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師申訴不受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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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教師申訴不受理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陋習不改 校安機制如虛設 詹雨蒔/政治工作者(嘉義市) 新竹市長林智堅在臉書粉絲頁說明國中學生遭棒球隊學長集體霸凌、性侵事件後續處理方針,遭民眾質疑懲處結果過輕。記者張雅婷/攝影 日前新竹某國中學生遭棒球隊學長集體霸凌、性侵的事件,上周被害者家屬出面指控後,調查報告迅速出爐。新竹市府認為校方在...

  • 教師申訴不受理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10 1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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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陋習不改 校安機制如虛設

    詹雨蒔/政治工作者(嘉義市)

    新竹市長林智堅在臉書粉絲頁說明國中學生遭棒球隊學長集體霸凌、性侵事件後續處理方針,遭民眾質疑懲處結果過輕。記者張雅婷/攝影

    日前新竹某國中學生遭棒球隊學長集體霸凌、性侵的事件,上周被害者家屬出面指控後,調查報告迅速出爐。新竹市府認為校方在管理上有嚴重疏失,因此宣布解散棒球隊、將球隊教練解聘,該校的校長和主任則分別記過處分。新竹市長林智堅在臉書粉絲頁說明後續處理方針,遭民眾質疑懲處結果過輕。

    懲處結果是輕是重,在沒有明瞭案情、看到調查報告內容之前難以憑主觀論斷。但性侵害、霸凌的場域在學校,涉案人員身分是學生且球隊教練也為學校所聘用,主任和校長等人應被賦予最高的督導管理之責,僅以記過處分,民眾的疑慮不無道理。再加上,每當發生校園性侵害案件時,關係人之間相互掩蓋、加害人與被害人權力傾斜或為求保全校譽而延誤通報等情形不在少數,或許調查報告適度公開,以及檢視校安通報機制的藏汙納垢也是當務之急。

    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為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有明訂校安通報事件之類別,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則為義務通報人。另依「校安通報流程」,當疑似案件出現時,必須於廿四小時內通報學務處或學校指定專責單位,三日內移送召開性平會,隨後性平會將於廿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訴/檢舉人受理與否。一旦受理,會同步啟動調查小組、秘書單位行政協調、輔導諮商資源投入等。簡言之,校安通報已有完整機制,且訂有時效急迫性。反觀此次案件,被害者家屬向學校通報後遲等三個月才召開性平會,未及時通報背後恐有更深層的結構性原因。

    雖然新竹市教育處處長因督導不周請辭下台,但每次遇到重大案件就由政務官下台折損,實非避免下一場悲劇的最好解法。校園封閉體系相互掩蓋、「河蟹」的陋習不改,再嚴謹的制度都防堵不了人性。建議調查報告應適度被公開檢視,打破教育系統封閉、鄉愿的小圈圈;相關部會重新檢討義務通報人未依規定通報之罰則的妥適性、增加通報誘因,以及對被害人友善的通報機制,縫補校園安全網,才是我們對被害者和家屬能做的具體彌補。

  • 教師申訴不受理 在 蔣根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6-20 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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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傍晚愉快!根煌今天要特別提醒您: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站出來捍衛,千萬不要把委屈往心裡吞。

    前天下午,根煌和服務團隊伙伴們,在中港第一市民活動中心主辦了「有關退休之公教人員如何進行行政救濟程序及其效力」說明會,當天來了好多鄉親,有的是幫爸媽來詢問詳情、填寫表格,更多人是不甘於自己一生的付出,卻落得被一紙「行政處分書」東減西砍,連僅有的尊嚴都難以保留了。

    根煌看了心裡實在難受,也要在此再度疾呼:自己的權益,請您自己站出來捍衛!今天根煌乾脆直接在Facebook這裡,發布公務人員專用的「復審書」及教師專用的「訴願書」空白表格,就請收到過「行政處分書」,有需要申訴的好友們自行下載填寫後,寄到所屬的受理單位,如果有需要實體列印出來的空白表格,也歡迎您直接前來根煌的中港服務處,或是還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以及索取電子檔,也請您加入根煌的Line服務平台帳號,ID請輸入@ywy2740c,我們的網路服務團隊24小時待命,歡迎您隨時詢問!

    拜託好友們幫忙分享出去,讓每一個受委屈的人都有管道可以伸張正義,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蔣根煌全體服務團隊,一定會一直關心、一直陪伴您。

  • 教師申訴不受理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1-11 2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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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和 立法委員蔡培慧、 南洋台灣姊妹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舉辦「從印尼漁工案檢視我國司法通譯之弊病」公聽會,邀請 立法委員 林麗蟬、 許毓仁委員、長期關注通譯制度的王美玉監察委員、轄有相關業務的司法院、法務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有涉外案件訴訟經驗的律師、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深度挖掘相關議題的 報導者 The Reporter團隊等專家學者,以及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SPA,Taoyuan、 台灣司法通譯協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希望從各方觀點來檢視我們目前通譯相關制度的缺漏,也廣納各方意見、集思廣益,找出既有通譯機制的改善之道。

    上個月因為《報導者》的深度報導,揭露了台灣福賜群號遠洋漁船印尼漁工去年八月的死亡案件,實情並不單純,而承辦該案的屏東地檢署,在通譯人員未確實翻譯出被害漁工的自白的情況下,即以行政簽結該案。直到王美玉監委著手調查這個案子,並與《報導者》合作,才挖掘出這個事件背後系統性的問題。

    這個令人震驚的事件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凸顯出我國目前通譯機制的問題。

    內政部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6月為止,不含中國大陸及港澳居民,在台的外籍人士約有77萬,其中外籍勞工約57萬人,尚未歸化取得國籍的外籍配偶約5萬人,合計約62萬人,占了所有的外籍人士8成1;若再加計已歸化取得國籍外籍配偶約11萬人,來自東南亞各國的人士高達73萬人。

    這龐大的人口數字連結到的是通譯的需求。

    然而,以司法審理案件來說,目前刑事案件、民事及家事案件的傳譯比例低,令人憂心可能被犧牲的人權。104年全國地方法院涉外案件總數為9,258件,其中行政訴訟(含收容聲請事件)7,303件,有傳譯的案件占83%;刑事案件1,286件,有傳譯案件僅占20%;而家事及民事事件651件,有傳譯的案件甚至僅占不到2%。過去甚至發生過許多離譜事件,例如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審理時,法官非但沒有傳譯,甚至請同為案件相關人的該校教師出庭「順便」擔任手語翻譯。

    除了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人士的通譯需求無法滿足,目前台灣外籍漁工、勞工、新住民的人數越來越多,法院受理之涉外案件也有所增長,由此可見通譯人才的需求越來越高,近年司法院雖有推廣讓法官知道基於職權可以傳譯,但是對於當事人是否需要通譯卻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當事人也不知道調解及出庭時可以申請使用通譯,從當事人需求出發來完善通譯機制實為當務之急。

    目前我國設有通譯的機關包括法務部、司法院、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五個機關。此外,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亦有與移工及移民有關之業務,但尚未設有通譯相關之機制。

    我從第八屆立委任期就開始監督司法院及法務部通譯人才數量不足、勞動條件低落、傳譯品質不穩定、培訓課程單薄等問題,嚴重影響不諳中文或聽障、視障之案件當事人的應訴權利,更可能造成更多冤案。

    經過幾年努力,司法院的通譯制度雖然逐步改善,但整體而言,我國各機關目前各自建置的通譯制度卻仍有諸多待改善之處,特別是低落的勞動條件使通譯專業人才無法留任,也讓通譯專業及穩定的通譯人才庫都遲遲無法建立。

    台灣社會長期忽視東南亞語通譯服務在人權保障上的重要性,在司法審訊相關過程當中,即使在法庭庭訊時能運用通譯協助,然而在警察機關或其他第一線現場,卻不見得有通譯人員提供翻譯服務。各部門缺乏整合性的通譯政策,且各機關長期忽視通譯人才的培訓,難以確保當事人之相關權益。

    為了促進台灣和東協、南亞、紐澳等國的緊密合作關係,蔡英文總統上台時提出了「新南向政策」這個重要政策。但是我們似乎不夠重視這些已經在我們社會與我們共同生活,和國人共築家庭,或者從事家事勞務、漁業、加工製造等基礎服務業,為我們的社會帶來許多貢獻的東南亞國家人民,他們在台灣的生活與勞動很可能是極度欠缺保障,甚至出了事情也無法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被調查、上法庭,連話都聽不懂。

    為了督促各機關正視通譯需求,我跟蔡培慧委員要求各機關徹底檢視以下面向,並提出具體的改善規劃,以強化通譯此一公共服務系統,確保當事人相關權益:
    1、通譯培訓課程及相關資格認證應完善規劃,並建立通譯評核及考核機制。
    2、檢視通譯人員之勞動條件及業務執行需求。
    3、建立通譯完善之標準化處理流程,編寫基本說明手冊及翻譯相關文書,使當事人確知申請使用通譯之方式及程序、案件處理流程及評核或申訴之管道。
    4、配置多元語言之通譯人員,以因應不同族群需求。
    5、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召開建立「評估建立跨部會之專責通譯機關或機構」之評估會議,整合各部會通譯相關事務。
    6、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集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重新檢視通譯人力區域配置,並研議設置各區域通譯公共服務中心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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