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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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壹 新竹市某校的學生,被其他學生在老師授意的情況下執行管教方式,被罰了近1300下蛙跳,導致學生腿部須接受長期治療,案發後,學校還不斷給這位學生壓力,要他吞忍。 #貳 一樣在新竹市,某校的學生和老師發生口角後,被老師打了耳光,甚至連警察都來到學校了解狀況,但學校在通報的敘述上竟然淡化敘述為「拍...

  • 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15 2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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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新竹市某校的學生,被其他學生在老師授意的情況下執行管教方式,被罰了近1300下蛙跳,導致學生腿部須接受長期治療,案發後,學校還不斷給這位學生壓力,要他吞忍。
     
    #貳
    一樣在新竹市,某校的學生和老師發生口角後,被老師打了耳光,甚至連警察都來到學校了解狀況,但學校在通報的敘述上竟然淡化敘述為「拍打」,而且隱匿了第一時間學生臉部紅腫掌印的照片,本來該師應該依不適任教師程序處理,最後卻只在考績會中決議以申誡處罰。
     
    #叁
    同樣是在新竹市,某校的學生遭到不當管教累犯的教師用言語侮辱,心靈受創到甚至跟家長表達不願上學,學校出面向家長表示一定會處理,卻僅提及或許可以用考績來處理,不願依不適任教師程序辦理。
     
    這些都不是小說情節。
     
    這些都是我這一兩個月來 #密集接到有關體罰、#違法處罰和不當管教的陳情案,這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打耳光」和「#青蛙跳」都已經是法規明白列舉體罰的類型,卻仍然有老師違法處罰。
     
    為了 #保護未成年的受害者,我不會透露學校名稱,但這些案件我近日都已密集地跟教育處溝通,並督促市府必須從嚴處理,除了不該對這些教師輕輕放下,更應該檢討新竹市的教育環境,#為什麼總能讓學校把這麼明顯體罰的案子淡化處理,#為什麼總能讓那些一犯再犯的老師能用比較輕的考績處分,#閃避掉不適任教師程序?
     
    面對不適任教師,學校常有這樣的說詞:「年輕的要給人留前途,待退休的要給人留後路」,那到底我們要如何淘汰不適任教師,給孩子免於權威暴力的校園呢?
     
     
    我今天在市政總質詢中把這些案件拿出來問市長,並提出我的改革訴求:
     
    1. #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明定體罰事件的處理流程並公開讓民眾周知。
    2. #市府應要求各級學校在入學或開學時,#向學生宣導體罰的樣態及體罰的救濟措施。
    3. #市府應建立累犯教師的資料庫,#並要求學校針對累犯嚴格處分;#對於常發生違法處罰事件之學校也必須加強管理與輔導。
     
    也很感謝市長及教育處代理處長都願意接受這些訴求,有些事情也是市府進行中的方向,後續我們會進一步和市府討論如何落實。市長在答詢中強調這些是個案,其實我也認同,但我也引用去年教師法修正後,民進黨吳思瑤委員在議場的發言:
     
    「百分之九十九的老師都是專業優秀的,但是如果程序不健全,制度失靈之下,讓百分之一,甚至是百分之零點一的不適任老師,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那就會影響整個社會對整體教師的信任,也會讓教師的專業被污名化,讓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更有效也更有力,保護的不只是孩子,也是保護多數正派的老師。」
     
    #會體罰的不適任教師當然是極少數,#但如果我們的制度都不能淘汰它們,#最終傷害的不只是孩子,#更是對教育界的專業和信任。
     
    讓我們一起關注,一起努力,讓孩子能夠安心地在學校成長學習。

  • 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5-14 18:55:30
    有 2 人按讚

    【華視新聞】代理師狠抽學生臀,還威脅不准說!

    又發生老師不當體罰案件!彰化一所國中代理老師,疑似情緒管控不佳,竟然以代替父母管教為理由,拿棍子對一名國一男學生施暴。男學生的臀部被打到整片紅種瘀青,甚至還威脅男學生不准告訴家長。事情曝光後,老師被調離職務以外,考績會也著手調查進行懲處。

    http://bit.ly/2GcB4hG 📺 欒治誼、楊宗穎、謝忠義 報導

    【自由】把學生打到「屁股開花」 代理教師調離現職

    針對彰化縣某所國中爆發老師拿木板打學生屁股體罰案,該所學校今天召開考績會,除將該名老師調離現職之外,為了釐清案情經過,校方另組調查小組,將深入了解該名學生身心受創情況,並由輔導老師關懷輔導,直到調查小組做出調查報告,會再召開第2次考績會再做最後決議。

    彰化縣教育處副處長張淑珠表示,學校已針對該名代理教師召開考績會,依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對此一事件開會討論,今天開會結果學校已把該名老師調離現職,未來最後懲處內容不論輕重,教育處尊重學校考績會,因為,老師是否適任,決定權在學校。

    張淑珠指出,該名代理教師擔任學校行政職的工作,沒有代課,發生此一事件後,教育處要求學校依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處理,有關教師違法處罰學生或不當管教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在考核辦法第6條中有相關記過懲處規定。

    http://bit.ly/2IA0rzo 📰 張聰秋 報導

    ┏━━━━━━━⭐⭐⭐⭐⭐━━━━━━━┓
    🎯依CRC給建議 🥊 國際審查委員要求限期改善🙆‍♀
    ┗━━━━━━━━━━┳━━━━━━━━━┛

    53.委員會建議台灣政府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其第13號一般性意見(2011年)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繼續執行並加強措施以預防及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並為執行以上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財力資源,這不僅是為了國家,也是為了達到在2030年之前結束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行為的目標。

    56.委員會樂見台灣法律禁止學校和機構體罰的情況。然而家庭(父母)的體罰並未被禁止,而且學校也繼續使用體罰。

    57.委員會建議台灣政府:
    (1)依據《CRC》第8號一般性意見,明確禁止家庭(父母)體罰;
    (2)發展有關體罰和其他有辱人格處遇形式的負面影響的宣傳和教育活動,並提供促進積極行為的替代方法資訊;
    (3)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公私立學校及機構所有的工作人員不使用體罰;
    (4)教育所有從事兒童服務的專業人員向主管機關通報有關疑似暴力侵害兒童事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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