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育兒津貼委託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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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市育兒津貼委託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高嘉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嘉瑜委員109年度第二會期問政報告: (一)權證大當機,籲請證交所檢討系統漏洞、維護投資人權益 證交所說權證系統當機是由於部分券商違反委託筆數規定,瞬間輸入大量權證委託所致,嘉瑜認為若券商能單方面透過大量輸入委託來癱瘓證交所系統,則當投資人要獲利時,券商來不及避險就乾脆直接把系統弄崩,豈不成...

  • 新北市育兒津貼委託書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18 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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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嘉瑜委員109年度第二會期問政報告:

    (一)權證大當機,籲請證交所檢討系統漏洞、維護投資人權益

    證交所說權證系統當機是由於部分券商違反委託筆數規定,瞬間輸入大量權證委託所致,嘉瑜認為若券商能單方面透過大量輸入委託來癱瘓證交所系統,則當投資人要獲利時,券商來不及避險就乾脆直接把系統弄崩,豈不成為券商的最佳避險保障?故要求證交所檢討改進!

    (二)嘉瑜成功呼籲關務署詳查冒名報關,但仍有不足之處!

    嘉瑜於去年12月9日質詢時警示關務署,應盡速詳查部分報關行冒名報關頻繁、民眾透過「易利委」APP點選申報不符之疑慮及APP內聯繫窗口等情事,而關務署也於日前正式回應嘉瑜的呼籲。
    但針對嚴重累犯報關行應處確實為停業處分、「易利委」APP應加強宣導民眾積極回報冒名報關等情事仍未能有效執行,嘉瑜也將持續督促!

    (三)淘帝案提前預警金管會,並呼籲嚴禁中資徵求委託書

    淘帝KY被指涉及掏空、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等案,嘉瑜早在1月7日即去函預警金管會,並於函中呼籲金管會加強對KY公司之中資限制管控,並應立法嚴禁中資背景公司於市場上徵求委託書。

    (四)金管會、證交所擺爛爭議一籮筐,嘉瑜持續監督金管會、證交所!

    1. 理專A錢案、康友淘帝KY、TDR坑殺小股民,多次發生金融市場監理失靈、失效,金管會卻毫無作為。再從石油正二、TDR之亂及KY股淘空案等,也顯示出金管會與證交所內部管理紊亂,標準不一,嘉瑜強烈呼籲整頓金融監理亂象。
    2. 日盛金中資爭議未解,金管會執意護航富邦!
    109年12月初富邦金公告將採敵意併購方式,公開收購日盛金50%-100%日盛金股權,但日盛金涉及中資爭議已久,嘉瑜揭露富邦金於公開收購前,早就先行在10月中就開始與金管會高層「溝通」,送件後僅花9天核准,在未釐清日盛金背後是否為中資之前,金管會核准富邦金與其公開收購案,並於收購大限將至之際,無視行政中立、日盛金員工權益,同意富邦金延長收購時間,共長達90天!
    嘉瑜長期關注中資議題,多次去函詢問金管會關於日盛金實質受益人處理方式及後續,也都不了了之,金管會也都無動於衷。嘉瑜對金管會抓小放大的裁罰標準及其態度,深感遺憾!嘉瑜會鍥而不捨地監督金管會,以及金金併中資爭議。

    (五)嘉瑜積極協調、成功爭取放寬創新板、戰略新板專業投資人門檻

    1. 自金管會有意推行新板後,嘉瑜就多次與金管會溝通,並於去年9月舉辦公聽會彙整產業界人士經驗與建言後,認為金管會擬推行僅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及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才能夠在新創版投資門檻過高。
    2. 成功爭取放寬專業投資人資格限制,增列近 2年度平均所得達 150 萬元之自然人,讓更多人能參與新創產業的股市成長歷程。

    (六)居住正義-正視高房價、高公設比事實,嘉瑜持續推動實坪制!

    1. 房價屢創新高,但更讓民眾深惡痛絕的是辛苦花錢買的房子,實際坪數卻是被灌水!民眾花大錢買到的是居住空間還是高比例的公設?嘉瑜長期關注高房價、高公設比議題,嘉瑜在會期中提案要求研議對公設比的限制,並要求內政部檢視現今法規,強制規範建商於銷售廣告中刊登主建物及公設面積!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提案要求研議實坪制之可行性,並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正視炒紅單亂象,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等措施,要求內政部釐清紅單之適法性。

    (七)居住正義-嘉瑜促選擇性信用管制
    央行總算出手!籲請中央落實囤房稅!

    1. 嘉瑜會期中多次向央行楊總裁、財政部蘇部長對於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質詢、臨時提案等,要求部會審議各管制措施的可行性與影響。而於109年12月2日嘉瑜質詢央行,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隨即於12月3日行政院、國發會提出了#抑制炒房五大面向、九大房市健全方案,12月7日央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辦法。
    2. 其中包括取締預售屋紅單、遏止過多資金流向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等,但這健全房市方案中卻不見囤房稅,而外界認為最有力度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只是在中長期規劃中。因此這九大方案的效果究竟能發揮到怎樣的程度,嘉瑜會不斷追蹤、監督後續抑制房價施政成效!
    3. 嘉瑜籲請各部會持續檢討房市健全不足之處
    ● 實坪制仍被忽略、並未重視!
    ● 囤房稅、房地合一稅仍未落實完全。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自2014研議至今仍無下文!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不符,應落實稅基以實價為原則。
    ● 公設比浮濫灌水,完全沒有處理。
    ● 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4. 針對居住正義,嘉瑜主張:
    ● 推動實坪計價、實坪制。
    ● 實價登錄網站應簡單、清楚載明實坪市價。
    ● 強制規範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 高公設比,中央應盡速盤點檢討法律中關於公設相關規定,並研議是否針對公設比設定限制。
    ● 重新檢討不動產登記制度,嘉瑜提出不動產登記法應盡速立法。
    ● 中央應整合地方落實囤房稅、房地合一稅課徵。
    ● 推動房屋稅地價稅合一之不動產持有稅。
    ● 落實房屋評定現值以實價為原則。

    (八) 少子化成國安危機,
    籲請中央解決公托、公幼資源不足問題

    1. 擴大公共化幼兒園預算逐年提升,但實際就讀公共幼兒園比率卻連年維持在31%,全國更有高達172個行政區公共化幼兒園核定比例未達4成,顯見量能嚴重不足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希望中央投入資源活化現有閒置校舍,以擴大公托、公幼量能,將政策目標設立為公托、公幼免抽籤,避免家長需在就業與孩童托育間不斷奔波,造成國人不敢生養
    3. 獲教育部承諾育兒津貼由2500元加碼至5000元政策,將於110年初如期執行,在公托、公幼資源仍不充足的過渡期間,希望透過育兒津貼加碼政策,減輕家長生兒育女的經濟壓力
    4. 揭露「托育媒合平台」違法資訊揭露程度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需確實整合機構資訊與違法裁罰紀錄,以協助家長挑選合格、安全、可信賴的托育中心。

    (九) 持續追蹤勞動基金局弊案

    1. 勞動部忽視檢舉,卻不敢面對行政疏失!
    2014年12月至今,游迺文遭匿名檢舉高達4次,檢舉內容諸如「行事跋扈霸凌部屬,對龐大基金操作不公,且利用職權運作,選擇特定券商作為基金操作之合作廠商,且多次與券商飲宴應酬等情事。」等誇張行徑,游組長甚至囂張到將與券商飲宴、夫妻登遊艇的相片PO臉書,而此些違反廉政規範的鐵證,勞動部卻都說已善盡行政調查之能事、查無不法等語,根本是在睜眼說瞎話!
    2. 責任通通推給檢調,金管會卻坐以待斃!
    在勞金弊案爆出投信涉案前,嘉瑜早已致電提醒金管會:這其中可能涉及圖利券商、拉抬特定股票等疑慮,請金管會盡速調查!
    投信涉案後嘉瑜持續追蹤金管會調查進度,金管會卻一概回應:「檢調現正調查中,我們會配合」,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卻忽略在刑事司法追訴之外,金管會針對此弊案,「依法」仍有繼續踐行行政調查與監理之職責。
    3. 曾欲調職游迺文又撤回理由矛盾,簽呈紀錄卻全都消失?
    勞金局3年前「曾出公文」,欲將國內投資組游前組長調離現職,之後卻不了了之, 嘉瑜當時曾質疑勞金局局長當初為何決定要調職,後來又撤回?
    嘉瑜並曾去函詢問勞金局,請求提供當時調職後又撤回的簽呈公文,藉以釐清上述嘉瑜對撤回理由的質疑,想不到勞金局竟回覆稱:「未有正式發文紀錄,並已辦理註銷事宜。」拒絕提供,但據當時新聞報導,均稱局長確實是「曾出調職公文」,其中究竟是誰在說謊?消失的公文又是否在隱瞞什麼?嘉瑜定於未來持續監督勞動部行政調查,確實做到毋枉毋縱!

    (十) 倡議開放勞退自選+TISA

    1. 嘉瑜在109年10月質詢勞保年金改革議題時,就勞保基金財務狀況不佳一事,向勞動部建議應參採私校退撫儲金,提供自選投資組合,為勞保基金運用增加彈性空間,並能提升長期投資績效
    2. 109年11月底驚爆勞退基金炒股弊案,顯見勞動基金內控機制有待檢討,同時,嘉瑜再次倡議,退休金制度應順應民意,朝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方向改革,讓政府角色由操盤手轉為監督者,籲請勞動部回應民眾對於開放勞工退休金自選投資平台的呼聲,並邀集各界進行研討,朝開放勞退自選平台的方向改革。
    3. 此外,嘉瑜也致力於推行TISA個人投資免稅帳戶,預估TISA上路後將會有六、七十萬人參與,可讓台股基金年增160億元規模,證交稅稅收每年可增加80億元。嘉瑜呼籲財政部應審酌推行TISA的必要性,並於將來直接推動修法,使勞工自選投資的權益能更進一步!

    (十一)
    成功爭取區間測速納國家標準檢定

    1. 第一會期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區間測速系統納入法定度量衡器,經濟部於109年10月正式公告納檢,自110年1月1日起,公務用區間測速系統需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作為執法開罰依據,以維護執法正當性與公信力,避免準確度不足之儀器使民眾妄遭開罰。
    2. 引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證實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之區間測速系統,竟有高達64%之測速資料精準度不足,導致測速結果難以認定民眾是否有超速駕駛,再次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落實國家行政行為信賴保護原則。

    (十二) 和泰汽車爭議案件連連,強力監督

    1. 於109年9月揭露TOYOTA油電車煞車零件瑕疵案,透過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持續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該案,並呼籲和泰汽車應提供車主顧客服務活動,為車主免費檢修、更換瑕疵零件,歷經三個多月強力監督,TOYOTA終在109年12月中公告免費服務活動訊息,成功為車主爭取權益並保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2. 於109年10月再度接獲數百名TOYOTA車主連署陳情,揭露TOYOTA RAV4相關車型出現漏水災情,同樣以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TOYOTA後於109年12月底發布聲明,將主動聯繫車主回廠檢測,並提供相關零件免費更換,嘉瑜迄今仍持續追蹤此案零件更新情形,希望盡最大所能保護車主權益。

    (十三) 倡議機車汰舊換新資格放寬,獲政院採納

    於109年11月於委員會質詢,向財政部提出機車汰舊換新政策應放寬適用資格,包含擴大親等限制、將首購族納入補助對象,並於109年12月提出法律修正案,政策倡議獲行政院採納,110年1月初所公布之汰舊換新修正草案中,直接取消了機車舊車登記期及親等限制,使得首購族亦能享有機車汰舊換新補助,除了降低國人購入機車的經濟負擔,亦可有效汰除老舊車輛,減輕環境負擔。

    (十四) 推動檸檬車法成功,並要求縮短緩衝期!

    1. 嘉瑜於109年12月召開記者會,呼籲我國應盡速比照美國「汽車瑕疵擔保」的特殊規定:「新車交付一定期限或里程內有瑕疵情形,車主可要求車商更換新車或解約退款」,這就是俗稱的「檸檬車條款」!
    2. 在嘉瑜持續監督力倡下,檸檬車條款將在7月1日上路,但嘉瑜認為還有許多不足,也會持續監督修法。

    (十五) 揭露民眾被迫花萬元換天然氣抄表裝置,呼籲經濟部約束業者

    於109年8月接獲民眾投訴,召開記者會踢爆天然氣業者利用民眾資訊不對等,先要求用戶更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再自費上萬元加裝無線抄表裝置,要求經濟部應約束業者,為用戶更換瓦斯表前應清楚說明可選裝傳統機械表或微電腦瓦斯表,而無線抄表裝置費用應比照水、電業,由業者自行從盈餘中負擔,不應將設備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十六)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 成功爭取【1881圓山-礁溪】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
    嘉瑜上任後多次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調,爭取國道客運【1881圓山-礁溪直達車】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歷經兩個會期的努力,在109年12月底起,南港居民已經可以在南港轉運站西站搭乘【1881A】路線往返宜蘭!
    2. 倡議松湖變電所改作社會住宅
    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建案延宕近20年,嘉瑜多次向台電、內政部及住都中心倡議,應將該用地改作社會住宅,讓在內湖科學園區工作的青年族群可就近居住,更可一併舒緩內科地區塞車問題,可謂一舉數得!
    3. 督促交通部推動捷運汐東線、基隆捷運,路網整合問題
    持續關注港湖地區捷運路網辦理進度,原汐止民生線與基隆輕軌改為汐東線與基隆捷運,要求交通部加速相關作業,讓各項軌道建設能在原訂期程內完成綜合規畫,早日提供基隆、汐止地區居民更便利的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從此兩地區開車到台北上班的車流,緩解內湖、南港地區長久以來的塞車情形。
    4.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日益嚴重,造成車流從南港聯絡道一路回堵至環東大道,嘉瑜透過質詢、協調會等形式,邀集交通部高公局、台北市交通局及新北市交通局等單位研商改善方案,並分別請交通部高公局研擬國三、國五匝道分流辦法、台北市政府評估增設匝道可行性,嘉瑜也會在交通委員會追蹤後續進度,希望能盡早改善南港地區聯外交通壅塞問題。

  • 新北市育兒津貼委託書 在 朱珍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18 18:40:51
    有 61 人按讚

    📌#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開幕📌
    詳一、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二、辦理單位:新北市土城幼兒教保協會

    三、收托名額:日間托育45名

    四、服務內容與時間
    (一)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7時至18時。
    (二)延長托育:週一至週五:18時至19時30分。(以日間托育兒童為主)
    (三)臨時托育:8時至12時。(以日間托育幼兒為主,另得視實際狀況調整臨托
    對象及時間)。

    五、收托班級人數
    (一)兔寶班:收托 0-6 個月嬰幼兒,計15名。
    (二)企鵝班:收托 7-14 個月嬰幼兒,計15名。
    (三)小熊班:收托15-24個月嬰幼兒,計15名。

    六、報名登記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說明:
    1.開放登記時間:10月21日至10月31日9時至17時止 (星期六、日不開放),敬請家長留意時間。家長於繳交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後,始完成登記程序並具備候補資格。
    2.招生說明會時間
    第一場:10月21日(星期一) 19時。
    第二場:10月26日(星期六) 9時。
    3.抽籤時間: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10時30分。
    4.結果公布: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14 時於中心公布。

    (二)登記與抽籤地點: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583巷14號2樓)

    (三)抽籤規定: 招生名額依本中心核定收托人數計算,倘申請收托嬰幼兒超過收托名額時,採抽籤方式辦理。

    七、登記資格及應備文件
    (一) 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之ㄧ方設籍桃園市,且其申請收托時,以兒童出生未滿二歲,並應符合下列登記資格條件之ㄧ者為對象:
    1.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所稱就業係指受僱於政府、學校或公民營事業單位、或勞動基準法所稱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者,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及第八條參加勞工保險者。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因身心障礙、或受一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有送托需求者。
    前項就托情形,同時符合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資格者,送托托嬰中心或領取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請擇一辦理。

    (二)依前款第二目資格進入本中心就托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未就業一方應於3個月內檢具在職證明或求職證明提供中心備查,若查無送托需求者,中心得予退托。

    (三)送托後若有請假次數頻繁,經查無送托需求者,即非符合第一款登記資格,本中心應予退托。

    (四)已收托之兒童達兩歲時,請依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

    (五)應備資料:
    1.申請書。
    2.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返還)。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他人(需檢附委託書),至登記地點申請。

    (六)優先收托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優先收托資格如下所示)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份。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或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證明或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文件1份。
    3.兒童父母一方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服義務役證明影本、或在監執行證明書。
    4.可證明生育子女數之戶籍資料。
    5.原住民優先收托需檢附登記為原住民種族之戶口名簿。

    八、#優先收托資格: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公設民營八德瑞泰托嬰中心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50%(23名),優先收托下列兒童:
    (一)弱勢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20(9名),其資格包括:
    1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兒童。
    (2)具有特殊境遇家庭或領有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分資格之兒童。
    (3)經本府核定領有弱勢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兒童。
    (4)父母之一方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等級為中度(含)以上者、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一年以上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
    (5)未成年父母之子女。
    (6)經評估為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子女。
    2.原住民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20%(9名),其資格包括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兒童或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身份。
    3.一般優先收托名額佔日間托育收托名額10%(5名),其資格為:
    (1)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雙胞胎或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2歲兒童需送托照顧者(3名)。
    (2)中心現職員工之子女(2名,若未達人數,則併入一般優先收托名額)。

    九、#抽籤方式:
    (一)第一階段:進行優先收托名額抽籤(含弱勢優先9名、原住民優先9名及一般優先收托5名,共計23名)。
    1.優先收托名額抽籤,各抽出弱勢優先9名、原住民優先9名及一般優先5名,依中籤者年齡分別入班。
    2.如弱勢、原住民及一般優先報名人數大於額定收托名額,則抽出弱勢
    優先名額後,未抽中之弱勢優先、原住民優先及一般優先者,得併入第二階段分班抽籤。
    3.如弱勢、原住民及一般優先人數未達額定收托數,則剩餘名額併入第二階段分班抽籤。
    (二)第二階段:一般資格抽籤,按各收托班級餘額分別抽籤至各班額滿,續抽後補序號。
    (三)第三階段:抽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正式名額後,因超過收托名額而未能入托者,續抽後補順序,遇缺額時,視出缺年齡及身分別於備取名單內依序通知入托。公告期間結束後申請收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排序於前述備取順序之後。

    十、其他未盡事宜,依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規定辦理。

    十一、#招生諮詢專線︰03-368-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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