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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電話產品中有2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373的網紅Ingay Tali 穎艾達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Job艾分享 @新北/07.22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約僱人員徵才中📢 ☑️徵才職缺|約僱人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僱用期間|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屆滿之日,或提前復職之前1日止(約至2022年7月) ☑️徵才期間|07.15(四)~07.22(四) ☑️工作地點|行政院新莊聯...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電話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Job艾分享 @新北/07.22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約僱人員徵才中📢
☑️徵才職缺|約僱人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僱用期間|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屆滿之日,或提前復職之前1日止(約至2022年7月)
☑️徵才期間|07.15(四)~07.22(四)
☑️工作地點|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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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電話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6/0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的快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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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1] 指揮中心公布新增262例本土、5例境外移入COVID-19個案,另有65例校正回歸個案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6482247184851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1
指揮中心公布新增262例本土、5例境外移入COVID-19個案,另有65例校正回歸個案
●記者會直播:https://bit.ly/3fWo4kp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公布國內新增267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62例本土個案及5例境外移入個案;另有校正回歸本土個案65例,總計332例。確診個案中新增13例死亡。
●今日新增之262例本土病例,為136例男性、12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2021)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另校正回歸個案65例中,為31例男性、34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20日至5月30日。
●綜上所有本土個案共327例,以新北市166例最多,其次為臺北市87例,桃園市23例,彰化縣12例,臺中市10例,基隆市8例,宜蘭縣5例,嘉義縣4例,花蓮縣、臺東縣各3例,苗栗縣2例,臺南市、澎湖縣、高雄市及新竹縣各1例。其中253例有雙北活動史,其餘縣市74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55例已知感染源,18例關聯不明。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
●今日新增13例死亡個案(案1757、1993、2580、2786、2993、3145、3546、4102、6517、6562、6932、7483、7793),共計為男性10位、女性3位,年齡介於60多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3日至5月27日,確診日介於5月17日至5月29日,死亡日期介於5月24日至5月31日,詳如新聞稿附件。
●新增5例境外移入個案,為3名男性(案8766、8767、8854)、2名女性(案8856、8864),均為20多歲菲律賓籍人士,入境時持有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檢疫旅館居家檢疫,在臺期間並無症狀。案8766、案8767於5月10日來臺工作,31日自主健康管理期滿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案8854於4月27日來臺工作,5月31日因工作需求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案8856、案8864於5月11日來臺工作,31日自主健康管理期滿後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
●截至目前國內累計8,842例確診,分別為1,142例境外移入,7,647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2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22例(案530、案1589、1676、1591、1886、2067、2068、2528、2530、2599、3459、3921、3975、3989、3990、3991、4059、4726、5304、5841、7096、8343)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137例死亡。
●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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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1] 6月1日全國防疫會議後記者會報告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6471533852589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1
6月1日全國防疫會議後記者會報告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bRPiE_NdGHg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已於今日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全國防疫會議」。會議決議如下:
一、指揮中心均依各地方政府之請撥,全數撥交防疫物資數量,並同意各地方醫療院所調高防疫物資安全存量;此外自今日起配發雙北市2倍安全存量,請各地方政府持續關注各醫療院所及第一線防疫人員口罩使用情形,以符合防疫相關指引規定。另鑒於汛期已屆,也提醒地方政府妥適保存防疫物資,防止物資受潮毀損。
二、為利COVID-19重症確診者之收治,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配合,每日利用google表單將確診者動向回報指揮中心,以掌握資訊及有效進行醫療資源分配;另鑒於雙北市重症收治個案眾多,將要求各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加開專責ICU病房;高風險區域須跨區轉診就醫者,則運用醫療綠色通道配對協助轉診,相關轉診所運用之民間救護車輛費用由指揮中心支應。
三、企業辦理抗原快篩檢測係屬企業內部對員工健康監測之一環,採企業自主與篩檢自費方式進行,且需由醫事人員執行採檢。考量抗原快篩仍有偽陽或偽陰性機率,企業執行抗原快篩時,如為陽性者,依規定須進行通報及PCR檢測,同時也須提供隔離安置場所,例如返回可隔離的宿舍或居家隔離(一人一室為原則),也可安置於防疫旅館,等待PCR檢驗結果,降低傳染風險;如為陰性者,仍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指揮中心將於近日對外發布企業快篩指引供各界遵循。
四、針對臺北松山、臺中、嘉義、臺南及高雄小港等5個航空站設立篩檢站等事宜,昨(5/31)日由指揮中心邀集交通部、各航空站及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研議,重點包括:
1、由交通部研議縮減往返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3縣市航班之可行性,減少民眾不必要之跨區域移動,降低傳播風險。
2、「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國內機場飛往離島執行快速篩檢」作業,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於今(6/1)日完成公告等法制程序,並自6月2日起實施。
3、臺東航空站是否比照進行快篩,已請臺東縣政府本於職權,依指揮中心所訂原則與實施基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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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1] 嚴正譴責暴力!護理疼惜病患,我們要疼惜護理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6457973853945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1
嚴正譴責暴力!護理疼惜病患,我們要疼惜護理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疫情嚴竣,護理一直在前線疼惜受苦的病患,請大家要疼惜護理。
●本部嚴正譴責持刀傷害3名雙和醫院防疫病房護理師的行為,我們非常捨不得護理師承受照護傳染疾病的高壓下,還受到暴力的攻擊,被傷害的護理師第一句話說:「請不要告訴我的家人,他們會很擔心」。
●感謝雙和醫院第一時間啟動受傷護理師的緊急救護,有兩位護理師已進行手術並住院治療,院方正全力進行三位護理師的心理關懷。
●共同維護醫療安全環境,沒有人是局外人。醫療暴力零容忍,本案違反醫療法24條及106條規定,已移檢調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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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1]網傳「臺中太原路復健醫院被徵收為方艙醫院」指揮中心:假訊息勿轉傳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6309983868744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1#今日澄清新聞
網傳「臺中太原路復健醫院被徵收為方艙醫院」指揮中心:假訊息勿轉傳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bRPiE_NdGHg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指出,近日有網友在通訊軟體LINE散布「臺中市太原路復健醫院被徵收為方艙醫院」,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已澄清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以免觸法遭罰。
●指揮中心表示,臺中市政府已對外澄清,此復健醫院近期進行搬遷作業,是為了提升醫療品質,正以BOT方式規劃市立綜合醫院,並非徵用作為方艙醫院。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指出,因應疫情變化,各地方政府規劃應變醫院及專責醫院收治患者,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指揮中心重申,防疫相關資訊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內容為主,散播假訊息構成犯罪,會被判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併科三百萬元罰金。提醒民眾,收到來路不明訊息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以免觸法。詳情請上官網查詢(http://at.cdc.tw/Q7S2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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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1]照顧、教育孩子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照顧者們記得要互相幫忙、互相扶持;如果袖手旁觀,甚至是打亂原來照顧者建立好的育兒模式,都可能引起紛爭!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6277703871972
#總柴徵求分享一句,讓照顧者聽了會理智斷線的話!#尊重#同理
●這些話,大家有聽過嗎
「我還要去工作欸,你只是在家帶孩子而已!」
「為什麼你連孩子都顧不好?」
最近因為停課的關係,讓許多照顧者與家中小朋友的相處時間大增,上次總柴拜託大家分享在家中如何陪小孩的經驗,感謝大家如此踴躍!
這裡看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89129444586798
●總柴也想跟大家說,照顧、教育孩子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照顧者們記得要互相幫忙、互相扶持;如果袖手旁觀,甚至是打亂原來照顧者建立好的育兒模式,都可能引起紛爭!
照顧孩子有許多看起來不起眼,卻相對繁瑣困難的事情,千萬別只靠一張嘴檢討照顧者的缺失,甚至否定對方的辛勞喔!
衛福編編報報,讓我們從尊重同理出發,一起避免說出會讓照顧者理智斷線的話吧!
●除了繼續#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潔、#非必要別出門之外,也記得要時時關心自己還有身邊的人的心理健康喔!疫情期間,用視訊、電話、訊息等方式關心身邊的親朋好友吧!
#衛福部1925安心專線
●衛福部的安心專線提供24小時免費心理諮詢服務,感到焦慮、難受,都可以撥打這支電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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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電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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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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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