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簡舒培 台北真速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31個廚房還叫餐廳嗎? 大安區豪宅共享廚房業者入駐 31個廚房設在地下室 未來24小時營業 居民抗議猶如地雷 新興產業日新月異,近年來除了外送平台ubereats、foodpanda、共享計程車uber等共享經濟蓬勃發展,最近更出現了「共享外送廚房」此種商業模式,「共享外送廚房」的經營方式十...

  • 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 在 簡舒培 台北真速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2 22:38:58
    有 370 人按讚

    31個廚房還叫餐廳嗎?
    大安區豪宅共享廚房業者入駐 31個廚房設在地下室 未來24小時營業 居民抗議猶如地雷

    新興產業日新月異,近年來除了外送平台ubereats、foodpanda、共享計程車uber等共享經濟蓬勃發展,最近更出現了「共享外送廚房」此種商業模式,「共享外送廚房」的經營方式十分多元,可以提供朋友聚餐做飯、網美創作者拍攝場地,甚至是創業者租賃場地製作餐食再透過外送平台外送,非常新穎的做法也能夠節省業者成本,但這樣子的營業模式可能會有公安相關的疑慮。

    近日我接獲居民陳情,一間外商公司準備在大安區一棟21層樓的住商混合大樓地下室設立KitchenNow的「共享外送廚房」,而且目前已經在進行室裝工程。

    但在建管處核准此案的室裝圖說,該公司竟然準備在地下一樓設置31個廚房隔間,預計會有130多個爐火設備,其中座位區的規劃僅有兩處,不到總申請面積的十分之一,但都發局、建管處、消防局竟然認定為餐廳使用,這可能導致相關公安、消防規格上的落差。

    設有30個廚房、上百爐火廚房是餐廳?還是工廠?還是中央廚房

    台北市政府曾經於2018年6月針對有民眾原本開設咖啡廳簡餐店,但經營成效不彰,為維持生計增加販售炸雞便當,卻被檢舉這樣的營業方式涉及從事餐盒食品製造外送之行業。後經過產發局認定,此行業為土地使用分區第五十一組:公害最輕微之工業(五)的即食餐食業,該案因違反土管遭裁罰六萬元罰鍰。

    光是一個簡餐廳販售炸雞便當都被認定為餐食製造業(中央廚房)了,為甚麼設有31個廚房、上百爐火的「共享外送廚房」卻僅只被認定為一般的餐廳?

    共享經濟的便利,大家都樂觀其成,但是這麼多的廚房、爐火設置在住商混合的地下室對於當地居民是多麼地提心吊膽,因此我要求都發局、建管處明天立即現勘,針對建築物公安、消防安檢、營業樣態認定,在未確認之前要求廠商立即停止裝修,並且邀請中央討論確認共享廚房此一行業類別,在還沒確認之前,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消防安全檢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餐飲衛生管理評核等相關許可都先暫緩核發許可。

  • 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20:42:27
    有 539 人按讚

    【#政治口水少,#法規改革好,#防災無煩惱 】

    #錢櫃KTV重大火災之消防問題探討分析

    4/26日錢櫃KTV林森店發生重大火災意外,因現場室內施工,消防安全設備關閉無法作動、防火區劃破壞等違反公共安全情形,以致大量濃煙上竄民眾逃生不易,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初步判定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起火,目前正由檢察官偵查當中。至於是誰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也一併由檢察官調查當中。造成多人死傷的真正原因是「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

    關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衝進火場救人的是消防員,被指著鼻子痛罵的是台北市府,要被懲處的是消防局人員,其實真正的問題消防安檢制度跟消防法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修正。

    🔴#真正主要問題

    🚭現實遇到的問題
    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成常態?議員爆:因民眾包廂內會抽菸: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4058202
    事實上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根本就是常態,大家常遇到,KTV消費者,在包廂抽菸遇過警察臨檢,警察當下只是勸導,服務員也不會制止或制止再犯,根本默許民眾在包廂內抽菸、關警報器,積習已久。關掉消防緊報器主因是怕一但誤觸自動灑水系統打開,#每一間K房包廂裝潢加上高級音響設備系統上百萬至千萬,一次全毀消費者也不願賠償。

    🚫法規問題--修正相關建築及消防法規
    🔥#消防法
    1. #防火管理人無任何罰則之規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14,造成只需每月固定巡檢跟依類組定期申報書面資料而已,根本無法落實負責管理。

    2. #防火管理權人亦接近無任何罰則之規定。(合法申報及設置丶維護)
    消防法§35雖規定防火管理權人若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目前法規來檢討大多數場域在取得使用執照與建照後,加上配合相關消防安檢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都通過就無處罰。加上這次「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目前尚查不出誰關閉,最終只能依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

    3. #自衛消防編組應另訂相關訓練及抽查辦法
    消防法§15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平時演練不周及火災發生時無法發揮效應。尤其是避難器具#緩降機通常檢測規避,廠商人員示範拍照交差而非場所人員自行演練,導致真正遇到火災時無人會使用。

    4.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消防法沒有一條法條可以要求業者即刻停業(北市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消防法§37、38、39、40皆只要求限期改善(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勸導單),並未直接開罰或制定罰則。更應加入「關閉或未改善以致於消防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刑責提高。」

    🔥#建築法
    建築法§74中修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裝法§26中修正:一定模模以上建物施工前取得「#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合格文件。

    室裝法§28中修正:不管未涉及或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建議改善現行問題
    1.建議消防署可以仿内政部建築研究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建築中心(現行綠建築標章、防火建材認證核發單位)成立#財團法人消防中心來處理上述工作且日後的消防安檢委託消防中心所定期及不定期配合消防局檢查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稽核與爭議事件處理。

    2.財團法人消防中心由內政部消防署、建築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等合作成立,專責消防及安檢工作檢查分級分責查驗或認證後之消防公司。現行安檢皆由各種顧問工程公司負責,低價承攬安全檢查工作。大規模建物一棟大樓只花低廉價格如何能詳細負責的完成,因此作假情事就是容易如此發生,如本次KTV十樓安檢随便看個一樓就罷。

    3.#救災電子E化系統
    台北市政府的所謂E化只有目前所指救護車的救護平面E化系統,實際上各大樓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場域,消防的E化係是大樓各層平面圖,電子化亦即將各層樓的安全梯消防栓警報系統全部電腦化標示正確位置,消防署圖面電腦化甚至於2D、3D化。如此在各級消防控制中心遇火警時能立即傳輸給第一線救災人員立刻能夠了解現場平面狀況甚至進入火場,更可藉GPS定位救災人員位置,更保障救護安全。否則在一片煙霧瀰漫又漆黑裡那𥚃得知自身位置,但目前因消防署中央人員、經費不足無法進行此項工作。

    4.應該區域消防局設置分區🆘「#消防受信總機訊號遠端監控機制」,即便當受信總機被關閉或故障📴,即時通報。此外,應該強制一定規模以上之業者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當火災發生感應時,自動通報消防機關,如今發生憾事,各縣市應該亡羊補牢。

    5.#消防人員專責化,救護專責、安檢專責、救災專責,每個人擅長都不同,但把人員特性區別出來,專責化丶分責分權制度,地方政府提高員額和預算編列,職務津貼。


    🔴#北市建管處跟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制定法律人民有遵守義務,日前消防局、建管處分開申請報(簡便於民)核確實有漏洞,北市府已經於災後幾天內檢討並立即修正是值得鼓勵:
    5/2建管處邀集消防局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台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送消防機關備查。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核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自5/4起,簡裝室內裝修恢復收件審查,不論自任審或公會審,送件時,一律檢附(臺北市建築物涉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檢核表)檢核表。(住宅除外)倘屬應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者,應繳交消防局核備證明文件後本會方核發施工許可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ixzz6M7lsjX96


    🔴#爭議事件處置
    這次事件是整個公務體系制度與中央法規的問題,該負責的人沒出來(關安全緊報設備之人),最後怎麼會由救火的消防局來負責任,盼市府、民代及外界能搞清楚究責方向,勿因政治化不問是非就錯殺基層好人,本因施工或電線走火造成火警傷亡,消防盡心盡力救人,最後怎麼所有指責都到消防單位身上,要消防來扛責任。建管丶消防抽查單位也是配合原有中央法規遵循而建立聯合稽查制度,原有分開申請報核(簡便於民)亦是依循中央法令規範。

    KTV大火事件更交應由「第三方公會與府方聯合鑑定」(建管丶建築丶消防),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高層」及「政風單位」調查,更不應受獵巫影響,政府也不應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此舉才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5652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消防人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建管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消防法」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修法!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
    相關建築、消防法規、建築師公會

  • 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公司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04 21:46:43
    有 6 人按讚


    #謝謝我只是個隔壁發生過火災的人
    最近先是台北錢櫃大火,前幾天又發生前高醫院長自住的透天厝發生大火⋯⋯女兒一家五口都葬身火海。
    看到這些新聞特別有感,因為我也曾經半夜遇到過火災,沒遇過還真無法想像火災燒起來有多可怕。十多年前我的工作室隔壁發生大火,睡夢中被巷口(大約有300公尺遠)的7-11的店員來敲一戶一戶敲門來叫我們逃離(啊,忽然想起那天嚇到魂沒了的我,竟忘記和救命恩人道謝啊,真是謝謝謝謝你!)

    因為隔壁是兩層木造房,火勢起的很快很大,記得那時我工作室的牆壁都火熱了燒橘了,窗子看出去火紅超大一片,而且火燒完全是我以前無法想像的超大聲⋯記得自己ㄧ邊逃離,一邊腿已經嚇得發軟發抖快走不動了⋯看著隔壁最靠近火災的鄰居那家男主人一邊逃離還一邊把家裡的瓦斯桶拔除,帶著逃。
    #再次感謝7弟弟來呼喚我們!

    最後我們建築物二丁掛的外牆結構以及防火巷,風向很幸運的吹向另外一邊,救了我們這棟房。隔壁的兩棟二樓房全都燒成平地,還好都是無人店家只有財產損失沒人傷亡。
    .
    前兩週的錢櫃大火很多人沒有第一時間逃離,看新聞是說因為火災警報器被關掉了,高雄透天厝是因為沒有火災警報器。

    #警報器真的很重要又不貴很容易裝
    我現在住的家因為是買地自建的五年內的新公寓,所以每年消防人員都會來檢查所有的設備,警報器和滅火器逃生梯,停電時的照明燈⋯一年兩次,一次民間消防公司,再一次消防局,有次還在門口遇到硬要送我們以為是詐騙的其實是真的的「免費」火災警報器,本覺得每年兩次又要花錢,覺得有點麻煩,現在想想這還真是(有可能會救你或你最愛的人)的重要的事情。

    #重要重要重要
    如果家裡是老舊公寓沒有火災警報器的建議去裝一下,一組裝到好應該不超過一千,就算自己租房子,也可以跟房東說一下要裝這個有(可能會保你一命)的小物,已經有警報器但沒有可以每年通知你的消防局,請自己設定谷歌日曆一年提醒自己一次換警報器電池。

    如果你住在台北市可能可以申請到免費的(我家就拿了一個)

    #北市政府可申請火災警報器補助的地方
    https://www.rfd119.tfd.gov.tw/cp.php?n=1539167804#a1

    如果你和我一樣不會去沒窗可開的KTV,但在任何國家的旅店,或是去醫院,健身房,月子中心,餐廳,辦公室大樓⋯這些公共場所都要為了自己和所愛的人,培養出注意逃生路線的生活安全習慣。

    #什麼事都有個萬一
    我即便只是去客戶那邊開會,都會去有去勘查一下他們的逃生梯所在(其實之前我是為了怕會開太久要去呼吸新鮮空氣,現在可以和逃生路線一起看)

    若是去可以任自己選擇的地方,像是餐廳,飯店,健身房⋯都要選擇有可以通風可以開的窗,一方面通風對身心好,另一方面火災發生時大多數人是被濃煙嗆死的,如果有扇窗會讓你獲救機率增高很多。

    #如果發生火災了該怎辦?
    這篇是我在網路上找圖時,覺得寫得實用的一篇,建議看看留在心上呦。
    https://www.google.com/…/www.e…/b5/17/11/28/n9900124.htm/amp

    #好好愛自己和你所愛的人
    #好好生活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