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北市勞保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北市勞保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北市勞保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北市勞保局產品中有8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翁月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FINAL CALL!」 ⏰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倒數計時中 申請受理至10/14!提醒有需要且符合資格的朋友們記得盡速送件! 📢 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 申請人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萬的網紅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從畢業以後到退休 大約有40年的時間都在工作 勞保和國民年金這兩項 佔了我們人生超過一半的時間 這些社會保險 在我們人生最後退休的2-30年也非常重要 如今卻可能有破產危機 如果不是強制納保,該不該加保? 不加保的話 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方案可以替代這些保障? 上週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 ...

新北市勞保局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16:24:17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台灣自今年中開始大幅增加新冠肺炎(Covid-19)的確診案例,我們的社會與經濟受到不少影響,而對於那些已經盡力做好防疫措施、遵守相關規範但仍不幸確診的民眾與其家人來說,生活更是會因此帶來諸多不便,有些重症者需要住院與隔離治療好一段時間,而輕症者也...

  • 新北市勞保局 在 李翁月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6 18:00:01
    有 61 人按讚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FINAL CALL!」

    ⏰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倒數計時中
    申請受理至10/14!提醒有需要且符合資格的朋友們記得盡速送件!

    📢 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 申請人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
    ✔ 未請領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者。
    ✔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線上申請
    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 #自然人憑證 線上提出申請。
    ✅郵寄申請
    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申請書表,或至線上申請系統下載。

    📍申請時間:110年9月6日至10月14日截止
    📍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
    📍洽詢電話:1955 免費諮詢專線

    #新北市三重蘆洲
    #把愛傳出去
    #李翁月娥

  • 新北市勞保局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2 11:50:14
    有 30 人按讚

    嗨嗨大家,台灣自今年中開始大幅增加新冠肺炎(Covid-19)的確診案例,我們的社會與經濟受到不少影響,而對於那些已經盡力做好防疫措施、遵守相關規範但仍不幸確診的民眾與其家人來說,生活更是會因此帶來諸多不便,有些重症者需要住院與隔離治療好一段時間,而輕症者也得在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隔離治療,工作與家庭都將因此產生沈重的負擔。撇開因公染疫的確診者,如果是因個人原因染疫後,是否能向勞保局請領相關的給付或補助呢?這篇貼文希望就勞保局近期發佈的新函釋,讓有需要的讀者了解一下相關權益。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勞工(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正在治療中者,可以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因此除非是因職業災害而需治療或休養,否則如果是因個人傷病,就必須有住院的事實才能申請普通傷病給付。

    因為如此,在疫情嚴峻的情況下,醫療機構為了避免負荷過重,在評估後會依照中央的防疫指引將輕症患者自收治醫院移至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由於這類的輕症個案雖然有傷病事實,但因為沒有「住院」治療,也就不符合上述規定中有提的的「住院」要件,因此無法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的「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指引來看,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至少都要距發病日達10天後並符合相關條件後才能解除隔離,雖然確診者可以檢具相關證明向雇主請求「普通傷病假」,但工作收入仍然會因此受到影響。

    基此,勞保局於110年9月10日公布保職傷字第11060246340號函釋,宣布民眾如果是確診新冠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 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仍然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簡單來說,如果是確診新冠肺炎的輕症患者,有沒有住院就不再是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的必備條件,只要檢具相關資料,仍然可以申請該給付,算是不無小補了~

    無論如何,還是希望大家都能配合政府的防疫規範並注意自身的防疫措施,最好都能健健康康地不需要用到本文中的資訊了~(如果需要參考原函釋,可至新北市勞動雲網站查看:https://ilabor.ntpc.gov.tw/news/release/content/832959252?showTyp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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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勞動部 #函釋 #新冠肺炎 #勞保 #健保 #給付 #勞工 #員工 #老闆 #雇主 #人資 #法律 #法令 #職場 #工作 #同事 #防疫 #隔離 #政策 #勞資顧問

  • 新北市勞保局 在 子雲老師的導師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9 06:34:57
    有 140 人按讚

    [擬真模考–子雲自己出題]

    近期有同學請我出模考考題給同學們練習,於是我依最近的實務判決改編了兩個題目,也放在這邊給其他同學練習看看,有練習的同學歡迎拍照給我:

    一、A機關辦理「電腦設備更新」採購案,甲公司、乙公司均參與投標,經開標評選後,A機關決定決標予甲公司,並與甲公司簽訂「110年度電腦設備更新採購契約」,嗣後,乙公司發現甲公司於投標過程中有違反採購法之行為,試問:
    (一)乙公司希望A機關決標予乙,應如何提起行政訴訟?(12分)
    (二)甲公司嗣後與A機關發生履約爭議,A機關隨即沒收甲公司之履約保證金,甲公司不服,應如何提出救濟?(13分)

    二、甲公司承攬臺北市立美術館民國104年度「展覽場管理服務案」標案,履約起迄日期為104年2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並派遣勞工至美術館提供勞務,惟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7名勞工在職期間勞工退休金,勞保局遂以甲公司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規定,依同條例第49條規定以A函裁罰甲公司罰鍰2萬元並命限期改善,因甲公司仍未改善,復以B函,處甲公司罰鍰3萬元,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該17名勞工均為臨時代班人員,與甲公司之間不存在雇傭關係,故B函違法,試問:甲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規定:「雇主應於勞工到職、離職、復職或死亡之日起7日內,列表通知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9條規定:「雇主違反……第18條……未辦理申報提繳……,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題目難度比高考三級再難一點同學自行斟酌是否要練習
    #解題方向三天後放上來
    #爭點打到很重要

  • 新北市勞保局 在 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7-31 20:00:11

    我們從畢業以後到退休
    大約有40年的時間都在工作
    勞保和國民年金這兩項
    佔了我們人生超過一半的時間

    這些社會保險
    在我們人生最後退休的2-30年也非常重要
    如今卻可能有破產危機
    如果不是強制納保,該不該加保?

    不加保的話
    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方案可以替代這些保障?

    上週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
    通過普考任職公務人員
    考過普考以前的13年也在勞保局工作
    不過他當時是以勞保身份工作的
    但轉公職後卻發現特休也只剩最基本的7天
    而且前面的13年勞保
    也無法跟未來的公職退休年資合併
    這之間發生了什麼問題?

    是不是代表年輕人不該加勞保?
    如果沒有雇主強制幫自己加勞保
    有加入工會的必要嗎?

    如果沒有加勞保的話
    是省到錢,還是未來會虧更大?

    今天的影片會分享
    『年輕族群是否該加勞保?』的分析

    00:00 前言
    01:57 一定要弄清楚的勞保規則
    03:19 為什麼新聞說勞保年資會歸零?
    04:16 勞保年金改革對誰有好處?
    05:27 現在繳勞保費到底值不值得?
    06:53 改繳國民年金會不會比較好?
    07:39 勞保退休金很少,怎麼另外準備?
    09:22 完整財務規劃的地基怎麼規劃?
    10:56 Q&A時間

    年金提早領,效益最大化
    https://youtu.be/ELTlpqspoRI
    一次請領轉月退,年金改革無所謂
    https://youtu.be/gJC534dZK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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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勞保局 在 戴瑋姍‧板橋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5-06 17:59:11

    林于仙事件,四個月過去,無法對市民或議員提出內部調查報告!
      
    一句資料都交給檢調,撇清了所有責任。
      
    過去發生社會注目案件,多半是行政和司法調查並進,公部門可以優先公佈行政調查結果向社會說明。
      
    為什麼這案,在市府的層次沒有辦法給大家明確的答案?要等到外部司法機關或者是監察院來調查才有真相?
      
    金山小編過勞也是推給勞保局認定。一位強調安居樂業的市長應該可以做更多!
      
    一位員工,選擇在自己工作場域結束生命。這當中,市府有沒有違反職業安全法的問題?
      
    台灣曾有把自殺列為職業病的前例。
      
    林女的職務內容,與五甘心和廖泰翔脫不了關係,種種在工作過程中的壓力,難道市府沒有應負起的責任?勞工局不用徹查到底?
      
    五甘心這兩年確實從新北市府核銷了3500萬元。衛生局提供的案源,是他們最大宗、也最穩定的收益來源。
      
    媒體披露這間公司還有剝削治療師、部分員工沒有執業登記,且服務項目申報有問題⋯等種種問題。
      
    市府有責任去了解,他們委託的單位究竟是間什麼樣的公司,未來還要不要委託?
      
    權勢的影響力無所不在。
      
    陷入權勢性侵的被害人,難以在第一時間道出受害經歷。「無法發聲」容易被司法認定為合意,但若能看出權勢的運作,也許判決結果就會不同。
      
    侯友宜市長擁有行政調查權、和政風單位。他絕對有能力調查「權勢」在事件中如何運作,並提供給司法單位,而非只提供事發當天的前因後果。
      
    他可以做的,比我一位議員多很多很多。
      
    就看他做與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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