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李明賢 -阿賢之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疫情下的斑馬線》 疫情期間,阿賢會勘選服案持續進展中,別忘了,阿賢最關心交通民生議題,。最近交工處回報《內湖星雲街15巷口》小七前斑馬線已經施工完成,讓阿賢終於稍微安心。 多年來,這裡就是車禍數據偏多的路口,曾有居民建議增設紅綠燈,可惜這裡與【星雲成功路口】距離10餘公尺、因距離太近、法規受限而...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

  •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 在 李明賢 -阿賢之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7 10:49:51
    有 472 人按讚

    《疫情下的斑馬線》
    疫情期間,阿賢會勘選服案持續進展中,別忘了,阿賢最關心交通民生議題,。最近交工處回報《內湖星雲街15巷口》小七前斑馬線已經施工完成,讓阿賢終於稍微安心。

    多年來,這裡就是車禍數據偏多的路口,曾有居民建議增設紅綠燈,可惜這裡與【星雲成功路口】距離10餘公尺、因距離太近、法規受限而無法增設;短短10多公尺兩座紅綠燈也不適合。

    然而,阿賢也看到許多長者礙於星雲街車潮,在這個路口過馬路要等待許久、也非常危險;因此,這次增設斑馬線、加掛路口閃警告標誌,是改善交通的折衷方案。

    阿賢也多次到現場觀察,也希望大家多點耐心,禮讓行人先通行,讓交通更順暢,行車更安全。

    #交通安全第一
    #阿賢之聲港湖發聲

  •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02 20:16:13
    有 1,033 人按讚

    #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最近新聞報很大、9月1日開始的交通大執法,
    為期1個月的專案期間有5大重點項目,分別為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說起來蠻可笑的,這些明明都是現行法規,
    卻為了彰顯「行人路權」而要求加強執法,
    每天還要回報取締的件數績效以利統計,
    難不成平時沒有要求的話就不取締了嗎?
    
    許多新聞媒體都把重點放在「罰鍰金額」,
    告訴大家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以罰三千六,
    卻鮮少宣導因不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有多少。
    
    難免啦,畢竟罰單才是重點嘛。
    
    其中最有爭議的項目就是「汽機車停讓行人」,
    在進行專案執法取締時必須要全程錄音錄影,
    以免當下判斷錯誤或是以利事後申訴還原真相。
    
    今天站交整的時候遇到不少民眾前來詢問,
    雖然網路可以搜尋到很多相關且專業的文章,
    還是有不少民眾覺得霧煞煞,問我:
    
    你們這個交通大執法是要怎麼「抓」?
    如果我沒有禮讓行人是要怎麼「罰」?
    
    大哥,你搞錯重點了,
    你該關心的不是警察要怎麼「抓」你違規,
    而是該關心你該怎麼「停讓」行人才對。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取締有3大原則,
    攤開法條來看,會是一堆文謅謅的文字,
    說白話一點,當你騎車或開車遇到斑馬線時,
    斑馬線上有行人徒步行走時就必須暫停,
    待行人通行完畢才可直行或是轉彎,
    以法律規定至少需要離行人3公尺、
    或是至少相隔三個枕木紋的寬度。
    
    但我知道,行車間要判斷這麼精確的距離很難,
    也不是所有駕駛都習慣看著地上的標誌標線,
    所以基本上在執法的實務運作我會這麼建議:
    
    行經畫有斑馬線(行人穿越道)路口時,
    汽機車需先暫停讓行人先行,待行人通行完畢;
    只要行經斑馬線時行人需要佇足讓汽機車先過,
    即符合「未停讓行人先行」的條件。
    
    接著,民眾還會有以下幾個類似的問題:
    
    1️⃣ 行人號誌明明就已經變成紅燈了,
    卻還是有行人慢慢走還一邊滑手機、
    或是燈號變成紅燈後還是硬要過馬路,
    這個時候汽機車駕駛是否還是依然要禮讓行人?
    
    2️⃣ 在交通大執法專案開始實施後,
    上班行經大路口都造成大量塞車及回堵,
    常常因此上班遲到,很不方便。
    
    3️⃣ 汽機車駕駛行經斑馬線讓行人先行,
    行人通過之後才起步往前直行或轉彎,
    但行人突然一個回馬槍轉頭往回走、
    造成汽機車碰撞行人以致車禍受傷,
    這樣也算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嗎?
    
    4️⃣ 其他?
    
    這次來試試看比較不一樣的方法與各位互動,
    我會把上述問題的答案放在文章下方的回應區,
    如有錯誤或不足的地方請各位不吝糾正及改善;
    
    其他讀者對於交通大執法有任何問題,
    歡迎在下方留言,我會盡可能解決各位的問題,
    若不清楚答案也會尋求相關權責單位得到解答。
    
    老話一句,開單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是法令賦予執法者以最直接干預的方式,
    也為教育並提醒民眾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啊,我沒看到你站在這裡」
    「如果我有看到你的話我就不會違規了」
    「有啦當然啊真的啦我會給你們尊重」
    
    這種違規魔人被開單前的SOP聽到耳朵長繭了,
    遵守交通規則是尊重全台灣所有用路人,
    是尊重交通規則、尊重你自己還有你的車,
    警察只是用罰單來提醒你這一點罷了。
    
    #一線三的日常
    #9月1日交通大執法
    #停讓行人先行
    
    M編暗:
    附上一張珍貴的、一線三菜逼八時期的照片,
    還穿著舊制服、體重還能見人的時期,
    當時去探他的交整崗,看他忙進忙出擋來擋去,
    覺得有趣就拍了這張有點中二的照片 📷
    
    Photo by M編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 在 南投縣議員莊士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26 10:59:17
    有 87 人按讚

    「請各位詳細閱讀」!

    十月ㄧ號法規更動上路

    #ETTODAY新聞

    「15項交通新制」10/1上路! 轉彎沒打方向燈...加重罰最高3千6

    注意了!10月1日起,共有15大交通新制、優惠措施將上路,包含騎電動(輔助)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將開罰300元;臨櫃刷卡繳罰款需自付手續費;街道巷弄速限降為時速30公里;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1200元至3600元;各地溫泉將推「買一送一」等。由於多項新制攸關民眾荷包,提醒大家要多加注意新制內容

    1.臨櫃刷卡繳罰單需自付手續費
    由於銀行不再吸收民眾臨櫃刷卡繳罰款的手續費,10月1日起,該手續費需由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分為5級距,罰單刷卡1元至998元,手續費2元;999元至9993元,手續費7元;9994元至4萬9990元,手續費10元;4萬9991元至9萬9980元,手續費20元;9萬9981元(含)以上,手續費35元。

    2.街道巷弄限速30公里
    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針對路寬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10月1日起,「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若違規,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3.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
    為讓民眾確實了解相關規定,以免造成後續執法認定疑慮,如轉彎、變換車道前就必須打方向燈,相同車道超車時,也應打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50公分以上間隔,再打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針對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從900元至1200元加重至1200元至3600元。

    4.新增電動(輔助)自行車開罰項目
    電動自行車車主擅自改裝,可處新台幣1800元到5400元;車輛速度超過時速25公里,可處900元到1800元;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可處300元。

    5.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開罰
    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較現行罰款加倍罰。
    自行車等慢車若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視障者,罰鍰也從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加倍為600元至1200元;若因不禮讓肇事使人受傷、死亡,罰鍰亦加重為1200元至2400元。

    6.在斑馬線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開罰
    若在斑馬線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加倍處罰。

    7.公寓大廈警衛、保全妨礙交通開罰
    依法令規定,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均不可於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針對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

    8.未經許可阻礙斑馬線交通開罰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將開罰3000元到6000元。

    9.遊覽車免徵汽燃費
    因陸客限縮來台,衝擊觀光業及遊覽車業者,交通部規劃自今年10月起,遊覽車免徵汽燃費1年,以協助業界紓困,預估1輛車1年可少繳約3萬元。

    10.提高小貨車載重量
    現行規定小貨車總重不得超過3.5公噸,交通部放寬標準,未來中小貨車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專案申請提高小貨車載重量,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

    11.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
    網購時代來臨,因應宅配物流業者引進電動機車載運送貨,交通部增訂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未來電動三輪機車載重可從80公斤放寬增加至200公斤。

    12.部分機場免收國際航班降落費
    因應陸客縮減來台,針對桃園、松山以外機場,自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免收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航線的國際航班降落費。

    13.飛花東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
    為提振花東觀光,交通部針對飛花東的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50%,改善因航班數量較西部機場少,地勤公司因成本考量,向航空公司收取較高的地勤費問題。

    14.高鐵秋冬遊補助
    配合政府鼓勵國旅所推秋冬遊補助,高鐵於10月1日至12月31日推出飯店聯票,加購高鐵車票優惠從原8折降為75折優惠。

    15.秋冬遊補助「溫泉買一送一」
    觀光局研議,將補助北中南東各溫泉區協會,分10、11、12月推出「買一送一」的優惠,並透過分區的規劃接力推廣各溫泉區,強化對偏遠地區溫泉的行銷及協助。

    #新聞分享

  •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4-03 20:51:23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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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3-29 09:00:01

    汽車在我國各地漸漸地多了起來,不論是你在城市還是農村,汽車的身影都隨處可見。對於駕車的禮貌問題,近些年來也被大家提上了日程。最簡單的機動車在斑馬線處應禮讓行人,這不僅僅是交通法規的要求,更是司機個人道德品質的直接體現。

  • 斑馬線禮讓行人法規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2-14 08:30:01

    近日,有一個沈陽的司機朋友就收到這樣一張罰單,原因是在過斑馬線時“因未禮讓行人”而被罰款200元。而該司機則表示挺冤枉的,當時車後輪都已經過了斑馬線了,而行人還沒有開始過馬路,這也叫沒有讓行?這樣的罰單相信有不少司機都收到了,這是爲什麽呢?接下來我們就來分析一下行車中禮讓行人的交通法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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