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李妍慧 Yen Hui Le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座落於北門街上跨時代長輩-周益記』 新竹市是北台灣最古老的城市,以城隍廟為中心,周圍發展出特有的聚落文化,一直到現在,這些舊城區建築群依舊挺立在這,陪著一代代新竹人成長、茁壯。其中北門街上的「#周益記」,大家應該不陌生,獨特的建築外觀,在北門街上更顯得其與眾不同,這棟建築物見證著清末、日治到國民...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佛陀紀念館永久保存高雄市大崗山龍湖庵3座木造「穹窿頂」藻井彩繪大悲出相圖,由於是台灣首例不解體移地保存的佛教古物,相當具有歷史價值,館方配合518國際博物館日活動,於2019年5月11日上架。 高雄大崗山百年古剎龍湖庵大悲樓,拆除進行重建,住持印悟法師將約有60年歷史的三座彩繪藻井捐贈給佛陀紀念館...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 在 李妍慧 Yen Hui Le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07 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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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落於北門街上跨時代長輩-周益記』

    新竹市是北台灣最古老的城市,以城隍廟為中心,周圍發展出特有的聚落文化,一直到現在,這些舊城區建築群依舊挺立在這,陪著一代代新竹人成長、茁壯。其中北門街上的「#周益記」,大家應該不陌生,獨特的建築外觀,在北門街上更顯得其與眾不同,這棟建築物見證著清末、日治到國民政府時代變化,從建築及室內的設計美學,可以看出中西文化交融,而這些建築美學,就是描述新竹市時代變遷最好的故事。

    「中西融合,矗立新竹」
    周益記老宅來由為可回朔至清道光年間(1820~1850年)從泉州來到新竹定居,於城隍廟附近經營茶泰號的周家,後1923年周清泉(1873~1909年)之妻李氏桔從娘家叔輩手中購入的安身大厝。直至1926年,李氏桔才帶著子周敏益(1906~1951年)正式入厝,並請書法家李逸樵為大厝門面落款提字,這便是周益記宅的由來。(資料來源註1)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得知,這座建築物從清代開始,至日治時期正式入住,其中建築之巧思,值得我們細細品味,#傳統閩式紅磚 與 #巴洛克式建築互相映襯,在人來人往的北門街上更顯得獨出一徹,周益記在2013年指定為市定古蹟後,開始籌畫自力修復建築、文物,昨天我參加修復工程開工典禮,建築值得保留、歷史不能遺忘,整修後重新周益記大門的那一天,我非常期待。

    「市定古蹟,修復作業」
    周益記在2013年指定為市定古蹟後,從2013年到2020年陸續進行了文物、建築修復規劃、家族史的重建,以及文史工作者與老宅相關的歷史文化教育推廣,除了復原舊有的工作外,在未來,修復完工開放後,希望能成為竹塹老城區的客廳,循著先人的智慧,提供在地民眾、外縣市遊客,創新體驗的活動及內容。

    昨天(6),周益記宣布修復工程即將開始,修復期間,周益記協會舉辦古蹟修復相關之教育推廣活動,讓更多關懷古蹟的朋友們能用不同的方式參與這個重要歷程,有興趣的朋友們歡迎點選以下報名連結,最後,我們一起期待古蹟修復完成的那一天,卸下施工圍籬、開啟大門與大家再見。

    相關活動:
    「歷史新樂碼動畫工作營-匠師的修行之路」
    報名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UrEv_5e6hHVBDfAR8VS_QIc96arwCqruDU_yGdrmwnUorpA/viewform

    「保存文物,再現歷史」
    新竹市,也可稱為竹塹城,作為北台灣最古老的城市,市內古蹟群不可勝數,在 #林智堅市長 的帶領之下,重啟古蹟修建、整修讓他們以最接近原先樣貌,映入市民視角當中,包括 #新竹州廳(新竹市政府)、#臺灣菸酒公司新竹營業所(新竹專賣局)等,到近期的 #新竹高中市定古蹟劍道館(武道場)修復完工,看出了我們對歷史文化的重視,我曾經提案,請文資小組鑑定於 #新竹市警察局前崗哨亭的文化價值,藉由文資身份,予以保存、修復,這些都是描述城市歷史、文化過程的見證者。對比台中市,過去有「文化城」的雅號,但這兩年所做的文資破壞,令人惋惜,不管是 #天外天劇場、#大里首長宿舍 到 #神岡林淑景宅,乘載歷史文化的場域不在了,以後人們還會記得這段歷史嗎?

    持續守護、修復新竹市的歷史故事、文化場域,古蹟建築群,我們會持續努力,讓這些故事,永遠流傳下去。

    資料來源:
    註一:周益記的身世與家族故事(周友達)
    file:///Users/kobedai/Downloads/P46-64%E5%91%A8%E7%9B%8A%E8%A8%98%E7%9A%84%E8%BA%AB%E4%B8%96%E8%88%87%E5%AE%B6%E6%97%8F%E6%95%85%E4%BA%8B_%E5%91%A8%E5%8F%8B%E9%81%94%20(2).pdf
    註二:周益記網站:https://bshu1926.com/about/
    註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monument/20130909000001

    相關新聞:
    一、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124/3863365?from=udn-referralnews_ch1008artbottom
    二、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124/3863499?from=udn-referralnews_ch1008artbottom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13 21: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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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年走春推薦🏃‍♀🏃😄】

    來到 #文化資產園區,可欣賞 #公賣局 第五酒廠舊區的 #歷史建築,還可參觀工藝展覽,過個充滿文化質感的好年🥳🥳🥳 過年期間也有特別的 #大木榫卯組裝DIY體驗 活動。

    🔍文化資產園區前身為 #台中酒廠,1998年台中酒場遷移至台中工業區內,為了保留老酒廠,台中市政府在2002年將整個廠區登錄為「歷史建築」。

    👉當前特展包含「文化資產技藝・記憶特展」,展示重要傳統藝術、錫工藝、傳統木雕與鑿花工藝作品;在AR影片中,10位來自不同地域和產業的匠師,展示曾屬於日常生活的傳統工藝製品,觀展者可以近距離體驗工藝製作技術精髓。

    👉「金玉滿堂-木雕特展」展出傳統工藝之美的壽匾、壽屏、神轎、供桌及門窗構件等藏品,由專業的修復團隊進行修復後,梳理出材質、典徵、技法等。

    👉「匠作築薪.2020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展」則展示由專業大木匠司所打造的 #漢式建築棟架,以棟架解譯台灣大木作勾鬪疊的榫接技術,展現傳統建築營造的力與美。

    #延伸閱讀
    ✅宜蘭冬山特有「碗公溜滑梯」 親子體驗瞬間極速快感
    http://bit.ly/3rMsXRp
    ✅糖尿病友過年吃大餐 醫師提醒蛋白質也不可過量
    http://bit.ly/3b0U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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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 在 黃偉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2 22:04:50
    有 2,285 人按讚

    #木雕大師陳啓村獲國家工藝成就獎肯定
    #讓台南市與有榮焉

    今天,偉哲出席了老朋友、同為七股子弟——木雕大師陳啓村在文化部「國家工藝成就獎」的受獎典禮。這個獎項是工藝類最高榮譽,每年只有一位工藝師可獲得。他是繼2010年陶藝大師蘇世雄以來第二位獲此殊榮的台南在地工藝家。

    陳啟村藝師在今年初才獲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木雕重要匠師保存者登錄,一年連獲兩項至高榮譽,為文化古都台南帶來無比光榮。

    #也是台南市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藝術保存者
    #也是薪傳獎得主

    ✅ 延伸閱讀
    獲國家工藝成就獎
    陳啟村憶年輕時曾跑遍全台廟宇
    https://reurl.cc/9XAxAd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5-30 17:19:06

    佛陀紀念館永久保存高雄市大崗山龍湖庵3座木造「穹窿頂」藻井彩繪大悲出相圖,由於是台灣首例不解體移地保存的佛教古物,相當具有歷史價值,館方配合518國際博物館日活動,於2019年5月11日上架。

    高雄大崗山百年古剎龍湖庵大悲樓,拆除進行重建,住持印悟法師將約有60年歷史的三座彩繪藻井捐贈給佛陀紀念館,館長如常法師商請臺灣文化部文資局施國隆局長支持,由所屬的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展開文保工作,進行全程3D影像紀錄,科學調查研究與專業保存修復以及包裝落架技術等協助,終於讓罕見的三座穹窿頂木構藻井及其上的彩繪大悲出相圖等珍貴文化藝術,得以完整被保存下來,安全地運到佛陀紀念館。

    文化部文資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李麗芳主任表示,大崗山龍湖庵創健於1908年,是台灣首座專供女眾修行的寺廟,寺方在1960年曾禮聘台南地區彩繪師傅為大悲樓3座穹窿式藻井彩繪上「大悲出相圖」,堪稱全台第一,非常珍貴。由於大悲樓要拆除重建,決定捐給佛館永久保存。

    龍湖庵因為「千家寺院聯誼」而和佛光山結緣,該寺創建於1908年(日治時期),大悲樓於1961年落成。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主任李麗芳表示:大悲樓彩繪藻井的作品不同於現存寺廟常見的壁畫或是樑枋彩繪形式的大悲出相圖,其名相註腳完整,具有歷史性與稀有性。從源流上來說,與千手千眼觀世音有密切關聯,以《大悲心陀羅尼經》為圖文藍本,加上菩薩像共有88幅,藻井上還繪有16幅佛典故事與詩偈警世語等,共組成104幅圖像,另再加上8幅象徵永離八難之苦的幡蓋共計112幅圖文。

    李主任說,木構建築最怕火災,傳統建築均用「井」做為造形並於其上彩繪藻類等水生植物,取其水火相剋意思,因此稱為藻井;龍湖庵的3座藻井,繪製了一百多大悲出相圖,以「大悲心陀羅尼經」84句咒語,加上4幅大天王的圖像,依據方位,從中座面對大雄寶殿依據逆時針方向繪製第1至16幅大悲出相圖,再由龍邊到虎邊,依據東,北,西,南四個方位繪製,共88幅,加上藻井上的鸚鵡請佛等16幅佛典故事、詩偈與警世語。

    尤其中座藻井的最上方,有兩輪連續環繞其上的「心」與「佛」兩字,意涵「欲見佛土,先淨其心」,字、畫觸動人心,許多旅客看了深受感動,歡喜在下方拍照留影。

    文資中心還邀請了學者專家一起到龍湖庵見證相關修復工作。成大的林宜君博士指出,龍湖庵大悲樓的三座藻井不同於臺灣多數以斗拱形成槓桿原理的藻井,其「穹窿頂」趨近宋式《營造法式》的鬬八藻井,在臺灣相當罕見。對於宗教建築知名的李乾朗教授現勘時也表示大悲樓中座藻井,在宋《營造法式》稱為陽馬板型式,陽馬板作法在臺灣罕見,原本林口的竹林寺藻井及現存大直劍潭寺正殿藻井雖有,但都不比龍湖庵大悲樓藻井有三座之多,也沒有珍貴的大悲出相圖。

    深入臺灣宗教彩繪研究的蕭瓊瑞教授現勘時指出大悲樓藻井彩繪為臺灣罕見實木結構,大悲出相圖應為臺南知名畫師蔡草如或其流派匠師所繪。

    負責藻井外部加固與落架的大木師傅蕭勝壬說,他從業40餘年尚未見過如此建築構造,以檜木層層堆疊後的彩繪相當罕見,尤其不拆解藻井,在有限的時間與經費和人力下要完成完整加固落架與包裝運送,還是首度的大挑戰。負責這次任務的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陳俊宇也表示,這是他負責過的保存修復工作中,難度與規模最大的一次。

    如常法師指出:佛館樂於承擔「移地保存、延續文物生命的重任」。後續的工作,包括繼續請文資中心專業人員協助修復外,向高雄市政府申請登錄指定為文化資產。佛館計畫出版專書、舉辦研討會,研究最佳的展藏方式等,希望讓彩繪藻井風華再現,讓來到佛館的國內外觀眾有更多的機會認識與欣賞真正屬於台灣這片土地與歷史的宗教藝術。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02 17:14:43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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