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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北地院家事庭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527的網紅時代力量新北黨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 7 年來,都是我在養他們 2 個小孩,我今天要帶他們一起走,因為我覺得這 7 年來,我被看低了,我獨自一個人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各式異樣的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這 7 年來都是我自己,他們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顧,我 24 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公視新聞網 http://news.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http://pnn.pts.org.tw PNN 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PNN Youtube頻道 http://www.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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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家事庭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10-11 20:54:53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公視新聞網 http://news.p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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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家事庭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 7 年來,都是我在養他們 2 個小孩,我今天要帶他們一起走,因為我覺得這 7 年來,我被看低了,我獨自一個人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各式異樣的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這 7 年來都是我自己,他們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顧,我 24 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
新北市一位單親媽媽,殺害了自己親生的兩個孩子,隨後傳訊給前夫「我去陪孩子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孤單…」,兩個孩子過世,但自己卻尋死不成,昨日新北地院一審判決結果,以家暴殺人罪,將這名母親判了死刑。
同樣作為母親,坦白說,看到這則新聞,讓我非常難過。
曾經也是全職媽媽的我,在雙胞胎剛出生時,先生外派,偽單親的照料 4 個孩子,那段幾近不眠不休照護孩子的經驗,那種沒有自己的空間、時間、自由的壓力,沒經歷過的人可能難以體會或想像,我們彷彿過著孩子的時間、活著孩子的生活,整個世界,都跟著孩子轉動。
除了照顧孩子的壓力之外,媽媽們更常面對的,是來自外在世界,那些大人的眼光。
在家庭需求及經濟條件的比較下,台灣女性往往面臨到要犧牲職涯發展,「被迫」成為一個全職媽媽,然而,在女性選擇當一個全職媽媽之後,更常面對的,是旁人大多都覺得,「你只是照顧小孩做點家事而已」、「你賺的沒有你老公多」,相較職場的辛苦,這很輕鬆阿!因此,大多數人都覺得,媽媽是一個不具專業的角色。
但,怎麼會呢?媽媽明明是地表上最強大的生物了。
孩子的一個小動作、一點小聲音,甚至是一個眼神,我們就能知道孩子怎麼了。是餓了、尿布濕了?還是不舒服了、想睡覺了。孩子不會自動變得懂事乖巧、不會自動長大成人,我們用盡一切辦法,給孩子最好的,用盡一切努力,讓他們在最好的環境下成長。
除此之外,家中的家務也往往由媽媽一肩扛起,在洗衣打掃煮飯的家庭庶務中,仍得無時無刻看著孩子的一舉一動,深怕一個不注意,孩子跌倒、受傷,甚至發生什麼意外,總是提心吊膽的,眼神未曾離開過。
在孩子還小時,除了照顧之外,仍要處理總總家務,若生了不只一個寶貝,還要三頭六臂、一打多,每天重複的日常,總以為「媽媽就是這樣啊」。
可是,就算再辛苦,只要看到孩子的笑容、看著孩子健康快樂,一切可能就值得了。
然而,在這樣幾乎 24 小時不眠不休的過程中,當壓力突如其來、排山倒海時,若沒有旁人幫忙,只能獨自一人承擔所有,那種無人理解的孤單、無力,無從宣洩,又該怎麼辦呢?
無論是前幾年很紅的韓國電影《 82 年生的金智英》,或是我一直很喜歡的日劇《坡道上的家》,講述的,都是母親。透過電影、電視,或許旁人可能或多或少看見這些媽媽們日常所要面對的壓力、輿論、誤會;但,當這樣的悲劇真實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夠理解,這些真的不只是戲劇,媽媽們的壓力、媽媽們的有苦難言,是每天、無時無刻,都真實上演的。
我相信,若你也曾有照顧孩子的經驗,當看到這次的事件,以及這位媽媽說,「這 7 年來,我獨自一人面對所有的壓力,這 7 年來,都是我自己,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時,那種無力與心酸,或許多少能體會。
當然,即便是父母,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不應該被任何人剝奪生命。然而,新北地院的判決中,卻將這位母親最終撕心裂肺選擇帶孩子離開人世的結果,說是「因一時不順遂,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們的生命」。
7 年來的種種,怎麼會只是一時不順遂而已?
這樣的說法,不僅忽視了每位家庭照顧者的辛苦,更可能傷害到直到現在,仍因為這些壓力而掙扎、脆弱、痛苦的人。
我想和各位媽媽、各位家庭照顧者說,你們辛苦了,這樣的你們,是很強大的。
家務應該是夫妻一起分擔的,照顧孩子更是一份極具專業的工作。我很幸運,在我工作忙碌或是壓力大的時候,有家人、朋友們的幫忙,並且也能和先生討論工作分配、輪流加班。
因此,一直以來,我們一再提倡「育兒支持團體」的重要性,都是希望每個家長在照顧孩子時,偶爾能有喘息的空間;我們也努力推動友善育兒環境,無論是家庭、職場、托育環境,都希望能讓各位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能減輕更多辛苦。養孩子從來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也希望能持續努力,幫助更多家長、孩子。
在所有令人心碎的案件裡,這些家長們的無助與無力必須被看見,才可能有所改變、阻止下一個悲劇發生。
新北地院家事庭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 7 年來,都是我在養他們 2 個小孩,我今天要帶他們一起走,因為我覺得這 7 年來,我被看低了,我獨自一個人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各式異樣的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這 7 年來都是我自己,他們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顧,我 24 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
新北市一位單親媽媽,殺害了自己親生的兩個孩子,隨後傳訊給前夫「我去陪孩子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孤單…」,兩個孩子過世,但自己卻尋死不成,昨日新北地院一審判決結果,以家暴殺人罪,將這名母親判了死刑。
同樣作為母親,坦白說,看到這則新聞,讓我非常難過。
曾經也是全職媽媽的我,在雙胞胎剛出生時,先生外派,偽單親的照料 4 個孩子,那段幾近不眠不休照護孩子的經驗,那種沒有自己的空間、時間、自由的壓力,沒經歷過的人可能難以體會或想像,我們彷彿過著孩子的時間、活著孩子的生活,整個世界,都跟著孩子轉動。
除了照顧孩子的壓力之外,媽媽們更常面對的,是來自外在世界,那些大人的眼光。
在家庭需求及經濟條件的比較下,台灣女性往往面臨到要犧牲職涯發展,「被迫」成為一個全職媽媽,然而,在女性選擇當一個全職媽媽之後,更常面對的,是旁人大多都覺得,「你只是照顧小孩做點家事而已」、「你賺的沒有你老公多」,相較職場的辛苦,這很輕鬆阿!因此,大多數人都覺得,媽媽是一個不具專業的角色。
但,怎麼會呢?媽媽明明是地表上最強大的生物了。
孩子的一個小動作、一點小聲音,甚至是一個眼神,我們就能知道孩子怎麼了。是餓了、尿布濕了?還是不舒服了、想睡覺了。孩子不會自動變得懂事乖巧、不會自動長大成人,我們用盡一切辦法,給孩子最好的,用盡一切努力,讓他們在最好的環境下成長。
除此之外,家中的家務也往往由媽媽一肩扛起,在洗衣打掃煮飯的家庭庶務中,仍得無時無刻看著孩子的一舉一動,深怕一個不注意,孩子跌倒、受傷,甚至發生什麼意外,總是提心吊膽的,眼神未曾離開過。
在孩子還小時,除了照顧之外,仍要處理總總家務,若生了不只一個寶貝,還要三頭六臂、一打多,每天重複的日常,總以為「媽媽就是這樣啊」。
可是,就算再辛苦,只要看到孩子的笑容、看著孩子健康快樂,一切可能就值得了。
然而,在這樣幾乎 24 小時不眠不休的過程中,當壓力突如其來、排山倒海時,若沒有旁人幫忙,只能獨自一人承擔所有,那種無人理解的孤單、無力,無從宣洩,又該怎麼辦呢?
無論是前幾年很紅的韓國電影《 82 年生的金智英》,或是我一直很喜歡的日劇《坡道上的家》,講述的,都是母親。透過電影、電視,或許旁人可能或多或少看見這些媽媽們日常所要面對的壓力、輿論、誤會;但,當這樣的悲劇真實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夠理解,這些真的不只是戲劇,媽媽們的壓力、媽媽們的有苦難言,是每天、無時無刻,都真實上演的。
我相信,若你也曾有照顧孩子的經驗,當看到這次的事件,以及這位媽媽說,「這 7 年來,我獨自一人面對所有的壓力,這 7 年來,都是我自己,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時,那種無力與心酸,或許多少能體會。
當然,即便是父母,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不應該被任何人剝奪生命。然而,新北地院的判決中,卻將這位母親最終撕心裂肺選擇帶孩子離開人世的結果,說是「因一時不順遂,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們的生命」。
7 年來的種種,怎麼會只是一時不順遂而已?
這樣的說法,不僅忽視了每位家庭照顧者的辛苦,更可能傷害到直到現在,仍因為這些壓力而掙扎、脆弱、痛苦的人。
我想和各位媽媽、各位家庭照顧者說,你們辛苦了,這樣的你們,是很強大的。
家務應該是夫妻一起分擔的,照顧孩子更是一份極具專業的工作。我很幸運,在我工作忙碌或是壓力大的時候,有家人、朋友們的幫忙,並且也能和先生討論工作分配、輪流加班。
因此,一直以來,我們一再提倡「育兒支持團體」的重要性,都是希望每個家長在照顧孩子時,偶爾能有喘息的空間;我們也努力推動友善育兒環境,無論是家庭、職場、托育環境,都希望能讓各位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能減輕更多辛苦。養孩子從來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也希望能持續努力,幫助更多家長、孩子。
在所有令人心碎的案件裡,這些家長們的無助與無力必須被看見,才可能有所改變、阻止下一個悲劇發生。
新北地院家事庭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聞:東森集團創辦人王令麟遭結婚40年的前偶像歌手蔡咪咪訴請離婚,王令麟已在9月委派律師出席台北地院家事庭的調解,表達同意離婚,但不直接簽字,而希望由法院判決,法官已定下周一11月9日再開第二次調解。針對為何王令麟既然同意離婚卻又不簽字?律師指出是因為王令麟希望盡量單純處理,避免「談東談西」。
嗯一般而言,
如果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也不反對,
雙方也沒有要爭小孩或財產,
通常會有兩個方式處理,
1.直接到律師事務所簽字離婚,
再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即可,
2.雙方經由法院調解成立離婚。
但這個案子為什麼沒走上面兩個程序?
(其實法院有安排調解,但王令麟的律師說給法院判)
我想是因為蔡咪咪人在美國,
不管是因為被台灣司法通緝沒辦法回來,
或因為檢疫很麻煩不想回來,
對他們而言,
既然沒辦法碰面,那用判決離婚,是最簡單的,
所以才會走判決離婚這個方式。
既然沒有愛,那就把程序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