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政府資料庫查詢平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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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市政府資料庫查詢平台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蔡壁如,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垃圾不分藍綠? #事業廢棄物危害食安! 台南學甲農地和屏東枋寮魚塭被傾倒事業廢棄物,已非個案,今天我找網路民主推動者 江明宗先生、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先生、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先生,共同舉辦記者會,合作整理出案件的政商關係圖表,共同提出三點訴求: 一、整合資訊公開,讓民眾共同監督...

  • 新北市政府資料庫查詢平台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6 1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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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不分藍綠?
    #事業廢棄物危害食安!
    台南學甲農地和屏東枋寮魚塭被傾倒事業廢棄物,已非個案,今天我找網路民主推動者 江明宗先生、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先生、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先生,共同舉辦記者會,合作整理出案件的政商關係圖表,共同提出三點訴求:

    一、整合資訊公開,讓民眾共同監督。
    二、品牌廠商應對事業廢棄物流向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三、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彌補漏洞。

    事業廢棄物事件發展至今,印證了「垃圾不分藍綠」,政商關係的掩護,極可能是事業廢棄物亂竄的背景結構。

    我過去在台北市政府服務的經驗中,對生活垃圾的減量、回收、處理較為熟悉,其實廢棄物只要放對地方就沒有垃圾,像生態系中的萬物互相依賴,一個生物不要的會是另一個生物所需。「循環經濟」向大自然學習,事業廢棄物有很高比例可以再利用,是珍貴的資源,也是可以獲利的產業。可再利用資源因空間錯置變成污染,是政府國家治理的徹底失敗,一方面嚴重影響民眾的食品安全、危害健康,另一方面,不肖業者透過政商關係,合法掩護非法獲取暴利,劣幣驅逐良幣,也阻礙循環經濟和產業轉型的步伐。

    在此,我和長年追蹤事業廢棄物議題的團體,推動資訊公開網路民主的專家,共同提出制度性的解方:

    一、整合資訊公開,讓民眾共同監督。
    (一)環保署應建立資訊平台,整合:資源再利用管理系統、許可核發證照查詢、環境資源資料庫、列管汙染源資料庫、違法裁罰紀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流向透明化,讓市場力量淘汰不良業者。

    (二)清運計畫應對社區公開,清除後解除列管之地點,亦應持續追蹤是否恢復。

    (三)衛星進行國土監測,目前已可自動分析各種土地的變異情況,每月提供縣市政府精確位置的報告,也應對民眾公開,避免縣市政府欠缺執行能量確實清查,或因黑暗的政商關係而未積極處置,甚至包庇。

    二、品牌廠商應對事業廢棄物流向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公開其委託處理之業者,確保其事業廢棄物有妥善處理。

    三、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彌補漏洞,避免不肖業者將可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混合其他土石方式規避刑責。在修法之前,應以保障國人食安為原則,檢討TCLP檢驗方式是否已經不合時宜,或使用能保護土地避免污染的檢驗方式,確保食品安全。

    另外,黃煥彰教授也說到,對於那些已經查到被回填到魚塭農地的爐碴、污泥等廢棄物,環保機關常常只以TCLP溶出檢測來判斷其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對於土壤是否有污染,百般規避,發明出所謂的「原生土壤」一詞,只針對明顯未受污染的土壤進行採樣,當然不會發現污染。 廢清法第46條罰責雖然於2017年1月18日起從原本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上修到「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因有致汙染環境為前提,這法條形同虛擬的法條,因環保署始終都無法證明致環境汙染,所以如學甲爐碴案、枋寮劉淼松魚塭回填廢棄物案,汙染行為人皆不適用?

    廢棄物清理法46條之2「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的刑責。黃煥彰呼籲修法刪除「致污染環境」五個字,才能對不法業者有所警惕。

    謝和霖先生說:廢棄物非法流竄嚴重,是因為不肖業者追求不當利得、「拿錢不辦事」的風險太低的後果。如果沒有嚴密全程監督,仍有許多方法可以逃避流向申報和GPS監督管控。尤其是類土石泥砂的廢棄物,如碴類與污泥,混入土石方後根本很難判斷其來源;另如營建廢塑膠,月黑風高放把火燒掉,誰也抓不到。因此應該修法,授權中央環保主管機關,針對這些容易流竄的廢棄物,給予特別管制,讓業者必須「辦好事」並經過第三方認證後,才能拿到錢,始能解決事業廢棄物亂竄危機。

    台灣民眾黨-台南總服務處

  • 新北市政府資料庫查詢平台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28 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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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報告Day3|綜合發展處、警察局、消防局】
    發文的今天是5月28日,是個悲傷的日子——中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象徵一國兩制承諾瓦解,並重傷香港「自治」權,讓香港失去國際上外交與獨立貿易之待遇、並大幅衝擊香港經濟並侵害民主人權與言論自由。
     
    作為民主盟友的台灣,除了個案援助或網路聲援,時代力量希望台灣國會挺身進行制度化,用實質、明確的援助機制,幫助港人走過這段民主的黑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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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將5月27日(三)綜合發展處、警察局、消防局我有發言討論的部分和大家分享。針對綜合發展處,主要是討論市府內電子公文去年遭勒索病毒損害修復情形、開放資料平台、資訊公開——武漢肺炎專區與前瞻計畫公開。而消防局的部分主要是討論檢修安檢行政程序的問題與是否有合格檢修的可能。
     
    🖥業務報告影片🖥
    綜合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7D_0.mp4
    警察局、消防局: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7D_1.mp4
     
    💻綜合發展處
    📁電子公文系統無法查詢導致無法調檔
    去年5月市府網站被勒索病毒入侵後,雖然網站和電子公文系統都非常快的恢復運作,但查詢去年5月以前公文的功能一直沒有恢復(公文備份檔案還在,但資料庫程式重建完成後,與原備份資料之間的連結索引LINK也必須重建,這個部分資訊工程難度較高),公文調閱變得非常麻煩也造成部分公務同仁工作上的困擾,我請綜發處說明電子公文系統索引重建工程的規劃、期程及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完全恢復?
     
    處長回應我資安很重要(?),也是這次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的重點之一(??)。並表示目前公文必須以人工的方式協助查找,而資訊工程正在進行,但整體修復需要時間。處長其實沒有明確回答我的針對「規劃、期程、預計修復時間」的提問,再次詢問後,科長補充說明修復工程有難度,目前無法回復確切可以修復完成的期程,也向因此辦公不便的公務同仁道歉。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資訊夠及時嗎?夠開放嗎?
    我在業務報告關於「本市建置政府資料開放平台」的提問,綜發處回覆依照國發會的指示,各機關以不自建資料開放平臺為原則,因此市府是以國發會「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為主進行資料公開。我接著繼續詢問,檢視國發會該平台上的資料,基隆市政府的資料集中除了少數局處有較豐富的資料上傳外,大部分局處的上傳狀況都不是很好,不是資料稀少,就是沒有及時更新而利用性非常低。以警察局為例,在研究交通變革措施、道路設計或是決定執法重點的重要參考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資料,目前最新也是唯一的一份是2016年的資料。因此我詢問綜發處,既然市府決定不自建平台,使用國發會的開放平台,我也覺得是個很不錯的方法,那麼市府針對好好使用這個資料開放平台進行資訊公開的規劃到底是什麼?綜發處是否有針對各局處在資料開放、上傳進度和頻率上,進行建議、管控和檢視?
     
    處長回覆中央定期又進行會報討論相關議題,目前有自建平台的是六都,以台北市為例資訊局的預算就有八億,目前基隆市在國發會平台的表現是中段班,而綜發處的作法是鼓勵各局處將資料去識別化後上傳,也會在行政會議上宣導,上傳有遇到問題時綜發處也會協助處理。
     
    📈市府網站改善:武漢肺炎專區、前瞻計畫資訊公開專區
    我在市政總檢討時,針對市府網站「武漢肺炎專區」已經向市長提過非常多建言,趁業務報告的機會再跟市府網站主責單位綜發處討論,我認為專區目前的資訊呈現方式是有問題的。我想強調的是,武漢肺炎專區的資訊紊亂、不利查找問題其實無關技術,而是資訊整理的能力和功課,我也不希望綜發處是因為「一位議員不滿意、不爽」,就照著議員的意思去修改,而是應該去體察到民眾無法便利使用以及去檢討資訊整理的方式。我具體建議目錄編排方式為:
    政策措施:項下分成中央地方分類
    紓困專區:項下依中央地方分類
    疫情監測:衛生局可以及時更新資訊
    衛教資訊、居家檢疫措施、口罩資訊等
     
    另外,市府網站的「政府公開資訊區」終於在5月11日更新了前瞻基礎計畫專區,其實市議會早在去年3月第1、2次臨時會中就有做成決議要求市府提供所有前瞻計畫的項目與各項工程進度,但一直都沒有結果,我在上一次臨時會再度提案,除了感謝綜發處將這份資料整理公開外,我詢問綜發處目前專區內的資訊是以一份PDF下載檔案呈現,但綜發處的定期更新計劃是什麼?是否能夠設計由各單位來做填報以利資訊及時更新?我並不是要求綜發處要做一個很大的網站,而是希望有一個清晰的呈現,例如以表格加連結來呈現,民眾一打開專區就可以看到目前在進行哪些計畫、計畫的大致內容以及目前計畫的進度,要做到這樣的呈現,必須要有清楚的工作目標和方法來跟各局處合作。
     
    針對兩點市府網站的改善建議,處長回應全台灣包括基隆只有六個縣市有公佈前瞻資訊(處長,我們不要比爛,要跟好的比啊!),目前直接設計由各局處填報比較困難,因為還是必須要有一個單位去做資訊的查核,但針對介面和進度更新,往後會來調整。
     
    👩‍🚒消防局
    追求複檢率?合格安檢率地方可能嗎?
     
    這次非常多議員在詢問關於錢櫃大火的後續處理。因此我也首先先請問消防局在進行消防安檢時,若發現「沒有設置防火門」和「逃生通道不暢通」這類雖與消防安全相關、事實上卻是歸「建管單位」管轄,那針對此,消防單位若發現這樣的問題,是否目前有跨局處的通報機制、通報主管單位?
     
    另外,針對很多政治人物只要娛樂場所發生問題,馬上就會喊「全面安檢、提升複檢率」(如新屋大火、錢櫃大火)。但口號喊了,很多時候只是在例行性的檢查上不斷加重基層負擔,臻能夠改善嗎?問題點到底在哪裡?這些都必須有更深入的討論。
     
    現行消防安檢程序,是先由業者委託民間的「消防設備(師)士」安檢確認修繕項目,由設備師如實申報設備現況,並交由消防局複查。而需進行安檢程序依場所性質不同、區分為好幾類別,如甲類等娛樂場所本來每半年就會請業者申報一次並由消防員進行複檢。
     
    目前程序最大的問題是若業者未主動請設備師士進行修繕下、只是逕行申報,除了只是走行政程序,不合格率也高。如去年一整年基隆市檢修安檢率達到166.31%,但半年報中業者進行檢修申報的不合格率卻達到26%。
     
    在這樣的狀況下,消防員複查時「只是重複確認修繕項目」,一旦不通過也無法立即開罰,只能給予「限期改善」一個月,且若業者提出展延需求,可再延期一個月改善。現行效率差的狀況下,不僅拖延修繕時間,讓營業場所曝險,也無謂增加消防檢查的次數並徒增基層負擔。
     
    因此,我和局長討論並不是「全面安檢」,而是討論是否有更好的制度——如消防員權利促進會提到的「合格安檢」。雖然《消防法》還未修法、這件事雖然還沒有中央法源的支持。但我詢問過團體,目前北市2018年有提出「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升各類場所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合格率處理原則」,主要透過針對業者自主和消防設備師士勸導合格申報、並設定處理流程、縮短限期改善日。我也請基隆消防局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消防局長也回覆說,的確非常認同加強業者對場所檢修申報自主責任,並且也會去搜尋台北市的方向來作為參考。

  • 新北市政府資料庫查詢平台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3-22 2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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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議員你馬幫幫忙系列 #解救加班的過勞公務員

    【週五不談政治,談政府】

    政府面臨一個問題,其實是兩個。沒人、沒錢。
    關於沒錢,下周再談。先談沒人。

    大家說公務員閒閒的時候,其實很多公務員現在還沒下班。

    因為中央政府總員額的限制,很多機關遇缺不補是常態,人變少了,業務卻越來越多,想想以前有1999嗎?以前有官方粉專嗎?以前有那麼多的座談會要辦?假消息要澄清嗎?

    資訊越多越透明,事情是倍數成長的。米蟲已經化作無頭蒼蠅,忙到不知所以然,忙到不知為何而戰。沒錯,米蟲的年代是回不去了(當然不可否認,政府還是有存在一些你永遠看不見我的”蠹蟲”)。。

    那既然事情變多,人沒有變多;服務需求增加,可以用的工具卻還是win98的時候,真的是無語問蒼天。

    #水深火熱的報表地獄

    所以,我跟一些朋友一直在思考,怎麼樣才能將公務員,從報表地獄中救出。想來想去,讓行政數位化的程度拉高,應該是一個解方。比方說,我們民代為了問政需求,常請貴局(處)提供XX資料。這件事應該也讓很多公務員很煩。過去在處理民代索資,就得上一層又一層的簽呈:「OO民代索取A資料,整理如附件,奉核後逕送服務處,當否?」

    很多時候,這些資料都是會每月修正的,每次要提供資料,就得去跟各個業務科要資料,導致在彙整資料那位,最後變成遊蕩在各科室間的無臉男,不時向大家問候:「請問資料好了嗎?」。充滿淡淡無奈。

    這時候,如果有一個各科室可以共用的資料庫,最好是在各機關的資料庫間還可以介接,當有資料更新時,就一併會在各機關的系統上更新,然後寫一個容易查詢的介面,讓彙整資料的同仁,需要資料時,只要確認一下資料的更新日期是否為最新,直接就可以download下來彙整了。

    如果資料是公開的開放資料,甚至只要提供一個連結給民代助理,請他自己上去抓,就省下很多彙整跟簽核的工作(前提是民代助理是可以溝通的)。

    #數位治理為何困難

    不過這樣的好事,在政府內部並不會自然發生。(原因一)原始資料建立時就沒有考量到要數位化;(原因二)各單位資料要互相流通,必須要主管同意;(原因三)即便主管同意,很可能不同單位的資料庫系統是不同的,沒有工程師進來寫程式讓不同的資料庫間可以介接,這件事也不會發生。

    那總之,這些事情要發生,就得在機關內部有懂得資料庫建立及交換的人,但目前政府內部的資訊人員,多半處理的是機房管理、機關網頁維護、簡易的資料庫維護及資訊標案發包,如果要協助不同的部門間進行資料交換,一來不屬於他們業務,二來他們不見得懂得業務部門需求。

    所以,可以讓這件好事發生的對象,是業務部門中懂得數位資料交換的insider。一來,他知道哪些資料適合公開;二來,他曉得業務部門同事的需求。八特,通常這種人都會隱藏自己的能力。因為深怕招來不必要的工作。

    但是,數位治理這件事,在「缺人」的政府系統裡,越來越重要了。數位治理不只是協助政府效能的提升;減輕第一線填寫報表的行政負擔,最重要的還是在於這些資料數位化後的加值運用。

    比方說,最近我的辦公室請了一位資訊顧問,打算開始撈高雄市政府公開的交通資訊,去分析某些路段在交通規劃改變後,是否如想像中的變「安全」了,還是只是心理上安全?坦白說,我們政府中應該有很多寶貴的資料,但是因為沒有開放、缺乏交換機制,導致這些資料都成了入庫存查的無用資料。

    但如果,這些資料能夠做到跨機關平台交換,不只對於公務員省事,也會讓民眾感受到更便捷的服務。例如在辦理各種戶籍、稅籍及社會補助的申請時,如果各機關的資料是可以互相交換順暢的,那麼會省去很多單機作業的程序。

    #怎麼讓資訊人浮出水面

    政府若能意識到數位治理的重要性,有什麼方法能把這些機關中具有資訊能力的公務員撈出來呢?

    我認為需要有一個常態性的跨部門資訊小組,將數位治理的工作變成一個長期性的業務。像是台北市的資訊局、或是桃園市的資訊科技局,就是把資訊工作拉到一個層級比較高的部門。

    而高雄市的資訊中心,是附屬在研考會底下,而能夠進行公務資訊人力培訓的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是附屬在人事處底下。為了把事情往前推一步,我在第一次臨時會時,請人力發展中心徵調各局處資訊專長之公務員,組成常態性的政府資訊平台整合小組,協助各機關資料交換的效率。

    這是在成立一個單獨的資訊局之前,能夠先做的事。成立一個獨立的資訊局好,還是讓各機關內部都有懂業務的資訊人力好,我還不是很確定。但是很開心的是,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的邱主任昨天特別來服務處,帶了一本「資訊平台整合小組設置、培訓」的規劃書,裡面提到的概念,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接下來,需要再去找研考會,談談資訊中心在市府的角色。而如果要建置跨機關的常態性資訊小組,則必須要市府秘書長以上的層級支持才行了。

    Keep 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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