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室錄音違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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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教室錄音違法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蔡壁如,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程序違法不正義 #民進黨一錯再錯 #立院回到戒嚴? 立法院對監察院長提名人陳菊及監委行使同意權,難道民進黨席次多,就可不顧程序正義?就可藐視憲法?難道這就是民進黨的台灣價值? 今天民進黨做的事,正在重現戒嚴時代國民黨做的事! 玩弄立法院這個憲政機構,把國家名器當作民進黨的私人工具。 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綠金創業家Bob聊台灣如何借鏡國外的經驗,讓大麻走向「產業化」,創造「綠色經濟」奇蹟! 本集節目特別邀請「綠金創業家」Bob Chien包博簡,來分享一個台灣土生土長的孩子如何進入大麻產業,並且成為第一位在美國做大麻科技新創的台灣人。綠金產業的經濟規模正在以倍數成長,台灣現有的強勢產業是有機會直接...

  • 教室錄音違法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7 15:12:37
    有 1,909 人按讚

    #程序違法不正義
    #民進黨一錯再錯
    #立院回到戒嚴?
     
    立法院對監察院長提名人陳菊及監委行使同意權,難道民進黨席次多,就可不顧程序正義?就可藐視憲法?難道這就是民進黨的台灣價值?
     
    今天民進黨做的事,正在重現戒嚴時代國民黨做的事!
    玩弄立法院這個憲政機構,把國家名器當作民進黨的私人工具。
     
    整個監察委員提名審查程序,立法院游院長一錯再錯:
     
    第一個錯,沒有開始怎麼會有結束?
    原定週二開始全院委員會審查監察委員,游院長根本沒有宣告啟動開會程序,卻在週四下午4點半宣讀民進黨團的提案說要終止審議,民進黨憑其多數的輾壓表決,有諸多違法,全國民眾都看到了。
     
    第二個錯,違法決議不能超越憲法程序。
    《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29、30條,規定「全院委員會就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
    民進黨週四提案表決,停止詢答、交付院會投票,實質上沒有做的事,不能用多數暴力的表決,就當作是做完了,這與上位法律相衝突,根本是#無效決議。
    這項違法決議,已經超越憲法程序,這是憲政危機。(詳見前大法官許玉秀意見)
    請問,全班同學沒有寫作業,可以自己表決說作業寫完了,就算是寫完了嗎?
     
    第三個錯,穩贏的表決,連演都不演。
    民眾黨和時代力量今天早上在投票前提出臨時提案,游院長居然在宣讀完後直接宣告「提案不處理,有無異議」,將提案直接不處理。民進黨連穩贏的表決都不做,這種傲慢鴨霸,根本是讓立法院回到萬年國會的戒嚴時代!
     
    第四個錯,黑箱投票躲避陽光。
    監察委員投票時,由於國民黨委員的杯葛,民進黨的游院長居然指示將投票軌移到旁邊的小房間進行投票!小房間沒有經過國會頻道即時錄音錄影公開,就是#黑箱投票!
     
    你們以為民眾看不到、聽不到,但陽光正照著你們的一言一行。
     
    今天早上進行的投票,在程序上根本不合法,所以民眾黨五名委員拒絕進場,用行動來捍衛憲法,和國會自主的尊嚴。
     
    看著主席台上被民進黨立委層層包圍的游院長,用肢體暴力保衛民進黨的私利,我感到非常難過,他一錯再錯主持違法、違憲的程序,已經違背他當初議事中立和超越黨派的承諾。
    我曾將院長的票投給游錫堃,期待他能凝聚朝野黨派,共同推動修憲,也確實有所進展。但他這幾天的主持失格,已不適任立法院長一職,我認爲,立法院應該依照《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立即#改選立法院長!
     
     
    【憲法小教室】
    許玉秀前大法官説,「從憲法的角度來看,同意權的行使,本身不止是一個議事程序的位階,憲法機關人事結構的決定,和法律案具有相同的法律位階,沒有踐行正當程序的法律決議,就是一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規範,這樣的規範,包括人事表決過程和結果,都是#違憲的。」

  • 教室錄音違法 在 美味拍手 Yummy Yummy Photograph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7-06 21:38:50
    有 361 人按讚


    今天的美味拍手初階課程順利的完成啦🎊
    我示範拍攝的這個檸檬派超好吃的啊😋😋
    清爽不膩又恰到好處的酸甜
    是我目前覺得最好吃的檸檬派👍

    感謝今天從各地前來上課的同學們
    還有從台中來上課的同學
    辛苦大家了
    拍手站了10個小時、講了10個小時
    看到大家開心的笑容
    還有拍出自己滿意的照片
    也就感到心滿意足了❤️

    接下來要講比較嚴肅的事情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進電影院不能盜錄影片對嗎?
    這是違法的行為
    所以上課也嚴禁錄影錄音
    其實你只要認真、全心全力的投入課程
    以我這麼淺顯易懂的教學方式
    絕對當下就可以理解
    不用回家還要看影片

    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更尊重講師
    我是累積了多少年的經驗
    每天花多少心思在研究
    大家9點上課
    我一定8點就到教室準備
    每一堂課我都當第一次上課那麼認真準備
    就像鴨子一樣
    你只看到水面上的我好像很輕鬆自在
    卻沒有看到水面下的我有多麼認真努力在滑水

    我是用盡全力才能讓自己看起來毫不費力

    所以,下次如果再有錄影的情況發生
    我會立刻停止課程
    讓你錄我坐在講台前發呆微笑打嗝兼放屁的畫面😎

    再來
    希望大家是發自內心的想要學如何把照片拍好
    不要強迫對拍照沒有興趣的員工或家人朋友來上課
    第一這樣很浪費錢
    第二很多人想上課排不到位置
    你來發一整天的呆
    我看了也很難過,也覺得你很辛苦
    這不是國民教育國小國中硬著頭皮一定要上
    這是有興趣、有需求才來上的課程
    我最害怕浪費錢浪費時間了
    所以看到這樣的同學,我也很痛心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支持
    7/10下星期一晚上8點
    如果你真的很想很想很想學習手機拍照如何拍得好看
    請準時8點按進表單報名
    感謝大家🙇🏽‍♀️

  • 教室錄音違法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9-26 15:25:45
    有 212 人按讚


    <蕭曉玲的問題在哪裡?>

    之前就有網友留言希望我針對蕭曉玲老師的判決寫一個文章,
    一直很忙,就沒有寫,
    不過說實話,
    有的東西不用看判決就知道這個案件死在哪裡,
    比如:蕭曉玲老師的案件,
    是一個典型的公家機關(學校)解雇案件,
    這樣的案件告到行政法院,
    除非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
    否則法院通常會尊重學校的判斷(關鍵字:判斷餘地)

    這兩天因為蕭曉玲是否可回任的爭議,
    導致柯文哲兩個局長辭職,
    可見這個案件確實有很大的爭執,
    為此看了一下判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121號),
    這個是事實審的判決,
    比較可以瞭解雙方的爭執點是什麼~

    蕭曉玲老師主張她是因為他告了郝龍斌而被解聘,
    學校跟台北市政府否認,
    主張是因為蕭老師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故依照教師法第14條第1 項第6 款規定,經教評會決議解聘,
    報經臺北市教育局核准,
    蕭老師提出申訴再申訴,經台北市政府決議駁回~

    先看一下相關時間點:
    96/11/12:
    蕭老師因課綱問題告台北市政府
    96/12~97/1:
    蕭老師與學校都有一些動作,
    97/1/14&1/21:
    學校考績會認為蕭老師有一堆缺失,決議記大過一次
    (這個記過動作後來沒有做)
    97/1/23:
    學校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蕭老師
    97/2/14&3/13:
    台北市政府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不續聘小組決議解聘蕭老師
    97/3/24:
    學校以蕭老師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 項第6 款規定,
    作成解聘處分,報經臺北市教育局核准。

    蕭老師的主張是:
    她從84年起一直服務於該學校,都是合格教師,
    並沒有不適任,
    結果卻在告台北市政府後,
    一個月內變成不良教師,兩個月後被解聘,
    認為是政治迫害!

    學校說:你蕭老師本來就有很多問題,
    解聘她是剛好而已!
    並提出一堆蕭老師不適任的理由及證據~

    法院檢視相關事證後,
    確認蕭老師有下面幾個問題:

    1.上課整節連續播放影片搪塞教師應盡義務,
    最高紀錄甚至高達九週。
    有多位同學指其上課遲到、中途失蹤、播放影片未講解、
    躲在隔壁教學準備室講電話或做私事,也不知下課等。

    2.多位同學指證蕭老師要求學生填寫不實日誌紀錄。
    對於不願意依照原告意思修改日誌的808班學藝股長,
    原告將其留滯在門窗關閉之教室內嚴厲質問,
    致該生身心受創,家長提出抗議。
    多位學生表示原告經常謾罵白目、音癡、下三濫、幹!、
    以Shit、Stupid等不雅字眼羞辱學生。

    3.蕭老師在未獲學生監護人同意,不當公開學生個人資料。
    誤導媒體作不實報導。

    4.(1)96學年度發生蕭老師將901 班學生趕出教室外罰站。
    (2)908 班學生吵鬧,蕭老師故意將音樂開至最大聲。
    (3 )93學年度至94學年度對於蕭老師管教不當事件處理經過,
    有908 班學生家長投書可資為證。
    (4 )蕭老師公開攻擊95學年度家長會會長,挑撥親師友好關係,
    此舉令善良家長噤聲走避,不敢與聞校務。

    5.(1)接獲家長學生投訴蕭老師將教學準備室公器私用,
    督學帶領調查小組成員前往時,
    其不僅上課遲到,且厲聲抗拒,出言辱罵。
    (2 )蕭老師拒絕巡堂、辱罵長官、逕行蒐證、威嚇同仁。

    6.(1)蕭老師於908 班上課時用威脅口吻,假蒐證之名,
    強制對全班錄音錄影,致學生心生恐懼,師生關係惡劣。
    (2 )教評委員多次接獲蕭老師之存證信函,
    導致校內教師人心惶惶,視開會為畏途

    看完上面法院的認定,
    我不禁要問,
    蕭老師是那幾個月裡突然變成這樣子的嗎?
    還是這就是她本來的言行?
    如果是她本來的言行,
    那學校怎麼不是在一開始就解聘她,
    而是在她胡搞瞎搞十幾年後,
    突然發現不想忍耐了,
    或是有這麼一個機會,蕭老師被台北市教育局盯上了,
    趁機順勢而為將她解聘?

    至於程序部分,
    法院審理後認定,
    學校教評會有告知相關幾項缺失,給蕭老師逐一說明的機會,
    是蕭老師表示只願意花三十分鐘說明,其他的不一一回應,
    所以是蕭老師自己放棄澄清的機會的!

    另外蕭老師主張
    她的同樣行為,
    在考績會被決議記一支大過,又被教評會決議解聘,
    有一事二罰(同一件事情罰兩次)的問題,
    法官審理後認為記大過的部分後來是沒有進行,
    所以沒有一事二罰的情況~

    至於學校這樣的決議,法院是採取我一開始講的尊重立場,
    法官認為學校解聘處分經查無何行政裁量有裁量逾越或濫用情事,
    或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本院自應尊重。

    結語:
    蕭老師是否適任?以上面的情況來看,不見得適任,
    學校解聘的決定,不見得不正確!
    有問題的是,決定解聘的時機!
    學校是在鄉愿十幾年後,利用一個時機點將其解聘的,
    你說這個事情跟蕭老師告台北市政府有沒有關係?
    很難說沒有!
    因為確實是她告了之後,相關清理作業才開始啟動的~
    也因此蕭老師指控被政治鬥爭,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

    不過有沒有被政治鬥爭是一回事,
    但是一個暴走的老師,
    並不會因為轉型正義,就變成合格的教師!

  • 教室錄音違法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2-06 11:00:00

    綠金創業家Bob聊台灣如何借鏡國外的經驗,讓大麻走向「產業化」,創造「綠色經濟」奇蹟!

    本集節目特別邀請「綠金創業家」Bob Chien包博簡,來分享一個台灣土生土長的孩子如何進入大麻產業,並且成為第一位在美國做大麻科技新創的台灣人。綠金產業的經濟規模正在以倍數成長,台灣現有的強勢產業是有機會直接投入綠金產業、創造無限商機,前提是...台灣要如何能夠借鏡國外的經驗和法規,讓大麻走向「產業化」?本集節目20分鐘精彩內容,千萬別錯過!

    「大麻煩不煩」EP5 重點,四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台灣是有機會創造「綠色」奇蹟的
    3) 我們要募集各位的臨檢鬼故事(你可以錄音或寫信寄到web@ghostisland.media)
    4) 記得「訂閱」我們的頻道,並隨手「分享」多多益善

    段落摘要:
    00:50 第一位在美國做大麻科技新創的台灣人!
    01:38 在台灣受教育、長大的孩子,如何變成綠金創業家?
    02:10 全新「Zoe的英文小教室」: Blunt
    03:35 從人工智慧跳進大麻產業
    04:28 全新「Zoe的英文小教室」: Netflix and chill
    05:10 投入綠金產業最好的時機
    06:16 大麻產業鍊的樣貌
    07:24 賺大錢飛高高:大麻產業經濟規模
    07:58 大麻產業頂尖投資基金:CanopyBoulder
    10:15 傑出的「stoner」
    11:46 DNA基金檢測配對大麻品種?
    13:38 「訂閱式」商業模式
    15:05 CBD(大麻二酚)是什麼?在台灣合法嗎?
    15:50 大麻學校
    16:50 台灣有哪些產業可以直接投入綠金?
    18:20 台灣也可以產業化?
    20:00 哪裏找包博?

    本集節目一樣20分鐘,超級精彩!包博透過創業家的眼睛,把站在綠金第一線所觀察到的大麻產業現況,無差別無保留的分享,想了解「綠金產業」一定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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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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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綠金創業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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