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要進步,議會要透明。
離人民的縣議會這事,我們還落後一大截是真的,不夠公開的資訊,地方自治法的嚴重不足,都值得思考。
今天上任,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可能得千字文才能解釋的好了,就之後再說吧。第一次走進家鄉的議會,那個在我回來工作沒多久花了五千多萬抓漏的議會內裝真的算的上氣派,這麼好的地方,怎...
雲林要進步,議會要透明。
離人民的縣議會這事,我們還落後一大截是真的,不夠公開的資訊,地方自治法的嚴重不足,都值得思考。
今天上任,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可能得千字文才能解釋的好了,就之後再說吧。第一次走進家鄉的議會,那個在我回來工作沒多久花了五千多萬抓漏的議會內裝真的算的上氣派,這麼好的地方,怎麼可以浪費?每一筆使用可都是人民的血汗,議員沒多大,百姓才是最重要的,從選前被笑到選後,無論是決定選舉還是至今的正副議長投票都是,可無所謂,選民就是我們最大的後盾。
每一步,都以初衷做為思量,不是理想化,是得對的起那6179票,還有更多來不及認識阿賢的好人~第一次參與議會現場可能還算不上開會的會議,正副議長的投票其實過程算的上及格,但議事組表示不旦禁止錄影也不提供影像紀錄......其實蠻不合理,這不是「人民」的事嗎?究竟有什麼好不得為人知的? 🚩今天觀察下來就「議會透明」的部份,以下是我們的提問與具體建議: 《雲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第3-5,8條是否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一項第十款?
明年1月1號之後,期許雲林縣議會接下來的會期,可以遵照《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第四項,全程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
公督盟對於2018年各地議會的透明度評比圖顯示各縣市議會透明程度:
💡基隆市.尚可💡彰化縣.待加強
💡嘉義市.尚可💡嘉義縣.待加強
💡臺北市.尚可💡南投縣.待加強
💡澎湖縣.待加強💡連江縣.待加強
💡新北市.待加強💡臺中市.待加強
💡新竹市.待加強💡宜蘭縣.待加強
💡臺南市.待加強💡雲林縣.極差
💡高雄市.待加強💡新竹縣.極差
💡花蓮縣.待加強💡金門縣.極差
💡臺東縣.待加強💡屏東縣.極差
💡桃園市.待加強💡苗栗縣.極差 🚩法規來源──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4條
本法所稱政府機關,指中央、地方各級機關及其設立之實 (試) 驗、研究、文教、醫療及特種基金管理等機構。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就其受託事務視同政府機關。 🔹第7條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第10項: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地方制度法》
🔹第54條
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行政院核定。縣 (市) 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 (市) 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內政部核定。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鄉
(鎮、市) 民代表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縣政府核定。新設之直轄市議會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新設之縣 (市) 議會組織規
程,由內政部定之;新設之鄉(鎮、市) 民代表會組織規程,由縣政府定之。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組織準則、規程及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定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5條(此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之大會、委員會及小組會議應公開舉行。但會議主席或議員、代表三人以上提議或依本法第四十九條列席人員之請求,經會議通過時,得舉行秘密會議。
前項公開舉行之會議,依下列規定辦理:
四、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除考察及現勘外,大會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大會及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影,於會議後十五日內將影音檔公開於網站至少五年。 《雲林縣議會議事規則》
🔹第79條
本會定期會及臨時會之會議,應全程錄音、錄影轉播,管理規則由本會訂定之。 🔦疑慮部份: 《雲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
🔹第3條
本會所配置之錄音機、錄影機以及開會過程製作之原音帶、錄影帶由本會提供,但議員對外傳播僅限於本人部分。
🔹第4條
本會議員非經徵得其他發言議員之同意,對外不得播放其他議員在會議中發言之錄音、錄影,違者應負刑事責任。
🔹第5條
非本會議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播放或觀看本會有關會議進行之錄音、錄影。
🔹第8條
會議時之發言紀錄,未經刊登公報或簽奉批准,不得自行抄錄對外發表,但議員就其本人發言之紀錄不在此限。 ⚠️若議會透明,民選的議員才能更專注在自身的工作上,每一次的質詢出席的費用都是成本,憑什麼能不讓人民知曉?所以,請大家一起監督自己的選擇,這也是回饋社會的善事,最好的事。
晚安,雲林 Photo by 郭建宏
校對與資訊確認 by 洪瑞憶 Luc Fu
現場 :林政憲
P.S.謝謝我親愛的夥伴們
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不意外地,柯文哲和柯系網軍,選擇拿 #禾馨診所 來祭旗;他們試圖以重罰禾馨來營造柯文哲「鐵面無私」的形象,意在轉移稍早 #好心肝診所 事件的焦點。
我必須說,這又是柯文哲拿手的 #烏賊戰術。
同樣是役喵打到不屬於前三類人員的身上,禾馨與好心肝這兩件事,本質上完全不同。
禾馨犯的錯,頂多只能說是把打役喵的必要性,擴大解釋到一些名義上不屬於前三類人員,但實際工作上就是要天天進出醫院的人們。
而好心肝事件,則是打從一開始就沒造冊,根本談不上盡到管理責任;市府便宜行事、糊裡糊塗就把役喵交下去給他們打。而且趁著混亂的當口,中間還被塞進一大票權貴「志工」。
這兩件事情怎麼能一體看待?真正該被究責的,罰了筆錢以後,被輕輕放過;而真正認真在衡量打役喵的優先程序的,卻被追殺到海角天邊。
好多柯系網軍,連帶一大批的柯粉,一看到「禾馨有非前三類人員打到役喵」就高潮了。老實說,這是沒有實務經驗,也搞不清楚現場狀況的人,才有的紙上談兵的心態。
如果我是真正站在第一現場的醫護,才沒興趣仔細計較打到役喵的人算第幾類!我的 #實務經驗 會告訴我:
🔹 誰是真正每天出現在醫療現場的人,只有現場工作的人最清楚。這些人,有的是外包、有的是臨時工、有的是志工,根本不可能用硬梆梆的分類規則去界定。但是我只知道一件事:他們最好都能役喵打好打滿。
🔹 即使名單造好造滿,真正施打現場,一定會有人臨時有急事到不了,即使全員到齊,也可能會剩罐底。役喵這種東西,一離開冰箱就要趕快打完,我不趕快現場找人來打,難不成要拿去丟掉,像士林洗腎診所那樣?
🔹 衡量現場狀況,不可能完美吻合白紙黑字的一到三類標準。但是柯文哲已經交下來「六月八號一定要打完」的KPI,衛生局基層都快被柯文哲整死了,哪有時間在那邊公文往返一一審核?
防疫比較成功的縣市,在前三類人員造冊的時候,大多採取一種策略:讓前線單位 #自主管理-包括大型醫學中心、公立醫院系統等等;基層診所的部份則由醫藥牙護檢五大公會匯整上報。地方政府則大致上信任他們的自主管理能力,只概略性去核對數字不要太超過,不做過多刁難式的公文往返。
我相信五大公會開出來的名單,多多少少有那種「前三類邊緣灰色地帶」的人員,甚至也不無親朋好友請託的可能性。像我有一位在中南部開小診所的同學,六十幾歲的母親,平常就在診所幫忙行政工作,天天上班,但是純屬義務性質不領薪水條。這樣的人,用CDC的明文規定,是絕不可能屬於前三類;但是論實際工作狀況,他母親絕對需要這支役喵。所以公會還是幫他報上去了,衛生局也沒多花時間去刁難。
這,才是大規模役喵施打的狀況現場。
畢竟,這些地方政府都很清楚,做事要抓重點。「執行大規模施打役喵」這樣的巨型任務,「讓前三類人員能夠盡快打好打滿不拖延」遠比「確保施打名冊百分之百準確無誤」更重要。
我完全可以想像,台北市政府內部可能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與公會與基層醫界非常不睦的柯文哲,在交辦役喵任務的時候,大概不忘跟衛生局講一句「公會那些人都是騙子,名冊開出來一定不能看;要抓嚴一點,不要讓他們太好過」
問題是,面對柯文哲這種酷吏式的指示,已經忙到人仰馬翻的台北市衛生局,哪有閒情逸致能夠一筆一筆核實?但是又不敢違逆柯文哲的政治指示,無奈之下,只好使出公務員的自保大絕招:「#拖字訣」,不做不錯,先看看上頭的風向再說。
結果就是基層醫護等役喵等到望穿秋水,然後CDC也一直來問「為什麼台北市役喵施打如此之慢」?最後柯文哲受不了了,直接撂一句「六月八號以前一定要給我把手上的役喵打完」。
這樣一來苦了基層公務員。明知道短時間內根本無法顧及名冊的準確性,但是軍令狀都交下來了,也顧不了這麼多了。禾馨的量能大,而且本來就造好冊等在那邊,現在剛好成全他們;而剩下的,只好給「老同事兼好朋友」的好心肝診所來幫忙了。
話說回來,好心肝診所的「權貴名單」是怎麼來的?雖然說肝病基金會本來就是上流社會俱樂部,但如果看(疑似是柯文哲的御用記者)洩漏出來的名單,很明顯是一份熟稔政治公關工作的圈內人,才開得出來的。我不認為診所有這樣的know-how。最大的可能性,應該是柯文哲身邊的公關幕僚,趁著好心肝診所手忙腳亂的時候,把這份名單硬塞給他們的。沒想到事情爆開來,反而成為柯文哲甩鍋卸責的把柄。好心肝診所恐怕也是有苦只能肚裡吞吧!
在上位者愈是察察為明,組織基層的行政負擔就愈重;而行政負擔愈重,拖到最後便宜行事的機率就愈高;而便宜行事的機率愈高,有心人士在裡面作威作福的情況就愈多。道家祖師爺老子所說的:「法律滋彰、盜賊多有」,大致上就是這個意思。
柯文哲既不給基層公務員一點行政上的裁量彈性,事情爆開後又毫不吝惜地把基層公務員拖出來殺頭;柯文哲這個人又聰明自命,朝令夕改,三不五時就交下來一套新噱頭,要基層趕快生出執行辦法來,但是又容不得基層做錯一步。
結果就是怎麼樣?就是台北市政府內部充滿著寒蟬的氣氛,大家都 #不求有功但求自保。秉持著「#不做不錯」的精神,十萬火急的防疫工作就被拖在那邊。
上頭愈是自認為精明不沾鍋,下頭就愈是消極不作為。
然而,付出的,是人命的代價啊!
(圖片來源:《Fate/Grand Order》)
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剩餘疫苗不浪費!
疫苗地圖開放預約!
公開透明最公平!】
🔥北市疫苗施打規則一改再改?
今天各縣市開放85歲以上的長者施打新冠疫苗,而北市除了因採線上預約制而備受詬病之外,對「剩餘疫苗」的處理政策也是一改再改!在經歷過好心肝診所事件之後,北市便嚴格要求診所,若預約者未到,診所也不能將剩餘的疫苗施打在「其他未預約者」身上,必須將餘藥留在空瓶內繳回,#形同無視疫苗報銷浪費也要回收疫苗!
在許多診所反應這個荒謬的做法後,北市才緊急修改規定,#改為授權診所自行運用,施打者以75歲以上的長者為原則。
🔥政府政策亂套,出事又變基層扛?
雖然北市府已經修改了規定,但「授權診所自行運用」卻也可能造成很大的爭議。依照目前的處理方式,若有預約者未到,沒有民政機關的幫助,診所臨時要去哪裡找符合資格的施打者?屆時是否又會變成有管道的特權階級趁機插隊?又或者是珍貴的疫苗將就此浪費掉了?
參考台南市的政策規定,若診所無法召集足夠的疫苗施打人數,將「必須」回報衛生所,由衛生所及各區里幹事聯繫符合資格的人到診所施打,不僅能夠避免產生弊端,也可以減少診所護理人員的聯絡工作。
反觀北市府目前這個看似彈性的作法,實質上卻可能造成許多不必要的糾紛,倘若未來真的有違規施打的情形發生,「授權診所自行運用」將會變成市府甩鍋基層診所的藉口!
🔥疫苗涓滴珍貴,中央及地方應共同面對「剩餘疫苗」的問題!
雖然台灣目前的疫苗數量仍不足,但仍然不可忽略因預約者未到或其他因素而產生的「剩餘疫苗」問題。韓國先前就推出了一個新制度,和通訊軟體合作推出「疫苗地圖」,讓沒有被列在優先名單又想接種的民眾,可以進行預約,當有疫苗剩餘時,地圖便會主動進行配對,讓所有疫苗進行最有效的運用。除此之外,民眾也可以在疫苗地圖中看到各接種站疫苗殘餘的狀況,資訊非常透明。
嘉瑜建議建立疫苗地圖,隨時更新、公開透明、開放預約,否則各縣市標準不一、各接種站無所依據,未來擴大接種對象時更會亂成一團!其次更應該公開每日各接種站的施打人數、並部署剩餘疫苗的處理方式,才是公開、透明、有效率的疫苗施打機制!
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關於「北市診所民眾連夜排隊搶打疫苗」
昨天深夜我看到消息,已經開始查證,在此跟大家報告目前查證的進度,以及還在追查的問題
1⃣️ 新聞報導的診所,是臺北市的好心肝診所
2⃣️ 6/8確實有民眾在好心肝診所接受AZ疫苗注射。新聞所寫深夜有人排隊接種疫苗,是確有其事。
3⃣️ 台北市政府官網目前公布的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院所只有30家醫院,沒有好心肝診所。
( https://tinyurl.com/2yrmrwwz 北市府5/14更新 )
4⃣️ 好心肝診所為何有疫苗?台北市政府宣稱,是「大型診所」有專案,可以提出需求,市府會配給疫苗讓大型診所為員工(包括醫事人員與行政人員)施打疫苗。
5⃣️ 台北市政府配給大型診所疫苗前,沒有事先要求診所提出完整人員名冊,是按照診所提出需求的數量酌量配給。
6⃣️ 好心肝診所獲配AZ疫苗數量為1000劑
我對在第一線打拚的醫護人員,心中充滿感激。
而我每天也都不斷接到陳情,第一線還在執業的醫事人員、助理、職員,需要打疫苗卻打不到。
許多從事防疫相關工作的同胞,以及高齡的長者,也都還在苦等疫苗
基於對防疫人員的尊重和感謝,以及維護國人同胞的健康,我對疫苗施打的公正性,非常重視。
有些該問的問題,一定要查清楚:
⛔️ 市府未要求事先提報名冊,怎麼查核身份?人人都是「志工」?
民眾最關切的第一個問題:有沒有不屬於第一至三類人員,透過這個機會,搶先打到疫苗?
以好心肝診所為例,獲配「1000劑」,有這麼多「員工」嗎?
根據我收到的資料,有人是昨天臨時被通知有疫苗可打,且身份不屬於第一至三類人員。
此事非同小可,台北市政府今天宣稱正到現場去稽查。
但這裡有個很大的問題:
市府沒有事先要求提報名冊,匡列施打對象,且施打對象包括醫事人員與行政人員。
那麼,所有真正打到疫苗的非醫事人員,不管真實身份為何,事後都可以說是診所的行政人員(櫃檯助理、工讀生、志工等)。
如果市府只看診所事後的施打名單,我可以預告,絕對「查無不法」。
⛔️ 為何「診所」有資格拿疫苗回來給自己人打?標準並未公開透明
現行公布的疫苗施打政策,是要求符合資格的人,自行到衛生局官網公布的疫苗合約接種院所施打
我接到許多陳情,許多基層診所醫事人員怕跑大醫院反而染疫,希望能夠在自己服務的地方打疫苗。
但我都請選民按照市府既定的政策,自行前往合約院所打疫苗
昨夜好心肝診所的報導一出,大家才知道,原來台北市有「部分大型診所」竟然不用自行前往合約院所,可以直接獲配疫苗幫自己人施打。
當然會引起基層診所醫護更多質疑:
為何在現行接種政策之外開「例外」?本市其他具規模的診所,為何沒有看到公告,也沒有收到專案的資訊?
到底診所獲配疫苗的標準為何?市府沒有發布公告,是用什麼標準去篩選?
這點如果不說明清楚,更是讓人懷疑疫苗分配的公平性
⛔️ 疫苗是目前稀缺珍貴的戰略物資,必須嚴格按照政府公布的規則,分配優先施打順序和施打方式。
收到很多選民詢問「能不能幫忙安排先打疫苗?」我一律嚴正拒絕,並且告知「只能按照政府宣布的順序,不能插隊!」
但目前疫苗插隊亂象不斷發生,先是黃昭順(前立委、人不在台北的臺北執業藥師)VIP打疫苗,又有雲林張榮味(早就停止優先施打的縣長同住家人)特權打疫苗,新北雙和醫院也有VIP疑雲,種種事件都讓民眾對疫苗施打的公平性產生懷疑
如果政府不能杜絕此類事件,就算我們再怎麼努力告訴大家「要照規矩來」,人民也不會信。
台北市政府先前大動作嗆聲「給我疫苗」,疫苗到貨之後卻又遲遲沒打完。市長還推說醫護人員在觀望(挑品牌)。
市府所形塑的「想打疫苗打不到,有疫苗的還在挑」,已經引起市民嚴重的相對剝奪感。
在這個節骨眼上,竟然還發生非屬公告疫苗施打院所的診所,為「志工」打疫苗的事件,更讓市民對市府的疫苗分配公正性打上一個大問號。
為了重建市民對台北市疫苗施打公正性的信心,我認為台北市政府應該清查大型診所專案的疫苗流向。
對於大型診所員工專案的查核,由於拿到疫苗前沒有事先提報名冊,為了避免「只要有心,人人都是志工」的現象,事後查核應該要求表列的非醫事人員都要提出佐證(勞保投保證明、薪資匯款紀錄、出勤紀錄等)
大型診所的專案,既然是市府的政策,就必須做好配套,以杜絕民眾的疑慮。
生氣無法解決問題,請市府不要再用「震怒」來敷衍,請在下午記者會對民眾說出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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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議員的line
https://lin.ee/fIqp8Sm
苗議員的YouTube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