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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電話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偵查實務】「被」消失的警方秘錄器檔案 這件事情我想了很久,一直沒說,因為這是我個人的偵查經驗,而且除了涉及警譽,更涉及公權力的信任度。 但既然大寶分局如此無恥、網路上的三盲如此反智,我覺得也沒必要再保留這個經驗技巧了。 之前有調查官問我,為何能調出別人沒發現、調不到的(警方自稱)「沒有」、「被覆...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電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偵查實務】「被」消失的警方秘錄器檔案
這件事情我想了很久,一直沒說,因為這是我個人的偵查經驗,而且除了涉及警譽,更涉及公權力的信任度。
但既然大寶分局如此無恥、網路上的三盲如此反智,我覺得也沒必要再保留這個經驗技巧了。
之前有調查官問我,為何能調出別人沒發現、調不到的(警方自稱)「沒有」、「被覆蓋」、「不見」、「被誤刪」的秘錄器檔案?
其實沒有比較厲害,也沒有什麼特殊偵查技巧,更不是媽祖能通天,
只是心稍微細一點而已、執著一點、再「兇一點」而已。
以中和分局 #踹頭 案為例。
大家可以仔細看這個影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違法執法完整影片公開】:https://bit.ly/34sG0Nx
我不管你再怎麼沒有耐性,至少開頭可以看吧?
就在時間00:00-00:02之間,圖中圈起之處那位員警的胸前的微型攝影機蒐證(通稱秘錄器),大家看清楚,是不是有閃爍綠光點?
那就是秘錄器開啟的特徵。
至於調到檔案有困難?
通常警方第一時間會說「忘記開」、「沒有錄到」、「被覆蓋」。
當下真的很氣啊!不騙你們,如果「踹頭合法」,我早就把他們踹到外太空了,問題是,#法律沒有說檢察官可以踹騙人鴿,所以不能踹下去。
但真的沒救了嗎?調出檔案的「方法」?
踹頭不可以,但是有一招好用-- #兇。
不只發函(副本送到督察室以及上級機關),還要電話砲轟,從小隊長一路打到偵查隊長,再不行就逼他轉接分局長。
媽祖顯靈的話,最後還真的可以逼出「消失的秘錄器檔案」。
以上是我過去的偵查經驗與技巧,也是我可以調出很多神奇的警方資料的方法,更是我有大量妨害公務案件最後不起訴的原因。
不起訴,不是要「保護壞人」,而是要保護那些在醬缸體制中搞不清楚是非對錯的小鴿。
當然,我會扮黑臉關起門教訓,這也是新北警很多歪鴿恨我的原因,歪鴿就是歪鴿,永遠搞不清楚法治國的意義,他們更不知道,被我罵,比被彈劾失業好。
請問大寶分局,你們寫了謊話滿天的報告,但這次為什麼沒有公布你最喜歡公布的「愛與鐵血」馬賽克秘錄器畫面?
為什麼騙上級說沒有秘錄器?
你們可以繼續無恥下去沒關係。
至於在板上亂的那些「我全家都是警察,我就是要挺警察,干你屁事!」「檢察官沒有衝第一線懂什麼偵查」的歪鴿,
繼續亂沒關係,我會好好展現3年9個月的檢察官生涯教會我的事,繼續「勘驗」這段2分鐘影片。
這影片裡面的資訊不少喔!還要我再分析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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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新北檢高層是什麼樣的人,我比誰都還清楚。
第一時間明明有檢察官向上報告了,為何不立刻分案緊急保全秘錄器、驗傷證明等證據,大家心裡有數。
我當初簽分這件違法騙票拘提的GG專案時:http://bit.ly/37hOMh8
在簽呈中寫得很模糊「 #疑有不詳之公務員涉嫌公務登載不實」,不敢寫警察,我就賭他們不好好看卷。
後來事件爆發,當面指責我簽分警察(我卷宗都給你們了,你們自己不看卷蓋章讓我分案還怪誰?),會被三盲民粹質疑「檢察官辦警察保護車手」(X的怎麼不問我起訴了幾十件車手?)
起訴書送閱押了半個月還不附書面理由兩度退卷。
這件事情,我永生難忘。
畫面中那個閃爍的秘錄器所發出的微弱光芒,正是法治國殘存的呼救信息。
我們只能向媽祖祈禱,新北檢這次能夠調到那個檔案——而且是連續的完整、全程檔案。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電話 在 NPA 署長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別讓警察成為街頭的弱勢執法者
警察是社會治安維護的基石,今天我們要在此跟所有的同仁及全國民眾表達,我們絕對支持同仁嚴正執法、捍衛社會秩序,對於臺南蘇女無理要求派出所員警為其修復隨身碟,四處撥打110、警察局督察室、警政署服務中心投訴同仁,甚至在派出所大聲咆哮、噴口水、推擠警員、大鬧派出所12小時嚴重干擾同仁作息一事,#我們已請台南市警局上訴到底,#力挺同仁嚴正執法。
類此案件最近一直層出不窮(我們列舉如附註),為了讓警察不再成為街頭的弱勢執法者,我們在此要求各級主官(管)對於類此案件一定要力挺同仁,捍衛執法尊嚴。警察是第一線的執法者,站上街頭面對的是瞬息萬變的環境,與高壓的執法工作,唯有讓同仁勇於執法,才能堅定的站在街頭上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國家公權力是保護值得保護的人民,而不是誰都能踐踏。
除此,我們也希望有更多的檢察官、法官們了解第一線執法者的困境、傾聽我們的聲音,進而支持警察伸張公權力。街頭上,我們需要更多民眾伸出雙手支持警察,有您的支持,警察的執法就更有力量!
註:【本案新聞】警修不好隨身碟竟被投訴 挑釁推警的人無罪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20329
我們並簡列105年2月發生的類此案件:
一、105年2月13日彰化縣花壇鄉元宵節活動,爆發肢體衝突,上百人相互叫陣對峙,警方據報派員趕抵制止,花壇分駐所長陳和順先對空鳴1槍,不料有人竟嗆:「有種再開槍啊!」陳員再對空鳴1槍,而後縣警局20多名員警組成的快打部隊到場支援,以優勢警力壓制雙方氣焰,警方帶回1名滋事者,並持續追查涉案人員。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10500
二、105年2月25日新竹市警方攔查可疑車輛,駕駛加速逃逸,警方追到後,這名醉醺醺的男子不僅沒有乖乖酒測,還大聲嗆警察爆粗口,醉漢拉扯員警鏡頭一陣天旋地轉,甚至給員警一巴掌,也讓他罪加好幾條。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40099/
三、 105年2月26日新北市五股區,發生兩派青少年互相對峙,警方獲報趕抵,對警方動手拉扯、推擠與嗆罵警察,警方對空鳴槍,大批支援警力趕抵逮捕犯嫌,訊後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60226/803853/
四、105年2月27日台北市一名萬姓男子,喝醉酒跑去西門町一間知名肉粽店消費,結果吃完不給錢,還在店裡大鬧,店家制止,萬姓男子不爽,竟然還打電話找朋友助陣,兩名男子作勢拿椅子打人,警方獲報趕來,他們不但狂嗆警察,還動手推擠,結果兩人都被制服,在警局等酒醒。
http://news.cts.com.tw/…/gener…/201602/201602281721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