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文山區租屋行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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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文山區租屋行情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1的網紅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房仲買房初體驗(上):從找房到買房,像極了愛情@文/陳泰源 【前言】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房仲身份教民眾怎麼買房,但想想自己若沒有實際的買房經驗且名下沒有不動產,從業多年仍只是個租屋族,對客戶而言似乎少了一點說服力。 而歷經十年奮鬥後,還清負債也存到錢的我終於輪到自己要買房子啦!只是身為「房仲買...

  • 文山區租屋行情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1 2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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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仲買房初體驗(上):從找房到買房,像極了愛情@文/陳泰源

    【前言】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房仲身份教民眾怎麼買房,但想想自己若沒有實際的買房經驗且名下沒有不動產,從業多年仍只是個租屋族,對客戶而言似乎少了一點說服力。

    而歷經十年奮鬥後,還清負債也存到錢的我終於輪到自己要買房子啦!只是身為「房仲買家」與「一般民眾」在購屋時究竟有何差別?接下來,與大家分享我的購屋初體驗。......↓
    【房仲買房,最直接的好處是?】

    一般來說,如果有買家透過我(美商ERA)去買同行(住商、中信、台屋、21世紀……等等加盟體系)的物件時,業績算法是將買賣雙方所支付的「總服務費」對拆,再由各自店頭按照公司的獎金制度撥款下來給業務員。

    舉例:A買家透過B房仲找房,後來買到C房仲刊登D委賣的物件時,A買家支付的2%加上D賣家支付的4%等於總共6%的服務費,再由B與C房仲對拆業績各3%。

    而號稱「省錢達人」的我,當然要去尋找看看有哪家房仲店頭願意將「一個我」切割成「房仲」與「買家」來看待的囉!換句話說就是「房仲陳泰源」帶著「買家陳泰源」去看房子,倘若這樣的模式可行(簡稱「店配」),「買家陳泰源」所支付的服務費,還能回流部分到「房仲陳泰源」身上。

    這樣做不僅能替自己省下一半的服務費,也能將業績心安理得報回公司賀成交,所以,我在看房子之前,一定只鎖定願意採「店配模式」合作的房仲公司。

    【買房也要看緣分】

    之前談到我原本預計在2020年07月28日要買到房子,目標當天就是簽約日,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是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的《雷OOO大廈》,因為我就住在這,想說若能買到便能就近管理超方便der!可惜,目前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到不知如何規劃?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手一伸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整天光線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追價?想想算了,沒想到幾個月過去,我都已經買到房子了,他還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ERA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台大新生活廣場》高樓邊間戶,坦白說,這間是我心目中接近90分滿意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來實價登錄第二高,卻只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完全沒有服務費),我深信「有錢不怕買不到」於是作罷,事後冷靜思考,我在景美看二輪電影也快二十年了,文山區的市容基本上沒什麼變化,毫無建設題材可言,買在那兒頂多只是置產當存錢,根本不用期待增值,嗯……沒買到也好。

    之後,我請21世紀的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開封龍邸》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讓我覺得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買了一定要花幾十萬整修一番(我非常不喜歡一邊繳房貸還要一邊花錢整修房子,時間很珍貴的!),加上屋主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的最高區間(精裝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三度作罷。

    接著,我跟台屋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金山惠安》,屋齡縱然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現況為1大房2廳)覺得很划算,樓下雖然是酒店看似龍蛇雜處,入口處卻有住商分流之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劃,陽台看出去的景觀又是公園第一排,尤其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放一台大鋼琴都綽綽有餘),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都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們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遠遠超出實價登錄史上第一高,屋況也是需要重新整修過,於四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一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力霸成功大廈》高樓邊間戶,A仲介開發後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沒有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想想後便五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願在7月28號買到房子,雖然覺得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紀念日,讓我在之後的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需求,之前提過我的買房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google顯示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陽台
    9.預算1000萬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

    1.小坪數用明火的確蠻危險的,洗澡容易冷的話就買台好一點的電熱水器吧!
    2.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差。
    3.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就是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重新調整與放寬後,又接續在市場上重新找了一輪,終於找到了一間「林森北路」門牌,社區名叫《千OO》的房子,於是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並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的洽談,最終讓我買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

    只是,關於這間房子的各方面條件與我當時設定的有何不同?我又做了哪些妥協呢?

    【一體兩面,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一開始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三是公設比36%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第四個最讓我抗拒的是三角梯形格局。

    於是,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處在燈紅酒綠的條通內,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google說走路要10~12分鐘(比我當初設定的8分鐘內多了2~4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大公園及全聯福利中心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一切皆因社區戶數少,通常,十個小套房社區中有八個單層戶數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小坪數還能規劃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許多,而建商當初規劃時也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八樓以上雙梯,十一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被拉高,這都是為了讓大家住得更安心,反而是優勢啊!

    格局:主要是因為《千OO》的建物結構採「SC」的關係才導致邊間戶呈現三角梯型,要知道,SC除了比較耐震,在眾多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還是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解決,或是利用家具/電的擺設讓室內動線看起來依舊順暢。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一般小套房社區只有邊間戶才有機會,《千OO》也是,雖然夾在中間的戶型格局方正但卻只有單面採光(空氣不流通)且廁所無窗(容易發霉),因此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的確,無謂的「728從業十週年紀念日」無須過份堅持,找到好房也必須搭配心態好的賣家。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自己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對方高不可攀),有時單看「照騙」會錯意(誤以為適合自己),看了現場(約會碰面)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而反對這樁喜事。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並白頭偕老的另一伴),往往不是你最愛的,卻是你越看越順眼的。

    或許,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一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彼此再論及終身。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門牌,只能說一切都是緣分啊!

    買到房子固然是喜事一樁,接踵而來的問題都是新的學習。在之後的簽約到交屋,以及申請房屋貸款的部分我是如何與銀行交手?銀行最終提供了我哪些方案?這又是另一則故事了……。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blog-post.html

  • 文山區租屋行情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4-27 18: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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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台北市更好」這不應該只是柯文哲市長的責任,而是生活在一個城市的人,共同的想法與願景。
    4年4.8萬戶社會住宅
    哪裡來?
    公家找地 民間出房
    「4年4.8萬戶社會住宅」這是柯文哲市長的政見,「居住正義」的問題也是台北市首要、急迫解決的課題。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 在27日(一)財建部門質詢時將提建言,找方法,幫柯市長找到4.8萬戶社會住宅。
    黃珊珊議員指出,去年(103年)台北市議會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將持有二戶的房屋稅率調漲為2.4%,持有三戶(含)以上則調漲為3.6%,據北市稅捐處統計,受影響戶數約14萬6000多戶,也將為市庫注溢18億。而就在這調整的當下,其實如果能夠再轉個彎,也許就能幫柯市長多找到社會住宅的來源。

    根據北市稅捐處統計,這新版房屋稅率跟舊版相比,有些人的差距會高達10幾倍,而這10幾倍差距的房屋稅,如果能提供誘因讓這些持有者,也能比照出租給社會住宅資格民眾的條件,那4.8萬戶「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也不需要完全由政府提供。
    4月22日營建署公告的「公益出租人申請作業要點」中,將中低所得家庭納了進來,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百分之一點二」。因此若是能在去年修正過的同項第二款「持有本市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在二戶以下者,每戶均為百分之二點四;持有三戶以上者,每戶均為百分之三點六。」後面加註符合社會住宅精神的條件,就可比照公益出租人的狀況,享有房屋稅率的減免。

    「提供政策誘因,讓富人也能做公益,回饋社會」這是本質詢組提出此建議的基本想法。

    簡單來說,A男在台北市擁有2間房屋,按照新版的房屋稅,第二間房將會被課2.4%房屋稅;B女在台北市擁有4間房,按照新版的房屋稅,除了自住的那間外,第二、三、四間房都將會被課3.6%房屋稅。但如果A男與B女響應柯市長「4.8萬戶社會住宅」政策,把他們除了自住以外的房子,像是透過台北市都發局的租屋平台媒介,以低於附近行情8折的租金,成功租給符合社會住宅資格的民眾,那該間房子的房屋稅就回到原本母法的規定1.5%。若是出租對象是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的話,房屋稅就更低,就是1.2%。

    在過去由於不管持有幾戶,房屋稅率都一樣,自然無法產生誘因,但現在因為稅率調高了,這個誘因自然出現了。或許也會有人質疑這些有錢人不會為了少少房屋稅而去犧牲租金收入,但我們想,有防有錢的人,也是會有「富而好禮的」,就好比率先士卒的前副市長張金鶚,他就把位於文山區的第二間房提供到市府的租屋平台。像這樣的情況在下個月收到房屋稅單時,這間房就會被課以2.4%稅率,但如果放到租屋平台,出租給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就降為1.2%,若能把社會住宅精神納進來,那就也能降為1.5%。

    其實類似這樣的構想,同為政治素人的朴元淳也在首爾成功推出。他們稱為「拯救空屋—-將閒置空屋轉為租賃住宅」,首爾在這政策上的承租資格為薪資所得為都市勞動者每戶月平均所得的70%以下之老人、婦女以及大學生等,租金不得高於附近行情80%,且至少可住6年。

    「讓台北市更好」這不應該只是柯文哲市長的責任,而是生活在一個城市的人,共同的想法與願景。本質詢組除了在施政報告所提的兩項建議外,也會在這個會期中,陸續從首爾經驗中提出在台北也能仿效可行的政策供柯市府參考,希望台北市能在這四年改變成真,迎頭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