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國稅局中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北市國稅局中和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北市國稅局中和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北市國稅局中和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區域利多〰#中和錦和派出所 共構落成啟用🏤🏤 #新北市警局中和分局錦和派出所 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 新建工程共構案,2018年1月12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市長 朱立倫致詞時表示,錦和派出所租賃臨時辦公廳舍快20年,現在終於有自己的家,空間非常寬闊,讓民眾到派出所或國稅局洽公都十...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

  • 新北市國稅局中和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1-16 1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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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利多〰#中和錦和派出所 共構落成啟用🏤🏤

    #新北市警局中和分局錦和派出所 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 新建工程共構案,2018年1月12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市長 朱立倫致詞時表示,錦和派出所租賃臨時辦公廳舍快20年,現在終於有自己的家,空間非常寬闊,讓民眾到派出所或國稅局洽公都十分方便,將來也有一部分空間會作為里民活動中心,提供居民運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新北市國稅局中和 在 郭岱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6-17 11: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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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洽公也有得來速! 昨天忙了一下午~累死我

    #得來速 #中和 #地政事務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Wr0o5asO9I

  • 新北市國稅局中和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11-15 1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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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福利 我來努力】

    永昌爭取新建中和稽徵所大樓設置市民活動中心!

    永昌邀集國產署、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中和區柯慶忠區長、連城里林仁凱里長等,一同到即將完工的「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與錦和派出所聯合辦公大樓」現勘,盼爭取部分空間,做為市民活動中心使用。

    即將完工的聯合辦公大樓,地點位於中和安邦公園旁,原先是連城里的活動中心,但因為興建大樓導致活動中心遭拆除,永昌接到民眾陳情後召集相關單位,希望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下,協調出解決辦法。

    會中,永昌提出三種方案:
    一、聯合大樓提供部分空間,由新北市政府分攤建築費用,買回部分面積做為市民活動中心。
    二、以附帶條件方式放進招商條件(聯合大樓1、2樓部分會委外招商),提供部分空間作為市民活動中心。
    三、由中和稽徵所提供未來位於三樓的會議室空間,民眾有需求時,可向稽徵所借用。

    http://www.nvwtv.com.tw/zh_TW/localnews_content/id/7538

  • 新北市國稅局中和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04-30 18:05:42

    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其實撇開車位,房子也一樣不公平啊!既然是「奢侈」稅,應該要打擊比較貴一點的房子,怎麼會中南部的房子也要被課呢?打房傷及無辜也不對吧?這個當初就有爭議了,不過不了了之,希望可以將奢侈稅的法條修改更完整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白汶平:停車位很搶手,但要小心買了車位在兩年內想轉賣,得多付一筆奢侈稅金。

    小小社區停車位,在台北市要200萬起跳,不少人以為奢侈稅課稅門檻是300萬以上,因此兩年內轉賣停車位就不會被課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不管你是多窮鄉僻壤的房子,你也一樣要課奢侈稅,那今天車位是屬於不動產,不是屬於動產,因此它沒有所謂300萬的門檻限制。

    新北市一名許先生和媽媽住在中和一棟大樓,一年多前花了上百萬買了大樓地下停車位,一年多後媽媽要賣房子,他也順道賣掉停車位,沒想到接到通知需繳納10%的奢侈稅金,這讓他大呼不公平,因為房子是媽媽的,他只擁有一個停車位才用不到兩年,還是自己用,課奢侈稅會不會太搶錢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看現在這個格子內就是車位的主附建物,那如果是格子外面的話譬如說是車道,就是車位的公設,都是屬於不動產(有權狀)。

    買車位也包含公設,其實不僅平面停車位,像這種機械式,即使是上層車位也算是不動產,符合兩年內買賣條件也要被課奢侈稅。不管車位是單獨銷售還是合併房屋銷售,而且不分自用或非自用,從賣出隔天算起30天內,都要到國稅局繳納。

    使用一年內要繳售價的15%的奢侈稅,一年以上兩年內出售課奢侈稅10%,如果逾期未繳一年內查獲,罰金會是漏繳額度的一倍,自行補繳好一點,罰金則是漏繳額度的0.5倍,但嚴格算起來還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房仲或是代書沒說清楚,可以透過消保單位協調,但還是得靠民眾自己多留意,以免因小失大。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242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