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包租代管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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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市包租代管條件產品中有2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感謝住都中心立即反應疫情,體諒零售業的困境,讓林口社會宅的店面降租五成。但在住宅部分,卻只有社宅承租人有確診、隔離,或放無薪假,”當月”租金減收20%。 台北市政府日前公布的措施,是5-7月可以減租20%,但須檢附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之證明文件,和去年的作法一致。回顧去年台北市,紓困對象有因疫情...

  • 新北市包租代管條件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3 1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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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住都中心立即反應疫情,體諒零售業的困境,讓林口社會宅的店面降租五成。但在住宅部分,卻只有社宅承租人有確診、隔離,或放無薪假,”當月”租金減收20%。

    台北市政府日前公布的措施,是5-7月可以減租20%,但須檢附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之證明文件,和去年的作法一致。回顧去年台北市,紓困對象有因疫情”失業”、”放無新假”(減班休息),接受紓困補助者,在3-5月三個月減租20%。

    去年新北市生活陷困者得申請兩個月租金緩繳50%,並分六期償還。並未減租。台東則有確診者當月減租20%的規定。

    其他縣市因疫情並未擴及而未有相對應措施。

    但今年疫情擴及全國,本席呼籲各縣市都應該針對因疫情繳不出房租的民眾,在租金補貼、包租代管以及社宅租金等政策上,進行超前部屬。

    並由中央制定涵蓋所有弱勢可能(不能僅依據有拿到紓困補助)減租條件、緩繳方式、僅租額度的指引,供各縣市依據參考。

    期待前天完成防疫特別條例的修法,下週蘇院長也會有防疫紓困特別預算的報告,各部會會有陸續出台的紓困措施。請不要忘記租屋者的紓困及對應措施。

  • 新北市包租代管條件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3 23: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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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0下午受邀參加審計部「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計畫」專家訪談,沒想到只有邀請我一個人,由副廳長主持,共有七位審計部同仁一起諮詢面談,感覺好像接受博士論文口試一般,很特別的經驗。

    審計部事前準備工作詳細,業務單位報告初步調查內容,然後提出:政策推動、法規制度及實際執行四大面向七項問題諮詢內容。相關報告內容及討論題綱如下:

    業務單位報告

    我國當前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難以滿足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正常居住消費之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均衡機制,並健全租屋市場以制衡房價過度上漲的效果,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內政部爰報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6日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於106至113年,由住宅基金支應約307億6,000萬餘元,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106至109年)目標於109年達成直接興建4萬戶、包租代管4萬戶,合計8萬戶社會住宅;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於113年達成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合計20萬戶社會住宅。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網站所載,第1階段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其中社會住宅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09年10月13日止,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規劃及招標中之社會住宅計4萬2,665戶,與第1階段計畫目標尚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惟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又為落實社會住宅第2階段目標,行政院於109年9月28日原則同意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1次修正草案。據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增加中央協助辦理先期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地方政府代辦工程或代為營運管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直接興建及營運管理、協調國營事業參與興辦等模式,預估將由中央主導推動300處約6萬戶之社會住宅,經內政部指示由住都中心興辦。

    鑑於住宅法及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7月「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核心目標11「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之第1項具體目標為「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已揭櫫我國住宅政策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以保障國民居住權益。本部爰辦理「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期發掘其問題癥結,俾提出適切建議意見,增進執行效能,發揮審計積極功能。

    一、政策推動面向:

    (一)為使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政府目前係透過住宅補貼(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協助機制辦理。

    諮詢重點:鑑於目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申請及補助條件均不相同,請問政府目前政策擬定或執行方向是否可以達到保障或改善經濟或社會弱勢居住權益並提升其居住環境品質之目標?有無待檢討或加強策進的地方?

    (二)99年開始之社會住宅運動,聚焦於爭取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挑戰政府長期傾向「市場機制」之住宅政策思維,經過10年努力,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從99年之0.08%,提升至109年10月之0.19%。現政府訂定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推估其數量仍僅占全國住宅存量之2.23%。

    諮詢重點:請問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多少才適宜?政府應如何於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與國家財政負擔間取得平衡?

    二、法規制度面向:

    (一)住宅法於106年1月11日修正,將原第3條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率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規定,修正為第4條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規定。又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支持生養的住宅策略,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於後續完工之社會住宅,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

    諮詢重點:請問就目前供需情形,前開規定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是否足夠?另如再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是否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

    (二)依住宅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等規範。

    諮詢重點:請問政府對上開法令規範修正情形,是否能滿足或確保弱勢家戶取得減輕經濟負擔之居住機

    三、執行面向:

    (一)近來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44坪三房型月租(含管理維護費,4萬500元)引發社會關注,使得各界對於社會住宅之租金計算訂定方式有諸多討論。

    諮詢重點:
    1.興建社會住宅自償率之訂定標準將連帶影響租金計收金額,合理及妥適之自償率為何?又無法自償部分之資金缺口應如何填補,才不會加重政府之財政負擔?

    2.住宅法第25條第3項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又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0條規定:「社會住宅之租金訂定方式如下:一、本部得評估成本效益,參酌國有財產相關規定租金計算,或委託三家以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二、本部得參酌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分級收費規定,及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不得逾市場租金水準。」惟查目前各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租金訂定原則及分級收費標準不一,是否會影響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居住權益?另社會住宅租金應如何計算及訂定較適當?承租者的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應如何評估?是否應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或原則?

    (二)政府鑑於全國各市縣除臺北市以外,住宅供給率均呈現供應大於需求之情形,且部分市縣低度使用住宅數量略多,爰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於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中訂定8年8萬戶之目標。106年先由6直轄市政府辦理試辦計畫,目標1萬戶;108年第2期擴大由6直轄市、14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辦理,以提供弱勢租屋能有更安穩的居住環境。惟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

    諮詢重點:請問包租代管執行成效不佳之問題癥結為何?政府應如何因應?

    四、綜合面向:
    諮詢重點:請問您認為社會住宅要達到永續經營,須具備之條件及考量因素有那些?對於我國目前社會住宅興建及營運有何建議或應改善之事項?


    我花了一整個下午二個半小時很詳盡分享我的看法。七位同仁輪番提出問題,我則從理論研究到實務經驗分析各項諮詢重點。這是一場難得詳盡的討論對話,我能夠暢所欲言,大家相談甚歡。個人退休之後,參與這次諮詢的感覺非常不錯。

    希望透過這次審計部的諮詢意見,最後能對社會住宅的未來政策有所助益!

  • 新北市包租代管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3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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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宅應持續規劃、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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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在施政部門質詢時,我曾援引內政部資料,指出台北市在第二階段提報的規劃數過低,要求市府提昇規劃數。在昨天的工務部門質詢中,我繼續就社宅數量提昇進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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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時,我曾經以市府提報內政部的預定完工戶數,推估市府需要22年才能完成五萬戶。當時柯市長也承認需要22年,黃景茂局長則允諾會持續規劃,不會用22年的時間達成5萬戶目標。不過市府2020年只編列了415戶的預算,今年則是790戶,實在是看不出有在持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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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萬戶要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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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次,我們以都發局提供的資料做了兩種推算。一種是以柯市長任內(2015-2020)的完工實績數進行估算。一種則是以目前市府興建中、待上網、招標中、規劃中以及都更聯開分回都會在2025年完工的情況下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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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目前的社宅完工戶數是4,161戶。其中3,781戶是在從2015年到2020年之間完工,平均一年完工約630戶。若以此速率估算,台北市還要花72.8年才能把剩下的45,000多戶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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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4161)/6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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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之所以這麼低,是因為一般社宅從動工到完工,通常要花上3-5年不等的時間。從取得預算(規劃)、招標直到動工,也往往需要1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在郝龍斌市長時期(-2014),只編列預算2262戶,造成前期的實績數較低。在柯市長上任後迄今編列了12,200戶的預算其中有10,006戶,是林洲民局長任內編列預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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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們進行了第二種估算方式。這個估算仰賴三個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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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宅一案須四年興建,且取得預算同年度即能完成招標、動工。
    2️⃣ 目前招標中或待上網的817戶、規劃中之1824戶都能在今年動工、在2025年完工
    3️⃣ 公辦都更分回947戶、私辦都更分回2061戶也能在2025年完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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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在假設19,661戶在2025年全數完成的情況下,我們得出2015到2025年的平均每年完工數約為1885戶。那時候,如果我們以每年完工1,885戶的速度完成剩餘的30,339戶,仍需要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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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19,661)/1885≒16, 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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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在不考慮缺工、缺料、招標延宕等情事的情況下,我們最快得等到20年後,也就是2041年才會有五萬戶社宅。加上柯文哲市長七年的任期,一共是27年才能完成五萬戶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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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一年多過去,都發局長也換人了,我們離五萬戶的距離沒有增加,反倒是更加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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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續興建社宅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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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的社會住宅需求殷切,不只各類弱勢族群需要,年輕人也需要,在高齡化越來越嚴重的臺北,未來青銀共居的需求也只會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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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有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其他政策協助,但市府自有的社宅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在已經是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柯市長去年還曾表示要把部份戶數挪出做學生宿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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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少的社宅要做這麼多的運用,柯市府理應要持續規劃、增加社會住宅的數量。但實際上卻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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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都發局雖然都在在施政報告、工作報告中表示,仍然是以「後續新建五萬戶」為目標。但實際上,柯市府卻幾乎沒有任何「後續」朝五萬戶邁進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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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質詢中,黃一平局長僅表示會持續研議。他又說,都發局是一個團隊,早期(林洲民局長時期)的規劃大家都有努力,目前限制條件越來越多,已經無法如早期進行大量規劃。但被問到是否能允諾未來四年規劃一萬戶時,他又說自己是政務官,不便對未來其他市長任期進行規劃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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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長不能允諾提出增加、持續朝五萬戶前進的規劃,對是否下修目標,卻也沒有明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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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宅數量應向國際標準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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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市長的五萬戶承諾,局長沒有規劃。在社會住宅2021年到2024年的第二階段中,市府也只向中央提報了1817戶的數字。在我指出台北市未來的社宅規劃過於消極時,柯市長的側翼網軍們,還對我大加扭曲批評,市府不但不檢討未達標的施政成果,甚至自滿於未達標的現狀,更反問中央的1.1萬戶地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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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禁令人疑惑,八年五萬戶未達標,規劃數比起市長第一任時少之又少,這有什麼好自滿的?很值得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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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是,沒有中央的1.1萬戶的話,台北市的社宅很可能就會在2萬戶止步。距離2015年衛福部4.2萬戶需求的評估,仍十分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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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建社會住宅至供給總戶數5%,才符合國際居住正義的基本標準,這是台北市應努力的目標。黨派人士站在政治攻防的角度,或許可以自滿於台北市的數量高出其他縣市;但站在台北市民、台北市政的角度,我得監督市府繼續努力向前邁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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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宅應持續規劃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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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市長曾說,以前的台北市長做不好,是因為他們「做第二任時想做總統,所以都不做該做的事。」更曾說過:「永續經營是一種態度,永遠要想要留下什麼樣的台灣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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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續規劃社會住宅,不該因市長只剩下2年任期就自滿停止。更何況,柯市長曾在去年專案報告時,承諾我要建立社宅永續建設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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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要永續經營,就要繼續做該做的事、繼續規劃社宅,讓下一任市長能不間斷的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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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遺憾,昨天我指出柯市長剩下任內竟只提出近兩千戶的規劃戶數,應該提高至少像林洲民局長一樣,規畫四年一萬戶,並維持每年完工兩千戶,才可能讓五萬戶社宅目標永續經營下去。結果都發局長竟表示,他只是政務官,不方便替下一任市長規劃社宅,我聽了真是十分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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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柯市長勿忘自己對年輕人的承諾,負起責任,積極提出北市五萬戶社宅的永續規劃,實踐自己居住正義、永續發展的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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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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