivking: 沒有鉅細靡遺沒有漏洞的條款,法律亦然,所以才需要解釋 05/13 13:57
→ zivking: 。再者,無論消保法或公平待客原則,都強調事先的條款審 05/13 13:57
→ zivking: 閱與撤銷權,你有權利不行使,嗣後再來說契約不公平,難 05/13 13:57
→ zivking: 道你締約時無行為能力? 05/13 13:57
→ zivking: 保險公司哪裡新創名詞? 05/13 13:58
→ icering: 很會解釋,學到了 05/13 13:58
噓 c654321000: 難怪保險公司這麼刁原來有人更雕 05/13 13:59
→ zivking: 這東西也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學到,若說因此學到什麼,也只 05/13 13:59
→ zivking: 是皮毛而已 05/13 13:59
→ zivking: 刁,就是論事只是不合你期待就是刁? 05/13 14:00
推 Maninck: 痾..投保目的怎麼是保險公司的責任呢?給付要件才是條款 05/13 14:02
→ Maninck: 要寫清楚的 05/13 14:02
→ icering: 自然是學不會這麼厲害的護航,但學到教訓還是有的 05/13 14:02
→ zivking: 護航?你去評議、上法院,委員跟法官也是跟你說這一套, 05/13 14:05
→ zivking: 哪來的護航?怎摸解釋法律就定在那裡,學說跟實務也都是 05/13 14:05
→ zivking: 這樣講,這叫護航? 05/13 14:05
→ icering: 幸好幾萬塊的醫療保單是跟20年好友買的,600多塊買個教訓 05/13 14:06
→ icering: 並不貴 05/13 14:06
→ zivking: 幾萬塊的醫療保單?難怪…… 05/13 14:07
噓 c654321000: 痾 我沒有再說你 我是說這種硬凹保險的行為 05/13 14:08
→ zivking: 如果這樣叫硬凹,建議你先把牌子做好以後比較方便抗議 05/13 14:09
→ zivking: 三盲真的不可理喻 05/13 14:09
推 xxxcv: 反正金管會說照契約,契約書寫48條隔離有賠,就這樣 05/13 14:38
→ Lmmz: 你是不是考了十幾年還沒考上律師法官整天買書買到瘋掉的萬年 05/13 21:42
→ Lmmz: 考生阿 05/13 21:42
→ ex11: 群組裡一堆人教人家填單避開陪同隔離的字眼,一邊說自己陪同 05/14 15:22
→ ex11: 隔離的理賠合理性,根本錯亂 05/14 15:22
→ naiveman: 保險公司現形記,還有人幫忙護航,嘆為觀止 05/14 16:09
→ naiveman: 網軍都下地獄啦 05/14 16:09
推 followaymis: 衛福部有說過陪同隔離這名詞嗎?都是保險公司自己發 05/14 21:16
→ followaymis: 明的 05/14 21:16
噓 siaojing: 紅的明顯,推文一堆紙上談兵法學專家,陪同隔離是三小?? 05/15 02:43
→ siaojing: 今天講的是收到隔離通知的家長,上面如果是主管機關開的 05/15 02:44
→ siaojing: 依據也是寫48條1項,它就是強制隔離,保險公司不認? 05/15 02:44
→ siaojing: 你保險公司什麼咖?取代主管機關的判斷?要不要今天主管 05/15 02:44
→ siaojing: 機關要匡列誰還得經過保險公司認定?保險公司今天認為這 05/15 02:44
→ siaojing: 個人不該被匡列,即使他有居隔書,也不用賠?哪來的鍵盤 05/15 02:45
→ siaojing: 法學專家?? 05/15 02:45
推 endinging: 新安東京不意外^^ 05/15 11:47
推 script: 初期陪同隔離 就有理賠呀,是後來保險公司炸了,該申請書 05/15 17:05
→ script: 內容,才要自填 陪同居隔這個選項... 05/15 17:05
推 script: 他們不就是符合理賠的需提供的文件,保險公司才理賠...... 05/15 17:13
推 script: 現在就是保險公司賠不起, 才衍生這些問題 05/15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