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文書處理手冊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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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文書處理手冊修正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治檔案條例通過,讓真相見天日!】 前天是陳文成事件紀念日。38年前,受到國際學術界重視、關心民主運動的陳文成教授被警備總部從家中帶走,隔日被發現陳屍於台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震驚國內外。 此案真相至今仍未釐清,相關檔案至今仍然不明。而這只是國民黨獨裁統治台灣時期、迫害人民的無數懸案之一...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4的網紅蔡適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為國安預算把關 為人民看緊荷包】 11月26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國家安全局彭勝竹局長針對明年度預算進行報告,適應質詢重點如下: 1.國安局在業務的機密認定上有很嚴重缺失,國家機密保護法中並沒有「一般公務機密」分類,只有「機密」、「極機密」和「絕對機密」這三項,國安局不應用行政院文書處...

  • 文書處理手冊修正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7-04 16: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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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檔案條例通過,讓真相見天日!】

    前天是陳文成事件紀念日。38年前,受到國際學術界重視、關心民主運動的陳文成教授被警備總部從家中帶走,隔日被發現陳屍於台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震驚國內外。

    此案真相至今仍未釐清,相關檔案至今仍然不明。而這只是國民黨獨裁統治台灣時期、迫害人民的無數懸案之一,有更多被隱藏的案件檔案仍待公開。為了讓檔案能夠儘速解密,還原真相,我們在立法院持續推動「政治檔案條例」,今天經過協商,條例已經三讀通過。我們希望經過全面性的梳理與公開,儘速把真相還給受害者、家屬與社會大眾,讓公義得以彰顯。

    針對日前我查出調查局等機關竟以「文書處理手冊」就逕自將保密期限延長三十年,通過的條文已將「逾三十年且無法律依據者,應予解密」入法,停止相關機關繼續規避、拖延公開。

    同時,已被列為「永久保密」的檔案應在清查後六個月內,由原核定機關及其上機關共同檢討,不得再因「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掩飾不名譽行為」、「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繼續列為永久保密;而被認定應繼續列為永久保密的檔案,也必須經過上級機關同意,否則也必須解密。

    至於行政院版中,經原機關認定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即使檔案已超過保密期限,仍可限制閱覽、抄錄或複製的權限至該檔案產生日起算達五十年。我認為,「國家安全」過於空泛,容易造成移轉機關主觀恣意認定,應限縮為「國防安全」,很遺憾這項修正沒有通過。但仍然期盼未來相關機關不要再以「國家安全」來濫行限制其公開的程度。

  • 文書處理手冊修正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0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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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檔案條例通過,讓真相見天日!】

    前天是陳文成事件紀念日。38年前,受到國際學術界重視、關心民主運動的陳文成教授被警備總部從家中帶走,隔日被發現陳屍於台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震驚國內外。

    此案真相至今仍未釐清,相關檔案至今仍然不明。而這只是國民黨獨裁統治台灣時期、迫害人民的無數懸案之一,有更多被隱藏的案件檔案仍待公開。為了讓檔案能夠儘速解密,還原真相,我們在立法院持續推動「政治檔案條例」,今天經過協商,條例已經三讀通過。我們希望經過全面性的梳理與公開,儘速把真相還給受害者、家屬與社會大眾,讓公義得以彰顯。

    針對日前我查出調查局等機關竟以「文書處理手冊」就逕自將保密期限延長三十年,通過的條文已將「逾三十年且無法律依據者,應予解密」入法,停止相關機關繼續規避、拖延公開。

    同時,已被列為「永久保密」的檔案應在清查後六個月內,由原核定機關及其上機關共同檢討,不得再因「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掩飾不名譽行為」、「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繼續列為永久保密;而被認定應繼續列為永久保密的檔案,也必須經過上級機關同意,否則也必須解密。

    至於行政院版中,經原機關認定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即使檔案已超過保密期限,仍可限制閱覽、抄錄或複製的權限至該檔案產生日起算達五十年。我認為,「國家安全」過於空泛,容易造成移轉機關主觀恣意認定,應限縮為「國防安全」,很遺憾這項修正沒有通過。但仍然期盼未來相關機關不要再以「國家安全」來濫行限制其公開的程度。

  • 文書處理手冊修正 在 蔡適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1-26 1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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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國家安全局彭勝竹局長針對明年度預算進行報告,適應質詢重點如下:

    1.國安局在業務的機密認定上有很嚴重缺失,國家機密保護法中並沒有「一般公務機密」分類,只有「機密」、「極機密」和「絕對機密」這三項,國安局不應用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內容,來閃避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

    2.此外,國安局常常以「事涉機敏」之類用語規避國會議員監督,我認為,部份業務國安局既然將預算編列於公開預算中,就該按照一般程序提供資料,否則就應把預算移至機密預算項目內。

    3.適應發現國安局汰換公務車輛過於氾濫,許多車輛行駛里程不長、使用年限也還有空間,在財政狀況衡量下,資源應該更妥善運用。

    4.以國安局駐外單位購車狀況來說,為求節能減碳以及預算節約,外交部在今年3月通令各外館未來大使、代表座車排氣量應小於3000 c.c.,但國安局仍然編列3500c.c.的大排氣量座車,過於奢華,儘管後來作出修正,我還是認為在編列預算時明顯疏失,需要改進,這些部份適應都會在預算審查時有所反映,以看緊人民荷包。

    質詢影片連結:https://ivod.ly.gov.tw/Play/VOD/110555/300K/N#

  • 文書處理手冊修正 在 蔡適應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1-27 18:58:19

    【為國安預算把關 為人民看緊荷包】

    11月26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國家安全局彭勝竹局長針對明年度預算進行報告,適應質詢重點如下:

    1.國安局在業務的機密認定上有很嚴重缺失,國家機密保護法中並沒有「一般公務機密」分類,只有「機密」、「極機密」和「絕對機密」這三項,國安局不應用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內容,來閃避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

    2.此外,國安局常常以「事涉機敏」之類用語規避國會議員監督,我認為,部份業務國安局既然將預算編列於公開預算中,就該按照一般程序提供資料,否則就應把預算移至機密預算項目內。

    3.適應發現國安局汰換公務車輛過於氾濫,許多車輛行駛里程不長、使用年限也還有空間,在財政狀況衡量下,資源應該更妥善運用。

    4.以國安局駐外單位購車狀況來說,為求節能減碳以及預算節約,外交部在今年3月通令各外館未來大使、代表座車排氣量應小於3000 c.c.,但國安局仍然編列3500c.c.的大排氣量座車,過於奢華,儘管後來作出修正,我還是認為在編列預算時明顯疏失,需要改進,這些部份適應都會在預算審查時有所反映,以看緊人民荷包。

    質詢影片連結: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10555/1M/N

    立法委員蔡適應FB
    https://www.facebook.com/keelun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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