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信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信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信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信箱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律師談吉他,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亂塞競選文宣,該怎麼處理?】 選舉要到了,如果你跟我一樣,想必也對信箱、門口或路邊塞滿各種「競選文宣」感到不耐。我不是不喜歡政治,只是這種視覺系、影響環境整潔(心情)的競選方式,有沒有辦法處理? 🎸看文宣放在哪,有可能構成「汙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

  • 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信箱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1-14 2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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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亂塞競選文宣,該怎麼處理?】
    選舉要到了,如果你跟我一樣,想必也對信箱、門口或路邊塞滿各種「競選文宣」感到不耐。我不是不喜歡政治,只是這種視覺系、影響環境整潔(心情)的競選方式,有沒有辦法處理?
     
    🎸看文宣放在哪,有可能構成「汙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汙染定著物」、「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汙染環境行為」,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1200到6000元不等的罰鍰。

    (指定清除地區,基本上會是全行政區,例如台北市的指定清除地區就是台北市的全部行政區)
     
    目前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廣告物管理規則,想在路旁設立廣告(也就是競選宣傳),基本上都要申請許可才行,唯一的例外像是張貼在自宅之外(ex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才不須取得許可。如果競選人擅自「#張貼」廣告於「你家 #巷口、路旁 #電線桿」,都算是第10款的污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如果不是「張貼」,而是放、夾、塞在你家,就要看文宣放在哪,決定是不是廢棄物。
    像是台北市政府在90年依照第11款公告,即便不是張貼、懸掛,而是用「#夾附、#放置」的方式發送廣告,也有可能構成違法的污染環境行為。
    例如夾放廣告在「#門牌、#對講機、#信箱外框、#信箱上方、#門框、#門縫、#門把、#門首、#交通工具」,都屬於台北市公告的污染環境行為,台北市政府也可以處罰。
     
    舉例來說,台北市的A里長候選人派支持者塞競選傳單(或是那種競選衛生紙包,有夠難用)到你車子的雨刷上,讓你不得不重新開門就為了拿起傳單,構成污染環境行為;塞到你家門把上,讓你開門以後還要彎腰下來撿不然好像是你亂丟垃圾一樣,也構成污染環境行為。

    (類似案件請參考: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簡字第164號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簡字第00830號簡易判決)
     
    🎸確定是污染環境行為之後怎麼做呢?當然是打電話檢舉啦!
     
    怎麼檢舉我應該不用多說,看你是要打電話還是線上舉報都行。不過我要多提的是「檢舉獎金」!
    地方政府會給予檢舉污染行為的獎金,像台北市「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濫貼廣告或是濫發廣告者,檢舉人只要具名、盡速並附上證據,就有機會獲得罰款的50%做為檢舉獎金。
    (如果最後環保局沒開罰的話就拿不到)
     
    假如你要檢舉,別忘了走政府的正式檢舉程序,才能確保自己除了拿到生活的安寧以外,還有一點實際的填補。
     
    🎸比較麻煩的是「信箱」,投到信箱裡還真的無法可管。
     
    環保署曾有一個函說「廣告紙夾放置信箱,地方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污染情況自行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環署廢字第54754號)
    但目前各地政府的公告,最多也就像上面一樣公告到「信箱外圍」,像是外框或信箱上方,才算污染環境。投到信箱內,目前看來不屬於污染行為。
     
    至於其他法律途徑,投個競選文宣很難主張會受到什麼損害,也找不到類似的犯罪行為去定義,因此民事途徑、刑事途徑似乎都很難有所幫助。
     
    這種情況,只能說碰到一個「有點煩又沒那麼煩」的人,你除了討厭他並且敬而遠之以外,法律上不能做什麼。
    但選舉日快到了,看是要投給他的死對頭,或是投廢票都行,用你手中最有力的選票來對付他,或許比起任何法律途徑都來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