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地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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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地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8 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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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地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1 16:10:28
    有 5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1~110/09/07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7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0年9月10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110年9月13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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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4 14: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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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2/04~110/02/18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附中文譯本、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經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及譯本、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護照)。
    二、具備計劃撰寫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資料檢索彙整能力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四、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 Office (MS Word、Power Point、Excel 等)
    五、曾擔任專任助理或具備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辦服務群課程綱要實施相關配套措施與課程推動工作。
    二、辦理課程中心各項會議、研習規劃與執行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計畫人事、經費、文書等行政作業。
    四、編製會議文件、計畫報告,處理意見蒐集彙整等
    五、其他有關課程中心各項庶務工作及校內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待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應。
    (一)學士第一年起用,月支薪額新臺幣 32,470 元。
    (二)碩士第一年起用,月支薪額新臺幣 37,135 元。
    二、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本案人員係屬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短期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或計畫補助終止,聘約即無條件終止)。
    三、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2月18日(星期四)止,於本校網站(https://web.pses.ptc.edu.tw/npss.asp)上查閱。請自行以A4紙張下載,若未依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件於110年2月18日(星期四)前寄至本校教務處,郵戳為憑)。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教務處收。電話:(08)780-5510分機202。)
    (二)應繳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經歷資料或服務證明影本
    上揭證件影本應自行以A4紙張影印所需證件,並依本校簡章規定依序裝訂,由本校留存。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若查驗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有異議。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甄選方式:
    1.初審:書面審查
    2.複審: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含業務知能測驗)。
    (二)複審時間及地點:視初審結果,另行通知。
    六、錄取聘用:
    (一)依複審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二)錄取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 (總成績未達70分者得不予錄取,並得從缺)。
    七、注意事項:
    (一)正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時間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或於試用期間不適任者,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本員額為專案行政助理人員,無須陳報銓敘部登記採計年資,其年資亦不作為採計提敘薪俸級及退休之用。
    (三)錄取人員工作內容依簽定之契約書為準。
    (四)經費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60945號函辦理。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公告於本校網頁。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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