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依照往例也可以變成承諾?請讓新住民來決定新住民基金的運用」 今天上午,我針對《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修正,實質壓縮新住民參與的爭議,質詢內政部長徐國勇。 什麼是《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根據最新的統計資料,目前的新住民約有56萬人,在學中的新住民第二代約有3...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林佳龍強調,單單一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竟要多花近5000萬聘派遣人力87人,已經有19位國科會人員調兼至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何還要這麼多派遣人力,他質疑,這樣的人力配置及運用,明顯違背常理。 林佳龍表示,根據行政院國家...

  •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5 18: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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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往例也可以變成承諾?請讓新住民來決定新住民基金的運用」
     
    今天上午,我針對《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修正,實質壓縮新住民參與的爭議,質詢內政部長徐國勇。
     
    什麼是《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根據最新的統計資料,目前的新住民約有56萬人,在學中的新住民第二代約有31萬人。從內政部戶政司有統計以來,民國87至今出生的新二代已超過41萬人,也就是說,我們的新住民加上新住民子女,已有將近百萬人口。
     
    在沒有新住民委員會之前,內政部制定了《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每年約編列3億元新住民發展基金,用於新住民的家庭服務中心、托育與文化推廣、家庭學習成長、人才培力與社會安全網。
     
    在內政部預告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中,默默地將「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的各類委員人數,把「民間團體代表十一人」改為「新住民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七人。」。
     
    修法理由寫「為配合實務運作,提升議事效率,爰修正委員人數由三十三人調整為二十九人」,我真是滿臉問號。 
     
    三十三人變成二十九人,可以提升議事效率?而且,還拿「新住民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的人數開刀?
     
    今天徐國勇部長一直說,新住民委員的人數沒變,比例還增加。徐部長的意思是說第三屆委員一共聘用7位新住民代表,修法改成7人,所以人數沒有變少。
     
    好像很對?沒那麼簡單。
     
    讓我們看看最近一次的委員名單(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第3屆委員名單: https://reurl.cc/EzrEGg ),裡面的「民間團體11人」是6位新住民代表以及5位對於具有新住民經驗的民間團體,修法之後,將等同於把新住民及其相關組織的委員比例,從11位降為7位。
     
    11/33變成7/29,就是減少了,這是很簡單的數學問題。
     
    結果,部長今日承諾,新住民比例不會變少,是因為修法的內容,就是將新住民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降為7位,而現在具有新住民身分的委員也是7位。
     
    依照往例維持7位新住民委員,還拿掉了相關民間團體的參與,實質降低新住民社群的比例,這樣也可以變成承諾,真的是很會講。
     
    提醒一下部長,人家《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二項:「前項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人數具原住民身分。」。用在新住民身上的新住民發展基金,也應該秉持同樣的自決精神,二分之一才是基本。
     
    更不要說,這次的修正預告期只有20天,而且只使用中文,連個英文版都沒有。預告期60天變成20天的理由,竟然是「簡化行政程序」。這是不是告訴大家,為了讓公部門好做事,連表達意見的期間都可以縮短?
     
    我要告訴徐部長,新住民發展基金的運用,應該讓新住民來決定。而不是拿「提升議事效率」、「簡化行政程序」,來任意縮減新住民社群的參與。
     
    希望移民署重新檢討《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除了委員比例外,遴選機制也應該更加公開透明。別讓「多元文化」淪為口號,繼續壓縮新住民社群的相關權利。

  •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1 00: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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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住民權益不容馬虎,移民署勿打迷糊仗 】

    日前移民署公告 #新住民發展基金 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中,刪減 #新住民及團體代表席次,今天相關團體開記者會,要求正視新住民、新二代主體性,提出兩大訴求:

    第一、明定保障比例;新住民、新二代及民間團體席次必須至少達總席次的二分之一。

    第二、公開透明的遴選機制:前項訴求之身分別委員,應由政府召開(考慮地域平衡後)足夠場次的公聽會、制定遴選辦法組成之。力求委員組成過程及標準能夠公開、且讓公民參與並監督。

    今天綠黨榮幸邀請到新二代倡議者 #劉千萍和 #鄒佳晶來分享她們的生命故事、認同歷程,以及倡議經驗,討論觸及文化、身份、和政策的交錯,十分精彩。

    綠黨是第一批連署者,也邀請各界一起關注新住民發展基金的代表席次問題,給新住民和新二代一個平等的機會,也給台灣一個更好的未來。

    連署:https://forms.gle/ePFx6iSHxtu5QiTB8

    #綠黨政策討論會
    #新住民發展基金
    #新二代
    蘭後
    南洋姐妹會
    Halo-Halo 南洋x餐館x雜貨
    島嶼移溫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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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10 13: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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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 #新二代青年前進陣線 到內政部抗議移民署在近日公告的《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下修了新住民及團體代表的席次。
     
    這樣的修正,顯然是對於新住民、新二代法令上相關權益的倒退。我因出外參訪未能親自前往支持,請辦公室同仁代為到場聲援。
     
    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數千年來,多元的族群與文化,不斷幫我們重新定義著「台灣」兩個字。
     
    目前在台灣的「新住民」人數已經超過56萬人,而我們的新臺灣之子,「新二代」也已超過40萬人。
     
    對於「新住民」、「新二代」,我們能做的、應該做的,不該止於應有善意以及對於多元文化上的認識,應該有更多制度上的參與。
     
    內政部每年編列約3億元育新住民發展基金,用於新住民的家庭服務中心、托育與文化推廣、家庭學習成長、人才培力與社會安全網。
     
    而在日前,移民署公布的《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中,卻發現相關規範從原先的「民間團體代表十一人」修正為「新住民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七人」。
     
    對於將「新住民」(三個字)的身份明確入法,這部分我們給予一點點兒肯定。但是,也僅止於此。在深入對比過最近一次新住民發展基金委員名單(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第3屆委員名單: https://reurl.cc/EzrEGg ),可以發現,原先的「民間團體11人」,包括了6位新住民代表以及5位對於具有新住民事務、語言、文化之相關學識經驗者。
     
    換言之,修法之後,將等同於把新住民相關及其組織之發言比例,從11位降為7位,可能阻礙新住民的公共參與權益。
     
    當我們回過頭來看看檢視「原住民」族,一路以來奮鬥賦權的歷史,《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二項:「前項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人數具原住民族身分。」
     
    二分之一,是基本。
     
    就算在行政院自己的所制定的《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設置要點》也規定了29至31人中:「學者專家或社會團體代表八人至十人」。
     
    在新住民發展基金委員,29位委員中,與新住民事務權益相關,修法明定僅占7位,該如何反應該類群族之相關權益?
     
    這樣的人數規範,是無法反映需求與服眾的。
     
    更不用說,有著56萬人的「新住民」以及超過40萬「新二代」,是不是應該像原住民一樣,設立專門的委員會,來回應以及解決「新住民」與「新二代」的需求及社會期待,也是未來可以討論的方向。
     
    我們期望的是,新住民政策可以真正的讓新住民參與,甚至成為決策主體,讓在他鄉的遊子,藉由日常生活、社會文化和政治決策的參與,在台灣落地生根。
     
    日久,他鄉也將成為故鄉。

    #新二代青年前進陣線
    #訴求
    1⃣ 於法明訂保障比例,新住民、新二代及民間團體席次必須至少達總席次的二分之一。
    2⃣ 公開透明的遴選機制:前項訴求之身分別委員,應由政府召開(考慮地域平衡後))足夠場次的公聽會、制定遴選辦法組成之。委員組成過程及標準公開、且讓公民參與並監督。

  • 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5-13 19:34:57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林佳龍強調,單單一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竟要多花近5000萬聘派遣人力87人,已經有19位國科會人員調兼至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何還要這麼多派遣人力,他質疑,這樣的人力配置及運用,明顯違背常理。

    林佳龍表示,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7條規定:「...為應業務需要,得分組辦事,所需人員,均由有關機關就其現職人員中調兼,在原服務機關支薪...。」國科會為應科發基金業務需要,已依該規定由國科會調兼19名現職人員至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再加上102年度編列超時工作報酬123萬3千元,不能理解為什麼還需要這麼多名派遣人力。

    林佳龍指出,國科會聘僱人總計263人,占預算員額比率高達近40%,現又想於於科發基金編列派遣人力經費,僱用派遣人力共87人,占該會預算員額數亦高達33.1%,辦理的業務涉及經常性及核心性質之公務工作,這樣的人力配置及運用,明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另外,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依目前規劃進駐對象以具研究性質之政府機關為主,102年度預計赴國外招商,然至哪國考察什麼尚未確定,招商對象未明,另外還安排參訪文化創意產業區之規劃設計,也不是科學工業園區營運範圍,國科會竟編列出國旅運費49萬8千元,林佳龍亦將提案將其刪除。

    林佳龍表說,補助優秀學者,以及促進國際研究機構合作,有許多是要有水到渠成的條件,不能硬推並且用消耗預算的思考來推動,應該改用類似國發基金的方式,成立專項基金,並且用獨立委員會審查的方式來推動,避免浪費國家寶貴的財政資源,有時候當年沒有適合的案件,存下來的錢也才能預備給真正重要且大規模的案子。

    林佳龍說, 中科台中園區的公共藝術設置(第一階段)編列了20,442千元,他質疑為什麼這種不是核心功能的工程,要編列經費建置,為何不能讓企業以實物方式捐贈?他建議,不如多思考如何重新檢討與強化中科內部必要的防災基礎建設,如防震防水等等部分的考量,以因應近期中部地區再度頻繁的地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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